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番外三(上)肃王X二叔
【零】
四野肃杀,血光映红半壁长空,风吹草低,现出遍地断箭尸骸。他被血腥味的长风裹挟着,轻飘飘地掠过辽阔的塞外草原,来到了那个男人身边。
那人胸前插着一支破甲箭,箭头深深地嵌入心脏,鲜血染红了铠甲下的雪白衣领,胸口只剩微弱起伏,眼见是活不长了。
他的面庞藏在头盔和血污下,因已年过不惑,又常年在边塞,早就满面风霜,鬓染星华,可从那深邃分明的眉目轮廓,却仍能看出当年风华正茂时的模样。
他跪倒在男人身旁,想伸手擦去他面上的污迹,那只手却像空气一样,轻而易举地被穿透——他这才想起来,自己早已是个死了不知多久的世外幽魂了。
作者有话要说:重伤濒死的男人似有所觉,竟微微睁开双眼,瞳孔中倒映出血染似的天空,还盛着一个近乎透明的影子。
男人看到他,似乎不敢置信地一怔,随即又释然下来,唇边甚至牵起一个堪称温柔的弧度,喃喃地道:“我终于又见到你了……”
“你还……”他涣散的眸子盯着那个幽魂似的人,声音极轻,近似嗫嚅,“……认得出我吗?”
他不知该说什么,于是抬手在他侧脸上轻轻“碰”了一下。
分明是虚无缥缈,却仿佛有一阵冰凉的气流从他鬓边拂过。那人吃力地举起一只手,虚虚地握住了半空中空悬的虚影,像是攥住了生前的最后一丝执念:“一别七年……仲言,对不住,又让你久等了。”
他摇了摇头,张口说了句什么,却没发出声音,看口型是:“不要死。”
那男人笑了起来,眼里的光却逐渐黯淡下去:“我没能守住你,也没能守住北疆,活着是苟活,死了也没什么可惜的。
“来日泉下相见,别嫌我没用。以后我不当什么王子皇孙,只专心爱你一个……好不好?”
乌云从遥远天际席卷而来,雨珠落下,穿过他虚无透明的躯体,落在那人脸上,像一捧冰凉的眼泪,为他洗去面上的血迹与风尘。
那只手脱了力,从空中坠下,软软地垂落身侧。
“别死……”他终于听见了自己从喉咙里挤出的沙哑声音,“别死,阿奉……”
【壹】
“阿奉……”
“醒了?”有人从旁边起身,高声道,“叫医生过来!”
傅廷信被剧痛拉回人间,艰难地抬起眼皮,雪白的墙壁和灯光,淡淡的消毒水气味,以及纷杂人声迅速包裹了他的五感。他一下子从梦境中跌入凡尘,顿时被吵得恨不得再重新昏迷一次。
他眨了眨眼,迅速适应着视野中出现的光线和景物,身体各处开始有了知觉,他尝试着弯曲食指,逐渐找回对躯体的控制,同时开始着意观察四周环境和人物——这一切发生的如此自然而有条不紊,仿佛是种多年淬炼、刻在骨子里的本能。
下一刻,一个高大的年轻男人推开门,大步走进病房,身后跟着一溜小跑的医生护士,傅廷信听见动静,猛一抬眼,猝不及防地跟他对上了视线。
虽然年轻了许多,可绝不会让人错认,那是只在他梦中出现过的容颜。
耳边又响起了幻觉般的淅沥雨声,随之而来的绝望和痛苦那么真实,如决堤之水,顷刻没顶,淹得傅廷信几乎忘了怎么喘气。他的情绪剧烈波动,眼前天旋地转,床头的监控仪器立刻发出“滴滴”的警报声。那男人原本被他那一眼钉住,此时让这动静叫回了魂,来不及仔细思考方才的失态,匆匆冲到病床前:“怎么……”
他话还没出口,傅廷信忽然冷汗涔涔地抬起头,一把攥住了他的手。
输液针头连着胶布一起扯飞,带出一道细小的血线,梅花瓣似的落在雪白的被套上,可傅廷信却仿佛感觉不到疼,死死地抓住他的手,手背上青筋鼓起,血流到了袖口,却仍不屈不挠地试图从床上坐起来:“阿奉……”
医生急忙道:“按住他!别让他乱动!”
那男人看着高挑清瘦,劲儿却很大,听了医生的话,三下五除二将傅廷信按回病床上,只是动作并不温柔。当他俯身靠近时,傅廷信透过镜片看到了他布满血丝的双眼,那目光中满是愤怒,一如按住他肩头的巨大力道,甚至显得无端阴鸷。
他咬着牙低声问:“你在叫谁?”
傅廷信被他问的一懵。
不知是不是被气的,那人的嗓音居然在细细地哆嗦,傅廷信莫名觉得他下一秒就要哭出来了。
“‘阿奉’是谁?你知不知道你差点死了?还对他念念不忘!”
【贰】
人仰马翻地忙乱之后,病房里恢复了清静。
傅廷信笔直地躺在病床上,手上扎着点滴,头上绑着绷带,腿上打着石膏,形容凄惨,还不老实地扭头去瞅背对着他站在窗前的身影,哼哼道:“别跟那儿罚站了,还生气呢?我都失忆了……”
“你——”那人气结,一转身对上他似笑非笑的目光,炸起的毛又软了下去,踌躇了许久才说,“……我没生气。”
“嗯嗯嗯没生气,”傅廷信说,“那你站着不累吗?坐下歇会儿,喝口水,别客气。”
“……”
傅廷信在一场爆炸中不幸受伤,撞成了脑震荡,昏迷了三天才醒过来,刚才检查时医生发现他记忆出现了障碍,完全想不起以前的事,也想不起朋友和家人、包括他自己的身份,也就是俗称的“失忆”。
但迥然于常人的是,他说自己在昏迷时做了一个梦,梦中他是个叫傅廷信的将军,战死沙场后,在塞外草原上徘徊了七年。后来草原上又发生了一场战争,他所属的国家战败,领兵的主帅——也就是他口中的“阿奉”——被敌军一箭射中胸口,在垂死之时,他看到了傅廷信。
“我梦见的那个人是皇帝的第三个儿子,封号‘肃王’,姓孙,讳‘珞’,他母妃怀着他的时候,梦见菩萨将一串璎珞系在她颈上,所以名字取了璎珞的‘珞’字。为求菩萨保佑,还给他起了个乳名,叫‘阿奉’。”傅廷信盯着他问,“这位……朋友,你贵姓?”
孙珞:“……”
“孙珞,璎珞的‘珞’,”他干咳了一声,此地无银三百两地找补道:“我没有小名。”
“没有小名就没有小名呗,你掐我用那么大劲,”傅廷信想起梦中人最后一句话,皮笑肉不笑地道,“看你急的那样,不知道的还以为我给你戴了绿帽子……”
孙珞真想冲上去捂住他的嘴:“你都失忆了,怎么还那么多话?!”
傅廷信就是闲的,逗他好玩,不过他刚醒过来,精神不济,几句话就耗尽了他的精气神,说着说着就上下眼皮打架,声音也弱了下去:“你坐着,我先睡一会儿。”
“嗯。”孙珞去把病房门关上,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下,还替他拉了拉被子,“睡吧,我替你看着点滴。”
傅廷信大半意识都已陷入混沌,却不知为何,忽然于朦胧睡意中含混地轻声说:“别走。”
仿佛一记重锤砸在心中某块地方,孙珞盯着他熟睡憔悴的面容,发了很久的呆,才接上了刚才的话。
“我不走。”他低头在傅廷信右手泛青的针眼上轻轻地亲了一下,小声而郑重地说:“以后再也不走了。”
【叁】
傅廷信昼夜不分地睡了好几天,期间孙珞一直陪在他身边,清醒时就给他讲傅家的家庭背景、讲两人过去的事,孙珞自己的工作则全趁他休息时处理。这么多天寸步不离,衣不解带的伺候,傅廷信也不是傻的,在梦中度过的一生里,他与“肃王殿下”只差个夫妻名分。他很清楚孙珞喜欢一个人时是什么样子。
这么温柔体贴、任劳任怨,绝对是暗恋他,没跑了。
按照孙珞的说法,孙、傅两家是世交,孙家从政,傅家从军,两人打小一块儿长大,是好到能穿一条裤子的模范发小,从幼儿园相亲相爱到高中。高中毕业之后,孙珞考上了国内顶尖大学,傅廷信则应征入伍,去参了军。
孙家是个大家族,内部派系斗争激烈,孙珞没有从政的打算,走了经商这条路。他大学时就开始创业,毕业后公司并入他叔叔的泰合集团,自己成了集团董事。傅廷信则在入伍三年后通过选拔,进入西北军区某特种大队。
前些天在国外执行保密任务时突发险情,傅廷信被爆炸波及,身受重伤,陷入昏迷,被紧急送回国内治疗。孙珞从家里知道消息时差点疯了,扔下手头工作连夜赶到西北,担心那边医疗条件不好,又托了关系把他转回首都部队医院。傅廷信昏迷了多久,他就在医院守了多久。
可没想到傅廷信九死一生地回到人间,却把他忘了。
其实也不能说忘了。他认得孙珞的脸,叫得出他的名字,可孙珞并没有“阿奉”这个小名。傅廷信昏迷时的反应到底在他心中留下了芥蒂,梦中人能得到的牵挂,并不能适用在他这个局外人身上。
那些充满稚气的、青涩的岁月都被偷走了,徒留两个满面风尘的成年人,隔着一大片空白遥遥对望,相顾无言。
【肆】
这天傍晚,医院里来了两个特殊的客人。孙珞出去接了个电话,在电梯口等了一会,没过多久,就见一个没他腿长的小豆丁从轿厢里蹿出来,亲亲热热地喊:“孙叔叔!”
“哎。”孙珞俯身将他抱起来,搂在怀里掂了掂,难得露出一丝笑来:“长个儿了,也比以前重了。”
他又低头看向后面走出来的小孩,倒是没想到他也会来,两人目光相对,那孩子很沉静地向他问好:“三叔。”
孙珞是长辈,有疑虑也不能挂在脸上,便朝他点了点头,对身后跟上来的司机道:“我带孩子过去。”
那司机是傅家的老人,自然也认得孙珞,朝他拘谨地笑了笑,自觉去走廊上等候。孙珞抱着一个,领着一个,回到病房。傅廷信正倚着床头转魔方,他是玩枪的,手快的几乎转出了残影。孙珞抱着的小豆丁一看见他,立刻扭着要下地,脆生生地道:“二叔!”
“哟,这是谁来啦?”傅廷信放下魔方,笑吟吟张开手要抱。孙珞轻轻把孩子放在他身边,叮嘱道:“小心点,别碰到伤口。”
“二叔,我爸爸说你失忆了,”小豆丁瞪着葡萄一样的黑眼睛,水汪汪地望着他,“你不认识我了吗?”
傅廷信虽然想不起往事,梦中却有这孩子长大后的样子。他没想到这小玩意还知道什么叫“失忆”,笑眯眯地说:“怎么不认识,二叔忘了谁,也不能忘了我们家小深。”
傅深闻言,却没有一点高兴的样子,眉毛反而耷拉下来,很忧愁似地叹了口气。
傅廷信:“怎么了宝贝儿?”
只见傅深眼里蒙上了一层泪花,转头对站在床尾的小孩委屈巴巴地说:“哥哥,我二叔真的失忆了。”
傅廷信和孙珞齐齐瞠目。
那孩子迅速走过来,从口袋里掏出手帕给他擦脸,像模像样地安慰道:“他认识你啊。不是叫你小深了么?”
傅深凄凄惨惨地说:“可是他以前不这样,他都叫我二愣子。”
傅廷信:“……”
孙珞颤抖着捂住嘴,转过了身。
傅廷信跟他这个大侄子接触不多,就前年回家探亲时陪他疯玩了半个月,那时候还没有旁边那个小朋友,傅深跟他特别亲,傅廷信为了逗他,经常管他叫二愣子,没想到这小豆包居然一直记到现在。
傅廷信感叹道:“我真是没看错你啊……”
那小孩比傅深大一点,一团稚气里已经能看出日后的俊美轮廓,却对他们家这二愣子格外温柔耐心,拉着小手哄他:“二愣子不好听,小深好听。”
傅深有来有往,软乎乎地说:“你的名字也好听。”
傅廷信被他们俩逗得不行,笑着问孙珞:“这是谁家孩子?”
孙珞的目光不着痕迹地从那孩子身上掠过,状若无事地道:“是我侄子,叫严宵寒。跟小深在同一所小学。”
傅廷信一听这姓就知道有内情,体贴地没说破,又逗两个小朋友玩了一会儿,见时间不早,便催孙珞送两人回去。
孙珞一手领一个,把他们送到楼下,等回到病房时,却看到傅廷信正对着窗外的夕阳发呆。
一场大病,他瘦了很多,只剩薄薄一层皮肉包着骨头,轮廓却像是刀削出来的,愈发锋利孤傲。
这幅模样,与孙珞记忆中的少年,已经完全是两个人了。
他站在遍地暮色中,第一次真切地领悟到了什么叫“后悔”。
傅廷信丢了的记忆不知道能不能找回来,而他因一念之差错失的那些时光,却永远也找不回来了。
【伍】
傅廷信耳朵很尖,虽然在发呆,还是很快发现了孙珞,他从病床上转过头来:“送走了?过来歇会儿。”
孙珞掩上门,在病床边坐下:“严宵寒那孩子是我二哥的私生子,他妈妈的身份很复杂,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去年他母亲去世,我二哥才把他接回来,没改姓,估计以后也不打算让他继承家业。你要是觉得他……”
“我觉得挺好,”傅廷信打断他,随口道,“傅深刚那么大一点儿,又不急着攒人脉。他喜欢跟谁玩就跟谁玩,别多想。”
孙珞:“嗯。”
傅廷信看了他一眼,又说:“而且有个一起长大的发小挺好。你看我躺了这么多天,都是你替我跑前跑后,亲兄弟也不过如此了。”
镜片有点反光,遮住了他的眼睛,可傅廷信明显感觉到有那么一瞬间,孙珞似乎躲闪了一下。
不是的。
孙珞眼帘垂下,避开了他的视线,在心中默默地说:“不是发小,我也从没仅仅把你当成‘兄弟’。”
【陆】
傅廷信连脑震荡带腿伤,在医院躺了三个月才获准出院,可惜他的失忆还是没治好,自然也无法继续留在部队中。临出院前,他的上级来探视过一次,两人在病房里谈了一上午,后来傅廷信让孙珞替他打了份退伍申请,彻底脱下了军装。
他被孙珞带回了自己的公寓。傅家上下居然没有任何人对此表示出诧异和反对。傅廷信躺在客卧干净柔软的双人床上,听见孙珞说:“你的伤还要再养一段时间,自己一个人住不安全,住这边方便我照顾你,别见外。”
傅廷信一边点头,一边在心里冷笑:“装,接着装,我看你能装到什么时候。”
傅廷信只是失忆,并没有失去智商。孙珞的体贴周到他都看在眼里,这人十有八’九就是对他有那个意思。但在孙珞的描述中,两人完全就是一对24k纯的好兄弟,和睦友爱,没有分毫逾越之处。
傅廷信差点就信了他是暗恋自己不敢说,然而那天跟队长聊天,他偶然听到队长提起自己以前在部队时,为了避免搞特殊化,好几年没有往家里打过电话、寄过信。傅廷信觉得有点奇怪,追问了几句,才知道自己从未在队里提起家庭背景,更没跟任何人提过孙珞这个“好兄弟”。
他留了个心眼,趁他大哥傅廷忠来探望时又仔细打听了一下,才知道他自从军以后,就与孙珞彻底断了联系,当时家里还以为他俩闹崩了。
这不合常理——孙珞对他好的像上辈子欠了他一样,两人之间如果没有矛盾,他不可能忍得住好几年不与傅廷信联系。
分别七年,杳无音信,却能在得知他受伤的第一时间赶往西北。用情不可谓不深,那么两人为什么会闹掰?如果傅廷信没有受伤,是不是他在役期间,孙珞永远不会再与他有任何接触?
傅廷信脑洞大开,自编自导了□□部狗血连续剧,又想起梦中种种经历,云里雾里地猜了好一阵子,直到孙珞来敲房门叫他吃饭,才收了思绪,懒洋洋地说了声“进来”。
孙珞推门进屋,穿着最简单的白衬衫西装裤,格外挺拔,格外好看。他在家里时不戴眼镜,没了遮挡的眉眼顿时锋利起来,落在傅廷信身上的目光却十分软和:“起来了。今天天气好,吃完晚饭带你下楼散步,好不好?”
傅廷信听他跟哄孩子似的,一时玩心大起,伸长了手,哼哼唧唧地道:“起不来。”
孙珞有点好笑地走过去拉他起床,傅廷信顺着他的力道,晃晃悠悠地支起上半身,孙珞刚一松劲,他又没骨头地栽回枕头上。
傅廷信故意耍无赖,孙珞便纵容地又拉了他一次,这回没等傅廷信倒下,他一把将人捞进了怀里,手圈在背上不让他跑,谁料傅廷信像个终于抱到饲养员大腿的大熊猫,呜嗷一声扑在他身上,死活不肯起来了。
两人在屋里闹成一团,最后孙珞干脆把傅廷信从屋里扛了出来,到楼梯口才放下——因为楼下有保姆。
保姆倒是没发现两人在楼上胡闹,只是在摆饭时提醒了孙珞一句:“先生,您手机刚才响了,好像是有电话。”
傅廷信坐在桌边喝汤,偶尔用余光偷瞄站在落地窗前打电话的孙珞,听他用截然不同的冷静语气与那头讲话,心里忽然浮现出了一个此前从未想过的猜测——
孙珞该不会是以为他恐同,所以才不敢联系他,甚至在他失忆时,也只敢告诉他两人是铁瓷发小。
难道……失忆之前,他已经跟自己表白过了?
那他现在给孙珞表演个一百八十度的对折还来得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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