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选后之争(2)

在宇文紫和花芷容之间,滑了一滑。

花芷容紧张得直了腰背,眼珠一瞬不瞬盯着那犹自晃动的如意,如意却稳稳一弹,弹在了宇文紫名下。

“宇文紫!

满殿里寂静得落针可闻,唯有太监的公鸭嗓子听来十分清晰,这个名字一报出来,所有的秀女都长长吐出口气——不是庆幸自己没选上,而是那一波三折的选后太漫长太折磨人了,众女拎着一颗心等着,那漂亮皇帝偏偏还磨磨蹭蹭漫不经心,直让她们紧张得几欲窒息。

如今后位终定,众女虽然失望,也算解脱,只有花芷容一脸愤恨的盯着金盘玉如意——那如意明明往自己的方向来的,如何便滑到了宇文紫名下?

孟扶摇不动声色的接过玉如意:“宇文紫谢恩!”

轩辕旻亲自去扶,孟扶摇目光抬起,和轩辕旻相交,一个盈盈笑,一个笑盈盈,一个满眼里写着“三光三光!”,一个眼神中表白:“好说好说。”

轩辕晟在一边看着,茶香袅袅中眼神深思,他自然知道轩辕旻分外宠幸宇文紫一事,今日殿上看来为了选她为后倒动了一番心思,他并不介意轩辕旻的小花招,轩辕家的人,一点心机都没有才叫不正常,如今选了个他自己宠爱的皇后,那也成,最起码他就没法子以感情不合拒绝皇后觐见或临幸皇后,何况……他在淡淡雾气之后笑了笑,无论如何,他既然表了态,唐怡光和简雪必定要入选,他在皇后人选上不为难轩辕旻,轩辕旻如果够明白的话,自然知道他已经让了步,那么接下来诸妃人选,自然也就是那么回事了。

他这里想得清楚,轩辕旻却好像娶到老婆心满意足,四妃之位也忘记了,拉着孟扶摇就想走,司礼太监吭吭的咳嗽,他老人家还浑然不觉,一旁随选的礼部尚书走上一步,悄悄扯他袖子:“陛下,四妃……”

“哦……”轩辕旻恍然大悟,衣袖一挥,“摄政王看着办吧,朕觉得都是好的,娇憨的娇憨,端庄的端庄。”

他又拉着孟扶摇袖子往大殿里走,孟扶摇以袖掩面“不胜娇羞”,回首向摄政王求救,轩辕晟看着实在不像话,忍不住清咳一声,道:“陛下往哪里去?”

“回去唱戏啊。”轩辕旻喜滋滋的回头,“唱完戏好……好谈心啊。”

殿里咳嗽声响成一片,轩辕晟微笑道:“陛下,好歹这是皇后,就这样牵进宝泉宫不觉得太委屈她了么?”

轩辕旻幽幽一叹,放开孟扶摇的手,蹙眉道:“什么时候举办封后大典,今天么?”

“民间娶新妇,都没有当日娶的,纳采问名,诸般礼节多呢,何况皇家?按说新皇后应由宫中派正副使节前赴其母家迎娶,不过宇文皇后家族远在长宁府,京中无亲人,陛下又这般心急,看来是等不得这一来一回的辰光了,”轩辕晟含笑看着孟扶摇,“好在宇文皇后算起来是我远房族妹,摄政王府当可算是她娘家,我会将她当亲妹妹一般,风风光光嫁出去的。”

他吩咐礼部:“准备发文天下,我主即将大婚,邀请各国皇室王公观礼。”随即含笑站起身,对孟扶摇躬身:“摄政王府能嫁出一位皇后,真是与有荣焉。”

孟扶摇也斯文敛衽,莺声呖呖:“妹妹之幸,有劳哥哥。”

她悄悄拂掉手臂上的鸡皮疙瘩,突然想起一个很严肃的问题——貌似轩辕家有“兄终弟及”的皇位承嗣传统,所以轩辕晟轩辕旻都和文懿太子同辈,现在自己“嫁”给轩辕旻,那不就成了宗越他婶?哦哈哈哈哈哈……

孟婶婶意淫着白衣飘飘气质清淡的毒舌男唤她“婶婶”,露出了猥琐的微笑。

轩辕旻奇怪的偷偷瞟她一眼——这女人真是不在状态,都什么时候了,眼瞅着轩辕晟对她不放心把她弄进府,保不准便是新考验,她还记挂着露出那么淫荡的笑容……

轩辕昭宁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四,轩辕皇朝的皇后终于钦定宇文家,新一代国母出身轩辕北境长宁望族,是摄政王的族亲,目前凤驾暂住摄政王府,十三日后王府将以亲妹出嫁为后的丰厚妆奁礼节,将新后礼送入宫大婚。

将和新后一起入宫的是贵妃唐怡光,德妃花芷容,以及四妃之外,封号为玉妃的简雪。

诸般封后礼仪都已装备得差不多,昆京大街小巷都张灯结彩,披绸挂红,尤其在摄政王府外门至皇宫那短短一截路上,更是日夜赶工搭建彩幄十里,花景处处,粉艳争春皆是皇家风流。

因为花景太多,宫中急着赶在大婚日子之前搭建完毕,负责此次搭建的司礼监便在外面的人市上招收工奴,人市上汉子们排成一排,被那些散发着尿骚气味的太监们掰牙齿敲背脊,看动物似的一番盘弄,饶是如此小工们仍旧趋之若鹜——皇家招工,吃穿工钱都很不错,说起来也荣耀。

这天清晨蒙蒙亮,司礼监赵公公又去了人市,路上遇见摄政王府的管家,一起结伴去选工人,选了一会选好了十个人,正要带走,赵公公忽然瞅见角落里一个少年。

黑黑壮壮,眉目精悍,脸上还有道疤,一脸的风尘污脏,衣服穿得已经看不清颜色,也就是个人市上常见的落魄潦倒汉子。

唯一奇怪的就是他背上负着的一根鞭子——黑色,缠着铁丝,看起来也没什么异常,只是鞭子不都该缠在腰间,他怎么却背在背上?

赵公公起了好奇心,过去问:“你这鞭子怎么背着?”

那少年抬起头来,脏得看不清颜色的脸上眸子出奇的亮,那目光野兽似的,看得赵公公不自觉的后退一步。

然而那少年瞬间就敛了目光,哑声问:“要小工么?”

赵公公摇摇头,他要的十个人已经满了,那少年见他摇头,立即转过头去不理不睬。

赵公公倒起了兴趣,觉得这孩子有意思,伸手去拉他背上鞭子,那孩子霍然转头,手指一动!

好在他身边一个人,眼疾手快的赶紧将赵公公一拉,赔笑道:“公公你别摸这小子的鞭子,我认识他,前几天他在护国寺卖艺,给一群流氓截住了揍个半死,都以为是个软蛋,谁知道给人碰了一下鞭子,翻过身来便揍断了那几个人的腿,所以他人你尽可碰得,鞭子碰不得。”

赵公公听得有趣,笑道:“什么宝贝,这么稀罕的。”说归说,倒也没有再去摸,那少年手指缓缓放开,赵公公瞅着他,觉得这孩子筋骨看起来很不错,一定是个好小工,想了想道:“跟我去做工么?”

那少年抬起眼皮瞥他一眼,道:“哪里?”

“皇宫!”赵公公满以为这孩子要喜笑颜开,谁知道那少年立即摇头,“不去!”

赵公公呛了一下,回头对身侧王府管家道:“老李,你看这犟驴子,有意思呢,你摄政王府不是也需要人吗?问他去不去?”

一句“摄政王府”,立即引得那少年霍然抬头,疾声道:“去!”

两人都怔了怔,赵公公自嘲的笑了笑,道:“一个外地流浪汉子,也知道皇宫不如摄政王府咯……”他拍拍那少年的肩,道:“以后若是王府的活做完了,也可以来宫里做杂役的,我时常来人市,我姓赵。”

那少年抬起头,仔仔细细看了他一眼,点点头。

一个多月流浪生涯,这是第一个对他表示善意的人,少年因尘世风霜磨折而越发冷而凶狠的眸光,微微柔软了一丝。

这少年,自然是小七。

负鞭而去,流浪天涯,等着孟扶摇那一顿鞭子,不找到她永不能回归的小七。

小七那日被战北野赶走,站在渝山之上,天下茫茫之大,不知其所往,他先在国内找,然而随着战北野动用大批人力都一无所获,他开始将目光投向他国,简单的人有简单的思维,而简单的思维往往能直击中心,小七的第一眼,就落在了大瀚的邻国轩辕。

找人,自然要从近的地方找起,至于进入轩辕花费了他多少功夫和心神,那也不必一一提起了,他负气而走时,根本没有想到盘缠什么的,进入轩辕后,很快身无分文,流浪乞讨偷菜地混日子混着到了昆京——他觉得,孟扶摇是个皇族惹事精,最喜欢在人家国都生乱,昆京一定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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