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番外·后记
黎锦中状元的事早在四月就传遍了整个宁兴府。
二十三岁的状元!虽然不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 但这个年纪也足够小了。
一时间,鸿雁村、宁兴书院这些黎锦常留住的地方拜谒人都变得很多。
有人得知鸿雁村的族学是黎锦取得名题得字,甚至想把孩子送来读书, 也好沾沾状元郎的喜气。
这都被村长婉拒了, “你们要带孩子来旁听几日可以,拜师在我这儿可使不得,我自己水平有限, 也顾不过来这么多孩子。”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提出这些要求的人都喜滋滋地带孩子来旁听了几日。
门口那块匾可是状元郎黎锦亲笔题的呢, 这也算变相的与状元郎有所接触了。
被周围村子、镇子上人造访的可不止鸿雁村, 就连黎锦的启蒙老师宋秀才那里,前来拜师的蒙童及其父母都踩破了三条门槛。
当然, 他们留下的礼品当然远远超出门槛的价格。
宋秀才为人不算张扬, 再说,他见过万云跟黎锦兄弟相称、谈笑风生的场景, 早就知道黎锦非复吴下阿蒙, 也从未想过打着黎锦启蒙老师的旗号做什么。
之前黎锦乡试中解元, 已经有不少临镇的人想要把孩子送到他这里念书。
宋秀才也是根据自己以前的情况, 每年该教多少人就是多少人,学生多了他也管不过来。
但这样就构成了本镇和临镇学生的竞争, 束脩礼也是一次复一次的增加。
宋秀才也在镇子上借着陈西然的光购置了不少田产, 家里更加富裕。
而早在黎锦高中解元的时候,黄秀才就没了跟宋秀才竞争的念头。
那可是举人中的第一名, 解元!
黄秀才一辈子都没想过的事情, 被宋秀才的学生做到了,他心中除了震撼,再也升不起其他一点嫉妒的念头。
差距太大, 嫉妒不起来,甚至连羡慕都没有,只余震撼。
当时,黎锦高中解元的喜报传回来,宋秀才的媳妇临睡前,假装无意的说:“这结亲……”
宋秀才疑惑:“什么结亲?”
“就、就是你之前提到过的,让大郎和黎锦家长哥儿……”
她话还没说完,宋秀才已经闭上眼,均匀的呼吸声传来,一句话也不想说。
宋秀才想,若是几年前他的态度坚决一点,没有被媳妇儿劝到,那一切会不会不一样。
倘若,当时他们家真的跟黎锦家的小包子结亲,就算后日黎锦再怎么飞黄腾达,也断然不会毁了这桩婚约。
他了解黎锦,重诺,同时也不轻易许诺。
那么他们家也会凭着这桩婚约,地位飞升几个档次不止。
过了许久,宋秀才的妻子以为他都睡了,吹灭旁边的油灯,给丈夫掖好背角,也准备休息。
她听到宋秀才问:“你不是嫌小包子身份是哥儿吗?”
他媳妇儿缓了缓,才想起来小包子是黎锦家孩子的小名。
“哥儿的话,确实是个问题。不过有他爹状元的身份在,别人也断然不敢因此小瞧了咱家大郎。”
宋秀才抿上嘴唇,不说话了。
那天,他失眠了大半宿,想了很多东西,最庆幸的就是当时他提出要跟黎锦结亲的时候,被媳妇拦住了。
——他媳妇这样的想法,包子嫁进来绝对会受委屈。
到时候黎锦当了官位高权重,他们两家搞不好得从亲家变成仇家。
这个委屈倒不是说他们家真的会为难包子,每日必须让他晨昏定省前来请安,吃穿用度不能高于婆婆。
只是他妻子态度上瞧不起哥儿,一次两次可能未曾察觉,一月两月、一年两年,日积月累下来,包子肯定过得不好。
宋秀才睁眼等天亮,脑海中唯一的想法就是,也罢,这件事不用再提。
真等到黎锦高中状元的喜报传回来,宋秀才看着妻子手中的汤勺直接落在碗里,汤汁溅在衣服上。
“状元?”
宋秀才也很震撼:“嗯。”
“那他岂不是当官了?”
“按照本朝律法,状元直接授予翰林院修撰,官职从六品。”
“从六品是什么?官职有多大?”
宋秀才回答:“官职从一往下排,一最高,咱们县的县太爷是正七品。”
那意思黎锦现在可是比县太爷还大的官!
要知道他们这还是一个镇子,县可比镇子大多了,也繁华多了。在老百姓眼里,县太爷就是顶顶大的官了。
宋秀才的媳妇换了衣服出来,问的第一句话就是:“咱们现在,是不是没资格跟黎、黎大人结亲了?”
宋秀才沉默了一下,说:“既然你知道了,这样的话以后休要再提。”
他的妻子到底是从村子里跟他一路走到现在的,年轻那会儿甚至整日整日的做针线卖钱供他考秀才,所以他对妻子向来很是尊重。
纵然在结亲这件事上妻子总是想一出是一出,他也没说很严重的话。
毕竟他的妻子能这么想,只是个人眼界问题,没有犯原则上错误,他也舍不得凶自家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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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黎锦中状元后,还有哪些人能泰然处之的,只剩下陈西然和邹秀杰。
陈西然不用说,他虽然志不在科举,但却一向对黎锦信心满满。
最开始县试放榜,他明知自己不可能考第一,却依然从第一位找起。
其实就是源自于信任黎锦。
这要是真正算起来,那会儿他跟黎锦认识才短短几月而已。
在陈西然看来,科举这条路最适合黎锦走,黎锦那强大的自制力和自控力,其他人拍马也追不上。
邹秀杰家在县城,人还在府城的书院。他不像陈西然那样接手经营家里的商铺,而是继续准备乡试。
今年是乙巳年,乡试每三年一次,只有在子、午、卯、酉年才能考,最近的一场考试在明年,所以他准备时间还挺多。
五月多,陈西然去府城的时候见了次邹秀杰。
两人把酒言欢的时候,谈到黎锦,都在为他高兴。
邹秀杰说:“想想我之所以跟阿锦哥认识,还是因为我以为我是县试案首,结果案首却落在阿锦哥头上。”
结果真正跟黎锦结识后,他就情不自禁的折服在黎锦的学识下。
那会儿他年纪还小,虚岁才十六,黎锦比他大两岁,他就跟个孩子一样,跟在黎锦后面叫他‘阿锦哥’,这称呼到现在还没改过来。
两人喝完酒,陈西然问:“陆长冬呢?”
邹秀杰说:“他啊,据说喜欢上一户下堂(离婚)妻,打着游学的名义,沿途保护姑娘呢。”
陈西然登时眼睛发亮:“多说说。”
邹秀杰:“……”早知道不该开这个话题,好久跟陈西然没见,他都要忘记这人好这口了。
原来那姑娘第一任丈夫是她门当户对的青梅竹马,婚后也郎情妾意了一段时间。
但因为姑娘一直没有身孕,婆婆便作主给儿子抬了小妾,后来……姑娘就被冷落了。
邹秀杰道:“说来也奇怪,两家门当户对,就算没孩子,也万万不能休妻。”这样两家不就亲家变仇人了么?
陈西然:“所以?”
“原来休妻是那位姑娘自己提出来的,她下堂后开了制香的店,咱们府城的香基本上都是她家店的。”
陈西然眼睛更亮:“厉害啊。”
邹秀杰道:“确实厉害,那姑娘我见过一次,别看她气质温婉,说话办事却比男人还要爽利。陆长冬要真能抱得美人归,也算便宜他了。”
邹秀杰、陈西然能跟黎锦关系这么好,三观差距本来就不大。他们不像大多数男人那样,认为女人和哥儿就是他们的附属品。
反而会从一个人的谈吐和能力来做客观的评价。
关于那位制香的姑娘,就连邹秀杰也不知道,她是在看了《杂记》后,才萌生了不顾世人眼光下堂的想法。
第三年,陆长冬与这位姑娘成亲。
恰好那段时间工部造远航船的事情告一段落,黎锦也想趁这个时间回府城拜访庞老。
他练字到了瓶颈期,需要老师在一旁提点解释。
黎锦是回到宁兴府后,才知道陆长冬要成亲,那他自然要参加婚礼。
通过这两年多的时间,陆长冬终于得到了姑娘的回应,同时,他也知道他喜欢的姑娘是被《杂记》感染到,才想做一点大胆的尝试。
这位姑娘对他说过:“我初看杂记的时候,楔子上梦寐先生写了他闲在家无事做,夫君鼓励他发挥自己的长处,可以写点东西出来。我当时就想着,我如此被冷落下去,与其下半辈子常伴古佛青灯,还不如直接下堂,做点自己想做但没敢做的事情。”
于是,陆长冬的婚礼上多了几位面孔,宁兴书肆的掌柜和几个伙计也都来了。
《杂记》在府城的影响很广,起初只有喜欢买府城小报的姑娘看,后来渐渐流传开来,几乎每家每户都有人在看。
要说宁兴书肆掌柜的出名,大概跟他出了《杂记》这本书也有点关系。
酒席上,掌柜的喝高了,不小心说出:“梦寐啊,他也在咱们的酒席上啊。”
梦寐?!
那不是《杂记》的著者吗?
陆长冬赶紧冲过去继续给他敬酒,想多问点东西出来,这也不怪他,梦寐是他心上人心心念念的著者,也算是他们家的恩人了。
结果掌柜的却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陆长冬铩羽而归。
当晚,陆长冬把这件事告诉妻子。
他的妻子到底是个聪明人,稍微一想,就说:“我、我知道他是谁了!”
陆长冬满脸的迷茫:“什么?”他媳妇儿可是拜堂后就在屋里等他,完全没出去啊!
妻子看着他迷糊的模样,主动把被子盖在两人身上,笑道:“长冬,你跟他的夫君是好友,我何其有幸,与敬仰的人如此接近。”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
【二更在下午七点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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