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到这里,传记作者遇到了难题,与其掩饰这一难题,还不如坦然承认。到目前为止,讲述奥兰多生平经历所依据的材料,无论是私人文件还是历史记载,都能满足传记作者的基本需求,使传记作者可以循着事实不可磨灭的足迹,心无旁骛地缓步前行,不受野花的诱惑,也无视沿途的荫凉;一步一步有条不紊地向前,直至突然跌入坟墓,将“剧终”二字写在我们头顶上方的墓碑上。然而眼下,我们遇见了一道绕不过去的坎,一段难以回避的情节。但它既模糊又神秘,而且又缺乏文字记载,所以说不清道不明。也许要洋洋数卷文稿,方能解释清楚,其中的深刻意蕴足以成为整个宗教系统的基石了。而我们的任务很简单,只须陈述已知的事实,然后让读者去尽情发挥。

那年冬天灾难连连,奥兰多目睹了严寒冰冻、洪水滔天和千万条生命的逝去,自己也经历了彻底的幻灭——被逐出了宫廷,因为他严重羞辱了当时最显赫的贵族。爱尔兰的戴斯蒙德家族完全有理由因为奥兰多悔婚的事而暴跳如雷;而国王与爱尔兰之间的纠纷本来就够多了,不想再招惹更多麻烦。就在那年夏天,奥兰多退隐到他乡下的庄园,在那里过起了离群索居的日子。6月里的一个清晨,准确地说是6月18日,星期六,到了他往日起床的时间,他竟没有起来。他的男仆去唤他时,发现他睡得很沉,居然唤不醒。他躺在那里,似乎陷入了神志迷离的状态,连呼吸都难以察觉。人们让狗到他的窗下狂吠;人们在他房里不停地击鼓,敲打铙钹和骨器;还在他的枕下放了一束金雀花;在他的脚底抹上芥末膏;可他仍昏睡不醒。整整七天,他滴水不进,没有显示任何生命体征。到了第七天早晨,他醒了过来,正是他往日起床的时间(准确地说,是七点三刻)。他把屋子里那一群闹闹喳喳的妇人和乡下算命先生都赶了出去。这还算正常。但奇怪的是,他对自己连日的昏睡似乎全然不知,他穿戴整齐后,命人去把他的马牵来,仿佛他刚从寻常一晚的睡眠中醒来。然而,人们疑心他的大脑发生了某些变化,因为他虽然思路清晰,举止也比以往更从容稳健,但对自己经历的往事却记忆模糊。人们谈论那场冰冻、滑冰和狂欢庆典时,他只是留心听着,却从未有任何迹象表明他自己亲历了这一切,只是抬手撸一撸眉毛,仿佛要拂去一片浮云。人们议论六个月前发生的事情时,他似乎毫无悲痛,反而一脸困惑,似乎为记不清很久以前的事而烦恼,或是竭力去回忆一个从别人那儿听来的故事。人们观察到,倘若一提及俄罗斯、公主或大船,他就显得忧心忡忡,坐立不安,他会站起身,凝望窗外,或把他的一只小狗唤到身边,或拿出小刀在一块杉木上刻刻划划。然而,当时的医生一点儿也不比现在的更高明,他们开出的药方不外乎休息,锻炼,饥饿疗法,补充营养,社交活动和独自静养,要他整日卧床,或在午餐与晚餐之间骑马跑上四十英里,再配上普通的镇静剂和兴奋剂,起床时要喝蝾螈的口水,临睡前要服用孔雀的胆汁,花样繁多,凡是他们想得到的疗法都用上了。疗程过后,他们就对他不闻不问了,而诊断的结果则是,持续睡眠一周。

可是,如果是睡眠的话,那我们不禁要问,这是一种什么性质的睡眠呢?是一种疗伤的方法吗?在昏睡中,那些使人备受折磨的记忆,令人终身沮丧的往事,都被一只黑色的翅膀一抹而尽,它将苦涩擦去,再镀上黄金,即便是最丑陋、最卑贱的事,也被装饰得熠熠生辉。抑或是死亡的指尖不时轻触生命之烦忧,以免我们被这烦忧撕扯得粉身碎骨?也许我们生来就得日复一日一点一滴地浅尝死亡的滋味,方能生存下去?是何种神奇的力量,能够不受制于个人意愿,洞悉人们的内心深处,并改变人们最宝贵的东西?难道奥兰多因为悲痛过度而死去,一周之后又死而复生?倘若如此,那死的本质是什么?生的本质又是什么?要回答这些问题,就是等上半小时,也不会有答案。还是继续我们的故事吧。

现在,奥兰多过上了完全离群索居的生活。在宫廷受到羞辱,以及他的悲痛欲绝,只是他隐居的部分原因。他不为自己辩解,也极少邀请朋友前来(虽然他的许多朋友都乐意来访),这都表明,独自寓居于他父亲的庄园里,似乎正合他的性情。孤独是他的选择。他是如何打发时光的,无人知晓。他用了一大群仆人,但他们的活儿大多是在空荡荡的房间里扫扫灰,把从未有人睡过的床单铺铺平。夜晚时分,当他们坐下来吃蛋糕喝啤酒的时候,就见一团亮光游移在长廊上,穿过宴会厅,悠忽上楼,又进了卧室。他们知道他们的爵爷正独自在庄园里闲逛。没人敢跟在他身后,因为庄园里有各路鬼魂出没,而且深宅大院,很容易迷路。不是从某个隐秘的楼梯跌下去,就是突然有一扇门打开,一阵阴风吹来,门便永远关上了。这类事时有发生,经常有面目狰狞的死人或动物骸骨被发现,这就是证据。过了一会儿,那一团亮光消失了。格里姆斯蒂奇太太,也就是这庄园的女管家,对牧师杜普尔先生说,她希望爵爷阁下没出什么意外。杜普尔先生以为,爵爷阁下肯定在小教堂里,那小教堂位于半里之外的台球场。杜普尔先生说,爵爷阁下恐怕正跪在祖先的墓前忏悔,因为他深感罪孽深重。对此,格里姆斯蒂奇太太激烈反驳道,我们不都是罪孽深重的人吗;于是,斯图克雷太太、菲尔德太太,还有老保姆卡朋特便一齐提高了嗓门,大声夸赞起爵爷来。男仆和侍从们也发誓,看到如此杰出的贵族百无聊赖地在庄园里转悠,真是太可惜了,他本应去狩猎的,去追逐和猎杀狐狸,还有麋鹿。就连小小的洗衣女朱迪和厨房洗菜洗碗的菲丝,也一边为大家斟酒、分发蛋糕,一边振振有词地说,爵爷阁下对她们非常殷勤有礼。没有人会比爵爷阁下更宽厚待人了,也没有人会比他更出手大方,他常给她们一些银币,让她们去买蝴蝶结,或插一朵花在头上。说到最后,那个黑皮肤的摩尔人也听明白了大家的意思,以她唯一的表达方式,咧开大嘴,龇牙一笑,表明她也赞同爵爷阁下是位英俊、可爱、好心肠的绅士。这摩尔人叫格蕾丝·鲁滨逊,是大家为了使她成为基督徒而取的名字。总之,奥兰多的仆人无论男女都十分敬重他,大家都诅咒那个为他带来厄运的异国公主(他们对她的称呼比这要难听得多)。

也许杜普尔先生有些胆怯,或贪恋杯中热腾腾的麦芽酒,于是他就猜想爵爷阁下在墓地很安全,无需他前去寻找。不过,杜普尔先生或许是对的。此刻,奥兰多正在思考死亡和腐朽,这给他带来一种奇妙的喜悦。他手擎一截蜡烛,沿着长廊和舞厅缓步而行,一路细细端详一幅又一幅画像,似乎在寻找某个人,却又无从觅得。他步入教堂,在供他们家族专用的座位上坐下来,一连数小时,他就那样坐着,望着幡幔飘动,月影婆娑,与他相伴的惟有一只蝙蝠,抑或还有化为飞蛾的死神。他仍感意犹未尽,决意下到教堂地下的墓室去。那里排放着一口口棺材,他的祖先整整十代人都安息于此。这地方很少有人来,老鼠泛滥。奥兰多在墓室行走时,若不是一根大腿骨勾住了他的披风,他险些踩碎了滚到他脚边的某位马里斯老爵士的头盖骨。这是一个阴森恐怖的墓室。在教堂下面掘地三尺,得以建成。那位跟随征服者威廉从法兰西来到此地的祖先,也就是家族的第一位勋爵,似乎欲以此墓室来证明: 一切浮华都建造于腐朽之上,活生生的肉体之下埋葬着残骸遗骨;载歌载舞的人们终将归于黄土;姹紫嫣红终将化为尘埃;戒指上的红宝石会丢失(奥兰多俯身用烛火照亮地面,捡起一枚戒指,上面镶嵌的宝石已经滚落到墙角里),曾经闪亮的双眼也会褪尽光泽。“君主王孙们什么都留不下来,”奥兰多在可容忍的程度下略微夸大了祖先们的地位,“只留下一根手指,”他捡起一只手的骸骨,来回扳弄着骨节,“这是谁的手?”他追问,“是右手还是左手?男人的手还是女人的手?老人的手还是少年的手?这只手曾策马疆场,还是穿针引线?它曾采摘玫瑰,还是紧握冰冷的钢刀?它曾经——”奥兰多不再往下想了,或许是因为他虚构不出更多的情形,但更可能是因为这只手能做的事情太多了,他像往常一样,不愿费心去归纳了。他把这副手骨和其他骸骨放在一块儿,想起了一位名叫托马斯·布朗的作家,他是诺维奇的一位医生,奥兰多曾热衷于阅读他作品中关于骸骨的描写。

接着,他举着蜡烛,把那些骸骨依次摆放到位。他虽然浪漫不羁,但却出奇地有条不紊,就连一团线掉在地板上他都不能容忍,更何况是祖先的颅骨。他重又回到长廊上,神情郁郁、闷闷不乐地缓步而行,在那些画像中寻找着什么,直到他看到一位不知名画家画的荷兰雪景时,才突然迸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啜泣。此刻,他觉得生命的持续已经毫无意义。他站在那里啜泣不止,浑身颤栗,忘掉了祖先的骸骨,忘掉了生命恰恰建立在坟墓之上,他满脑子都是那个穿着俄罗斯长裤、眼角乜斜、撅着小嘴、脖子上戴珍珠项链的女人。她走了,离他而去,他再也见不到她了。他就这样一路哽咽着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格里姆斯蒂奇太太看到了他房里透出的亮光,就把送到嘴边的酒杯放下来,大声赞美上帝,爵爷阁下总算又安然回到自己的房间了。因为之前她一直以为主人被残忍地杀害了。

此刻,奥兰多把椅子拉到桌旁,翻开托马斯·布朗爵士的著作,仔细研读这位医生写的那段最长最精彩的奇思异想。

虽然传记作者对此类事情不便详尽展开,但对于读者来说,仅凭散见各处的蛛丝马迹,便可清晰勾勒出一个活生生人物的整个人生和生活环境。从我们的絮语细言中便可听到逼真的声音;常常是我们什么都没说,他们已可真切地想象出奥兰多的模样。无须片言只语的引导,他们也能准确把握他的想法。我们正是为这样的读者而写作。对于这样的读者来说,奥兰多混合复杂的奇特秉性昭然于心——他忧郁、懒散、激情洋溢、喜好孤僻,还有我们在开篇第一页就已提到的那些怪脾气。当时他正挥剑砍劈那黑鬼的骷髅,砍断了悬挂骷髅的绳子,骷髅落地,他又颇具骑士风度地把骷髅重新悬挂在他够不着的地方,然后坐在窗边,专心读起书来。读书是他自幼便有的喜好。孩提时就有人发现他直到深夜仍不忍释卷。人们把他的蜡烛拿走,他就养了一群萤火虫来照明。人们又把萤火虫拿走,他就点燃火绒照明,差点把整座房子都烧了。让小说家去展开那些错综复杂的细节和蕴含的深意吧,我们只有一句话,那就是奥兰多是一位染上文学病的贵族。他那个时代的人,尤其是他那个阶层的人,大多幸免于此病,因此可以无拘无束地奔跑,策马驰骋,纵情欢爱。但也有人自幼就染上此疾,据说病源来自于希腊和意大利的百合花粉。此病危害极大,染上此疾的人,抬手出拳时,手会颤抖,追寻猎物时,眼会迷离,开口求爱时会张口结舌。这种病的致命本质在于,错把幻影当作现实。因此,虽然命运给了奥兰多如此多的馈赠——衣食丰足,深宅大院,仆从成群,壁挂地毯,寝卧床帷,应有尽有,但他只要翻开一本书,所有一切便都烟消云散了。占地九英亩的石砌大宅不见了,一百五十名仆从消失了,他的八十匹骏马没了踪影,更无暇去清点那些壁挂地毯、沙发软床、瓷器、餐具、瓶瓶罐罐、暖炉火锅,还有其他一些小巧、铂金的玩意儿,全都仿佛海面弥漫的雾气一般蒸腾挥发了。就这样,奥兰多坐在那儿,手捧书卷,形单影只,一无所有。

在他独处时,病症会迅速加重。他常常连续读书六个小时,直至深夜。当仆人们前来请示他是否要宰牛或收割,他会把书搁在一边,茫然地看着他们,似乎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这可糟透了。驯鹰师霍尔、男仆吉尔斯、管家格里姆斯蒂奇太太、牧师杜普尔先生都为此万分痛心。他们说,这么高贵的绅士是不需要读书的,他们说,把书留给那些瘫痪在床或已奄奄一息的人吧。但更糟糕的事发生了。因为阅读的病症一旦在人体占了上风,人就会变得脆弱无比,很容易被另一种苦痛所折磨,那种苦痛藏在墨汁瓶里,躲在鹅毛笔的溃烂处。这不幸的人儿开始写作了。即便是穷人写作,也够倒霉了,但毕竟穷人没有多少财富可以失去,惟有漏雨的屋顶下那一张破桌一把旧椅。而一位养尊处优的富人,他拥有豪宅、牲畜、女仆、驴子和亚麻布,竟然还去写书,真是一件极其可悲的事。然而富人的生活于奥兰多而言寡淡无味,他如同被火烙,被虫咬,坐立不安。为了写成一本书,一举成名,他宁愿倾家荡产(这正是此病的危害之处)。然而,即便倾尽秘鲁的全部金矿,也难换来一行宝贵的精美诗句。于是,他搜肠刮肚,绞尽脑汁,面壁而坐。无论他以怎样的姿势呈现在人们面前,都已无关紧要。他已经穿越了死亡之门,见识了地狱之火的烈焰。

令人欣慰的是,奥兰多身强体健,上文提及的那种病虽然击垮了很多与他同类的人,却从未击垮他。但后面发生的事表明,他已被那病纠缠得神魂颠倒。有次他读托马斯·布朗的书,读了一个小时左右的时候,传来了牡鹿的叫声和守夜人的打更声,已是夜深人静,死一般寂静。他穿过房间,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银钥匙,打开了嵌在墙角的一个大壁橱的门。里面有大约五十个杉木抽屉,每个抽屉上都有一张标签,上面是奥兰多工整的笔迹。他踌躇了一会儿,似乎对拉开哪一个抽屉犹豫不决。一张标签上写着“埃阿斯之死”,另一张上写着“皮拉摩斯的诞生”,其他几张标签分别写着“奥利斯的依菲琴尼亚”、“希波吕托斯之死”、“梅利埃格”,以及“奥德修斯归来”。其实,几乎每个抽屉标签上的神话人物都与奥兰多所处的人生逆境息息相关。每个抽屉里躺着的厚厚一叠手稿,都是出自奥兰多之手。事实是,奥兰多沉湎于写作已有多年。从未见过哪个孩子讨苹果、讨甜食吃的样子比得上奥兰多讨纸墨那般迫切。他会在大家聊天或玩游戏的时候偷偷溜走,躲在窗帘后面,或藏在牧师的修合室里,或母亲卧室后面的大衣柜里,那里的地板上有一个大洞,散发着欧椋鸟粪的恶臭。他一手拿墨水瓶,另一只手拿笔,膝盖上放一摞纸。那些文稿都是他二十五岁之前,用这种方式写成的。剧本、历史故事、爱情故事和诗歌,一共约有四十七部。有散文体,也有诗歌体,有法文写的,也有意大利文。全都是浪漫传奇色彩的鸿篇巨制。圣保罗教堂对面的约翰·保尔羽饰店把其中的一部书稿印出来了,光是看上它一眼,都令他欣喜若狂。他从来没敢把这本书拿给母亲看,因为他知道,作为贵族,写书已是无可饶恕的耻辱,更何况出版。

不过现在已是夜静更深,又只有他一人,他便从那些保存的文稿中挑出一本厚的,题目好像是《迷恋异国人,一部悲剧》,又挑出一本薄的,题目就叫《大橡树》(这是那些手稿中唯一以单音节短词命名的)。随后,他坐在墨水瓶边,用手指抚弄着羽毛笔,还做了其他一些小动作,都是写作正式开始以前常有的坏习惯。但他踌躇着没有落笔。

这一踌躇对他的一生至关重要。事实上,它比征服者命众人跪拜、令血流成河还要重要。他的踌躇令我们必然会问,他为何犹豫。经过一番思考后,答案是,他大概出于以下原因才踌躇不定。大自然对人类玩了太多的恶作剧,它造人的时候就极不公平,有的用陶土造成,有的则用钻石,有的用彩虹,有的则用花岗岩。然后把人装进一副躯壳中,而大多又是张冠李戴,诗人长了一张屠夫的脸,屠夫却有一张诗人的脸;大自然喜欢把事情搅得乱七八糟,诡异莫测。所以直至今日(1927年11月1日)我们尚且不知为何我们要上楼,为何又要下楼,我们每日的活动就如同一艘船行驶在未知的海域里。水手爬到桅杆顶端,手持望远镜,极目远眺地平线,问道: 那边有陆地吗?对此,我们若是先知,就回答他“有”,我们若诚实,就回答他“没有”。而大自然的回答恐怕要比这笨拙的回答复杂得多。它在我们的头脑里塞了一大堆零星碎片,仿佛一大包破衣碎布——警察的一条裤子与亚历山德拉王后的婚纱很不协调地混在一起,让我们愈加困惑迷惘,却又设计出一条细线,能把凌乱碎片轻松地缝缀成一体。记忆就是那位女裁缝,一位变幻莫测的女裁缝。记忆飞针走线,左连右串。我们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紧随其后的又会是什么。因此,世上最寻常的动作,比如在桌边坐下,把墨水瓶拉到手边,都有可能激发出千万种支离破碎的奇思异想,时而明亮,时而黯淡,上下翻飞,摇曳飘荡,仿佛一个十四口之家的内衣飘荡在大风中。单纯、直接、坦率的行为是问心无愧的,但我们最习以为常的行为却并非如此。我们通常带着虚浮闪烁的羽翼,起伏不定。奥兰多就是如此,他用笔蘸了墨水,眼前浮现出那位失踪公主的充满嘲讽的脸庞,他立刻觉得有成千上万的问题要问自己,这些问题仿佛在痛苦中纷纷坠落的刀剑。她在哪里?她为何弃他而去?那位莫斯科公国大使究竟是她的叔父还是情人?这一切是他们策划的吗?她是迫不得已吗?她已经嫁人了吗?她还活着吗?这些问题如同毒液一般浸入他的身心。他似乎是为了发泄愤怒,把鹅毛笔狠狠地插入墨水瓶,溅了一桌墨水。随你如何解释他的这一举动(或许根本无从解释,因为记忆是无法解释的),公主的脸此刻已在他的眼前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完全不同的脸。但这又是谁的脸呢?他自问。他不得不迟疑了大约半分钟,仔细观看这张覆盖在旧影像上面的新影像,好像一张幻灯片透过另一张半隐半现。然后他自言自语道,“这是那个胖胖的、衣着寒酸的男子,许多年前年迈的伊丽莎白女王驾临时,他曾在特薇切特起居室坐过。我见过他。”奥兰多接着说,仿佛在一堆乱布头中抓到了一块色彩斑斓的碎布,“当时我从台阶往下走,他坐在桌旁,那双眼睛奇妙无比。”奥兰多说,“就算是他,可他究竟又是何许人呢?”奥兰多问道,此刻,记忆中不仅出现了那人的额头和眼晴,又添上了许多,先是粗糙而又油腻腻的领口和袖口,然后是一件棕色的紧身短上衣,最后是一双笨重的靴子,就是齐普赛街的人穿的那种靴子。“他不是贵族,不属于我们这类人,”奥兰多说(他不会大声说这话,因为他是最温文尔雅的绅士;但这表明了贵族血统的意识是何等深入人心,同时也说明贵族从事写作是何等不易)。“我敢肯定,他是一位诗人。”通常,记忆在把人彻底折腾了一番之后,此刻应已将一切抹去,而代之以一些无聊的、毫不相干的琐事,比如狗撵猫,或老妇在一块红色的棉手帕中擤鼻涕。那样的话,因为无望再跟上记忆瞬息万变的步伐,奥兰多就会激情饱满地在纸上奋笔疾书。(只要我们意志坚定,就能把“记忆”这个轻佻女人和她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赶到房子外面去。)可是奥兰多仍未落笔。记忆仍将那个衣着寒酸、目光如炬的男人形象在他眼前晃悠。他仍注目于这影像,仍在踌躇不定。正是他的踌躇使我们的叙述功亏一篑。仿佛堡垒被叛军攻占,自己的军队也起义造反了。以前他也曾一度停笔,那时爱情带着它惊天动地的喧嚣,伴随着管乐声声、铙钹阵阵,还有那刚从肩膀上砍下来的、戴着血淋淋枷锁的人头,鲁莽地中断了他的写作。爱情使他经受了百般折磨。此刻,他又停笔了,那代表野心的泼妇,代表诗歌的女巫,还有代表名望的婊子,全都趁虚而入。她们携起手来,把他那颗心当成了她们的舞池。他孤零零地站在房间里,昂首挺胸,发誓要成为族人中的第一位诗人,让他的姓氏流芳百世。他历数祖先的名字和他们的丰功伟绩,他说,鲍里斯爵士击杀异教徒;加韦恩爵士击杀土耳其人;迈尔斯爵士击杀波兰人;安德鲁爵士击杀弗兰克人;理查德爵士击杀奥地利人;约旦爵士击杀法兰西人;赫伯特爵士击杀西班牙人。但所有的杀戮征战、觥杯交错、尽情欢爱之后,所有的奢靡浮华、驰骋狩猎、酒醉饭饱之后,留下了什么呢?一具骷髅;一截手指。他一边说,一边回头去看桌上那本翻开着的托马斯·布朗的书。他仍旧未动笔。书上那些文字的神圣旋律,仿佛咒语从房间的各个角落飘出,从晚风和月光中飘出。还是让这些文字深埋在墓穴中吧,以免抢了我们文笔的风头。这些文字并未死去,它们被防腐的香料保存起来,色泽依然鲜亮,气息清晰可闻——奥兰多将这些文字的成就与祖先们的功绩相比较,不禁感叹,祖先们的功名竟然轻若尘土,而这位作家和他的文字才流芳百世。

然而,他很快便意识到,迈尔斯爵士等先辈们当年为了赢得一个王国而与武装骑士进行的战争,其艰辛程度与他眼下从事的写作相比,竟不及一半。他是与英国的语言文字开战,赢得的将是永世不朽。只要对创作的艰辛略知一二,便自会明白其中的繁枝细节;写的时候感觉精彩;读一遍后又觉得空洞乏味;改完又撕毁;删删加加;时而欣喜若狂;时而崩溃绝望;朝欢夕悲;灵感得而复失;明明看到自己的著作已唾手可得,却在顷刻间又烟消云散。吃饭时身临其境;散步时念念有词;哭笑无常;在不同的风格间摇摆不定;时而喜欢壮丽华美,时而又偏爱平实简洁;一会儿是潭蓓山谷,一会儿是肯特郡或康沃尔郡的田野;不能确定自己究竟是世界上最神圣的天才,还是最愚笨的蠢才。

正是这最后一个疑问,促使他在经历了数月痴狂的写作后,决定改变多年离群索居的生活,开始与外面的世界交往。他有一位朋友在伦敦,是诺福克郡的人,名叫吉尔斯·艾沙姆。尽管是贵族出身,但却与作家们交往甚密。他无疑可以使奥兰多与这群蒙恩的、神圣的作家中的某些人建立联系。因为,就奥兰多眼下的情形而言,他认为凡是能写出一部书,并将书印出来的人,就是无比荣耀的,它超越了血缘和身份带来的所有荣耀。在他的想象中,似乎那些有着绝妙思想的天才,就连外表也必定是美轮美奂的。他们头顶光环,口吐芳香,玫瑰花在他们的唇间绽放——无论是他自己还是杜普尔先生肯定都不是这样。倘若能躲在窗帘后面听一听他们的谈话,对奥兰多来说也是莫大的幸福。即便想象一下他们海阔天空的畅谈,都让他觉得自己过去与宫廷里的朋友们常在一起聊天的话题是多么粗鄙不堪——不外乎声色犬马和赌牌。他颇为自豪地想起,人们常称他为学者,讥讽他喜爱孤单,嗜书好读。他从来不擅长于花言巧语。在女人的起居室里,他只会愣愣地站着,满脸绯红,走路像士兵一般僵硬。因为走神,他从马上摔下来过两次。有一次,他在吟诗的时候弄破了温切尔西夫人的扇子。他迫不及待地回忆往事,一种不可言说的希望充满了他,他希望自己这些不容于社会的怪癖异秉,他的青春骚动,他的笨手笨脚,他的腼腆害羞,他的长途漫步,还有他对乡间生活的热爱,所有这一切都证明他自己就是神圣作家的一员,而不是贵族中的一员——他生来就是作家,不是贵族。自那个洪水滔天的夜晚以来,他第一次感到了快乐。

他托诺福克的艾沙姆先生给住在克利福德客栈的尼古拉斯·格林先生捎一封信,信中表达了他对格林先生作品的仰慕之情,并期盼与格林先生结识(因为尼克·格林是当时大名鼎鼎的作家)。他几乎不敢作这样的请求,因为自己无以回报。不过倘若尼古拉斯·格林先生肯屈尊来访,那么在格林先生选定的时间,会有一辆四驾马车恭候在费特巷的拐角,将他安全地带到奥兰多的府邸。这封信后面的内容,人们尽可随意补充。人们还能想象到,当格林先生很快就接受了这位尊贵爵爷的邀请,并坐着马车,于4月21日星期一的七点钟准时抵达主楼南面的大厅时,奥兰多有多么的欢天喜地。

这个大厅里接待过众多的国王、王后和使臣;穿着貂皮大衣的法官大人、国内最迷人的女子和最英勇的士兵,也都曾光临此处。曾经在弗洛顿和阿金库尔战场上飘扬的旗帜,如今悬挂在大厅里。绘有狮豹和王冠的彩色盾徽陈列在大厅里。长长的餐桌上摆放着金银餐具,用意大利大理石精心砌成的大壁炉,一晚上就能将整整一棵橡树,连同茂密的树叶、鹪鹩和乌鸦的巢穴,统统燃为灰烬。而那位诗人,尼古拉斯·格林,此刻就站在这里,一身寻常打扮,头戴软檐帽,身穿紧身短上衣,手提一个小袋子。

这让匆匆赶来迎接他的奥兰多不免有点失望。诗人不过中等身高,长相平庸,瘦骨伶仃而且有点驼背。进门时被大獒犬绊了一下,那狗咬了他一口。奥兰多疑惑起来,不知该把这位诗人视为他所知道的各色人等中的哪一类,他身上有种古怪气质,使他既不同于奴仆,也不同于乡绅或贵族。他脸上天庭饱满,鹰钩鼻子,这些还算不错,只是面颊凹陷下去。他目光如炬,但嘴唇却耷拉着,还流口水。然而,他整张脸的表情才是最令人不安的。既没有贵族脸上那种让人看了心情愉悦的沉稳和镇定;也没有一个训练有素的家仆脸上那种体面的恭顺。这是一张七拼八凑的脸。虽然身为诗人,但似乎他更善于责骂而非赞美;更善于大声吵闹而非柔声细语;更善于跌跌撞撞走路,而不是策马驰骋;更善于奋力争斗而不是悠哉游哉;更善于恨而非爱。他慌里慌张的动作和眼神中流露出的暴躁和猜疑,都暴露出了他的这些特点。奥兰多有点不知所措了,但还是请他共进晚餐。

奥兰多从来都对众多的仆人和满桌的美味佳肴习以为常,但此时,他第一次感到了莫名其妙的羞愧。还有更奇怪的事,当他想起自己一位名叫莫尔的曾祖母曾是挤奶工时,竟产生了自豪感。而以前每每念及此事,常有诸多不快。他正打算婉转地提一下这地位卑微的女人和她的牛奶桶,诗人却抢先说道,格林这个姓氏看起来稀松平常,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格林家族曾经是法兰西的名门望族,后随征服者威廉一同来到英国。不幸的是,家族败落,只能无可奈何地把姓氏留给了格林威治的皇家辖区。接着这一话题,后面的谈话内容无非是失去的城堡和盾徽,有位远亲是北方的准男爵,与西部的贵族联姻,格林家族的有些人在姓氏的词尾加上了“e”,有些人没加,就这样一直说到野味端上桌才罢休。然后,奥兰多有点不自然地提了一下他的曾祖母莫尔以及她的奶牛,如此,当他面对满桌的丰盛野味时才略感心中释然。直到开始畅饮烈性白葡萄酒时,奥兰多才鼓起勇气说,他总是认为有一件事比格林家的姓氏和奶牛都重要,那就是诗歌的神圣主题。一提到诗歌这个词,诗人的双眼立刻闪烁出火花。他不再装出一副绅士的样子,而是把酒杯砰的一声放在桌上,开始讲一个故事。除了怨妇的唠叨以外,这是奥兰多听过的最冗长、最复杂、最感人、最辛酸的故事,它是格林写的一个剧本,关于另一位诗人,和一位评论家。关于诗歌本身,奥兰多所能拼凑起来的信息无非是,诗歌比散文更难找到买主,虽然篇幅较短,但写起来却更耗时。他们的交谈在漫无边际的东拉西扯中进行,直到奥兰多委婉地暗示他,自己不知天高地厚,一直在写作。而此刻那位诗人竟突然从椅子上跳起来说,护墙板里有一只耗子在吱吱叫唤。这位诗人解释说,自己神经脆弱,耗子的叫声将使他整整两个星期都心烦意乱。这深宅大院里无疑有各种虫害出没,但奥兰多对此从来都置若罔闻。诗人随后对奥兰多完整地讲述了自己近十年来的健康状况。他的身体实在糟透了,能活到今日已是奇迹。他曾因中风而瘫痪,患过痛风、疟疾、水肿,还连续得过三种热病;此外,他的心室扩大,脾脏肥肿,还患有肝炎。而最厉害的,他告诉奥兰多,是他的脊椎,那种感觉难以名状。从上往下数第三截脊椎处长了一个小疙瘩,感觉火烧火燎;从下往上数第二截脊椎处也长了一个小疙瘩,那感觉又宛如寒冰刺骨。有时一觉醒来,脑袋沉重如铅;有时又仿佛有千万只小蜡烛点亮,还有人在他的身体里面燃放烟花。他说,他能感觉得到厚厚的床垫下有一片玫瑰花瓣;他仅凭脚下的鹅卵石就能识别整个伦敦的大街小巷。总之,他是一件精妙的机器,被以一种奇特的方式组装起来(此刻他似乎是下意识地抬起了手,而这只手的形状的确是想象中最精美的),令他困惑不解的是,为什么他的诗只卖出去五百册,当然,主要是因为有人暗中与他作对。他一拳砸在桌上,说出了他的结论,那就是英国的诗歌艺术已经死亡。

怎么可能?我们拥有莎士比亚、马洛、本·琼生、布朗、多恩,奥兰多历数他所崇拜的这些作家的名字,他们有的正活跃于当时的文坛,有的则辞世不久。格林的说法让他难以置信。

格林冷笑起来。他承认莎士比亚的一些剧目写得不错,但大多是抄袭马洛的作品。而马洛呢,差不多是个孩子,对于一个三十岁不到就辞世的年轻人,你还能说什么呢?至于布朗,他以散文的笔法写诗,但对于这种别出心裁的东西,人们很快就厌倦了。多恩则是个江湖骗子,他以晦涩艰深的文字来掩盖内涵的贫乏。虽能蒙骗一时,但那种晦涩的文风持续不了一年。至于本·琼生嘛,是他的朋友,他从不诟病朋友。

他断言,文学的伟大时代已然逝去。文学的伟大时代是古希腊时期。伊丽莎白女王时代的文学在各方面都逊色于古希腊。在那个时代,人们珍视神圣的目标,他称之为“荣跃”(他说“荣耀”的时候口齿不清,所以奥兰多起初并没听懂他的意思)。如今的年轻作家们都受雇于书商,只要能卖钱,什么样的垃圾都往外抛。莎士比亚就是始作俑者。莎士比亚已经受到惩罚了。他说,如今这个时代的特征,就是高超的骗术和疯狂的实验——而这些都是古希腊时代丝毫不能容忍的。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很痛心——因为他热爱文学就像热爱自己的生命——他对当下实在不敢恭维,对未来也感到希望渺茫。说到这儿,他又给自己斟了一杯酒。

奥兰多被他的一番高谈阔论怔住了;可是,他观察到这位批评家本人似乎并无半点沮丧。恰恰相反,他越是谴责自己所处的时代,就越是自鸣得意。他说,记得有一天晚上,基特·马洛和其他几位作家都在舰队街的柯克小酒馆。基特那天兴致很高,喝得醉醺醺的,他很容易被灌醉。他有意想借酒劲胡说八道。格林说当时的情景他记忆犹新,基特对众人挥舞着酒杯,一边打着饱嗝,一边说:“扼住我的命脉,比尔,惊涛骇浪涌过来了,而你正站在风口浪尖上。”格林解释说,马洛这句话的意思是,他们正处在英国文学伟大时代的转折期,而莎士比亚将成为这一时期的重要诗人。两天后,马洛在一次酗酒斗殴中丧命,没能活着见证自己的预言,这对他本人来说倒是件幸事。“说出这样的预言,真是可怜又愚蠢的家伙,”格林感叹道,“伟大的时代,的确,伊丽莎白时代是个伟大的时代!”

“所以,我亲爱的爵爷,”他悠闲地坐在椅子上,手指把玩着酒杯,继续说道,“对我们来说最好就是,珍惜逝去的,敬仰当下那些以古人为楷模、为‘荣跃’而不是为金钱而写作的作家,如今这样的作家寥寥无几了。”(奥兰多希望他把荣耀那个词说得准确一些)。“荣跃,”格林说,“可以激励高尚的头脑。如果我有三百英镑的年薪,每季度发放一次,我将毕生只为荣跃而活。我会每天早上躺在床上读西塞罗的著作。我将模仿他的风格,直至难分伯仲。这就是我所说的纯写作,”格林说,“这就是我所谓的荣跃。但要做到这一切,必须要有年金。”

此时此刻,奥兰多已不再指望与这位诗人探讨自己的作品了;因为他们眼下所谈论的是莎士比亚、本·琼生等作家的生平和品行,奥兰多的作品怎能与他们相提并论。格林与他们大多私交甚密,关于这些作家,他有大把的奇闻异事可以说。奥兰多一生中从来没有如此开怀大笑过。这些作家,曾经是他心目中的神,但他们中有一半人酗酒成性,且个个生性风流;他们大多与太太整日吵架,无一不是满口谎言、勾心斗角的卑鄙小人。他们的诗都是潦草地写在洗衣账单的背面,然后将这些草草写就的诗从街面的小门递给印刷店老板。《哈姆雷特》就是这样印出来的,《李尔王》也是,还有《奥赛罗》。正如格林所说,这些剧本错误百出也就不足为怪了。余下的时间,这些作家们在小酒馆或露天啤酒馆豪饮畅欢,言谈间极尽风趣而回避信仰,举止间放浪形骸,就连宫廷生活与他们相比也相形见拙。格林讲得津津乐道,奥兰多听得兴致勃勃。格林的叙述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哪怕是三百年前的书,他也能说出里面最精彩的片断。

时间在谈笑风生间悄然流走。奥兰多对这位客人产生了一种奇特的感觉,既喜爱又藐视、既钦佩又怜悯,还夹杂着一些难以名状的东西,有一点惧怕,还有一点着迷。虽然他一味滔滔不绝地谈论自己,不过有这样一位聊天的好伙伴,就是听他讲疟疾的故事也永远不会厌烦。他是那么机智诙谐,那么玩世不恭,谈论上帝和女人时又是那么地无拘无束。他精通各种手艺,满脑子都是新奇花招。他会做三百种不同的色拉,他知道所有的调酒方法;他会演奏好几种乐器,而且,他恐怕是第一位,也是最后一位在意大利壁炉里烤奶酪的人。可是,他分不清天竺葵与康乃馨,橡树与桦树,分不清獒犬与灰狗,小羊与母羊,也分不清小麦与大麦,耕地与休耕地。他对春耕秋收一无所知;他以为柑橘长在地里,而萝卜长在树上。他更喜欢城镇风情而不是田园风光。凡此种种,都令奥兰多惊诧不已,因为他以前从未遇见过这种类型的人。女仆们虽然瞧不起他,但也被他的笑话逗得窃笑不已,男仆们虽然不喜欢他,但也围着他津津有味地听故事。的确,他的到来使整座庄园充满了前所未有的活力——这一切令奥兰多陷入了深思,促使他将眼下的生活与过去相比较。他回想起以往的谈资无非是西班牙国王中风,或是母狗交配;他还记得时光如何在马厩和衣柜之间慢慢流逝;记得那些达官贵人如何酩酊大醉,鼾声如雷,最讨厌有人搅了他们的美梦。他想起他们如何体魄健硕,却精神萎靡。这些想法令奥兰多心烦意乱,难以平静。于是他得出了一个结论: 他把一个烦恼精灵招进了家门,从此他将永无宁日。

而与此同时,尼克·格林却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一个清晨,他躺在床上,枕着松软无比的枕头,盖着柔滑无比的被单,透过那扇凸窗,他瞧见了那块三百年来寸草不生的地皮,他想,除非他溜之大吉,否则会被活活闷死在这里。他起床更衣,耳边传来鸽子的咕咕声和喷泉的流水声。他想,除非他听到舰队街上马车碾过鹅卵石子的辘辘声,否则他再也写不出一行诗句。他想,如果只听到隔壁房间传来男仆给壁炉添柴、在餐桌上摆放银质餐具的声音,那么长此以往,我将长眠不醒(此刻,他打了一个巨大的哈欠)。

于是,他到奥兰多的房间里去见他,解释说,他一夜未合眼,因为四周太安静了(的确,整座大宅被方圆十五英里的花园包围着,花园四周是十英尺高的围墙)。而他的神经最难以忍受的,就是寂静。所以他想当天早上就结束这次造访,请奥兰多谅解。奥兰多有点如释重负的感觉,但也有点恋恋不舍。他想,如果没有他,整个庄园便死气沉沉的。临告别时,奥兰多鼓足勇气把自己写的关于赫克利斯之死的剧本交给诗人。诗人收下了。又嘀咕了几句荣跃和西塞罗什么的,奥兰多打断了他,承诺按季度给他发放年金;于是,格林郑重其事地表达了对奥兰多的好感,然后跳上马车,扬长而去。

马车渐行渐远,大厅从未显得如此宽敞,如此富丽堂皇,也如此空空荡荡。奥兰多明白,他不会再有那份闲情雅致在意大利壁炉上烤奶酪了。他也不会再有那种机智诙谐去嘲笑意大利绘画,不会再有那种精湛手艺调出地道的宾治酒。他再也听不到那些连珠妙语和奇思异想了。然而,耳边不再有牢骚鼓噪,是何等地轻松啊,重又复归清静独处,又是何等地享受啊。他一边思忖着,一边解开了拴着大獒犬的绳索,它已经被拴了六个星期了,因为它一见到那诗人,就要扑上去咬他。

当天下午,尼克·格林在费特巷的拐角处下了马车,他发现生活一切如故。也就是说,格林太太正在一间屋子里生孩子,汤姆·弗莱彻在另一间屋子里喝杜松子酒。书本扔得满地皆是,晚餐——姑且算是晚餐吧——摆在一张梳妆台上,平时孩子们捏泥巴玩也用这张台子。然而,格林觉得这种氛围正适合写作。一到这里,他就能写作了,于是就写了起来。主题是现成的: 幽居的勋爵。他这篇新作的标题大致就是,乡间贵族访问记。他从儿子手上夺过笔来,那孩子正用笔掏小猫的耳朵玩。他把笔伸进一个蛋壳儿里蘸了蘸,那蛋壳儿是用来当作墨水瓶的。格林当场就挥笔写出了一首激情洋溢的讽刺诗。他把握得恰到火候,让人一看便知那位被讽刺的贵族无疑就是奥兰多;从那位贵族最隐秘的言行,他的狂热和傻气,到他头发的颜色,他发“r”这个音时异样的卷舌方式,全写得惟妙惟肖。格林毫不掩饰地引用了那位贵族写的悲剧《赫克利斯之死》中的几个片段,指出这些段落如他所料,写得极尽繁冗,华丽空洞。所以倘若仍有人不信这位贵族就是奥兰多,那看了格林引用的这些片段,也会笃信不疑了。

格林的这本诗册很快便印行了好几个版本,所得报酬解决了格林太太生第十个孩子的花销。不久,便有知情的友人将这本诗册送到了奥兰多本人的手上。奥兰多不动声色地从头读到尾,读完后,他摇铃唤来了男仆,用钳子把诗册夹起来,命男仆把它扔到庄园里最肮脏污秽、恶臭熏天的粪堆里去。男仆转身正欲离开,他又叫住他,“去马厩牵一匹最快的马,”他吩咐道,“骑上它拼命跑,赶到哈维奇,从那里登上开往挪威的船,到挪威国王的养狗场给我买最上等的皇家纯种猎犬,公犬母犬都要。然后立即打道回府,不得耽搁。因为,”他一边拿起书来读,一边用比呼吸还轻的声音嗫嚅道,“我不想再与人交往了。”

那男仆办事老练,恪尽职守。他俯首领命后,就跑得没影了。他不辱使命,三个星期后,就牵着几条上等挪威猎犬回来了。其中一只母犬当晚就在餐桌下产下了八只小狗。奥兰多让人把这窝小狗抱到自己的卧房。

“因为,”他说,“我不想再与人交往了。”

尽管如此,他仍然按季度付给格林年金。

就这样,这位三十岁上下的年轻贵族不仅饱经世事,而且万念俱灰。爱情与事业,女人和诗人,一切皆为虚空。而文学不过是一场闹剧。就在读了格林那篇《乡间贵族访问记》的当晚,他将自己的五十七部诗作全部投入了熊熊烈火,唯独留下了《大橡树》,那是他童年的梦想,篇幅很短。如今他能信任的只有两样东西: 狗和大自然;一条挪威猎犬和一丛玫瑰。这两样东西浓缩了世界的千姿百态,生活的千丝万缕。猎犬和玫瑰包含了一切。拨开迷雾见月明,他豁然开朗,把猎犬带在身边,去花园里信步游逛了。

他之前一直在写作和读书中度日,与世隔绝的时间太久了,差一点忘记了大自然的情趣,忘记了6月的大自然,应是极其曼妙动人的。他登上了那个高高的山丘,在晴空万里的日子里,从那里可以俯瞰半个英伦,以及与其接壤的威尔士和苏格兰的一部分。他扑倒在自己最喜爱的那棵大橡树下,觉得一生中倘若不必再与任何一个男人或女人说话;倘若狗不会进化出语言的能力;倘若他不会再遇见什么诗人或公主,那么他余下的岁月将心满意足。

此后,他经常来这里,日复一日,周复一周,月复一月,年复一年。看山毛榉树变成金黄一片,看羊齿草的嫩芽伸展蔓延;看月圆月缺,(下面这段文字读者也能想象出)看四周草木如何由青翠变为金黄;看月亮如何升起太阳如何西沉;看冬去春来,夏至秋分;看黑夜白昼,循环往复。看雨霁天晴,云开日出;看二三百年岁月流淌,万物依旧昔日容颜,惟余一抹尘土,几张蛛网,老妇只需半小时便可清扫干净。人们不禁用一句话来简单概括: 光阴荏苒,一切如故。

但不幸的是,时光虽然能使动植物的生长和衰亡准确得不可思议,但对人类心灵的影响就不那么简单了。而且,人类的心灵对时光的影响也同样奇妙。一小时的时间,一旦以人的心灵来衡量,就可能被拉长至时钟长度的五十倍或一百倍。在另一种情况下,人的心灵又可能把一小时精确地表达为一秒钟。人们极少察觉钟表时间与心灵时间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值得探究。但正如我们所说,传记作者的兴趣是极为有限的,他必须限定自己用一个句子表述清楚,那就是: 当一个人到了三十岁,比如奥兰多,他在思考的时候,时间就显得特别长,他在做事的时候,时间就显得特别短。所以,当他发号施令处理自己庄园的事情时,不过是一眨眼的工夫;而当他独自一人在山丘上的橡树下时,每一秒便如同一滴膨胀起来的小水珠,充盈着仿佛永远都不会滴落下来。每一秒都被一大堆奇奇怪怪的问题充盈得满满的,他发现自己不仅要面对那些连聪慧绝顶的人都难以回答的问题,譬如何为爱情?何为友谊?何为真理?而且只要他一思考这些问题,逝去的岁月似乎就变得漫长而纷繁,充斥进盈盈欲滴的每一秒水珠,使这一滴小水珠膨胀得超过正常时间的数倍,五彩斑斓,宇宙间的千头万绪尽在其中。

就这样思考着(或随便称作什么),奥兰多度过了一年又一年。倘若说他早饭后出门时还是三十岁,那等他回家吃晚饭时,至少也有五十五岁了。这说法一点都不夸张。对他来说,有些时候是度日如年,另一些时候则是光阴似箭。总之,想要估算人类生命的长度,我们是无能为力的(动物的生命长短就更不敢推测了)。因为只要我们一说人生漫长,就会有人提醒我们人生苦短,比玫瑰花凋零还要短促。短暂与漫长,这两种力量主宰着我们不幸愚钝的头脑,它们能在同一时刻轮番主宰,这一点至今令人困惑不解。而主宰奥兰多的神明,时而壮如象腿,时而薄如蝉翼;生命于他,既绵长无涯,又转瞬即逝。然而,即便时间拉伸到最长,膨胀到极致,仿佛踽踽独行于漫无边际的沙漠中,也无暇抚平三十年来身边的男男女女们在他心头刻下的创伤,那些伤痛仿佛紧紧卷起的羊皮纸,他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将它展开,而羊皮纸上留下的深深印记,他也无暇破解。他还没来得及搞清楚什么是爱情(他思考这个问题时,大橡树从发芽到叶落,循环往复了十二次),抱负就取代爱情占据了他的头脑,而友谊或文学又旋即取代了抱负。而那第一个问题,何为爱情,因为百思不得其解,便常常无缘无故地冒出来,将正在阅读的书,或脑海中的意象,或对生命意义的思考,统统挤到一边,不得不伺机再重新占据他的脑海。思考爱情之所以耗时漫长,是因为这一过程伴随着很多活生生的场景,不仅有画面: 老态龙钟的伊丽莎白女王,身穿玫瑰色绫罗绸缎,斜倚在绣帷长榻上,手上拿着象牙制成的鼻烟壶,身旁有一把金柄宝剑。而且还有气味: 她身上喷了浓浓的香水;还有声响: 那个冬日,里奇蒙德的庄园里传来了牡鹿的叫声。于是,冰雪和严冬、壁炉里燃烧的火焰、俄罗斯女人、金柄宝剑、牡鹿的叫声、老詹姆斯国王嘴边的垂涎、绽放的焰火以及伊丽莎白时代满船满舱的珍宝,这一切把关于爱情的思考晕染成了一片琥珀色。他发现,一旦他想把一件事从脑海中挪开,任何一件事,它都会随即与其他事情绞缠在一起,仿佛一块玻璃,沉淀在海底一年以后,上面满是骨头、蜻蜓、硬币和溺水女人的长发。

“上天又赐予我一个意象!”他大声惊呼(可见他的思维杂乱无章、反复无常,从而也可理解为什么大橡树数度花开花落,他仍对爱情百思不解)。“但这些意象又有何意义呢?”他自问道。“为什么不能简单地用寥寥数语来表述呢?”于是,为了用片言只语来表达何为爱情,他会苦苦思索半个小时——抑或是两年半?“那个海底玻璃的意象显然不够真实,”他争辩道,“因为除非极为特殊的情况,蜻蜓不会生存在海底。而文学倘若不是真理的新娘和同床共眠者,她又是什么呢?真混账!”他大声叫道,“既已说了新娘,为何还要说同床共眠者?为何不明白表示一种含义便罢了?”

于是,为了使诗风质朴无华,他尝试着说,小草青青,天空蓝蓝。虽然诗歌于他遥不可及,但他仍心存敬意。“天空蓝蓝,”他说,“小草青青。”然而放眼望去,眼前的景象却恰恰相反,天空宛若千百位圣母的长发上垂下的轻纱;小草黑压压连成一片,好似一群奔跑的少女,要逃离魔法森林中长毛怪的怀抱。“说真的,”他说道(他已经养成了大声说话的坏习惯),“我看不出有什么事比另一件事更真实,全都是十足的假象。”他觉得要解决何为诗歌何为真理的问题,已然无望,于是,陷入了深深的沮丧之中。

趁他自言自语的时候,我们不妨暂停叙述,来思考一下眼前的情景有多么令人不可思议。在6月里的一天,看到奥兰多头枕胳膊,平躺在那里,我们会想到如此才华横溢、面色红润、四肢强健的好男儿,如此毫不犹豫奔赴战场、英勇杀敌的勇士,竟会被思考降服得如此没精打采,多愁善感。一旦涉及诗歌,涉及自己的诗才,他竟会腼腆得像个躲在娘家柴门背后的小女孩。我们相信,格林对奥兰多作品的奚落,并不亚于俄罗斯公主对他爱情的嘲弄。让我们回过头来继续我们的故事……

奥兰多仍在思考。他久久地凝望着草地和天空,试图想象这草地和天空在那位真正的诗人,那位在伦敦出版诗作的诗人笔下,该如何呈现。此时此刻,记忆使尼古拉斯·格林那张脸不停地在奥兰多眼前晃悠(记忆的这种惯常手法我们前面已经描述过),似乎这位尖酸刻薄、口若悬河,且背信弃义的家伙,就是缪斯本人,奥兰多必须对他顶礼膜拜。于是在那个夏日的清晨,奥兰多将纷繁各异的诗句呈现给他,有些质朴无华,有些精雕细琢,但格林一味地摇头,冷嘲热讽,咕咕哝哝地说着荣跃、西塞罗和我们这个时代诗歌的死亡。许久,奥兰多终于站起身来(眼下已是寒冷的冬季),他发了一个誓,这是他一生中最惊天动地的誓言,因为这个誓言注定了他将忍受严酷的惩罚。“如果我为了取悦格林或缪斯而再写一个字,或试图再写一个字,我将遭天打雷劈,”他发誓说,“从今往后,无论写得好赖,写得如何平淡无奇,我都只为愉悦自己而写作。”他仿佛将厚厚的一摞纸撕扯得粉碎,朝那个尖酸刻薄、口若悬河的家伙脸上狠狠地砸过去。听到这一番话,记忆缩头缩脑地躲了起来,好像有人朝她扔了一块石头。她将格林的肖像藏了起来,取而代之的是——空空如也。

但奥兰多仍在思考,一如既往。他的确有很多事需要想明白。因为当他一把撕碎了羊皮纸文稿时,也将那个纹着徽章的卷轴撕碎了。那是他在自己的房里独自一人时,为了自寻开心而签发给自己的任命书,好比国王任命大臣一样,他任命自己为家族第一诗人,时代第一作家,赐灵魂永恒,肉身与桂冠诗人同葬,永世为人所敬仰。这一切虽然打动人心,但却被他撕成碎片,扔进了垃圾箱。“名望,”他说,“好比一件缀满穗带的外套,碍手碍脚;好比一件银制的上衣,勒得人胸闷憋气;好比彩绘的盾牌,只能保护稻草人。”等等,等等(既然格林不再成为他的羁绊,他便陶醉于狂热的想象,我们只选取其中一两个最为冷静的意象)。他想表达的主要意思是,名望是一种羁绊和限制,而默默无闻则能使人得到掩护,如迷雾一般深不可测。默默无闻,就是讳莫高深、宽厚博大、自由自在。默默无闻,使人的大脑得以无拘无束地畅想。默默无闻的人,周身有幸弥漫着神秘的气息。无人知晓他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他可以坦言真理。惟有他才是自由的;惟有他才是诚实的;惟有他才得享安宁。在大橡树下,他沉浸在一种宁静安详的心境中。大橡树那裸露在地面的粗壮根茎,在他眼里比其他任何东西都令人陶醉。

他久久地沉浸在深思之中,思考默默无闻所具有的意义,它带来的喜悦,恰如海浪回归大海的深处。默默无闻,使人心可以摆脱嫉妒和怨恨的烦扰;使人的血脉中奔涌着宽容与仁厚;使人们不必为施予而赞美,为索取而感恩。他设想所有伟大的诗人都必定如此行事(尽管他对希腊人的有限了解不足以佐证他的设想),他认为,莎士比亚写作的时候,工匠建造教堂的时候,都是隐姓埋名,无需感激,也不在意名望,只是白天劳作,晚上可能喝一点麦芽酒而已。“那是多么美妙的人生啊,”他一边想,一边在大橡树下舒展开四肢。“何不现在就享受如此人生呢?”这想法像子弹一样击中了他。雄心壮志像一颗铅球沉甸甸地坠落下来。他摆脱了情场失意和虚荣受挫带给他的撕心裂肺的伤痛,还有他追名逐利时生活施加给他的煎熬和磨难。它们不再能加害于他了,因为他已淡泊功名。他睁大眼睛,虽然他一直这样双目大睁,但刚才他眼里只有思想,而此刻,他看见了脚下山谷中静卧着的房子,他的庄园。

它静静地卧在春日的朝晖中。看上去不像住宅,更像一个小镇。而且这个小镇不是随意偶成的,而是一位胸有成竹的建筑师精心设计的。庭园和楼房,灰、红、紫三色相间,错落有致,匀称工整。庭园方圆相济,一处园子有喷泉,另一处园子有雕塑;楼房层层叠叠,尖顶耸立。这儿一座小教堂,那儿一座钟楼。其间相隔着成片的绿草地,还有一丛丛杉树和一片片五彩缤纷的花圃。这一切虽然都被一圈高耸的围墙环抱着,但却各得其所且伸展自如。炊烟正从无数个烟囱袅袅升上天空。奥兰多想,这庞大而齐整、可以容纳上千人和两千匹马的建筑,它的建设者却是默默无闻的。在数不清的岁月里,这里居住着我名不见经传的家族,和一代又一代默默无闻的祖先。那些名叫理查德、约翰、安妮和伊丽莎白的先辈们,全都雁过无痕,惟有这座庄园,是他们齐心协力一锹一镐、一针一线、繁衍了一代又一代,才留传至今。

这庄园从未显得如此高贵而又温情脉脉。

那么,他何必要把自己凌驾于他们之上呢?想要超越那些无名创造者的作品,超越那些无形双手所付出的劳动,是极端虚荣和傲慢无礼的。与其当一颗流星,燃尽璀璨,却留不下一丝灰烬,不如默默一生,在身后留下一座拱门,一方苗圃,一堵缀满果实的墙。因为在这座庄园居住过的高贵男女,虽然不为人知,却从未忘记留些东西给子孙后代。厨房里总有一个温暖的角落留给老牧人;总有食物为饥肠辘辘的人预备着;他们即便卧病在床,也把高脚酒杯擦得铮亮;他们即便奄奄一息,也把灯火点得一片通明。他们虽然贵为爵爷,却甘于寂寞,愿与捕鼠人和石匠一样默默无闻。默默无闻的贵族们,被人遗忘的建筑工匠们,他满怀热情地呼唤他们,彻底颠覆了人们以往批评他的冷漠、无情和懒散(我们寻求的真相往往与我们仅一墙之隔)。他用最动人的口才来发表关于他的庄园和家族的演讲,然而,没有结语的演讲如何堪称演讲?到了演讲的结语部分,他一时踌躇语塞。他想用华丽的辞藻来结尾,表明他将追随先人的脚步,为他们留下的这座庄园添砖加瓦。然而,整座庄园已经占地九英亩,再添一块石头都嫌多余。难道以谈论家具来结尾?以谈论桌椅和床边的地垫来结尾?无论结束语提到什么,都应该是庄园里缺少的东西。此刻,他把演讲结束语的事暂且搁在一边,大步流星往山下走去,决意从今往后要尽心尽力装饰他的庄园。当善良的老格里姆斯蒂奇太太接到吩咐,说奥兰多要她立即前去侍候左右时,不禁热泪盈眶。她现在真的有点老了。她陪着奥兰多一起巡视了整座庄园。

国王卧室的毛巾架缺了一条腿(格里姆斯蒂奇太太说,“这是杰米住过的,”暗示国王下榻此处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臭名昭著的议会时代已经结束,如今英国又恢复了王朝);公爵夫人起居室的盥洗室里,水盆下面缺个底座;格林先生那讨厌的烟斗弄脏了地毯,她和朱迪擦了半天也没擦掉。事实上,当奥兰多开始考虑添置一些紫檀木椅子、雪松木衣柜、银盆瓷碗和波斯地毯时,才明白这一切谈何容易,因为整座宅子拥有的卧房共三百六十五间。即便他手头还余下几千英镑的家产,也仅够在长廊里挂一些壁毯绣帷,在宴会厅里添几把精美的木雕椅子,在王室寝殿里配上结实的银镜,椅子也要配银制的(他特别喜爱这种金属)。

看一眼他开列的明细单子,就明白他此刻已满怀热情地行动起来了。让我们来看一看他此番购置物品的清单吧,清单页边处的开销总计我们就略去不提了:

“五十套西班牙毛毯,相同数量的红白相间塔夫绸窗帘,配上白色缎纹的短幔,上面缀有红白相间的丝绣……”

“七十把黄色缎面椅子和六十把厚布面的高脚凳……”

“六十七张胡桃木桌子……”

“十七打匣子,每打匣子里装五打威尼斯玻璃杯……”

“一百零二块席垫,每块三十码长……”

“九十七个深红色锦缎靠垫,上面镶有银色羊皮纸花边,再配上薄布面的脚凳和椅子……”

“五十盏枝形烛台,每盏可点燃十二支烛灯……”

我们已经开始哈欠连天了,都怪这繁琐的清单。但我们就此打住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清单到此为止了,而是因为它太冗长乏味了。它共有九十九页长,总计开销达数千英镑——相当于我们现在的数百万英镑。如果奥兰多爵爷日思夜想的都是花钱装饰整修,那么他也许还会计算一下,如果每个人工每小时工钱是十便士,那铲平一百万座小山丘需要花费多少;如果要整修方圆十五英里的花园篱笆,需买多少英担的5 1/2便士尺寸的钉子,等等,等等。

我们会觉得这种计算太枯燥乏味了。因为衣柜与衣柜大抵相同,一座山丘和一百万座山丘也区别不大。但这一过程给奥兰多带来了欢愉,也带给他颇为有趣的冒险经历。譬如,他为了给一张罩有银制华盖的大床缝制帷幔,动用了布鲁日全城的盲女绣工。此外,他的威尼斯历险或许也值得一说,当时他在刀尖的威逼下,从一个摩尔人那里买了一个漆柜。整修工程也是花样百出。一会儿从苏塞克斯拖来几棵大树,被锯成木板铺在了长廊里,一会儿又从波斯运来一只塞满羊毛和锯末的大箱子,结果箱子里只装了一只盘子和一枚黄宝石戒指。

可是到了最后,长廊里再也没有地方多放一张桌子了,桌上也没有地方再多放一个小柜子,柜子里也没有地方再多放一只玫瑰花瓶,花瓶里也没有地方再多放一把百花香。不能再添置任何东西了。一句话,整座庄园一应俱全。花园里繁花似锦,有雪莲、番红花、风信子、玉兰花、玫瑰花、百合花、紫菀,以及品种齐全的大丽菊,有梨树、苹果树、樱桃树和桑树,还有大量珍稀的开花灌木和四季长绿的常青树,它们枝繁叶茂,盘根错节,地上无处不覆盖着茂密花草,无处不在绿树浓荫的掩映之下。此外,他还从国外买来了羽毛华丽的野鸟和两只马来熊,它们虽然举止粗鲁,但他相信它们体内必然隐藏着一颗诚实可靠的心。

万事俱备。黄昏时分,当无数个银烛台点亮,微风不停地拂过长廊,吹得那些蓝绿相间的壁毯轻轻摆动,仿佛壁毯上的猎手正策马追敌,而达芙妮在飞奔逃逸;当银器光芒四射,漆器绚丽夺目,木器熠熠生辉;当雕花椅子伸展开它们的扶手,墙上的木雕海豚驮着美人鱼劈波斩浪;当一切的一切都按照奥兰多的心愿安排就绪,他带着那几条挪威猎犬,心满意足地巡视了整个庄园。他想,他终于可以给自己的演讲结尾了。或许,不如重新开始演讲更好。然而,当他在长廊上漫步巡视,仍不免若有所失。桌子椅子,镶金镂雕,沙发以狮爪为座,以天鹅的长颈为腿,床上铺着柔软无比的天鹅绒,但仅凭这些东西本身是不够的,椅子要有人坐,床要有人躺,方能焕发出奇妙生气。于是,奥兰多开始频频设宴,款待周边的贵族乡绅。有一次,整整一个月内庄园里三百六十五间卧房全部住满。五十二处楼梯宾客云集,你推我搡。三百名仆人在后厨奔跑忙碌;宅子里几乎夜夜欢宴,宾朋满堂。所以短短数载,奥兰多的天鹅绒便被磨光了毛,一半财产挥霍殆尽。但他赢得了周边贵族乡绅的好评,并在郡里谋了个职位,每年都有诗人呈献给他十几部诗作,奉承恭维地表达感激之情。尽管他现在小心翼翼地不与作家打交道,也远远避开异国血统的女子,但他对女性和诗人依然十分慷慨大方,因此颇得他们的敬慕。

然而,每当宴会进入高潮,宾客们狂欢作乐时,奥兰多喜欢悄然离开,独自回到自己的房间。当房门紧闭,确信无人干扰时,他便取出一本旧巴巴的笔记本。订本子的丝线是从母亲的针线盒里偷来的,上面贴的标签出自男孩稚气的手笔,写着“大橡树——诗一首”。他往往会在本子上奋笔疾书,直至午夜的钟声敲响,他仍欲罢不能。但他写下多少行诗句,就划去多少行诗句,一年过去,诗歌的篇幅反而比先前更短,似乎他的书写过程一字未留。文学史家或许会观察到,他的文风发生了惊人的变化。辞藻不再华丽,不再恢弘壮美。散文时代使温馨的涌泉凝滞固结,外在景观少了几分花团锦簇,蔷薇荆棘也缺了些芒刺和纠结。或许是因为感觉比从前多了几分迟钝,不再对蜂蜜和奶油垂涎欲滴了。况且,街道的排水管比从前畅通了,住宅也更明亮了,这些都毋庸置疑对他的文风产生了影响。

有一日,他正绞尽脑汁地续写《大橡树——诗一首》,才写了一两行诗句,就有一道影子飘进了他眼角的余光里。他很快发现,那不是阴影,而是一位女子的身影,她身材颀长,头戴风帽,身披斗篷,正穿过他房间对着的那个方形庭园。这个庭园是庄园中最隐秘的一个,而这位女子又颇为面生,她怎么会在这里,奥兰多十分诧异。三天后,那影子又飘然而至,并于星期三中午再度出现。这回,奥兰多决定跟踪她。而她显然并不害怕被人发现,当他靠近她时,她放缓了脚步,转而直面迎视着他。别的女人若在爵爷私宅中被逮个正着,必定吓得魂飞魄散;别的女人若长着那样一张脸、配上那样的头饰和装扮,必定会用纱巾裹住双肩,掩住面容。因为这位女士的模样太像一只野兔了;一只惊恐万状却又执拗不驯的野兔;一只因为愚蠢和无礼而不懂得胆怯的野兔;一只笔直地蹲着、用两只暴突的大眼怒视追捕者的野兔;双耳直立却瑟瑟颤抖,鼻子尖尖却抽搐不止。更有甚者,这只野兔足有六英尺高,而且梳着一种过时的老式发型,愈发显得身材高大。两人就这样对峙着,她直直地瞪视着奥兰多,目光中怯懦和大胆十分怪异地交织在一起。

她先对他行了一个屈膝礼,虽然不太自然,倒也算得体。她请他原谅她擅自闯入他的私宅。然后,她站直了身子,此刻她的身高一定超过六英尺二了。她接着说,她是哈丽特·格里塞尔达女大公,来自罗马尼亚的芬斯特腊尔霍恩和斯堪多普波姆。她说话时神经质地咯咯笑着,而且不时发出“嘻嘻”、“呵呵”的声音,奥兰多觉得,她说不定是从疯人院逃出来的。她说,能够结识他,是自己平生最大的心愿。她借宿在帕克盖茨一家面包店的楼上。她看见过他的一张画像,很像自己早已过世的一个姐姐,说到此处她哈哈大笑了起来。她说她是前来访问英国宫廷的。王后是她的表姐。国王是个很不错的家伙,但几乎夜夜不醉不眠。说到此处,她又发出了“嘻嘻”、“呵呵”的声音。奥兰多无奈,只能请她进去喝一杯酒。

哈丽特女大公

在房间里,她的言谈举止恢复了一位罗马尼亚女大公的倨傲。若非她对酒的知识超出了寻常女子,并对火枪和自己国家的运动健将侃侃而谈,说得头头是道,恐怕他们就会冷场了。终于,她猛地站起身来,表示自己次日还要造访,然后一本正经地行了一个屈膝礼,离开了。第二天,奥兰多骑马外出了;第三天,奥兰多没有搭理她;第四天,奥兰多紧闭窗帘;到了第五天,天空下起了雨,他可不能将一位女士挡在门外淋雨,再说他也不完全拒绝有人陪着聊天,于是,他请她进来,拿出他祖先用过的一副盔甲,请教她这副盔甲是雅克比的作品还是托普的。他认为更像是托普的作品,而她的意见则相反。其实,她的意见在我们这个故事中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必须展示扣带的系法,于是这位女大公拿起金制的护腿,套在了奥兰多的腿上。

奥兰多有着秀美颀长的双腿,没有一位贵族能比得上他。这我们已经提到过。

也许是因为她抽紧踝部扣带的动作,或是她弯腰的姿势;抑或是因为奥兰多与世隔绝得太久了,或是两性间的两情相悦,是勃艮第葡萄酒或是炉火的作用,总之,必定是其中任何一种原因。因为像奥兰多这样一位有良好教养的贵族,在自己的庄园款待一位女士,竟然对这位比自己年长许多、长脸暴眼、穿戴可笑,在如此暖和的季节还戴风帽披斗篷的女士产生了难以抑制的激情,以至于不得不逃离房间,这里面必定有某种原因。

但人们不禁要问,这是怎样一种激情?答案有两个,正如爱情有其双面性。不过,我们不妨先把爱情搁在一边,来看一看当时的真实情形:

当哈丽特·格里塞尔达女大公弯下身子抽紧护腿的系带时,奥兰多忽然莫名其妙地听到了爱情在遥远的地方扑扇翅膀。柔软的羽毛在远方微微煽动,唤起了回忆万千: 湍急的河流,美妙的雪景,还有无情的洪水;那声音由远而近,他脸色绯红,浑身颤栗;他感动了,他本以为自己再也不会感动了;他正准备举起双手,让那美丽的爱情之鸟栖息在他的肩头,突然,一阵嘎嘎声在四周回荡,仿佛乌鸦在轻轻摇动树枝;天空黑压压地布满了狰狞的黑翅膀;传来嘶哑的叫声;稻草、木屑和羽毛纷纷飘落,一只最笨重最肮脏的鸟从天空俯冲下来,停在他的肩头。是一只兀鹫。恐怖!他冲出房间,命仆人将哈丽特女大公送走。

现在我们可以回到爱情这个话题了。爱情有两张脸,一张白脸,一张黑脸;有两个身体,一个光滑滑的,一个毛茸茸的;爱情还有两只手,两只脚,两条尾巴,真的,所有部位都是两两成双,且互为对立。可是,它们却又紧密相依,不可分隔。以奥兰多的情形而言,爱情向他飞过来时,面向他的是白脸和光洁美妙的身躯。爱情越飞越近,飘送过来欢快宜人的气息。突然(可能就在看到女大公的那一瞬),爱情摇身一变,露出了自己的另一副面目;黑脸、毛茸茸的身躯、野蛮无礼。落在奥兰多肩上的,不是被称为天堂之鸟的爱情,而是被称为诱惑的兀鹫,肮脏污秽,令人恶心。所以他要逃走,所以他要唤来仆人。

但驱走这鸟身女妖谈何容易。不仅这位女大公仍旧住在面包房的楼上,奥兰多自己也日夜被那臭鸟的幽灵纠缠不休。看来,他用银器和壁毯将庄园装饰一新,全都是白费功夫,因为随时都会有一只脏兮兮湿漉漉臭烘烘的大鸟落在他的写字台上。她就在那儿,在椅子之间扑腾来扑腾去;他看到她晃晃悠悠地穿过长廊。此刻,她头重脚轻地栖息在壁炉旁。他赶她走,她又回来,不停地啄玻璃酒杯,直至啄碎为止。

于是,奥兰多意识到自己在家里住不下去了,必须马上采取措施终止这一切。他请求查尔斯国王派他到君士坦丁堡任特命全权大使。别的年轻人处在他的境遇也会逃之夭夭。当时国王正在白厅散步,奈尔·格温依偎在他臂弯,为他剥榛子仁。这位多情的女子叹息道,多么可惜啊,这么漂亮的双腿就要远走异国他乡了。

毕竟,命运无情;她所能做的无非是在奥兰多启航远行之前,回头朝他抛去一个飞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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