第四章 过去 第二节
翌晨是好天气,雨过天青,万里无云。纯一和南乡在艳阳下坐进喜美车中。
观光旺季已到,胜浦市内到处可见旅游人潮。游客把冲浪板绑在车顶,然后驱车前往海水浴场游玩。
南乡和纯一的目的地是东京。他们已约好,接下来的几天要分开办事。车子通过中凑郡后,驾驶座上的南乡说:
“你要注意政治新闻,尤其是有关内阁改组的报导。”纯一吃了一惊,问:“为什么?”
“因为处决犯人的日期大都在国会休会期间。”
“什么意思?”纯一再问。
“若在会期中行刑,会被在野党重炮轰。这个会期已在前几天结束,所以现在是危险期。”纯一对政治一窍不通,听不太懂,又问:“内阁改组跟此案何干?”
“只因法务部长有可能遭撤换。”
“法务部长可是核发处决令的人?”
“正是,他们一向都在离职前夕签名核发。”
“怎会这样呢?”
“跟看牙医的情形一样,不想做的事就尽量往后延,一旦确定去职,就会一口气把积案全部处理好。”
“堂堂一国的部长,办事竟如儿戏?”
“不错。”南乡笑道:“就是这样,所以说,目前情势对树原极为不利,我们不可浪费时间。”
“我懂了。”
路上有点塞车,通过东京湾来到神奈川县时,已是下午了。
纯一在“武藏小杉”下车。南乡的哥哥就住在此地。
纯一搭电车前往霞关。这天他必须去监护所报到。他走出地下铁车站,绕过皇宫外苑,仅数分钟便抵达六号大楼。
他进门时才发觉,原来这儿便是“法务大厦”。他想:此处便是审查树原亮一案的衙门,希望那些官员都是办事不力的懒惰鬼,审得慢一些……
“生活是否平顺?”落合监护官坐在椅上问。
“是。”纯一点头回答。
他将近况一一禀明。落合闻言笑容满面。
坐在一旁的保护人久保老先生眯着眼细瞧纯一,然后说:“你晒黑了,身体也结实多了。”落合又问纯一:“可曾去嫖妓?”
纯一道:“没空去。”
“很好,我知道你不会吸毒,不过你要注意,不可酗酒。”
“是。”纯一回答后又向落合及久保说:“我想问两位一件事。”
“你就说吧。”落合道。
“所谓的监护官是公务员吗?所谓的保护人是民间人士吗?”
“完全正确。警民合作,帮助受刑人重新做人。公家机关人力有限,需要民间热心人士投入帮忙。”
“既然如此,这保护人可是完全义务性的?”
“不错。”久保答道:“完全不支薪,只领交通费,实报实销。”
“保护人的遴选,是否由监护所负责?”
“不是。”落合说:“绝大部分均由前任者推荐,也就是由现任者自己遴选接棒者。”
“一般而言,保护人都是在照顾哪些人?”
“曾受感化的不良少年、假释出狱者、获判缓刑者等等,不一而足。”落合说完又问:“为什么问这些?”
“我目前所查的案件,被害者是一位保护人。”
“哦!”落合与久保异口同声道。
纯一又说:“保护人是否必须定期和受保护者见面?”
“对。”久保道:“以我为例,对方必须定期光临我家,把近况和苦恼的事情全告诉我。”
纯一心想:如此说来,树原亮去那木屋找宇津木耕平,应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并无奇怪之处。那么,当时耕平家必定另有客人,这人究竟是谁呢?
“我还有一个问题,只是难以启齿……”纯一说。
“你是要问‘我们有无可能招人怨恨’对不对?”落合道。
“正是。”
“只有一种情形会这样。”
“哪种情形?”
“取消假释的时候。你出狱时,狱方是否要求你遵守一些规定?”
“是。”
“你若违反那些规定而让我们知道,你的假释就会被取消,你便须重回牢笼。你只剩三个月的刑期,所以只要再关三个月即可,但若是终身囚,那事态就严重了。”
“终身囚?”纯一十分讶异。
“就是被判无期徒刑的囚犯,是罪行仅次于死囚的重犯。但日本的法律和欧美不同,他们的终身囚必须在狱中了却残生,别无选择;日本的终身囚却另有活路,只要服刑超过十年并通过审查,即可获得假释出狱。平均来讲,大约坐十八年的牢就可出狱。”
“十八年?”纯一很惊讶,心想:仅次于死刑的重罪,竟然只有十八年而已。他又问:“终身囚若被取消假释,那会如何?”
“当然是要重回牢笼啦!下次何时能再出来,谁也不知道,所以说兹事体大。”落合黯然道:“据说有人因假释被取消而跑去自杀呢!”
“不知要苟延残喘,还是一死了之。”久保微笑道:“话说回来,无论人家恨有多深,我们还是必须铁面无私,秉公处理。”纯一道:“我目前所查的案件,受害人叫做宇津木耕平,不知两位是否记得这案件?”
“啊,我记得。”落合道,“地点是在房总半岛的临海地带,对不对?”
“正是。案发当时,宇津木是树原亮的保护人,但不知是否还担任其他人的保护人?如果有的话,其中不晓得有没有假释中的终身囚?”落合笑道:“我们就算知道,也不会告诉你。有关被监护人的任何事情,我们都必须守口如瓶,这是职务上的规定。”
“那我岂不无从着手?”
“你必须自行设法。”落合断然道:“我爱莫能助。”纯一大失所望,心想:若叫南乡以刑务官的身分去套交情,不知能否问出一些端倪来?
此时久保老先生以客气的口吻对落合说:“请容我向三上君进一言。”落合露出不安的表情。
久保转向纯一道:“案发地点是否为受害人的住宅?”
“是。”
“可曾在那宅邸中找到何物?”
纯一不解其意,只能呆望着对方。
久保继续说:“身为保护人,必须将被保护人所言详载于备忘录上,因而家中应留有那份备忘录或相关文件。”
“备忘录?”纯一很想快点去问南乡可曾在那凶宅中找到此类文件。
落合厉声道:“久保先生,适可而止呀!”
“对不起啦!”久保微笑道:“因为我最爱看侦探小说嘛!”
南乡在川崎市把车还给车行,随即赶往松山,他的目的是递上辞呈并迁出宿舍。因为假已快休完,所以要处理一些杂务。
他在松山监狱的宿舍中整理行李时,接到了纯一打来的电话。
“备忘录?你等一下,我想想看。”他想了一下,又对着行动电话说:“没有,我确定没有。”
“会不会被当成重要证物收存起来?”声音微微颤抖,可见纯一大概很兴奋。
“也没有。法院已将无用的证物归还家属,其中并无此类文件。”
“这就怪了……”
“莫非已被凶手带走?”
“我也是这么想。如此一来,别人就很难发现凶手和受害人的关系了。”接着纯一就把“真凶可能是个假释中的终身囚”的推测告诉南乡,然后又说:“你能否查出此人?”
“这很难,不过我尽力而为。”
南乡挂断电话,坐下来整理思绪。
他想:纯一的见解应属正确。有人因怕假释遭取消,就杀死其保护人并夺走纪录文件。那文件上想必写有取消假释的原因,故而凶手要拿走,以便掩饰其杀人动机。若是这样,则“存摺印章并未使用”的问题就有解答了,那就是“凶手在故布疑阵”,真正目的并非为了盗领存款……看来纯一此行大有斩获……不过另有一谜未解,那就是“真凶既然要嫁祸给树原亮,为何不将存摺印章留在车祸现场?”……看样子,线索仍嫌太少,不能太早下定论……
纯一讲完电话后便赶往“新桥”,想要解决一些私人的问题。他按照自己名片上印的地址,找到了“杉浦律师事务所”。
不出所料,那是一栋破旧的住商混合大楼。纯一搭乘摇摇晃晃的电梯登上五楼,来到事务所门前。那扇门镶着毛玻璃,他敲敲门。
“来了。”杉浦开门,见是纯一,讶然道:“为什么到这儿来?”
“有事要请教。”
“哦,进来再说吧。”杉浦含笑说。
这间办公室约有十蓆大小,地板铺着瓷砖,书架上有很多书,如《日本现行法规》、《最高法院判例集》等,颇有律师事务所的气派。
杉浦请纯一坐下,然后问:“南乡呢?”
“他到松山去了。”
“哦,终于要辞职了吗?”
“是的。”
“你今日大驾光临,有何指教?”
“南乡先生找助手,不找别人偏偏找我,这是为什么?可否请你告诉我?”杉浦露出为难的表情,望着纯一下说话。
纯一继续说:“他大可找同事或其他人,但……为何看中我这个有前科的人呢?”
“南乡并非我的委托人,我没有义务为他保密,所以……”杉浦像在自言自语,顿了一下,又抬头说:“我就告诉你好了。其实他曾说过,这是他在刑务官任内的最后一件任务。”
“最后一件任务?”
“不错。在刑罚思想方面,他虽支持报复论,却未完全舍弃‘感化罪犯’的理想。有时他也认为,若施予感化教育,则大多数罪犯都能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他经常在这两种想法之间徘徊摆荡。”这些话让纯一略感惊讶。
杉浦继续说:“但实际上,受刑人并未受到良好的感化教育。狱方只是照章行事,以严刑峻法管理囚犯,结果导致‘再犯率’高达百分之四十八,也就是说,每两名出狱者中就有一名会因再度犯罪而重回牢笼。南乡是第一线的工作人员,了解最深,深感苦恼,因而萌生一种理想,就是‘要以自己的方法亲手让罪犯改过迁善’。他想要亲眼见到一个受刑人‘真正脱胎换骨、浴火重生’的样子。”纯一问:“所以就选中了我,是吗?”
“不错,你可知自己获假释的时间比一般囚犯早了许多?”
“略有所知。”
关于此事,纯一早已深感纳闷。他曾听说,像他这种刑期不长的囚犯只要犯一次规,就绝不可能获得假释了。但他虽曾被那可恶的狱卒关入禁闭房严惩重罚,却仍可获得假释出狱,简直不可思议。
杉浦道:“你可知你的假释申请书是南乡写的?”
“原来如此……但他为何对我这么好呢?”
“真正的原因,我也不晓得……不过我曾听他以开玩笑的口吻说:‘三上纯一很像我,跟我一样好。’”
“我很像他?”纯一隐约觉得此言正是关键所在。
纯一离开律师事务所后便搭电车前往父亲的工厂。他打算今晚就睡在自己的家里。
他站在车厢内,手拉吊环,心中想着杉浦律师讲过的话。前一晚南乡述说往事时,他已隐约感觉自己和南乡颇有相似之处。
他们两个都是在二十五岁时首开杀戒,南乡是处决犯人,纯一则是把人“伤害致死”。他们都曾寻求宗教的慰藉,后来却都放弃。纯一在狱中曾拒绝宗教的教诲,此事南乡想必知情。
纯一心想:这些只是表面上的相似罢了,一定还有更深层的动机。南乡既然自觉罪孽深重,说不定是想借我的手来替他赎罪。他是刑务官,依法行刑并不会受法律制裁,只好另辟蹊径,以“救人行善”来为自己洗清罪孽。
南乡调查此案,本可独得高额酬金,却特地分一半给纯一,其动机一定也是如此。刚出狱的人若经济拮据,很容易再度犯罪。纯一若无后顾之忧,便可专心查案。上次杉浦欲让纯一退出,南乡勃然大怒,想必也是这个原因。
纯一愈想愈确信自己推测无误。他衷心感谢南乡,但心情也因此而更加沉重。
他认为自己已沉沦苦海,永远无法得到救赎。
他已见过佐村光男和宇津木启介夫妻,这些人都是一副痛苦与憎恨的表情。他一想到这些人的脸孔,就觉得自己造孽太深,罪无可恕。然而两年前他别无选择,在那种情况之下,他除了杀掉佐村恭介之外,已别无良方。恭介的死,应算是咎由自取。
电车已快到“大冈山”站,纯一在考虑要不要下车。若在此站转搭别的电车,就可以去找友里了。这儿离“旗台”车站仅两站而已。
他决定不去见友里,只因他明白去了也无济于事。为了向
友里赔罪,他已尽力而为,但……如今他已无能为力,只希望友里今后能平安度日。
他在最靠近“三上工厂”那一站下了车,随即往工业区走去。
他边走边想:但愿南乡早点回来,然后一同前往房总半岛调查,为雪冤救人而奔波,这样能忘掉烦恼……他进了工厂,见到父亲。俊男面对着一张设计图,正在沉思,一副潦倒落魄的模样。
“啊,纯一。”俊男微笑道:“你怎么来这儿?工作怎样了?”
“一切顺利。”纯一含笑回答。
他知道父亲以他的工作为荣,也知道自己的收入对家计不无小补。那笔一百万圆的工作酬劳扣除实际开销后约剩九十万,他都已交给了父母。
“今晚要在家中过夜吧?”
“嗯。”
“那么下班后我和你一齐回大塚去。”
纯一点头道:“我可以留在这儿,帮忙做些事。”
“好。”俊男说着,四下张望,但不知何故,突然又转头望着纯一,一副尴尬的样子。
纯一莫名其妙,但很快就明白了。原来工厂内唯一的先进设备,那台“光塑形系统机”已不见了。
“没什么用,所以我卖掉了。”俊男以十分歉疚的口吻说。
纯一怔立原地,心想:今后已无退路,只能勇往直前了。每月一百万圆根本不够用,一定要完成使命,雪冤救人,拿到那笔“后谢”,否则父亲势必破产。
南乡在松山办完杂务后便回到川崎。这两天他忙得要命,要将宿舍中的衣物搬去妻子家中,早上还要赶去上最后一天的班。
他穿上制服后,并未觉得依依不舍,反而感到神清气爽。手续办妥后,同事都到门口欢送他,有些女同事还送鲜花给他。简单几句话道别之后,他便正式告别了二十八年的刑务官生涯。接下来他必须破釜沉舟,全力为树原亮洗雪冤情。
他把行李放在兄长家中,随即赶往东京的衙门街。他的目的地是一家大报社的新闻阅览社,他打算去探查“凶手是一般抢匪”的可能性有多大。
因事先已用电话申请获准,所以一到报社就被带进一个摆满电脑的小房间。一名女职员教他使用方法,他就开始用电脑查阅多年前的新闻。
他把日期设定在案发前后的十年之间,接着键入“劫财杀人”、“斧头”、“柴刀”等字眼,又选定“千叶、琦玉、东京、神奈川”等四个地点,然后静待电脑回答。才不过短短数秒,萤光幕上就出现了无数新闻标题。
他继续键入“搜索”、“凶器”、“发现”等词语,这表示他想要查的是“在指定的那十年之内,发生于千叶县一带的劫财杀人案。凶器为斧头或柴刀之类,警方搜索后发现了哪些事物?”电脑显示的新闻报导有十二篇,但提到的案件只有两件,因为同一案会有多篇报导。南乡跳过“中凑郡命案”,先看另一案。
那标题是“家庭主妇惨遭杀害”,底下有详细的报导。案发时间是宇津木耕平遇害的两个月前,郊外民宅中的一名主妇于深夜遭持斧匪徒砍杀身亡,珠宝首饰被夺走。警方搜索后,在离现场两百公尺处的山上找到了埋于土中的凶器。
南乡满心雀跃。果如他所料,两案之“作案手法”一致。正因有前例,警方才会在调查宇津木耕平命案时劳师动众大举搜山。
报导中提到“埼玉县警局因认定此案和福岛、茨城两县之命案极为类似,乃将之划归于‘广范围重要指标31号事件’之内”。南乡一看,赶紧按回目录页,找出那两县的命案资料。茨城命案发生于埼玉命案的两个月前,福岛命案则是四个月前,其中案情及凶器均相同,受害人都是一名,每次警方都在现场附近的田野或山林土中找到一把利斧。
南乡心想:这些命案的凶手显然是同一个人,从福岛、茨城、埼玉,一直到房总半岛,由北至南连续作案。中凑郡那件案子,若非树原亮涉有重嫌,警方一定也会将之列入“31号事件”中吧?如果能捉到这些命案的凶手就好了……他又键入“31号事件”等字眼,结果找到了“警方擒获凶手”的新闻报导。
电脑上也有那凶手的相片,那是一名中年男子。此人颧骨高耸,表情僵硬,像个赌徒。相片旁边的字幕写着“嫌犯小原”。
南乡再看报导内文。
埼玉命案发生半年之后,静冈市内有一男子因“侵入他人住宅”,被警方以现行犯逮捕。那时已是深夜,受害人因听见怪声,便报警捉拿侵入者。
该嫌名叫小原岁三,四十六岁,无业,居无定所,身怀一把小型利斧。警方因搜到利斧而怀疑此人与“31号事件”有关,于是加紧追查,不久小原即坦承犯案。
南乡继续搜寻此案之下文。
此嫌虽已招供,却只承认犯下福岛、茨城、埼玉等三案。至于中凑郡一案,警方并未向他逼问,这或许是当时树原亮已就逮之故。
南乡心急如焚,再键入“小原岁三”四个字,想查看审判结果。
电脑上显示:小原被捕后,经过四年,法院才一审终结,判处死刑。再经三年,即一九九八年,才二审终结并驳回上诉。
南乡心中暗呼不妙,他想:此人有可能是中凑郡命案的真凶,若此人已遭处决,不在人世,那树原亮岂不永远含冤莫白?
他急忙再往下看,然而相关报导却只有“上诉遭驳回的二天之后,小原被告又提上诉”等寥寥数语,此外就没有了。
但这也表示:目前最高法院尚未驳回小原的上诉,换句话说,小原尚未成为“死刑确定囚”。因此,若走对门路,说不定还可以和他会上一面。
南乡想到这里才松了一口气,同时面露苦笑。他心想:两名嫌犯同年被捕,树原亮如今随时会被押上刑场,这个小原却尚未判决确定,不知可再活多少年。日本的审判制度显然不够完备,一名凶手杀人愈多,审理期间就愈长,也就是说,杀愈多人者,反而能够活愈久。
但南乡也不敢怠慢,因小原上诉到最高法院至今已三年,案子随时可能遭驳回。在此情况下,牢中的小原必定已遭禁见,除部分亲人及辩护律师外,任何人大概都见不到他了,因而非速速采取行动不可。
南乡跑去问方才那女职员如何列印,他想把相关报导印出来带回去。在等待的时候,他忽然心血来潮,使用另一台终端机去找别的资料。
他从目录页进入“地方版”,然后选了“千叶县”,电脑上便列出了中凑郡命案发生当天的“地方新闻”。
他看到“从东京私奔而来的高中生情侣接受辅导”的标题时,忍不住莞尔一笑,心想:这天该算是纯一及其女友的“上报纪念日”吧?
但接下来他却吃了一惊,因为这篇报导竟提到了一件他以前不知道的事:
“二十九日晚间十点左右,两名由东京私奔至此的高中生在中凑郡矶边町接受了警方的辅导训戒。少年A(十七岁)因手臂受创,由少女B(十七岁)陪同至矶边町一家诊所就医。医师见其手臂显为利刃所伤,乃通报当地派出所,于是员警便将两人带回辅导。两人因离家出走,多日未归,其父母早已报警协寻。”手臂受创?利刀所伤?
南乡脑中一片混乱。在他的想像中,多年前的纯一应是个天真无邪的淳朴少年,但详阅这篇报导后,他不得不修正这个看法。莫非纯一在十七岁时性情极为粗暴?难道是因血气方刚而跟当地流氓起了冲突?八年后是否也因这种个性而打死了佐村恭介?
南乡忆起纯一那张闷闷不乐的脸孔,心想: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脾气火爆之人难以接受感化,他们自己大概也知道,故而早已放弃修心养性之举了。纯一有时也会露出“做人毫无把握”的样子,说不定也是这个原因。要让纯一恢复信心、力争上游,恐怕比登天还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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