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就在那个时期,他还有过这样的事:跟一个年轻女子多次幽会,地点就在老朋友借给他的公寓里,那房子他每天可以一直使用到半夜。一两个月之后,她跟他提起他们有过的一次幽会:他们就在窗前的地毯上做爱,她说,外面电光闪闪,雷声隆隆。他们在狂风暴雨中做爱,她说,真美,令人难忘啊!

听着听着,托马斯很吃惊:没错,他记得他们是在地毯上做爱(朋友的单间公寓里只有一张狭窄的长沙发,躺在上面他感觉不舒服),然而他把暴风雨给彻底忘了!真奇怪:他想起跟她的几次幽会,甚至清楚地记得他们做爱的方式(她拒绝从后面进入),记得做爱时她常说的几句话(她总是要他搂紧她的髋,如果他看她,她会抗议),他甚至记得她内衣的式样——然而,他完全记不得那场暴风雨了。

对于有过的风流韵事,他的回忆只记录下性征服这条崎岖而狭窄的道路:第一声挑逗,第一次触摸,他告诉她与她告诉他的第一件淫事,以及所有那些他慢慢强迫对方接受、直至遭受拒绝的反常的小小性把戏。剩下的全部被他排斥(几乎以学究般的细心)在记忆之外。他甚至记不得第一次遇上这个或那个女人是在什么地方,因为相遇的一刻还发生在纯粹意义上的性征服之前。

年轻女子在讲述着暴风雨,脸上挂着梦幻般的微笑。他惊讶地看着她,几乎有些羞愧:她经历了某种美妙的东西,而他却没有和她一起经历。他们的记忆对那天夜里暴风雨的反应,是截然不同的,可从中看到爱与不爱的巨大区别。

不爱,并不意味着托马斯对那个年轻女人厚颜无耻,像人们说的那样,只把她看作性工具。相反,他像爱女友一般爱她,欣赏她的个性和智慧,只要她有需要,他随时会帮她。待她不好的不是他,而是他的记忆,他无能为力,是记忆将她从爱情区域排除出来。

看来,大脑中有一个专门的区域,我们可称之为诗化记忆,它记录的,是让我们陶醉,令我们感动,赋予我们的生活以美丽的一切。自从托马斯认识特蕾莎之后,没有任何女人能够在他头脑的这个区域留下印记,哪怕是最短暂的印记。

特蕾莎像暴君般独霸他的诗化记忆,将其他女人留下的痕迹一扫而光。这不公平,因为,比如说,在暴风雨中,跟他在地毯上做爱的年轻女子并不比特蕾莎缺乏诗意。她对他嘶喊:“闭上眼,搂紧我的髋,抱紧我!”她不能忍受托马斯做爱时睁着眼,以专注、探究的目光看她,她无法忍受他的身体稍稍抬起,在她的上方,而不贴紧她的肌肤。她不想让他研究她。她想领他进入狂喜的波涛,只有闭着眼睛才能潜入其中。她拒绝趴下身体,因为这种体位令他们的身体难于接触,而他就能从差不多五十厘米之外观察她。她厌恶这段距离,想和他融为一体。她盯着他,硬是跟他说自己没有得到享受,尽管地毯已被她的爱液浸透:“我寻求的不是快感,而是幸福。没有幸福的快感,那算不上快感。”换句话说,她敲打着他的诗化记忆之门。然而,门紧闭着。托马斯的诗化记忆中,没有她的位置。她的位置只在地毯上。

托马斯和其他女人的艳遇结束之处,恰恰正是他和特蕾莎的艳遇开始之端。与特蕾莎的艳遇并非源自促使他追逐女性的迫切欲望。他不想在特蕾莎身上揭示什么。在他眼里,她已经毫无遮掩了。在用想象的解剖刀划开世界这横陈之躯以前,他就已经迫不及待地与她做了爱。在耗费心思揣摩她做爱时是什么模样以前,他就已经爱上了她。

爱情故事只发生在做爱之后:她发烧了,他不能像对其他女人那样送她回家。他跪在床头边,冒出一个念头:她是被别人放在篮子里,顺水漂流送到他身边的。我已经说过,隐喻是危险的。爱由隐喻而起。换言之:爱开始于一个女人以某句话印在我们诗化记忆中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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