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亡灵书 第七章 无名氏
我没有明天。
因为,我已经死了。
你无情地看着我。
求求你!不要杀我!我还想活下去,无论忍受多大的痛苦,请让我活下去吧!活着多好!能呼吸空气,哪怕混浊不堪!能喝水,哪怕已被污染!能吃饭,哪怕是转基因的!就算活着受罪,在这个世界上,也总有比你更惨的人。
我能喊出你们每一个人的名字:周旋、莫星儿、陶冶、洋子、正太、小光、丁紫、吴教授……可是,你们没人记得我的名字,也记不清我的脸,除了我那显著的塌鼻子。
对于你们来说,我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无名氏,一个六十多岁的等死的老头。
在这个冷酷的世界上,我没有亲人——两年前,市区一幢高楼发生了火灾,我出门打麻将,回到家门口看到整栋楼烈焰翻腾,我的老婆和女儿、女婿,以及尚未出生的外孙,都被这场大火活活烧死了。
很多人担心我会自杀,但我从没想到过死,如果我也死了,在天上的妻女一定会很伤心。她们会保佑我活下去,无论遇到多大的疾病与困难,直到一百岁寿终正寝。
两年来,我每天去公园晨练,直到遇见一个退休女子。年轻时我的塌鼻子遭人讨厌,现在倒成了可爱的标志。她的老公很多年前就死了,她问我愿不愿和她交朋友。
七天前,我打电话约她出来逛街。
当我们经过未来梦大厦,突然下起大雷雨,便到大门口的玄关下躲雨。她的兴致越发高昂,似乎这样更浪漫。而我有些担心,想问街头小贩买把雨伞送她回家。她说雷阵雨来得快去得也快,临时买把伞多浪费啊。
我的心跳越来越快,按捺不住买了把伞,刚要拉着她往外走,地面开始剧烈摇晃——4月1日。星期日。夜,22点19分。
当我从刺骨疼痛中醒来,就再也爬不起来了,血污模糊的视线里,看到了她的尸体。
对不起,我不该叫你出来逛街,更不该拉着你到商场门口避雨,如果早点买把伞冲出去,现在恐怕已在你家里了……我,以及另外四个重伤员,或是骨折或奄奄一息,集中在底楼哈根达斯店。
难以置信的是,我们这五个必死之人居然都活到了第四天。
这天凌晨,有个声音把我惊醒,又是那个伤口发炎的男人,每晚都发出痛苦的叫唤。
他的身边站着一个女孩。
是那个叫阿香的洗头妹,体形看起来像十几岁,总让我回忆起女儿刚读初中的时候。
短短几分钟,她依次杀死了四个重伤员,我是剩下的最后一个。
我企求她让我活下去。
“世界末日了,反正大家都要死的,还活着干什么?”
“为了活着。”
就这最简单的四个字,让她丢掉了手中的刀,逃出了弥漫着血腥味的哈根达斯店。
不久,大楼的主人罗浩然带着他的狗巡逻到底楼发现了凶案现场。随后许多人都围拢过来,目瞪口呆地看着这残酷景象,我如实地供出了阿香。
一小时后,我听说阿香死了。
重伤员只九*九*藏*书*网剩下我一个人,孤独地躺在底楼的哈根达斯店里,看着黑暗中的天花板,看着地上永远也擦不干净的摊摊血迹,闻着从自己伤口里发出的臭味——已经发炎化脓了,一堆白色蛆虫爬进爬出,吞噬着肌肉与血液。再过几天也许它们会变成苍蝇,从我的嘴里飞出来。
我将会以最痛苦的方式死去,但只要能多活一天,或者一个小时,哪怕一分钟,我也要活着。每时每刻都是折磨,我单纯地消耗食物、水和氧气。人们遗忘了这个地方,把我抛在这寒冷寂静的地底,只有莫星儿偶尔来照顾我。
真正让我害怕的是饥饿的猫与狗,它们把食物全吃光了,又开始自相残杀。好几条狗围绕在我身边,不时来嗅我的伤口,它们闻到了化脓的恶臭,还有行将死去的腐烂之气。我想等到我死以后,如果没人把我埋葬,肯定会成为它们的美餐。
终于,我看到了那头像熊一样大的猛犬。
它迈着可怕的步子走来,露出白森森的牙齿,一路淌着充满腥气的口水。从这畜生凶恶的目光来看,它是想要把我吃了。我躺在地上无法反抗,对它说一切人类语言也是徒劳,只能闭上眼睛,等待被咬破肚子,挖出内脏的时刻。
“不要碰他!”突然,有个男人的声音响起。
我猛地睁开眼睛,那头狗熊似的畜生掉头离开了。
是谁救了我?仔细回想那个声音,不属于任何一个幸存者。就当我为还活着而庆幸时,整栋大楼的灯光熄灭了。
我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谁都无法逃脱死亡降临。喝完莫星儿留给我的最后半瓶水,剩余的食物已被一群狗抢光了。伤口的蛆虫在快速蠕动,就快变成一群小苍蝇。
不知什么时候,我被一群打架的狗的叫声惊醒,眼前亮起手电的光芒,是大楼的主人罗浩然,还有他的那条米黄色的狗。
“求求你!给我口水喝!”顾不得自己这把年纪,我向这个中年男人哀求。他的手中还有半瓶水,却拧开瓶盖送到他的狗面前——狗舔着瓶口把水喝光了。
“你还记得我的脸吗?”罗浩然摘下口罩,用手电往自己脸上照了照,我眯起眼睛看了许久:“不,不记得。”
“十七年前,我们见过,就在这里。”他的脸上看不出表情,只有眼里微微放出一丝寒光。
十七年前?我们见过吗?不过,当时我就住在这个地方,未来梦大厦建造之前,这里是一片破旧的老房子。而我是一个下岗工人,整天在家里无所事事,打打麻将炒炒股票……“对不起,我忘了,你是——”
我还没问完,罗浩然已抓住我的手。
我看到鲜血从我的手腕上飞溅出来,要是我再年轻二十岁,肯定会喷得更高。
他用一把利刃割开了我的腕动脉,之后把刀丢在地上,装作我自杀的样子。他拿出一个杯子,盛满冒着热气的温水,浇在我被割开的动脉上。那条狗坐在地上,漠然地看着就要死去的我。
直到最后一刻,我也不想放弃。
不过,这个世界上总有某些事情,是你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
对不起,让大家笑话了,我是多么想活着,一直活到世界末日的最后一刻。
我的血就要流尽,既感觉不到手腕的痛,也感觉不到长满蛆虫的伤口。我的眼前渐渐模糊,再也看不清罗浩然与他的那条狗了。
十七年前,我有没有见过他呢?
该死的,我可不想就这么死得不明不白!
我死了。
我并没有往上飘浮,而是被什么往地下拖去,经过无数层的地狱,直到最深的那片冰冷黑暗的海底。
相比较死后的世界——活着,真好!
所以,请你们活着,我最亲爱的朋友们。
啊!对了!在与死去的妻女重逢之前,我突然想起来了!
十七年前……十七年前……我见过……见过罗浩然!
居然——是他!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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