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魏晋南北朝之长期分裂

秦、汉的大一统,到东汉末而解体。从此中国分崩离析,走上衰运,历史称此时期为魏晋南北朝。

自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即魏文帝黄初元年。下至魏元帝咸熙二年,凡四十六年而魏亡。

此下十五年,至西晋武帝太康元年吴亡,中国又归统一。

然吴亡后十年,武帝卒,不二年晋室即乱。吴亡后三十一年,为晋怀帝永嘉五年,刘曜陷洛阳,帝被虏。又五年,愍帝建兴四年,刘曜陷长安,帝出降。自此西晋覆灭,中国分南、北部。

东晋南渡,自元帝至恭帝凡一百零三年。宋六十年,齐二十四年,梁五十六年,陈三十三年,共一百七十年为南朝。

北方五胡竟扰,起晋惠帝永兴元年,刘渊僭号。迄宋文帝元嘉十六年,沮渠牧犍为魏所灭,即魏拓跋焘太延五年。共一百三十六年,此后北方复归统一。

元魏凡一百四十九年,而北方归其统一者先后仅九十六年,又分东、西魏。东魏十七年,西魏二十三年。继东魏者曰北齐,二十八年;继西魏者曰北周,二十五年,为北朝。

此长时期之分裂,前后凡三百九十四年。起自建安。三百九十四年中,统一政府之存在,严格言之,不到十五年。放宽言之,亦只有三十余年,不到全时期十分之一。

将本期历史与前期秦、汉。相较,前期以中央统一为常态,以分崩割据为变态;本期则以中央统一为变态,而以分崩割据为常态。

二、旧政权之没落

这时期的中国,何以要走上分崩割据的衰运?这可以两面分说:

一是旧的统一政权必然将趋于毁灭,二是新的统一政权不能创建稳固。

一个政权的生命,必须依赖于某一种理论之支撑。此种理论同时即应是正义。正义授与政权以光明,而后此政权可以绵延不倒。否则此政权将为一种黑暗的势力,黑喑根本无可存在,必趋消失。

东汉王室逐步脱离民众,走上黑暗的路,此有两因:一则王室传续既久,一姓万世的观念使其与民众隔离。一则内朝、外朝的分别,使其与士大夫民众之上层。隔离。因此外戚、宦官得以寄生在王室之内边而促其腐化。旧的统治权必然灭亡。已在前几讲说过。

旧统治权因其脱离民众而覆灭,新统治权却又不能依民众势力而产生。

秦、汉间的社会,距古代封建社会不远,各方面尚保留有团结的力量。所谓“山东豪杰”群起亡秦,此辈豪杰,一面代表的是贵族封建之遗骸,另一方面代表的却是社会之组织力。

王莽末年之乱,除却光武一宗及隗嚣、公孙述等带有古贵族即豪杰。之气味外,其余如绿林、铜马、赤眉之类,全是饥民的集团。

沿积到三、四百年以上的统一政府,统治着许大的广土众民的国家,散漫的农民农民因生活关西,不能不散漫。在饥锇线上临时结合起来,其力量不够得推翻他。

秦、汉以来的统一政府,日趋庞大,其事可举当时地方行政单位郡、县。及户口数论之。秦时全国分四十余郡。西汉平帝时,凡郡国一百三,县邑千三百一十四,道三十二,侯国二百四十一。地东西九千三百零二里,南北万三千三百六十八里;民户千二百二十三万三千六十二,口五千九百五十九万四千九百七十八。东汉顺帝时,凡郡国百有五,县邑、道、侯国千一百八十;民户九百六十九万八千六百三十,口四千九百一十五万二百二十。

且以中国疆域之展布,纵使大饥荒,亦必夹有丰收的地带,要一般农民一致奋起,事亦不易。于是无可团结的社会,乃借助于“宗教”与“迷信”。农民结合于宗教与迷信的传播之下,而一致奋起,成为东汉末年之黄巾。

黄巾蔓延青、徐、幽、冀、荆、扬、兖、豫八州,置三十六方,大方万余人,小方六、七千。

然而迷信成分太多,宗教质地太差,容易发动,数年内即传播成熟。不容易成功。

东汉王室并没有为黄巾所倾覆。

东方的黄巾,乃至西方的边兵,董卓一系的凉州兵。均已逐次削平。若使当时的士族河北有袁绍、公孙瓒、刘虞;四川有刘焉;荆州有刘表;淮南有袁术等。有意翊戴王室,其时外戚、宦官均以扑灭,献帝亦未有失德。未尝不可将已倒的统一政府复兴。然而他们的意兴,并不在此。

汉末割据的枭雄,实际上即是东汉末年之名士。尤著者如袁绍、公孙瓒、刘表诸人。

袁绍丧母,归葬汝南,会者三万人,其盛况不下陈寔。又母丧礼毕,追感幼孤,又行父丧。其去官而归,车徒甚盛。许劭为郡功曹,绍入郡界,曰:“吾岂可使许子将见。”谢车徒,以单车归家。公孙瓒与刘备同受学于卢植,为郡吏,太守刘君坐事徙日南,瓒身送之,自祭父墓,曰:“昔为人子,今为人臣,送守日南,恐不得归,便当长辞。”刘表,“八及”之一,在荆州,允为一时名士所归趋。

国家本是精神的产物,把握到时代力量的名士大族,他们不忠心要一个统一的国家,试问统一国家何从成立?

当时士族不肯同心协力建设一个统一国家,此亦可分两面说:一则他们已有一个离心的力量,容许他们各自分裂。二则他们中间没有一个更健全、更伟大的观念或理想,可以把他们的离心力团结起来。

离心力的成长,大体为两汉地方政权所演变。

三、离心势力之成长

(一)地方长官之权位

两汉地方行政长官,即郡太守。太守之下,为县令或县长。其地位本甚高,秩二千石。与中央政府之九卿略相等。平时得召见,天子有事,用赐玺书。高第成绩好者。得入为公卿。如张苍、申屠嘉等。东汉益重,或自尚书、仆射出典一郡,或自典郡入为三公。在郡得自辟属官,掾属限用本郡人,惟三辅得用他郡人。得自由主持地方之政事,得自由支配地方财政,惟每岁尽,须派员至中央(丞相府)上计,“计簿”即治理成绩之统计与报告书也。得兼地方军政。西汉有郡尉,为地方武官,而辖于太守。东汉省之。

两汉的郡太守,权位既重,并得久任,俨如古代一诸侯,所异者只是不能世袭。

中央政府对地方行政有分派督察之人,曰刺史。

西汉剌史秩六百石,居部九岁乃得迁守、相,郡曰“守”,国曰“相”,权位略同。位微而权重。每岁八月巡行所部,岁尽诣京师奏事。东汉刺史秩增至二千石,但因计吏还奏,不复诣京师,西汉刺史吏奏二千石长吏不任职,事先下三公,遣掾吏按验。东汉不覆关三府,权归刺举之吏。位任益尊。

灵帝时,地方变乱纷起,宗室刘焉建议改刺史为州牧,模仿封建时代之霸者。乃有地方行政实权。关东义兵起,讨董卓,太守亦各专兵柄。中央大权堕落,地方政权乘之而起,遂成三国初年之割据。

(二)二重的君主观念

地方政权渐渐成长,亦有一种道义观念为之扶翼。

因郡吏由太守自辟,故郡吏对太守,其名分亦自为君臣。

汝南太守欧阳歙,欲举督邮繇延,主簿将引延上,功曹郅恽曰,“明府以恶为善,主簿以曲为直。此既无君,亦复无臣。”会稽太守成公以臧罪下狱,仓曹掾戴就幽囚拷掠,曰:“奈何令臣谤其君,子证其父!”

或称太守曰“府君”,乃至为之死节。州、郡又得称“本朝”。司隶从事郭容碑:“本朝察孝,贡器帝廷。”豫州从事尹宙碑:“网纪本朝。”

汉末广陵太守张超为曹操所杀,其故吏臧洪,袁绍任为东郡太守,怨绍不救超,遂与绍绝。与绍书,谓:“受任之初,志同大事,扫清寇逆,共尊王室。岂悟本州岛被侵,请师见拒。使洪故君沦灭,岂得复全交友之道,重亏忠孝之名乎?”

除非任职中央,否则地方官吏的心目中,乃至道义上,只有一个地方政权,而并没有中央的观念。

刘表遣从事韩嵩诣许,嵩曰:“若天子假一职,则成天子之臣,将军之故吏耳;不能复为将军死也。”

甚至即已进身为中央宫,仍多为其举主即其旧日太守,所由察举而得进身者。去官奔丧。吴匡、傅燮等;已详前。

又赵咨拜东海相,道经荥阳。令敦煌曹暠,咨之故孝廉,迎路谒候,咨不为留。暠送至亭次,望尘不及,谓主簿曰:“赵君名重,今过界不见,必为天下笑。”即弃印绶追至东海,谒咨毕,辞归家。仅为一谒轻去其官,较之奔丧,抑又甚矣。

当时的士大夫,似乎有两重的君主观念,依然摆不脱封建时代的遗影。

国家观念之淡薄,逐次代之以家庭。君臣观念之淡薄,逐次代之以朋友。此自东汉下半节已有此端,至三国而大盛。

然而此种趋势,苟有一个更合理、更伟大的思想起来,未尝不可挽回。惜乎魏、晋以下的思想,又万万谈不到此,中国于是只有没落。南史宋武陵王诞反,或劝其长史范义出走。义曰:“吾人吏也,吏不可以叛君。”柳庆远传,梁武初为雍州剌史,辟庆远为别驾,庆远谓人曰:“天下方乱,定霸者其在吾君乎!”因尽诚协赞,遂成帝业。则所谓“二重君主观念”者,在南朝犹烈。北朝周、齐稍革,至陏、唐而绝,而中国亦复趋统一矣。

四、新政权之黑暗

历史的演变,并不依照一定必然的逻辑。因不断有人类的新努力参加,可以摇动逻辑之确定性。倘使当时的新政权,能有较高的理想,未尝不足以把将次成长的离心力重新团结起来,而不幸魏、晋政权亦只代表了一时的黑暗与自私。

曹操为自己的家世,父嵩为宦官曹腾养子,官至太尉。陈琳为袁绍作檄云:“操赘阉遗丑,本无懿德。”对当时门第,似乎有意摧抑。杨、袁皆东汉最著之名族。曹操欲杀太尉杨彪,孔融目:“孔融鲁国男子,明日当拂衣而去,不复朝矣。”然孔融与彪子修,卒皆被戮。操与孔融手书曰:“孤为人臣,进不能风化海内,退不能达德和人,然抚养战士,杀身为国,杀浮华交会之徒;计有余矣。”则操之意态可想。有名的魏武三诏令建安十五年下令:“天下未定,求贤之急时也。若必廉士而后可用,齐桓其何以霸?今天下得无盗嫂受金,未遇无知者乎?二三子其惟才是举,吾得用之。”十九年令:“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陈平岂笃行?苏秦岂守信?有司明思此义,则士无遗滞,官无废业矣。”二十二年令:“韩信、陈平,成就王业。吴起贪将,杀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归;然在瑰,秦不敢东乡,在楚,三晋不敢南谋。今天下得无高才异质,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今按:西京重“贤良”,东京重“孝廉”。魏武三令,亦若有欲返“孝廉”而归“贤良”之意。此等思想,孔融诸人已早发之。惟此三令之措辞明白破毁道德,益趋偏激,前固无例,后亦少偶。明说“唯才是举”,虽“不仁不孝”亦所勿遗。他想要用循名责实的法治精神,来建立他的新政权。故云:“丧乱以来,风教凋薄,谤议之言,难用褒贬。”(魏志刘矫传。)直至魏明帝犹云:“名如画地作饼,不可啖。”盖尚“名”则其权在下,尚“法”则其权在上也。但是曹家政权的前半期,挟天子以令诸侯,借着汉相名位铲除异己,依然仗的是东汉中央政府之威灵。袁绍借讨董卓之名为关东州牧盟主,亦是仗借中央。下半期的篡窃,却没有一个坦白响亮的理由。

魏武述志令自称:“无下无有孤,不知几人称王,几人称帝?”此不足为篡窃之正大理由。曹氏不能直捷效法汤、武革命,自己做周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而其子依然不能做周武王,既已大权在握,汉献亦无罪过。必做尧、舜禅让,种种不光明、不磊落。总之,政权的后面,没有一个可凭的理论。

乘隙而起的司马氏,暗下勾结着当时几个贵族门第再来篡窃曹氏的天下,更没有一个光明的理由可说。

司马懿杀曹爽,何晏诸名士同时被戮。晏,魏外戚。何进孙,尚魏太祖女金乡公主,赐爵列侯。于当时朝政,实欲有所更张。孙资别传谓:“大将军爽专事,多变易旧章。”蒋济论丁谥、邓飏等“轻易法度”。皆其证。傅咸云“正始中,任何晏以选举,内外众职,各得其才,粲然之美,于斯可观。”据此则董昭所论当时浮伪朋党之风,似未足专为何晏诸人罪矣。是彼辈于政治上,亦确有成绩。荀勖传谓:“正始中并合郡、县。”亦当时新政设施之一。及司马政权既定,此等真相遂不白于后世。王广(王凌子)谓:“曹爽骄奢失民,何平叔虚而不治。(此乃指其政治上实济之才干。)丁、单(轨)、桓(范)、邓,并有宿望。变易朝典,政令数改,所存虽髙,事不下接。民习于旧,众莫之从。同日斩戮,名士减半,失民故也。”(语见魏志卷二十八。)此所谓“民”,实乃当时朝士门第之不乐新政者耳。魏、晋之际,真真民意,何尝能浮现到政治上层来?至史称何晏“依势用事,附会者升进,逮忤者罢退”,傅嘏讥晏“外静内躁”,此皆晏之解散私门,欲为曹氏厚植人才,以求有所建树,不足为晏病也。继晏受祸者有夏侯玄,亦魏宗室。惇、渊之族系。曹操父子本夏侯氏,为曹腾养子。其论政制,上追贾、董,盖非东汉所逮,其论“中正”利弊亦甚切至。然“中正”足为门第护符,当时自不喜玄论。而亦为司马氏所忌。曹爽诛,玄征为太常,内知不免,不交人事,不畜笔研。及司马懿卒,或曰:“子无忧矣。”玄曰:“子何不见事?此人犹能以年少遇我,子元、子上(师、昭兄弟)不吾容也。”夏侯玄如此韬匿,尚不免祸,则何晏诸人之死固宜。傅嘏谓夏侯玄“能合虚誉,利口覆国”,亦非公允之论。玄、晏诸人,人格自高,所存自正。晋人于玄尤推重,谓其“肃肃如入廊庙中,不修敬而人自敬”。和峤(玄外孙)“常慕玄为人,于朝士中峨然不群,众惮其风节。”何晏论学与王弼同称“王、何”,皆晋入所师尊也。惟不脱明士清玄之习,魏略:“何晏粉帛不去手,行步顾影。”傅粉之习,自东汉李固至三国曹植,皆谓有之。世说并谓:“何平叔美姿仪,面白,而明帝疑其傅粉。”则不必真有“粉帛不去手”事。惟玄、晏诸人自有当时名士气派,则决然无疑。史称何晏、王弼谓:“天地万物以无为本。无也者,开物成务,无往不存者也。”王衍好其说。后人以怀、愍之祸,归罪王、何,非无由矣。乃不敌司马父子之权谲狠诈。当时朝士虽慕敬玄、晏风流,此所以成将来所谓之“正始风流”。晋应詹奏:“魏正始之间,蔚为文林。元康以来,贱经尚道,以玄虚宏放为夷达,以儒术清俭为鄙俗,永嘉之弊,未必不由此。”则正始与晋代风气,仍有不当相提并论者。要之清玄之习,开自正始,乃每况而愈下也。而以家门地位私见,于玄、晏政治主张,不能拥护。亦由司马氏兵权在握。至晋室佐命功臣如贾充、王沈之流,皆代表门第,而私人道德极坏无比。

司马氏似乎想提倡名教,来收拾曹氏所不能收拾的人心。然而他们只能提出一“孝”字,所以说司马氏“以孝治天下”,晋室开国元老如王祥等皆以大孝名。而不能不舍弃“忠”字,依然只为私门张目。

他们全只是阴谋篡窃。阴谋不足以镇压反动,必然继之以惨毒的淫威。如曹操之对汉献帝与伏后。伏氏与孔氏,皆两汉经学名门也。

曹操迎献帝都许,帝谓操曰:“君能相辅则厚,不尔幸垂恩相舍。”操以事诛董贵人,帝以贵人有孕,累请不得。又勒兵收伏后,华歆发壁牵后出,后披发徒跣行泣过帝,曰:“不能相活邪?”帝曰:“我亦不知命在何时?”

司马师、昭兄弟之对曹芳齐王。与曹髭。高贵乡公。

司马师逼魏太后废齐王芳,时年二十三。太后欲见师有所请说,郭芝曰:“何可见?但当速取玺绥。”太后意折。高贵乡公自讨司马昭,贾充率众逆战南阙下。帝自用剑,昭众欲退,充谓太子舍人成济曰:“司马公畜养汝辈,正为今曰。”济即抽戈刺帝。

正惟如此,终不足以得人心之归向。

直到五胡时的石勒,尚谓:“曹孟德、司马仲达以狐媚取人天下于孤儿寡妇之手,大丈夫不为。”

法治的激变而为名士清谈。东汉清议尚是拥护政府,魏晋清谈则并置政府之安危于不问。魏武、魏明之深恶名士,仅能使士大夫不复有忠于朝廷之节操,欲不能根本铲绝社会好名之风,遂酿西晋名士之祸国。要之中央新政权不能攫得人心,离心势力依然发展,天下只有瓦解。

五、思想界之无出路

旧政权必然没落,新政权不能稳定,而作为当时社会中间的智识分子,所谓“名士”之流,反映在他们思想上者,亦只是东汉党锢狱以后的几许观念,反动回惑,消沉无生路。所以谓之“反动”者,以其自身无积极之目的,只对前期思想有所逆反。

过分重视名教,其弊为空洞,为虚伪。于是有两派的反动产生:

一、因尚交游、重品藻,反动而为循名责实,归于申、韩。

抱朴子名实篇谓:“品藻乖类,名不准责。”审举篇谓.“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又正郭篇云:“废职待客,比之周公。养徒避役,拟之仲尼。弃亲依豪,同之游、夏。”此皆当时风气。故刘梁有破群论,谓:“仲尼作春秋,乱臣贼子惧;此论之作,俗士岂不媿心也?”

二、因尚名节、务虚伪,反动而为自然率真,归于庄、老。

青州人赵宣居墓行服二十余年,生五子;陈蕃致之罪。孔融为北海相,有遭父丧哭泣墓侧,色无憔悴者,融杀之。又有母病思食新麦,盗而进者,融特赏,曰:“无有来讨,勿复盗也。”路粹奏孔融与白衣祢衡跌荡放言,云:“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瓶中,出则离矣。”此等狂论,皆下开魏晋风气。惟孔融尚未正式弃孔孟归庄老,正式主张庄老者,为王弼、何晏。然何晏尚务实干,王弼则早死。以庄老为玄虚者,乃阮籍、嵇康。然阮、嵇皆别具苦心。此下则又自玄虚转成放诞矣。

这两个趋势,早起于汉末。崔寔政论代表前一个,仲长统乐志论代表后一个。

但要提倡法治,起码的先决条件,在上应有一个较稳定的政权。政权不稳定,法治精神无所倚依而生根。政权之稳定,亦应依附于此政权者先有一番较正义,至少较不背乎人情的里想或事实。东汉末年乃至曹魏、司马晋的政权,全是腐化黑暗,不正义、不光明、不稳定,法治精神如何培植成长?于是崔琰、毛玠之反激,变为阮籍、嵇康。此乃从积极转入消极也。

崔、毛二人皆仕魏,典选举,任法课能,以清节自励,土大夫至故污其衣,藏其舆服,朝府大吏或自挈壶餐以入官市。然试问仕魏者舍为私家幸福外,复有何公共理想乎?何晏、夏侯玄自与魏廷有私关系,故欲为魏尽力。籍浮沉仕宦而持身至慎,史称籍:“本有济世志,属魏、晋之际,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由是不与世事,酣饮为常。曹爽辅政,召为参军,籍以疾辞,屏于田里,岁余而爽诛。晋文王欲为武帝求婚于籍,籍罪六十日,不得言而止。”盖既不愿为何晏、夏侯玄,亦不肯为贾充、王沈也。又籍父瑀避瑰武辟,逃山中,魏帝使人焚山得之。(见文选注引文士传。)籍诸父武,为正论,深嫉交游朋党,则阮氏家风有自矣。出言玄远,绝不臧否人物。嵇康隐沦,然自谓:“非汤武薄周孔,会显世教所不容”,果以杀身。世语:“毋丘俭反晋,康有力焉,且欲起兵应之,以问山涛。涛止之,俭亦已改:吕安亦至烈,有济世志力,故康与同祸。”

他们不愿为黑暗政权有所尽力,然他们自身亦多半是门第世族中人,依然不能脱身世外。以市朝显达而讲庄老,其势不得不变为虚无,为浮沉,为不负责任。最先只是自谨慎,保全门第,而以后不免于为汰侈骄逸,如何曾、石崇、王恺之徒皆是。否则为优游清谈。如王戎、王衍之徒皆是。风尚如此,宜乎不能挽时代之颓波,而门第自身终亦同受其祸。

何曾侍晋武帝宴,退告其子遵等曰:“国家应天受禅,创业垂统,吾每宴见,未尝闻经国远图,惟说平生常事,非贻厥孙谋之兆也。汝等犹可获免”;指诸孙曰:“此辈当遇乱亡也。”然曾既历魏、晋,且为晋重臣。日食万钱,犹云“无下箸处”。平居奢汰如此,曾父燮,史称:“于节俭之世最为豪汰”,则曾亦承其家风。而不闻为国事有献替。永嘉之乱,何氏灭亡无遗。傅玄著论盛推何曾、荀顗(yǐ),谓:“能以之道事其亲”,家门私德,何补于大局?王衍为石勒所执,临死乃曰:“吾曹虽不如古人,向若不祖尚浮虚,戮力以匡天下,犹可不至今日。”然而晚矣。又按:王济以人乳蒸豚。王顗使妓吹笛,小失声韵便杀之:使美人行酒,客饮不尽亦杀之。时武帝在朝,而贵戚敢于汰纵如此,晋室奈何不乱!东坡谓:“晋病由于士大夫自处太高,而不习天下之辱亊。”如此等,又岂仅如东坡所云而已耶!

西汉初年,由黄、老清净汉初“黄老”,代表纯粹的平民观念,故能清净无扰,与魏晋“庄老”之代表名士门第者气脉本不同。变而为申、韩刑法。汉初刑法,要摧抑封建反动势力,集权中央,其意气亦与崔琰、毛玠之助逆成篡,贾充、荀勖助晋为逆者不同。再由申、韩刑法变而为经学懦术。西汉儒术,在通经致用,亦与东汉名士之训诂、清谈不同。一步踏实一步,亦是一步积极一步。法家目光只在治权阶级,儒家目光较大,放及全社会,故较法家犹为积极也。现在是从儒术转而为法家,再由法家转而为道家,正是一番倒卷,思想逐步狭窄,逐步消沉,恰与世运升降成为正比。在此时期,似乎找不出光明来,长期的分崩祸乱,终于不可避免。

六、三国帝系

魏共五帝,四十六年而亡。

蜀共二帝,四十三年。

蜀(一)昭烈帝——(二)后主

吴共四帝,五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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