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又过了一月, 秦慕文就算穿着衣服,也能看到小腹有隆起,但依然不甚明显。
平日里黎锦去书院的时候, 小包子就坐在秦慕文身边, 乖巧的听他念书。
偶尔小包子也会背书给肚子里的小朋友听。
然后颇有责任感的说:“我要教他像爹爹一样,每天都念书。”
秦慕文会笑着说:“小包子这么好学啊。”
小包子支着小脑瓜思考了一下,说:“先玩够了, 再念书。”
玩耍第一,但也不会抛下学习。
秦慕文听了这话也只是笑笑, 揉揉小包子的脑袋。
这也是因为黎锦和秦慕文没有拘着小包子的天性, 更没有强势的要求他每天必须学完什么。
但小包子现在识字的进度在同龄人里面也不算慢。
最主要的是,他没有厌学, 没有把认字当任务。而是会主动的想要认字背书。
黎锦现在抱着小包子, 仿佛就能透过他看到当初的年幼的秦慕文,乖巧又可人。
不得不承认, 秦慕文的阿爹给了他很好的教育, 所以才能在这种时代背景下, 还培养出一个思想和人格独立, 却又在感情方面粘人的哥儿。
这就是说,若是没有黎锦, 秦慕文无论如何也不会过的很惨, 就算所嫁非人,他依然可以坚韧顽强的活着, 并且努力把生活越过越好。
其实, 秦慕文是个很坚强的人。
只是因为他喜欢黎锦,所以才心心念念的想和他在一起。
当天晚上,已经禁欲五个月的黎锦, 没忍住去细细的亲吻小夫郎的眉眼,尤其在他眉梢的朱砂痣上不断流连。
秦慕文也有些情动,眼眶很快就湿润,怀孕时期总会更加敏感些。
秦慕文能感觉到黎锦的手在逐渐向下,就像他以前帮过黎锦的那样。
秦慕文脸一下子就红了,他说:“不、我不用……”
黎锦没说话,黑眸中倒映着秦慕文此刻的羞涩和纯真。
秦慕文倒是很快就出来了,黎锦翻身下床,去洗手。回来后,给他换了条亵裤,又把这条脏了的裤子也拿去洗了。
幸好现在比较晚,小茶和小包子都睡了,要不然被他们看到黎锦居然亲自去洗衣服,肯定会大跌眼镜。
虽然黎锦平时态度温和,但他名声在外,在家里好歹也是一家之主,居然给夫郎洗衣服。这就不由得让人不震惊。
黎锦回屋后,发现秦慕文已经闭上眼睛,假装自己睡着了。
只是脸颊和耳朵尖尖依然通红。
黎锦没熄灯,而是揽着自己小夫郎,说:“这都是夫夫之间你情我愿的事情,羞什么?”
秦慕文如今也二十了,就算哥儿发育的晚,现在也已经成熟。
只是平日他跟黎锦做的时候,两人都会泄出来,秦慕文也就觉得没什么。
可、可现在是他家夫君用手帮他,帮完了还得善后,这个认知让秦慕文脸色愈发绯红。
“睡、睡觉。”
黎锦见状盖灭油灯,亲吻在他的发顶,说:“文文,你怎么这么可爱。”
翌日,小茶起来,数了数晾衣架上的衣服,总感觉数量不对。
他到了黎锦家也有两年,由原本的不识字,也渐渐的被秦慕文教会了一些常用字,基础的算术、加减法秦慕文也都给他讲过。
秦慕文想的是,小茶以后终究要嫁人的,多会一点东西,总归是没坏处的。
没想到,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小茶洗碗后,对秦慕文说:“主夫,咱们家晾的衣服比昨天多了一条啊。”
秦慕文看向别处,说:“没有,我昨日数过,数量是正确的。”
小茶挠挠头,“哦,原来是小茶数错了。”
午时之前,小茶说:“老爷早上临走前吩咐了,要我今日买鱼回来给您做,您想吃什么鱼?”
秦慕文见衣服篇终于揭过去了,也松了口气,说:“鲈鱼吧,刺少,包子也能多吃点。”
=
时间一晃而过,眨眼将就到了年关。
黎锦早早的派人送信回村,说自己今年学业繁重,没法回去。村长也不疑有他,毕竟那个是整个府城都鼎鼎有名的书院,在里面念书肯定累人。
若是尚有亲人在,黎锦就会把夫郎怀孕的事情说了,毕竟父母肯定也想抱孙子,会体谅儿媳来回间旅途劳顿。
毕竟雪天路滑,水路又不通,来回折腾下来,孕夫肯定难受。
但村里的其他人,大概首先会想的是祭祖等问题,毕竟他们大多都很大男子主义。
所以,黎锦寄信回去就没提夫郎有喜的事情。
他去年过年带着夫朗孩子都回去了,今年说了学业繁重,也容易得到大家的谅解。
而这时候,秦慕文已经有七个月身孕了。
黎锦天天吩咐给他吃好的,他也确实都吃了,但就是不长肉。
脸颊上也没长多少肉,下巴还是尖的,四肢纤长,只有肚子高高隆起,显地整个人愈发娇小。
过年期间,黎锦索性把书案搬到了里屋,平日里就在这里练字温书写策论,他家小夫郎睡醒,一眼就能看到他。
其实,秦慕文远远没有黎锦想象的那么娇弱,他挺着七八个月大的肚子,每天在屋里能走百十个来回。
就因为之前黎锦说了句‘可以适当锻炼,有利于之后生产’。
黎锦让他歇一歇,秦慕文也确实听话的休息一会儿,喝蜂蜜水,然后,继续走。
这时候,黎锦也拿他没办法,只能看着他一遍遍走。
用秦慕文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生小包子的时候,我还做点事儿,怀了这个孩子以来,我每天都在休息’。
说实话,黎锦从没觉得他每天都在休息。
如果小夫郎真的如同他自己说的那样,小包子会背的诗是谁教的?那些给婴儿做的小衣裳又是谁缝的?
年关过后,黎锦先去了万云家里一趟,万云即将出发去京城参加会试,黎锦这是来给他送行了。
万云瞧见他,严肃的脸上带了笑意,开口第一句话就是:“红烧排骨?”
黎锦把食篮递给他,说:“不止,还有糯米鸡和红烧狮子头。”
万云叹息:“你这是让我不忍心走啊。”
黎锦:“我见你马车都备好了,准备几时出发?”
“午时就走,原本想悄悄的走,后来还是没忍住,昨儿派人去给你讲了。”
黎锦其实大概猜到了,说:“一路顺风,金榜题名。”
会试在二月初,殿试一般固定在同年四月二十一,如果万云发挥正常,那必然一路高中。
到时候,再见面就难了。
万云开了一壶桂花酿,给黎锦倒了一杯,说:“当初认识你的时候,你家包子连‘爹爹’都要叫成‘嗲嗲’,走路也不会,如今他都五岁了,说话背书十分利索。”
黎锦笑道:“不止这些,他记性也好,知道万伯伯很厉害,等你高中回来,他还能给你簪花。”
这时候殿试高中的前二甲的学生,都有踏马游街的资格。
有句古话不是说‘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讲的就是按照唐朝律法,高中后,进士们骑着高头大马,走过长安城内的主街,一日便能看尽长安城内的所有春花。
后来更有皇帝亲自为进士簪花,但皇帝显然顾不来这么多进士,所以在此之前当进士们游街的时候,道路两旁的茶馆、酒楼里的人给他们扔花,接住的进士们就把花簪在头上。
黎锦这句话,也是说万云真的高中了,回来后必定簪花庆祝。
他不提花还好,以提到花,万云就想起前年夏天被小包子戳痛的心。
万云道:“不要,你家小包子的花都是你的。”
黎锦:“……”
万云显然也只是开玩笑,他继续给黎锦斟酒,说:“你家二崽子快出来了,到时候让他给我折花。”
万教谕显然没养过孩子,不知道刚生出来的小孩子的日常就是吃和睡,哪会簪花啊。
黎锦:“你这么一说,小包子可会伤心了。他上次还是送了你花的。”
两人聊了些无关痛痒的问题,眼看着时间就要到了,一个个面色都严肃起来。
万云家里情况跟黎锦类似,亲族不多,他一走,宅院就直接空了,蓦地让人生出一种离别的伤感。
真到了最后坐马车走的时候,谁都没说惜别的话。万云也只是拍了拍黎锦的肩膀,一切尽在不言中。
万云一走,黎锦就觉得时间更加紧迫。
如果今年真的开恩科,那他八月就得参加乡试,虽说他已经把考试内容和各种经典都背过,但这毕竟是乡试,谁也不知道考题如何,评卷又如何。
学生们能做的,只有努力的复习和温书。
黎锦回去后,就预估了一下秦慕文预产期,并且找了附近比较有名气的稳公,送了桂圆和腊肉等,希望他能把三月初那段时间腾出来。
这种事情得提前就约定好,要不然真到了临产前,秦慕文身边没人,那就得不偿失。
但就算是最近,黎锦都有些不放心。毕竟再过几日他就要去书院了,秦慕文身边只有一个小茶和什么都不懂的小包子。
但纵然再怎么不放心,黎锦也不能日日的守着秦慕文。
当天晚上,秦慕文见自家夫君眉头紧锁,也知道他在担忧什么。
但他能做的也只有用素白的指尖轻柔抚过黎锦的眉心。
“阿锦,我没事,我自己的身体情况我心里有数,你放心。”
黎锦抓住他的手放在唇边轻吻,说,“关于你的事情,我就放心不下来。”
秦慕文能做到的只有晚上抱着黎锦,他知道,黎锦现在能把不放心说出来,那就还没紧张到那种程度。
等到黎锦真的只拧眉不说话了,那才是真的万分担心。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
第一时间更新《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