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重生
临县是个偏远的小地方,人来人往,喧嚣热闹,这日,老旧的筒子楼前却停了一辆纯黑色的车,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与周遭格格不入。
楼下小卖店的老板在看报纸,待看见车头前的立标,顿时倒吸了口凉气,好家伙,上百万的车,他不吃不喝几辈子都未必买的起啊,这穷地方什么时候来了这么个有钱人。
不止是他,四周过往的行人也在纷纷侧目,最后见车上下来了一名西装革履的男子,眉飞入鬓,一双桃花眼偏向狭长,不笑也带了三分笑意,像游戏人间的浪子。
闻绰后退几步,仰头望着上方的筒子楼,绕过半空中密匝匝的电线,最后停在五楼那一层,下巴微抬,是一种衣锦荣归的得意。
半晌,一名司机模样的人从筒子楼里匆匆出来,对上闻绰的视线,他擦了擦额头的汗,看起来有些紧张:“闻总,里面住着的是个寡妇,问了好几遍了,就是没有白杨这个人,您是不是记错了。”
闻绰微微眯眼,冷冰冰的睨着他:“那傻子就住这里,我才走三年,不可能记错。”
说完拧眉,不耐的一把推开他,自己走了上去,司机在底下瞧着,眼见闻绰走到五楼,敲开503的房门径直而入,然后被那个泼辣的寡妇推了出来,争吵声大得在底下都能听见。
“你这人有病吧!老娘在这儿住了两年了,就没听说过什么白杨,失心疯了吧你!”
这边门挨着门,户挨着户,不多时就有人推开窗户看热闹了,闻绰阴沉着脸下来,司机哆哆嗦嗦的,愈发不敢上前了。
这位新上任的闻总可是个厉害人物,听说是个私生子,在外流落十几年才被老家主认回去,几年时间,硬是斗赢了上头的嫡系大哥,成了闻家的继承人。
闻绰脾气不好,司机也有所了解,斟酌再三还是壮着胆子上前:“闻总……”
闻绰没理他,径直走到楼底下的小卖店,把他们家最贵的烟买了一条,靠着玻璃柜台询问道:“老板,问一下,上面503住着的白杨搬哪儿去了?”
老板有些疑惑,总觉得这个名字很耳熟,但又想不起来是谁,闻绰急的敲了敲桌子:“就老在这儿捡瓶子卖钱的那个傻子。”
“白杨啊——”体态微胖的老板娘打起塑料帘子从里面走了出来,手里端着一篮子刚择完的菜,哎呦一声费劲的在小马扎上坐了下来:“他脑子不是有病嘛,几年前来着……哦,三年前,每天麻愣愣的在街上到处找人,也不说在找谁,在一个雨天跑出去了,再也没回来过,后来房租到期,三婶没找到他,就把房子租给别人了呗。”
老板娘说完,见闻绰不吭声,瞧了他一眼,莫名觉得眼熟:“哎,你……我是不是见过你?”
闻绰不理,只问她:“……白杨在找谁?”
老板娘摇头:“嗨,多久之前的事儿了,早忘了。”
再抬眼,闻绰不知何时已经离去了,刚才买的烟也没拿,老板乐颠颠的把烟重新摆回柜台:“有钱人就是不一样,哎,他那车,你知道多少钱不?五百多万啊,怎么就来这个小地方了呢。”
说完又问道:“他刚刚找你问谁?”
老板娘头也不抬的道:“白杨呗,你这脑子真是不顶事,以前住五楼那个吊脖子自杀的女人,警察还来了好几趟呢,白杨就是她家孩儿。”
这么一说,老板也想起来了,用力一拍大腿:“哦,陈美英家的吧,这娘们也是狠心,听说白杨就是给她吓傻的。”
老板娘翻了个白眼:“你和你亲妈尸体待一晚上试试,白杨才几岁的娃,换你你也傻。”
“说就说,别带老子娘。”老板不悦的抖了抖报纸,继续看新闻:“我就记得闻绰了,这小崽子不学好,天天来我这赊账,跟对街的一群地痞流氓压马路,嘿,我记得他跟白杨那小傻子玩的还挺好,不过后来就没见人了。”
“什么玩的好,那小流氓天天骗白杨的钱,缺不缺德,傻子的钱都骗。”老板娘说着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脑海中灵光一现,忽的站起了身:“哎呦,我想起来刚才那个有钱人是谁了,不就是闻绰嘛!”
这个偏僻的小镇,十几年前曾经搬来一名漂亮的女人,她带着十岁的儿子住在504,和隔壁的陈美英是邻居,后来陈美英上吊自杀,还帮忙照料着白杨,可惜好人不长命,得了癌症没钱治,没几年也去了。
她的儿子就是闻绰。
街道拥挤,随处都是胡乱摆放的自行车,司机走的很不顺畅,好不容易才走上宽阔的街道,他往后视镜里看了一眼,见闻绰面无表情盯着自己,眼神锋利的能杀人似的,心肝一颤,精神错乱下意识踩了油门。
这是一个拐角,对面刚好开来一辆载着木料的大货车,司机反应过来肝胆俱裂,猛踩刹车,结果最后还是躲闪不及,砰一声撞了上去——
天边流云变换,就像世事无常。
闻绰以前遇到过一个傻子,傻子没爹没妈,和他家就隔着一道墙,小小年纪就要自己养活自己,捡垃圾,捡废品。
闻绰觉得他很可怜,傻子被人欺负的时候,就老护着他。
后来闻绰也没有妈妈了……
傻子说要捡垃圾养他。
为什么不呢?
闻绰知道傻子喜欢自己,但他不喜欢傻子,却还是昧着良心靠他活了二十年,最后孤身一人逃出了临县那个破烂贫穷的地方。
闻家派车来接闻绰的那一天,傻子在车后跑了一路,他没命的跑,没命的跑,笨拙的说不出话,只能拼命喊着闻绰的名字。
闻绰下车停留了三分钟,他抱了抱傻子,小声道:“你回去,等我挣了大钱,回来接你过好日子。”
傻子不懂什么是好日子,只是紧紧抓着闻绰的手不松,一个劲摇头,满头大汗,紧抿的唇满是倔强。
闻绰知道什么是好日子,他十岁之前,住的是别墅,出行有豪车代步,他知道牛排的味道,知道蛋糕的味道,也知道他妈妈是豪门贵妇,最后却被一个小三扫地出门。
闻绰恨,又恨又不甘心,他恨那些人,更不甘心待在一个破破烂烂的小地方,和一个傻子过一辈子。
“你回家等我,我过会儿就回去。”
闻绰把傻子的手指,一根一根从自己袖口掰开,头也不回的上了车。
天边太阳落山,昏黄的阳光透过网吧大门照了进来,一名男子靠着椅背睡着了,脖子上挂着一副耳机,半晌,他动了动,鼻翼间满是劣质香烟和泡面的混合味道,一种很久远的,却熟悉的味道。
闻绰听见耳边一阵阵的键盘敲击声,他烦躁的掀开眼皮,待看清周遭环境后,瞳孔却猛的一缩,动静极大的站起了身。
“艹,闻绰你睡抽了吧,吓老子一跳。”
邻座有一个头上剃着闪电的小混混在骂骂咧咧的打游戏,模样很熟悉,闻绰愣愣的坐下来,透过电脑屏幕,看见自己一头红毛。
他长得帅,这样张扬的颜色也衬住了,平添几分妖气,只是面容尚带着些许青涩,是闻绰十八岁的模样。
他伏在桌上,好不容易才消化完自己重生了这个事实,肩膀又被闪电男给拍了一下:“哎,那傻子又站外面等你呢。”
闻绰小时候学习挺好,长大就歪了根了,读完高中就没怎么念,天天泡吧打游戏,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一心等着闻家来接自己回去。
挺不切实际,也挺白日做梦的想法。
闻绰跟着往外看去,目光就怔住了。
网吧门外站着一名清秀的黑发少年,身上穿着一件洗得掉色的t恤,瘦瘦的,像棵白杨树般挺拔,他一直看着闻绰,一言不发,唇瓣微抿。
白杨小时候受了刺激,脑子慢吞吞的,也不爱说话,看着跟傻子没什么两样,但他该明白的道理都明白,知道泡网吧打游戏不是好事。
通常情况下,他会站在外面等闻绰,闻绰不出来,他就一直等,如果天黑了,该吃饭了,闻绰还不出来,白杨就会进去把他揪出来。
简而言之,这不是一个好惹的傻子。
这次不用白杨揪,闻绰就火烧屁股似的从椅子上蹦了起来,刚想冲出去,结果就被网吧老板给拦住了:“哎哎哎,闻绰,赊的泡面钱还没给呢。”
闻绰下意识摸了摸裤兜,空的。
他看向白杨,又激动,又不好意思,心脏怦怦直跳:“那个什么……借我点钱。”
白杨看了他几秒,然后转身就走。
闻绰:“……”
网吧老板敲了敲桌子,显然这种事不是第一次发生:“怎么着啊,卖肾还是割肉,十五块五,您看着办。”
闻绰冷笑:“就你那破东西,还用老子去割肾?”
他是这边的混混头子,一说话,旁边几个小流氓就跟着站起来了:“就是啊,几桶破面,还是过期的,倒送老子都不吃。”
老板哼了一声:“你们这群小崽子,说什么都没用,今儿把老子的账一分分结了,不然一个都别想走。”
闻绰烦了,找旁边一个脸熟但叫不上名字的小混混借了二十块钱,然后火急火燎跑出了网吧,谁曾想刚好碰上去而复返的白杨。
白杨手里攥着几张钱,还有一把硬币,闻绰不用看都知道他这是他卖瓶子挣的钱,却不在意,而是一把将白杨抱进怀里,哥俩好的拍了两下,又气又笑的道,
“大傻子,你跑哪儿去了!”
那是一种自己都说不上来的,失而复得的欢欣。
白杨顿了顿,眼神迷茫,好似不太明白他为什么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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