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说这话,”乔·德金说,“不过我觉得很不对劲,我想你最好把那个家伙的钱还给他。”

“我没想到你会说这种话。”

“我知道,”他说,“这不像我说的。有人有机会凭着良心赚钱,我怎么好堵在他前面。”

“所以问题在哪儿?”

他向后压着椅背,只靠椅子后腿平衡。他说:“问题在哪儿?朋友,问题在你。”

我们在五十四街中城北区分局二楼的刑事组。吃过早饭后我走到那里,绕了点路,想再去十一大道的谋杀现场看一看。星期一早上,那个地方热闹了不少,大部分的商店及陈列室都开了门做生意,街上的车也多了很多,但都不能帮助我对格伦·霍尔茨曼生前最后一刻有新的了解。我转去中城北区分局,在乔的桌前找到他。我告诉他汤姆·萨德斯基雇了我,而他劝我最好把钱退回去。

“如果你和一般人一样,”他说,“你会做大部分人会做的事,你跑上几十个小时,然后告诉你的客户他其实可能已经知道的事,没错,是他那神经病哥哥干的。这样的话,你的客户知道他已经尽了人事,而你不费多少力气,也给自己赚了笔小钱。

“但你是个反其道而行的家伙,又倔得像头他妈的骡子。你绝不会这么简单地指给他一条明路——其实不论他心里知不知道,这正是他想要的。你偏要自找麻烦,你偏要确定他花的钱值,你就有本事找出理由来说服自己,说有可能不是他那哥哥干的,然后你就四处查了起来,搞得所有人连带倒霉,我呢,也不例外。等你终于查清楚之后,你花了这么多的时间,恐怕连最低工资都没赚上,最后仍旧得到相同的结论,孤零零的乔治就跟其他人所想的一样有罪,不过你已经尽了力把这个简单的案子搞得天翻地覆了。你干吗这样瞪我?”

“我希望我刚才把你这番演说录下来,以后放给有意上门的客户听。”

他大笑。“你说我太恭维你了吗?嗯,现在是星期一早上,你最好再考虑一下。说真的,马修,这次就做做样子,不要太认真。这个案子备受瞩目,警方办案有力,很快就结了案,但搞新闻的盯上这故事了。你不希望给他们借口再来重新翻案吧。”

“他们会找到什么?”

“什么也没有。这个案子没问题。他们抓对人了。”

“你有没有办这案子,乔?”

“整个分局都在办,连半个曼哈顿刑事组都参与了这件案子。但我没有参加结案。一旦他们把他给逮了,这个案子也就完了。天知道,他口袋里有弹壳,你还需要什么证据?”

“你们怎么知道应该去抓他?”

“有人通风报信。”

“谁?”

他摇摇头。“嗯,这不能告诉你。”

“有线人?”

“这可不,有个神甫决定不再替他保密。哈,当然,当然有线人。至于是谁,你就甭问了。”

“那个线人怎么说的?”

“我不能告诉你。”

“为什么?”我说,“他人在现场吗?他听到什么?看到什么?或是有人转述流言,引你们去找乔治?”

“我们有人证,”他说,“怎么样?”

“有人目击枪杀的经过?”

他皱一皱眉,“我老是对你太多嘴了。”他说,“你说这是为什么?”

“你知道这是把我支开最好的办法。你的证人看到什么?”

“我已经说得太多了,马修。我们有人证,有物证,几乎也有口供,萨德斯基说他觉得可能是自己干的。这叫铁证如山,连嫌疑犯都以为是他自己干的。”

这番话也说服了我,但我有钱要赚。

“假设证人其实是在案发之后看到的呢?”我说,“乔治对着尸体弯腰,捡起了弹壳。”

“在别人枪杀他之后。”

“不是不可能。”

“哦,当然,马修。有人从草丘向他开枪。你要问我,我说中央情报局也插了一手。”

“霍尔茨曼可能遭人抢劫,”我说,“那个区域不是没发生过这种事。他可能是在反抗抢劫时被杀的。”

“没有这样的证据。他裤子口袋的钱包里有三百多块钱。”

“抢钱的人开枪后吓得跑走了。”

“这种惊吓法有点好笑吧。他先是非常镇定地朝被害者颈后射了第四颗子弹,然后吓跑了。”

“还有什么人在现场?那个证人还看到谁?”

“他看到乔治,这已经绰绰有余了。”

“霍尔茨曼在那里干吗?有人仔细查过吗?”

“他去散步。这又不是商务飞行,你犯不着先交一个飞行计划。他觉得有点烦躁,就出去散步。”

“然后他停下来打电话?他家里的电话难道有问题?”

“说不定他是打电话回家,告诉他太太他什么时候回去。”

“为什么他没有找到她?”

“说不定她在打电话,说不定他正拨到一半,那个乔治就开枪杀了他。谁知道,而且见你他妈的鬼有什么差别?天知道,我刚才就说你会这样做,你在无中生有,想在一个证据充分的案子里挑刺儿。”

“如果证据真的很过硬,我就没办法挑,是不是?”

“不,你只会把你自己搞得人见人厌。”

我是油罐里唯一的一只苍蝇,汤姆·萨德斯基曾经说过,我是每个人屁股上的疮疤。

我说:“你对霍尔茨曼知道多少,乔?”

“我根本不需要知道他,他是被害人。”

“凶杀案的侦查该从这里开始不是吗?从被害人开始着手。”

“当你不需要再追查的时候就不是。当你已经抓到凶手,你就不需要再穷究被害人。为什么你这一脸思考的表情?”

“你知道这个案子的问题在哪里吗,乔?”

“唯一的问题就是你对它感兴趣,除此之外一点问题都没有。”

“问题是,”我说,“你们结案太快了。关于霍尔茨曼,以及附近的人,你们原来可以查出很多事,但你们懒得费工夫,何必麻烦呢?反正你们已经拘捕了凶手。”

“你觉得我们抓错人了?”

“不,”我说,“我想你们抓对了人。”

“你觉得警方办案不够精细?觉得我们错过什么?”

“不,我觉得警方办得很好。只是有些部分你们觉得没有必要去查。”

“所以你决定你要往那部分发展。”

“对,我拿了钱,”我说,“总得去跑跑。”

唐奈图书分馆在第五大道旁边的五十三街上。我在二楼阅览室待了几个小时,找遍了过去十天所有的本地报纸。我先翻过报道案子发生经过的新闻,大部分我都很熟悉了。至于其他的有关新闻其实都不能算新闻,有的讲无家可归的游民,有的讲这个区域的贵族化,也有的讲街上的犯罪情况。他们采访的人里有住在附近廉价公寓及一般公寓房子多年的人,有最近刚搬进霍尔茨曼所在大厦的人,也有几个就住在街上。任何一个有怨言的专栏作家,都可以在这里找到机会发作。有一些读起来很有意思,但我并没因此多得到一点消息。

我特别喜欢的一篇登在《纽约时报》的意见栏,写的人是一个广告公司的文案,自称他住的地方离霍尔茨曼的公寓不出两条街,他从五月起失业至今,然后他解释他目前的经济状况如何地改变了他的观点。

“随着每一天过去,”他写着,“我逐渐不再强烈地认同格伦·霍尔茨曼,而转为倾向于认同乔治·萨德斯基。当这条新闻刚出来时,我感到非常震惊和害怕。躺在人行道的可能是我,我告诉我自己。一个正进入黄金年代的人,一个有大好前途、正当职业的人,一个住在克林登,住在全世界最刺激的城市、最缤纷的区域的人。”

“但随着时日过去,”他继续写道,“我在另一面不同的镜子里看到我自己。在瑞克斯岛的人也可能是我,我发现我自己忍不住这样想。一个濒临中年的人,在越来越紧张的就业市场中无事可做,在‘地狱厨房’混日子,在地球上最绝望的城市、最不安定的区域讨生活。我替死者悲哀,但我也为凶手悲哀,我有同样的机会,变成他们其中之一,我有可能穿着格伦·霍尔茨曼发亮正装的皮鞋,我也可能套一双乔治·萨德斯基从旧货店买来的老球鞋。”

我走回旅馆,在途中买了一个热狗和一杯木瓜汁。我在柜台查有没有留言,并没人打电话来。我在隔壁熟食店买了杯咖啡,到对街凡登大厦的小公园找了一个地方坐下来,掀开咖啡杯盖子,但咖啡太烫了不能喝,我把它放在长条椅上,拿出笔记本。我边写边想,从假设乔治·萨德斯基无辜开始。要想证明这点是白费工夫,我要做的是找出其他可能做这事的人,一个有理由杀格伦·霍尔茨曼的人,或一个跟乔治一样缺乏理由但却做了这件案子的人。

格伦·霍尔茨曼。从我坐的地方可以看到他的公寓顶楼。如果我转过头去,可以看到我们在晨星最后一次谈话时所坐的桌子。莉萨失去了孩子,他告诉我。那个下午我替他感到难过,但我还是拒绝与他接近。我觉得跟他之间有距离。而我很愿意与他保持距离。我并不想要了解他。

现在看起来我非得要了解他不可。调查凶杀案,我提醒乔,最好从被害人着手。要找到凶手,你在找一个藏着理由杀人的人。要找杀人的动机,你首先得了解被害人。如果有人有理由的话。

说不定他只是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出现在一个错误的地方。也许他碰上了拦路抢劫。听乔说起来很不可能,哪有抢匪会先从容解决被害人,然后不拿钱就一溜烟跑了的?他说的不是没有道理,但大部分的罪犯是这样的。他们做事没头没脑,冲动,缺乏理性,善变。只有少数人可以保持镇定并具备组织能力。绝大部分的罪犯只要一离开家,一定会做点愚蠢的事。

不只是拦路抢钱的小贼可能会无端杀了霍尔茨曼。在一个有太多人都携带枪械走来走去的城市,一句话没说对都可能惹来杀身之祸。任何争论——譬如说为了用公共电话而争执,都有可能引发暴力。

或许他是被错杀的。几年前在莫瑞希尔区的一家餐馆里就发生过。四个人,有三个是做毛皮生意的,第四个是他们的会计师,才刚坐下来点了饮料。两个人进门,其中一个掏出一把自动武器,往他们桌上扫射,杀了那四个男人,还把邻桌的一个女子也打伤了。

很明显的是黑社会暗杀。之后一两个星期,侦查重点集中在黑社会的势力是否进入了毛皮业,或是否有证据可以把任何一个死者与某个犯罪集团联系起来。结果却完全不是这样,他们跟犯罪集团的关系就和他们跟街上的自动售货机一样。目标原来是另外四个人,他们是泽西市与黑社会挂钩的一家建筑公司负责人。凶案发生时,他们坐在餐馆另一头。那个杀手有严重的学习障碍,当他该往右转的时候,他偏偏向左转了过去。(《邮报》的标题是《致命的错误》。)

这种事是会发生的,每个人都会犯错。

所以现在有两个方向:我可以去查被害人,或是查案子发生的经过。我正想丢个硬币来决定,这时看到离我二十码处有一张熟悉的脸。头发发白,高颧骨,窄鼻子,玳瑁框眼镜,肤色跟我的咖啡差不多。那是巴里·乔治。萨德斯基的朋友,他正坐在一个盖着的牛奶箱上,拿一个三英尺高的水泥块当桌子。上面放着棋盘,他一面抽烟,一面研究棋局。

我走过去叫他的名字,他抬头一看,很快露出笑脸,但他的眼睛并没有认出我来。“我认得你,”他说,“马上就会想起你的名字来。”

“马修。”我说。

“你看,你的名字由特快专递送到。坐下来,马修,你下棋吗?”

“我知道棋子该怎么走。”

“那就是你知道怎么玩了。下棋不过如此,你一直下,直到有人赢了。”他两只手各抓起一个棋子,把手放在背后,再伸出来放在我的面前。我碰了一碰,他张开手,是一个白子。

“你看,”他说,“你已经赢了,该你先走,摆好棋,我们来下一盘。不赌,只是打发时间。”

在他桌子对面还有一个塑料牛奶箱。我坐下来布好棋子,看了一会儿,出手把国王前的小兵前进了两步。他也照样下了,我们不温不火地开了局。当我顶出我的主教去逼他骑士时,他说:“啊,这招是西班牙开局。”

“你说是就是,”我说,“有人曾经教我一般开局招式的名称,但我怎么也记不住,我怕我没有下棋的天分。”

“这我就不知道了,”他说,“你干吗这样自贬,好像想跟我诈钱。”

“做你的白日梦。”我说。

刚开始时我们都下得很快,但随着棋势的展开,越来越不好下,我开始慢

下来研究。十几步过后我们都折损了骑士,我的一个小兵不知怎的也没了。过了一会儿,他逼迫我拿城堡跟他交换他剩下的骑士。每下一子他都主动攻击,我所能做的只是等待。我的情势看来备受局限,进退两难,无法抵御他的攻势。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说,一边试着找出一招好棋,“我想我该认输了。”

“可以。”他同意。

我伸出一根手指推倒我的国王。它斜躺着,看上去有些悲哀。

巴里说:“我们不是为了钱而玩,但这并不表示你不可以过街搞一夸脱酒来喝。”

“我戒了,巴里。”

“你以为我不知道?但你听到我提喝酒吗?喝酒是一回事,买酒是另一回事。”

“你有你的道理。”

“圣保罗的地下室,”他说,“我是在那里认识你的,我说得对不对?”

“对。”

“我很少去。有时我去喝杯咖啡,跟人坐坐。喝酒对我不是问题。”

“你很幸运。”

“如果我只喝啤酒,我好像就没问题。有段时间我觉得很不舒服。”他伸手放在右边的肋骨下,“这儿痛。”

“是肝脏。”我说。

“大概是,我猜,我猜是给‘夜车’搞的,那种甜酒可厉害了,但啤酒跟我的脾胃相合。”他露齿一笑,在嘴角现出一点金光,“至少现在没问题。总有一天啤酒会要了我的老命,但人总会死于什么。只要你活到一定岁数,迟早你会死。不是为了这个缘故,就是为了其他的缘故。是不是有这样的说法?”

“没错。”

“所以你怎么样?要不要买点酒,我们再来一盘?”

我找出一张五块的钞票给他。他伸出食指一碰眉头,做一个敬礼的姿势,向对街的韩国杂货店走去。我望着他,他的步伐闲散无力,长手臂轻松地在两侧摆动。他穿着一件藏青夹克,泛白牛仔裤及一双高筒球鞋,他应该至少有六十好几了,而他现在大步跑过第九大道,像是一个对自己很有把握的人。

我发现我在想,或许巴里是对的。只喝啤酒或麦芽酒,偶尔去开会喝喝咖啡找个伴,切磋棋艺,当你想喝一杯的时候,就去搞点小钱。

哦,是的。同时他是坐在牛奶箱上过日子的。你可否告诉我,我到底是在怎样一种状况下,居然会拿巴里当模范?我不得不笑自己,发现我之所以这么想,还不是受了酒的引诱。酒的引诱是随时随地的,从各个方向袭来。不论你从哪条街走过,它都在下个街角等待,等着出来吓你一跳。你可以是百万富翁,得过两个诺贝尔奖,又兼最佳风度小姐,但接下来你暗想那个潦倒不堪的流浪汉一定知道一些你所不知道的事,如果他们可以喝酒而你不能,他们又会有什么错呢?

巴里带了一夸脱老英八百回来,酒瓶放在纸袋里。他就着纸袋转开瓶盖就往下灌。他说这次我可以要黑子,我还要白子也行,我要什么都可以。我说我想今天下棋下够了。

“我猜你不爱下棋,”他说,“虽然你应该会喜欢。”

“为什么?”

“嗯,下棋布局很像警察办案,要想每一步该怎么走,要算计如果我这样做,你会不会那样做。你以前是警察,对不对?”

“你的记性真好。”

“嗯,我们两人都在这里住了很久了,如果不认识对方才怪。其实凭你的表现,我也会猜你是警察。跟乔治有关吗?”

我点点头。“我在电视上看到你。”我说。

“啊,”他说,“在这个城里可还有人没看过我上电视?”他叹口气摇摇头,又喝了一大口酒。“现在有多少频道了?六十,再加上有线频道,七十?一定每个人都看七频道,因为每个人都在电视上看到巴里,每个人,只除了我之外。我发誓我一定是纽约唯一没有看那个该死节目的人。”

我们谈了一会儿乔治,就和其余向他提起那段电视节目的人一样,我听他重复了一遍他所认识的乔治·萨德斯基。我引他到霍尔茨曼的案子上,问他对死者知道多少。

“你住这里,”我说,“你注意周围发生的事。你一定在附近看过格伦·霍尔茨曼。”

“我不觉得,”他说,“就算我看过我也不记得。我看到他在报纸上的照片,但我认不出来。真可怕,是不是?这样能干的年轻人,前途一片光明。”

“街上的人是怎么说他来着?”

“就像我说的。说他是多好的年轻人,发生这种事真惨哪。他们还有什么别的可说?”

“要看他们知道什么。”

“啊,他们怎么会知道他,他又不住在这里。”

“他当然住在这里,”我说,“你从这里就可以看到他住的那幢大楼。”

当我指向霍尔茨曼公寓的顶楼时,他顺着我的手指往上看。“没错,”他说,“那是他住的地方,高高地在第十四层楼。”

第二十八层,我想。

“那就像到了外国,”他说,“有些人从一边的十四层楼,到另一边的十四层楼上班。你跟我是脚踏在街上的人,而对那些人,街是一个他每天非得经过两遍的地方,这样他们才可以从一个十四层楼再到另一个十四层楼上去。”

“他上星期四曾走到街上来。”

“他们说去呼吸点空气。”

“什么意思?”

“哦,没什么意思。只是照我看来,十四层楼上应该有足够空气吧。别的没有,空气一定有,你说是不是?”

“那他在街上做什么?”

“可能是命中注定,你相信命运吗?”

“我不知道。”

“人总得相信点儿什么,”巴里说,“我所相信的是,我相信马上会再来一口酒。”他喝了,喝得啧啧作响。他说:“我知道你不喝,但你确定不要尝一口吗?”

“今天不了,除了命运及新鲜空气之外,还有什么别的可能会把霍尔茨曼引到十一大道?”

“我告诉你我不认识他。”

“我想你熟悉那条街。”

“第十一大道?我知道在哪里。”

“你曾经去过乔治的房间吗?”

“直到上个星期、我才知道他有个房间。知道他有一个地方放东西,但我不知道在哪里。只说在十一大道,那没什么好吸引我的。”

“难道你不需要偶尔把车开出来试试刹车灵不灵吗?”

他放声大笑。“不用了,刹车灵得很。不过我倒是会出去兜兜风,让轮胎多转几圈。”他又喝了一大口,这次他把酒瓶从纸袋里抽出一半,从眼镜上端斜视酒瓶的标签。

“没错,”他说,“啤酒跟麦芽酒喝起来差不多,葡萄酒跟威士忌就不行。以前我喝了没问题,但现在不行了。”

“就像你说的。”

“当然有时我会抽点烟草之类的,那要是碰巧,我自己从不去找。有人敬你一根,要你尝个味,你总不好拒绝吧,你懂我的意思吗?”

“当然。”

“上次他们把我送到罗斯福医院去,给我开了刀,又给缝上,之后他们给我波可丹止痛。每四小时一颗,我敢发誓这药太有用了。我出院前他们给了我一些,但很快就吃完了,他们又不肯重配。我就到德魏·克林登公园去,从一个瘦巴巴戴着镶反射镜片太阳眼镜的男孩子那里买了六颗。它们跟医院给我的看起来一样,同样的颜色,上面有同样的纹路,但它们并不同样有效。说不定制药公司有次品,如果有的不够正品档次,他们就从后门卖出去。你说呢?”

“我猜不是没有这个可能。”

“所以我很少去十一大道,”他说,“他们没有我需要的东西。”

他的波可丹故事让我想起了简,想起她决定不用止痛药,以免因此不能保持清醒。我的心思飞到了那里,让我一时没有领悟刚才巴里故事的含意。

我的脑子活动了过来,我说:“德魏·克林登公园。离霍尔茨曼被杀地点一两条街的地方有一个小公园。在十一大道的西面,你说的是不是那个公园?”

“嗯,克林登公园,如果你去那里,千万别向一个戴遮光太阳眼镜的男孩买任何东西。你会被坑的。”

“那地方离我有点太远了,”我说,“我甚至不知道那个公园的名字。他们在那里卖很多毒品?”

“他们卖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玩意儿,”巴里说,“那些药丸我看还不够格叫毒品。我想你是要问我那里有没有毒犯。恐怕这是我知道的公园里唯一没有毒犯的,因为那地方实在太小了。没有草没有树,只有几张椅子桌子。虽然叫公园,其实不过是比较宽的人行道而已。假如是一个真正的公园,我敢保证一定有毒犯。”

“他们没法子搞到多少生意。”

“你卖别人需要的,他们自然会来找你。”

“我想你说得对。”

“晚上你可以搞到女孩子。你明白我说的女孩子的意思。她们待在那里,说不定有人坐在轿车或卡车里叫她们过去问路。”

“那就快到市中心了,是不是?从前只有在林肯隧道以北才有女孩子在路边拉客。”

“这我就不清楚了。”他说,“我知道的女孩子就在十一大道上,戴着金色的假发,穿着热裤卖色。只不过有的不是女孩子,你知道我的意思。”

“你说他们是变性人?”

“有的喜欢男扮女装,有的是变性人,这中间有差别,只是我记不清楚了。男孩看起来像女孩,但我得说,有些还真好看,你说呢?”

“哦,我太老了,不感兴趣了。”

他高兴地咯咯发笑。“你比我年轻,而我还没老到失去兴趣。不过那些在十一大道的女孩子眼睛里只有钱,而且很多都有病,跟她们搞上了,你是自寻死路。不,如果我有那种意思,我最好去找我的小学老师。”

“你在说谁?”

“我认识的一位女士,住在林肯中心附近。在华盛顿高地教四年级。喜欢喝白酒,叫什么夏的。我相信你们是这样叫的。她总在冰箱里给我存了啤酒。而且我可以在那里洗一个热水澡。当我泡在澡缸里时,她就把我的衣服放到地下室的洗衣机去洗。天气很冷的时候,我可以留下来过夜,如果第二天她宿醉后头痛不太严重的话,还会给我做早饭。”他打开酒瓶瓶盖往里细看。“她通常会给我个五块十块的,但我不喜欢跟她拿钱,”他看一看我,“但有时我也拿。”他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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