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名是“怒打小三”,但实际上,在打小三之前,他要先给赵近东送几个帅哥。

《离婚》这篇文虽然描述的是作受冷血攻,但读者之所以一边倒地支持赵近东,是因为大家都觉得冷血不可怕,作才最要命。

宋琛性子恶,但脑瓜子不行,这不,刚烧了赵近东的房子,他就要去给赵近东送小蜜去了。

没错,纵火案的真凶就是小作逼宋琛,自己烧自己,这不,把自己作死了。

想着自己写的这些狗血剧情,宋琛琛头都大了。

腿上有伤,他都两天没洗澡了,他看王妈看他的眼神都变了。

原作的宋琛,讲究的要死,永远光鲜亮丽,这么有洁癖的人,就算全身伤也照样洗。

宋琛就瘸着腿去洗澡了。

王妈听说他要洗澡,赶紧给他放好水,又给他端来一盘水果,一杯红酒。

泡澡喝红酒,突然觉得自己写的富二代有点做作是怎么回事!

“你下去吧。”宋琛说。

“你自己行么?”王妈一副“老娘什么没见过你跟我儿子似的还用不好意思”的表情,和他们宿管大妈有一拼。

“行,你出去吧。”宋琛刚要笑,头皮就又抽了一下,我曹,这都不行么?他写的受有那么恶毒嘛!

王妈赶紧问:“怎么了?”

于是他眉头一皱,说:“叫你出去就出去,烦死了。”

王妈见他这样,反倒吁了口气,说:“那我就在外头守着,你有事就叫我。”

等王妈走了以后,宋琛才开始脱衣服,身上都是睡衣,光滑松软,很好脱,脱完了以后他也没急着爬浴缸里去,而是先前后左右打量了一下这具身体。

说真的,他写离婚的时候,立志要反人类,在一个悲剧离婚文里,偏偏设置了一对极品攻受,这个宋琛的极品程度一点不比他老公差。

不过和赵近东那样从头到脚事无巨细地描述不同,他写宋琛的极品用的是虚写,说他美貌是“直男看了都可以试一试”的程度,身体则是“男女看了都觉得美”的身材,美而有男子气,男女通吃,男人不会觉得他过于男人,女人不会觉得他像个姐妹,充分贯彻了那句“极品到了一定境界,是不分性取向的”。

但是落实到现实里,极品果然就是极品,皮肤又白又滑溜,身体紧实匀称,尤其是屁股这个男女都有的性趣点,他虽然只能看到一半,也觉得形状很美。最主要是屁股的皮肤也不粗糙,很光滑,小腿又直又长,腿肚线条流畅紧致,脚丫子都白净的不像话,一看就是金贵人。

胸膛有浅淡轮廓,腰腹紧实,四肢修长,清瘦莹润,是一具很有美感的青年男人的身体。

总之就是浑身上下没有短板,包括下面二两肉。

他一个受看了都要心动了。

宋琛心满意足地躺到了浴缸里,有伤的那条腿搭在浴缸沿上,端起红酒抿了一口。

熏熏欲醉。

浴缸外头就是窗户,躺在那里的时候,正好可以看到整个赵氏庄园的后院,郁郁葱葱的树木,秋花灿烂掩映其间。他抹了一下嘴唇,手指便沾染了红酒渍,放到水里渲染开来,又很快消失不见。

不懂红酒的人,也觉得这红酒酸涩甜香,还不错。

以前喝白开水的时候,也曾幻想过有钱人喝红酒的生活,遥远,又充满了穷人对富人的可笑想象。但真正富人的生活,和他所设想的,大概还是有很多的不一样。他好好体验一番,说不定那天梦醒了,穿回去了,再写豪门,肯定得心应手,看谁还敢嘲笑他写的都是土包子豪门都很寒酸!

不过光体验豪门还是有遗憾,如果能和他心目中的完美男人谈个恋爱,顺便解决一下他的处男问题,那应该很爽吧?

宋琛琛就又想起了赵近东,站在朦胧的夜色里喝水,咕咚咕咚的吞咽声,莫名带着色。

他感觉自己就是那种异想天开,认不清现实,只爱做美梦的那种人。活了那么多年,还是个处男,天天想谈恋爱,但又从来没谈过,倒也不是因为没人看得上,而是挑。

明明想的是,啊,赐给我一个男人吧,我不要求他多帅多有钱,哪怕是个很平凡的人,只要一心一意只爱我,我就很满足了。

可事实上,就是这一个“一心一意”,在如今的社会上已经很难得。他的悲哀就在于,活在现实里,却在追求即便异性恋男女也很少能得到的真爱,纯粹的,理想的爱情。

能找到一个真心谈恋爱的男人便已经很难,一辈子一心一意爱他的,又哪里那么容易呢。不容易,可又不想妥协,拖拖拉拉便蹉跎到如今。

现实总是叫人失望,他便在自己的小说里,塑造了一个又一个完美男人,自己跟着笔下的人物爱一回,也读者也跟着自己笔下的人物爱一回,他觉得也很好。

在他笔下的男人里头,赵近东是最完美的一个。可是他记得他不止一次回复过读者,离婚结局是不会改的,照着这样作下去,离婚也就近在眼前了。

大概这是自己改变不了的结局。

真是可惜了,那么极品的男人。

捶胸顿足,捶胸顿足啊!

好在他有自知之明,这么优秀的男人他也hold不住,失去了也不算太可惜。他现在要紧的是赶紧把剧情走完,获得自由身,现在他有钱有颜正年轻,失去了一棵大树,等待他的还有大片的森林!什么赵氏三兄弟啦,什么莺莺燕燕豺狼虎豹一大群呢!

镜子里看一眼,男人长成这个样,就算没对象,天天看自己也很满足有没有!

对于他来说,这一切更像是一场不真实的梦,因为自己还没有彻底接受,反而放得开,感觉自己只是在演戏,在做梦。

既然在做梦,怕什么呢。

他觉得他憋久了,身体里是真的有疯狂因子的,大哭大叫,大喊大闹,卖大浪大骚,闯大风大雨!

宋琛琛在家休息了一周多,脚上的伤就好个差不多了。他给一直照顾他的老管家打了电话,老弟管家告诉他,他要找的人都找好了。

“让他们在酒店等我。”宋琛琛用尽量符合原著的语气说。

老管家叹了口气,略有些不安的说:“小琛啊,咱还是要爱惜自个,这些身家不清白的男人,咱们最好还是不要碰……”

老管家以为他是给自己找情夫呢!

宋琛琛咳了一声,说:“你别管了,我有分寸。”

老管家跟着宋琛十几年,觉得宋琛身上啥都有,就是没有“分寸”两个字。

可是怎么办,他也管不住呀。

宋琛琛挂了电话,吁了一口气,伸手拉开了衣帽间的门。

华美的吊灯照着宽阔的衣帽间,更像是一家奢侈品展览店,左右两排,各四层,分四季挂置的衣服,分种类摆放的鞋子。手表,腰带,包,一层层排列整齐,全都一尘不染,灯光下熠熠生光。

他溜溜达达看了一遍,满目眩晕。这一屋子不过亿也得过千万吧!

啊啊啊啊啊啊。

不真实的感觉更强烈了。

王妈虽然在赵家工作,但她照顾最多的还是宋琛,她端了一盘水果进来,正好碰见宋琛从衣帽间出来。

看到宋琛的样子,她便愣了一下,蓬头垢面了这么多天,光鲜的宋琛终于又回来了。

黑色西装裤,熨的一点褶皱都没有,白衬衫束在裤腰里,青春的身体,腰身也是紧实的,腰背与臀的弧度是青年男子的清劲优美,头发三七分斜背头,梳得一丝不苟,慵懒地一边走一边扣着袖口,抬眼看她的时候,眼睛有明亮的光。

他的宋琛生涯,就此开始。

还真有点跃跃欲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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