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在哈定旅馆。”我告诉伊莱恩,“他前天晚上登记住宿。第二天,就是他声称我去威胁他的那天,他便退房了。我不确定他是不是真的曾住过那个房间,他登记的时候用的是真名,但他这么做,说不定只是为了律师替他申请保护令时,有个住址可用。”

“你去那儿找他?”

“我离开德金办公室之后去过,我不是真地要去那里找他,因为我自己也知道,根本不可能在那里找到他。”我想了一会儿,“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想不想找到他。昨天晚上我的确找到他了,不过结果不顺利。”

“可怜的宝贝。”她说。

我们在伊莱恩家的卧室内,我全身脱得剩一件内裤,面朝下趴在床上,她正替我按摩。她并没怎么用力,指尖的碰触温和但果决,替我放松肌肉、活络筋骨、缓解疼痛。她的力量主要集中在我的颈部及肩膀,这些部位肌肉紧绷的情况似乎最严重。她对于按摩缓解之道确实很在行。

“你真的很行,”我说,“你怎么会的?去上课吗?”

“你的意思是说,像我这种好女孩怎么会学这种东西是吗?没有,我并没有学过。我已经连续好几年,每周都去让人替我按摩一两次,我只是注意观察他们是怎么替我做的。如果我的手臂力量再强一点,一定可以做得更好。”

我想到莫特利,他那双手力大无穷。“你已经够强壮了,”我说,“而且你摸到窍门,可以靠这行吃饭了。”

她笑了起来,我问她笑什么。

她说:“你千万不要告诉任何人,这话如果传出去,我所有的客人都只要按摩,那我岂不是永远都别想上床了?”

后来我们转到客厅。我端着咖啡站在窗前眺望五十九街桥上往来的车辆,几艘拖船在河里忙碌地调动一艘大型游艇。她则盘起脚窝在沙发上吃一颗切成四瓣的橙子。

我坐她对面的椅子,把咖啡杯放在咖啡桌上,桌上那些花已经不见踪影。星期天我离开后,也就是接到他的电话不久,她就把那些花给扔了。然而,我似乎仍然能够感觉到那些花的存在。

我说:“你不会离开这个城市的。”

“对。”

“离开国内可能会比较安全。”

“或许吧,不过我不想离开。”

“如果他能够进入这栋大楼——”

“我已经告诉过你,我和他们说过了,他们会把货运服务门从里面锁起来,只有服务人员和门房在场的时候才能打开,而且每次使用后一定会重新锁上的。”

如果他们能够确实遵守,这办法确实是很好,但是这样还是不牢靠。即使是在这种警卫周全的房子,能偷闯进入的方法数都数不完。

她说:“那你呢,马修?”

“我怎么样?”

“你打算怎么做?”

“不知道,”我说,“我在德金办公室时差点发火,他指控我说……唉,我已经告诉过你了。”

“对啊。”

“我去那里原本打算做两件事。我本来是要去对莫特利提出控诉的,那个混蛋昨晚把我整得很惨,如果你是守法的公民,就应该要去告他的,不是吗?有人攻击你,你应该去警察局报案。”

“老师在十年级的公民课里都是这样教的。”

“我也这么认为。不过他们却没告诉我们,这么做根本毫无意义。”

我走进浴室,这一次我的尿里又出现血丝,回到客庁时,肾脏还在抽痛。我脸上的表情大概很怪,因此她问我发生什么事。

“我只是在想,”我说,“我想请德金帮我做的另一件事,就是帮我申请持枪执照。但见识了他那套官话之后,我不想再麻烦他了,”我耸耸肩。“反正也没什么用,他们不可能发给我持枪执照。但是我又不可能把枪上膛放在衣柜上层抽屉,然后等着他哪天来喝茶。”

“你也害怕了,是吗?”

“我想是吧。虽然我自己没有感觉到,但那股情绪一定存在。恐惧。”

“嗯。”

“我还担心其他人,像你、安妮塔、还有简,我担心你们的安全问题。怕自己丧命当然是很合理的事,不过其实我没有这种感觉。我最近一直在读一本书,是关于一位罗马皇帝的想法。其中不断强调一个主题:死亡并不可怕。他的论点是,既然这件事尽早都要来临,既然人不管活到多大年岁,最后终归要死,那么,生命的长度其实也并不重要了。”

“那么什么事才重要呢?”

“你的生活方式:人如何面对生命、面对死亡。就这个意义来说,这才是我真正感到害怕的事。”

“什么意思?”

“我怕我会把事情搞砸,怕自己去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或是没做到自己应该做的事。反正最后我不是晚一天、少一块钱,就是做得不够好。”

我离开她公寓的时候,太阳西沉,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原本我打算走路回旅馆,结果才走了两条街,就气喘如牛。于是我只好走到人行道边,挥手叫了一辆出租车。

除了早上一个面包、中午一片披萨之外,我整天没再吃过别的的东西。我到一家熟食店买晚餐,但排队还没轮到时,我又走了出去。我不仅没有胃口,而且一闻到食物的味道就会作呕。我赶紧走回旅馆上楼回房,立刻就开始呕吐。没想到胃里还能有东西可以吐,结果确实还能吐出食物。

呕吐时必须牵动那些从昨晚就开始酸痛的肌肉,所以吐的过程相当痛苦,吐完后一阵晕眩袭来,使我不得不倚在门柱上才站得住。等到这一切终于平息之后,我小心翼翼,像个老人在暴风雨中的船上步步为营一样,慢慢走到床边,又因为想上厕所而必须再蹒跚地走回浴室。我连站都站不稳,看到马桶里又都是血水。

怕他来杀我?老天爷,他要真杀了我倒还好些。

一小时之后电话响起,简·基恩打来的。

“嗨!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不想知道我是从哪里打来的。”她说。

“反正你离开这城市就行了。”

“对啊,我还差一点就走不了。”

“哦?”

“你不觉得这很夸张吗?以前我喝酒的时候,最喜欢这种像电影一样的情节了。二话不说跳起来,抓把牙刷,叫了出租车,就这样随便坐上一架飞机飞到圣地亚哥去。顺便说一声,我并不是在那儿。”

“很好。”

“我坐在出租车里往机场驶去时,突然觉得这事件事实在太奇怪,太超乎常情,我差点就叫出租车司机回头。”

“但你没这么做。”

“对啊。”

“很好。”

“这不是电影,是真的,对吗?”

“恐怕如此。”

“嗯,反正我本来就该放个假,只要这么想就好了。你还好吗?”

“很好。”我说。

“可是你的声音听起来好像很累的样子。”

“今天真的累了一整天了。”

“总之,放轻松点,好吗?我每隔一两天就打电话给你,可以吗?”

“好啊。”

“像现在这种时间打给你,方便吗?我刚才想,应该来得及在你去参加聚会之前找到你。”

“这时候没问题。”我说,“不过你也知道,现在我每天的作息可能会有些不规律。”

“能想像。”

她想像得出来吗?“不过你还是每隔几天就打电话来吧,”我说,“如果情势转好,我会立刻告诉你。”

“你是说‘等到’情势转好吧?”

“就是这个意思。”我说。

我没有去参加聚会。本来想去,但一起身站起来,我发现自己哪儿都不想去,所以又回床上睡觉。

合上双眼没多久,我听到窗外的鸣笛声。那声响把我吵醒后,我精神恍惚往外看,救护人员从对街大楼用担架抬出一个人,送进救护车。然后他们打开气笛和鸣笛,朝罗斯福医院或圣克莱尔高速驶去。

如果他们是马库斯·奥雷柳斯的读者,他们就会放松心情,因为无论能否及时抵达医院,最终的结果还是一样。毕竟,那担架上的可怜人。迟早都得离开人世。万事万物的发展,都是遵循其轨道。我们急什么呢?

我回到床上又陷入睡眠。大概是发烧,这次我睡得很不安稳,时醒时睡,最后终于从恶梦中清醒时,发现自己全身是汗。我勉强爬起床,在浴缸中放满了热水,心满意足地浸泡在水中,感觉似乎一切的不幸都已离我而去。

我正泡在浴缸里,电话铃又响了,我任凭那铃声持续而不去接听。泡完澡,我打电话到前台,询问刚才打电话来的人是否有留言。可是对方并未留话,而前台值班的那个笨蛋,竟然记不得对方是男是女。

我猜一定是他,不过不能确定。我没有注意电话的时间。其实任何人都有可能打来电话,以前我在城里四处发送名片,说不定那几千人中的某一人突然心血来潮决定来电。

然而,如果当真是他,倘若我当时起身接听电话,一切都仍旧会如此发生。

电话铃声又一次响起时,我已经醒来。窗外天色渐明,早在十或十五分钟之前我就睁着眼睛躺在床上,随时准备起床去厕所,看看我的尿今天又变成什么颜色。

我接起电话便听到他的声音。“斯卡德,早安。”紧跟着我又听到粉笔在黑板上划过的声响,我不寒而栗。

记不得自己说了什么话,我应该说了些什么,不过也有可能什么都没说。说不定我只是呆坐在那儿握着混帐电话。

他说:“我昨晚忙得不得了,你应该已经在报纸上看到了吧?”

“你在说些什么?”

“我说的就是血啊。”

“听不懂。”

“显然你没听懂。血啊,斯卡德。不是流的那种血,我想你应该也流了不少血吧?虽然流血,不过哭也没用,对吧?”我紧紧抓住话筒,愤怒与不耐烦从我心中涌出,但我努力克制住,不能如他所愿有任何反应。我深吸了一口气,一句话也没说。

“亲人流血啊。”他说,“你已经失去一个亲密的人了,我很同情。”

“你做了什么——”

“去看报纸。”他丟下这句话就挂断电话。

我赶紧打电话给安妮塔,电话没接通之前,我的心头有如千军万马奔腾般难以平静。结果当她的声音出现在电话的另一头时,我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只能喘着气无言地坐在这一端,直到最后她不想再努力说“喂”挂断电话。

亲人?亲密的人?伊莱恩?难道他知道伊莱恩是我的表亲弗朗西丝?虽然想不通,不过我还是打电话给她。结果电话一直占线中,我猜他可能把她杀了之后,把电话拿了起来。我又拨给接线员查询那个号码是否真的占线。接线小姐查过之后确定那电话确实是在使用中。由于我自称是警察,所以接线小姐非常合作,甚至问我如果是紧急事件是否要插拨进去,我只好告诉她不必麻烦。无论是不是紧急事件,就像我不知道要和安妮塔说什么一样,我也不想和伊莱恩说话,我只是想确定她还活着就好。

我儿子吗?

我拼命在电话簿里找他们的电话号码,后来仔细一想,这可能性实在太低。就算他真的到他们任何一个人的地址,然后跨越大半个美国去杀他们,这事怎么可能会刊登在今天的报纸上呢?我为什么还要这样浪费时间,管他到底是什么事,我干吗不出去买份报纸回来读?

随便披上一件衣服后,我下楼去买了一份《新闻报》和《邮报》。两份报上头版新闻都一样,结果是那个委内瑞拉家庭遭到误杀,他们根本不是毒贩,对街的哥伦比亚人才是贩卖毒品者,凶手显然找错对象了。很好。

我到火焰餐馆去,叫了一杯咖啡坐在吧台,翻开报纸浏览,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寻找什么消息。

不过我立刻就找到了,谁也不可能遗漏这则新闻,因为整个第三版都是这个事件。

一个年轻女子昨晚被入侵的杀手以残暴的手法杀害,她在华尔街一家投资管理公司担任财务分析师,住在欧文区格拉莫西公园附近,一栋高级公寓的四楼。

新闻上附了两张照片,一张是一个长脸高额头。相当可爱的女孩,表情严肃,眼睛直视前方。另外一张相片则是她家那栋大楼的入口,警方人员抬着尸袋走出来。报导提到她那装潢精美的房子遭到一名或数名凶手捣乱,被害女子显然遭到数次性侵害及性虐待。就像通常处理这种案子的惯例,警方保留了许多细节。但是新闻中提到受害者头部被砍下,而且暗示这可能不是受害者身上唯一遭到切割的部分。

从前在那场有名的情人节大屠杀中,最主要的靶子布格斯·摩蓝一看现场,立刻就认为是在芝加哥仓库扫射他手下的杀手干的,他说:“只有卡彭才会

如此下手。”

这句话在此处并不适用,这世上杀手不知有多少,他们杀人的方法又各自不同。莫特利犯案方式完全不属于任何一种我所知道的犯罪类型。

虽然这么说,但这一定是莫特利下的毒手,特征非常明显,我不用看凶案现场或被害者亲友的访问就能确定。

我只要看到死者的名字就明白了,她叫伊丽莎白·斯卡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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