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病弱的小恶魔
唐浩初自然不会像傅程言担心的那样出什么事, 但他遇到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驻守在北州边界的五千士兵一直是老将隋振带领的, 只服从隋振一人,尤其在他们先入为主地认定了唐浩初年纪太轻没有什么作战经验的情况下, 开始明里暗里的不服从唐浩初的指令。再加上这些兵已经许多年都没有打仗了,过惯了安逸日子, 而唐浩初的训兵方法十分严苛, 堪称魔鬼训练,他们的怨气就更大了。
其中隋振的坐视不管也起到了一定程度的推波助澜,军队是最讲究功劳和资历的地方,纵然唐浩初是唐立明要立的接班人,还在唐立明的安排下成功剿匪多次, 在隋振眼里还是不够格做主帅。
其实唐浩初完全不用管隋振的态度,也不用在乎这区区五千人, ——他早就建立了一套全面又完善的接班团队, 不缺好用的将领也不缺训练有素的士兵,别的不说, 光徐兴福带来的精兵就有足足三万名。
徐兴福是唐浩初从北州军校一手提拔出来的,能力强又忠心耿耿,这三万精兵还换上了唐浩初亲自改装并批量生产的新型步|枪, 杀伤力十足。所以唐浩初大可等首战告捷后再整治隋振及其手下的人,一来是时间不够, ——战争的号角已经吹响,时间不容浪费,二来则是打赢了胜仗整治起来会更容易, 也更让人心服口服。
但小大佬的性格摆在这里,不容许任何人的轻慢,哪怕只是一时的轻慢也不行。末世里就是如此,你让一寸,对方就会进三尺,有些人永远不知道什么是适可而止。何况唐浩初要做的不仅仅是接唐立明的班领导北州,还想青出于蓝胜于蓝的扩大版图,将其它州也都容纳到自己的统治范围内。而乱世里的统治者和太平盛世的不一样,就是要从一开始就把威立起来,就是要活在人们的敬仰和畏惧里,亲民和怀柔都是立威之后做的事。
太阳快要落了,今日的训练也结束了,唐浩初却在这时候吩咐刘英把隋振手下的那五千士兵全部叫过来。
已经训练了一天,这些士兵本就满腹怨气,唐浩初骑着马等在练兵场上,许久才等到拖拖拉拉的士兵,有一些人甚至找借口不来。于是他让刘英带着警卫直接去把人拖到练兵场,无论那人用的是什么借口。
转眼夕阳落的只剩下一线,人这才终于齐全。待清点完人数,唐浩初打马走到方阵前,面无表情地来回审视着一众士兵。
——从外表上看,小大佬和其他普通的少年人没什么不同,而且瞧着比实际年龄更显小,安静地坐着的时候,似乎乖巧又无害,甚至因为相貌十分精致好看的缘故,会让人忍不住生出轻慢和其它一些不该有的心思。但此刻他骑着高头大马,越来越深沉的眸色和身上掩不住的凌厉的杀气,让人莫名有点发怵。
因为这杀气和普通人充满怒意的杀气不同,是真正经历过鲜血的洗练才有的,士兵们正因这种无形的杀气而倍感压力,唐浩初突然勒住马停下来,中止了令人不安的审视,然后毫无预兆地抽出马鞭,对准一个士兵的膝盖狠狠抽了下去。
充满韧劲的鞭身在风中尖啸着发出一道破空的声响,那人还在思考为什么唐浩初年纪轻轻会有常年征战沙场的老将才有的杀气,便觉得膝盖一痛,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小大佬刚才骑着马来回踱步并不是在审视什么,而是在动用异能探测每个人对自己的恶意程度。就算一帮乌合之众,也会有个领头的,而此人便是带头不听令于他的那个,也是恶意最重的。
那人倒地之后,左右两边的士兵立即要弯腰去扶,却在弯腰的下一刻同样被打了一鞭。挨打的自然不止这三个,几乎所有对唐浩初心怀不满的人通通被抽了鞭子。
他们一时间疼到爬都爬不起来,表情顿时充满了怨恨和不忿,正要质问唐浩初为何无故动手,唐浩初已先一步冷声开口道:“一,军令如山,我身为将领,命令你们集合,你们却拖拖拉拉甚至无故推托,军人要遵守的基本素养都没有,二,列队之后,不仅队伍不齐,站也站不直,军人该有的基本体格也没有。——这样的人怎么能称之为军人,完全就是废物,北州不需要这种废物!”
这话说的其实没错,可有些人就是永远不懂什么叫反思,而唐浩初也不再多说废话,拿起鞭子随便指向离他最近的满脸不服的人,“怎么,你不服?”
那个士兵刚从地上爬起来,细长的鞭子就如蛇般便再次缠上了他的肩膀,只觉得眼前少年的声音也像吐着信子的蛇一样,有冰寒的冷气丝丝缕缕地爬上他的心脏,不由惧意丛生,那种不受大脑控制的弱者对强者本能的恐惧甚至让他连身体都颤抖起来。
弱者往往不会憎恨自己的弱小和无能,只会憎恨在他弱小时欺压他的人,所以他对唐浩初的憎恨变得更深,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大声道:“说我们没有资格做军人,你又有什么资格做统帅!年纪和资历都不够,报纸上的绯闻倒是层出不穷,隋将军已领军数十年,却还要听你指挥,我不服!!”
唐浩初竟勾起唇角笑了,“这是你的想法,还是隋振的想法?”
“当然是我自己的想法,”对方立刻答:“和隋将军没有关系!”
唐浩初不置可否,只重复了一次:“你真的不服?”
“不服!”
唐浩初挑起眉,又朝整个练兵场扬声问:“还有谁不服?”
话才刚落音,就从各个角落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声音:
“我不服!”
“还有我!”
“我也不服!”
……
唐浩初抬眸扫了一圈,用惊人的记忆力将所有喊不服的人所处的方位全部记了个遍。他的唇角依然是微微勾着的,却在笑的时候掏出随身携带的枪,抬手便扣动了扳机。
砰砰砰——
士兵们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听枪声已响,而且接连响了足足六下。子弹所落之处,必有人血溅当场,简直枪枪致命。死的都是方才喊过不服的人,——只见子弹正中他们眉心,一个也没有逃过。
众人来不及因死了人而恐慌不安,也来不及对唐浩初的冷血表示抗议或谴责,因为震惊的情绪已先一步占据了整个大脑。——那几个高喊不服的士兵几乎散布了方阵的各个角落,光是辨别每个人所在的具体位置就要用很大功夫,眼前的少年却能依次将其击毙,甚至不曾耗费时间去瞄准。
这枪法简直精准到十分可怕的地步,不要说隋振,哪怕换了任何一个经过专业训练的神枪手都比不过。尤其是所站位置和被击毙的人相近的士兵对此体会更深,因为子弹就从他们身边擦过,然后精准地击中目标,干脆利落。
唐浩初再次朝整个练兵场扬声问:“还有谁不服?”
这回练兵场一片寂静,无人应答,士兵们显然还因他精准的枪法心有余悸,再也不觉得眼前的少年不够格做统领。——少年已经从孱弱无能的幼崽变成善于蛰伏的猛兽,掩在草丛里的身影看起来懒散又无害,却能在瞬间跃起并将人撕咬成碎片。
隋振在这时候赶过来了。
唐浩初把士兵们叫到练兵场之前没有通知过隋振,如今开枪杀人也没跟隋振打过招呼,隋振的表情不止是震惊,还带着明显的怒意,一路直奔唐浩初面前,疾声道:“少帅,这可是杀人,你怎么能如此草菅人命!他们是北州的士兵,不是敌人!!”
唐浩初定定看着隋振,看了好半晌,甚至看到隋振有点发毛,然后问:“北州的军法隋将军是知道的吧?”
隋振下意识点点头。
唐浩初说着,再次勾起唇角,露出了一个冷笑。他不笑还好,这一笑竟有一种说不出的邪气迎面而来,原本纤细无害的外表似乎全部揭开,露出了令人畏惧的真面目,“原来隋将军知道他们是北州的士兵,也知道北州的军法。”
小大佬的声音不大,却清楚地传到了在场每个人的耳朵里:“军法第二条,不听军令且难以教化者,死罪,第七条,对主将心怀恶意且口出怨言者,死罪。——我按照军法处决犯罪的士兵,合理合法,怎么就变成了草菅人命?”
隋振皱着眉反驳:“就算军法如此,也应该先行教化……”
其实如果有其他方法,唐浩初也不会选用这个,这个方法的确过于简单粗暴,但快速有效。唐浩初直接打断隋振道:“身为军人,连基本的训练都不能完成,还不听军令,你以为好好地劝说,就能让他们一改前非,鼓起士气?”
隋振张了张嘴,却没能说出一个字来,唐浩初看了他一眼,继续道:“慈不掌兵,义不掌财,如果隋将军有这种想法,未免太天真了。只有让他们知道军令如山,军法无情,他们才会被激发出真正的士气。何况现在死几个人是为了将来能救更多的人,否则按照那些人的表现,去战场上只会拖累其他训练有素的士兵,甚至可能影响整场战役的胜负,——这个罪若追究下来,谁能担得起?”
隋振连嘴都不张了,因为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唐浩初倒是帮隋振想到了他能说的话:“其实隋将军应该感谢我的。”
小大佬微微顿了一下,“他们本是你的兵,也本该由你来依法处决,但我考虑到隋将军最多再等两年就退役了,不忍看你以仁善的形象掌兵那么多年,临到头了被人诟病是假仁善,何况人老了本就容易心软,便替你担了这恶名。”
隋振这回完全是气到说不出话了,可他再气也无可奈何。唐浩初也不再看他,打马从他身边越过,重新走到军阵前,最后一次问:“还有谁不服?直接站出来!”
说话的同时动作优雅又迅速地给枪换上了子弹,仿佛手上拿的不是杀人的枪,而是一个诱人的奖赏。
偌大的练兵场寂静的连掉根针都能听见,士兵们甚至大气都不敢喘。见许久都没人再嚷着不服,唐浩初表情似乎还有点儿失望,放下了枪,道:“既然如此,请各位今后严格遵守军队纪律,军法无情,有过必罚。但同样的,有功也必赏,只要在战场上立下战功,北州绝不亏待你们,……记住了吗?”
全场寂静了两秒后,响起了整齐的回复:“是!”
这一声不仅整齐,还格外响亮,感觉整个军队的状态都不一样了。士兵们显然已被震慑住,——他们之前也只是觉得唐浩初能力不足资历不够,并没有蠢到不要性命,如今见到了唐浩初的手段,哪里还敢不服,甚至对唐浩初产生了刻骨的畏惧。
少年实在太可怕了。
不仅枪法可怕,手段可怕,心狠到可怕,连勾起唇微笑的样子都很可怕。
但这并不是唐浩初最可怕的时候。
因为他们很快意识到战场上的唐浩初才是真正可怕。
他似乎能预测到敌军的动向,推断出对方排兵布阵的变化,能准确有效地下达进攻指令,并不顾危险地冲入阵中杀敌,甚至在相隔千米的距离瞄准敌方将领的要害,直取其性命。鲜血溅在脸上,衬得一张白瓷般的小脸更白,他安静地坐着的时候依然是一副嫩生生的少年模样,但谁也不敢看轻他一毫。
北州军首战大捷,直接突破了益州的防线,益州紧邻北州边界的两座城市全都失守了。消息传出来之后,许多报纸都报道了这个新闻,傅程言更是早一步从钱庄分行的掌柜那里得知了此事。
傅程言想象着少年征战的样子,担心的同时又觉得骄傲,如影随形的思念也跟着袭来,让他难以安眠。他听闻前线也可以收电报和书信,便想要给唐浩初写一封信,将满腹思念寻一个倾诉的出口,然而写了许久都没写好。
心里有爱,下笔都难以自持。不敢写晴空艳阳,怕记起少年明媚动人的笑,不敢写月夜星河,怕忆起少年那双仿佛落满了星辰的眼睛,不敢写细雨和微风,怕想起少年不在身边,一颗心就像经历了一场狂风骤雨,哗啦啦下个不停。
唐浩初这边的战事也如狂风骤雨一般,发展的十分迅速,首战之后又接连两次大捷,简直势如破竹。益州大帅杨禄本就不得民心,原来还算富庶的益州在他的领导下变成了实力最弱的一个州,民众早怨声载道,如今战事当前,杨禄依然纵情享乐,甚至导致许多士兵在唐浩初‘不杀降兵不祸百姓’的政策下直接向北州军投诚。
而傅程言又花了足足一天的功夫才终于把信写好。
他亲自去邮局寄挂号,车开到转角,停在路口等电车过去的时候,在嘈杂中隐隐听到一首熟悉的曲调,整个人都愣了愣。
——因为这个调子正是唐浩初那日在赶秋节的庙会弹给他的那一首。
电车已经叮铃铃的走了,司机正要启动,却猛然被傅程言叫停。司机忙把车刹住,有些惊讶地看着他们一贯沉稳冷静的东家急匆匆地下了车,快步奔向了街对面的西餐厅。
声音是从对面的西餐厅传出来的,傅程言推门进去,无视迎上前的侍者,只管将目光锁定到正在播放的留声机上,问道:“这是什么曲子?”
侍者并不知晓,还是餐厅老板过来回答说:“这个唱片是我朋友从国外寄来的,好像是国外最近流行一位钢琴家的作品……”
他说着,又热心地在柜台上找到了唱片外包装,然后对着上面的曲目表用半生不熟的英文读道:“现在播的这一曲叫You are my lover in my past life and this life……”
留过学的傅程言立即翻译过来了:你是我前世今生的爱人。
餐厅老板只见眼前的男人的表情从怔愣到惊喜再到难以自控的激动,整个身体都微微颤抖起来,深黑的眸色也闪耀着亮光。
傅程言以高价把这张唱片买下来了。
拿着唱片走出餐厅,突然无比想见唐浩初,这种想法一旦升起便无法抑制,一时间脑中全是少年的脸,耳边也都是他的声音,并想起了那日少年逼他承认他是不是特别特别喜欢他。
他想要到他面前亲口告诉他,他对他的喜欢到底有多深,不止是特别特别喜欢,而是特别特别爱他,爱到了骨子里。
傅程言到底还是忍不住动身了。他先乘火车到了北州的延市,又转车到紧邻益州的宏城,顺兴商会在那里也有一家钱庄。按照掌柜探到的准确消息,北州军如今就驻扎在益州的安镇,从宏城去安镇最多只有两个小时的车程,但进安镇需要通行证。
还是那句老话,有钱能使鬼推磨,纵然通行证十分难办,傅程言依旧拿到了,还联系到一个接应的人。接应他的人把他一路送到了军营的后勤部,但再往前就不敢送了,道:“少帅这会子正在练兵场练兵,前面的练兵场是万万不能去的,你要找人,就必须得等训练结束,待到了吃晚饭的时间,才能有机会过去。”
他不知道傅程言找的就是少帅,只当傅程言是找哪个普通军官或士兵,顿了顿又道:“军纪严明,外人不得擅入,虽说晚饭时间能去营地找人,但也只有一刻钟的时间,而且一旦被查到就完了。现在离晚饭时间还要好久呢,您要不是什么十万火急的事,还是尽早走吧,别在这等着了。”
傅程言的神情似乎充满了耐心,心平气和地站在那里道:“没关系,我能等。”
傅程言就这样从中午一直等到了傍晚,眼看夕阳渐渐西沉,到底忍不住去了练兵场,想远远地看唐浩初一眼。
隔得太远,傅程言看不到唐浩初的脸,但一眼就认出了他的侧影。傅程言努力睁大眼,依稀望见了少年高冷的表情和淡漠的目光,骑着马的身影背着夕阳,却仿佛从头到脚都在发光。
他这样子真是让傅程言喜欢极了,哪怕他面无表情地板着一张脸,也觉得他全身上下每一处都散发着让他难以抗拒的魅力。
训练终于结束,唐浩初没让刘英跟着,孤身走回军帐,却敏锐地感觉到附近有人。枪口已无声无息地对上了对方的后脑,才发现对方竟是傅程言。
他完全没有想到傅程言会来,第一个反应不是欣喜,而是皱眉,“你怎么过来了?”
傅程言如实道:“我想你了。”
唐浩初因这句话而顿了一下,但他还是要冷着脸让对方懂得战场的危险:“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这是前线战场!敌军的哨岗就在安镇和青山镇的交界,军用步|枪能在千米之外夺人性命,更不用说其他武器了,随时都可能出事,不能抱任何侥幸心理!”
傅程言静静地站在那听唐浩初训完,一点也不生气,反而露出了浅浅的笑意,一贯冷峻的眉眼也透着温柔,“我已经来了,现在这个点你也没法赶我走,就不要生气了,嗯?其实我只是想见见你,跟你说一句话。”
他说着,拉出了唐浩初手,另一只手轻轻抚上少年的脸,神色是前所未有的温柔认真,仿佛交付了最真实最柔软的部分,“我爱你,特别特别爱你。”
唐浩初似乎被这突如其来的情话弄得有点害羞,愣了一会才反应过来,急急把手抽走。这一抽弄到了胳膊上的伤,不由皱起眉嘶了一声。
傅程言立即察觉到了,紧张又担心的问:“你受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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