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狄姜起床时看见身边的床铺还是空着的,心不禁又揪了起来:那少年一整晚在外头,会不会冻死了?

“掌柜的,我们该走了。”问药催促她。

狄姜叹了口气,一步三回头:“我还是有些担心他……”

“担心什么呀!那么多人睨担心得过来嘛?”问药看不下去了,走过来搀着狄姜往外走,边走边道:“所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我们只能偶尔遇到了尽些绵薄之力,他跑走了就说明我们没有缘分,咱总不能什么事都大包大揽罢?否则,要命格星君何用,要十殿阎罗何用?命里定下的,咱就不要去触霉头啦!”

狄姜心下想笑,面上却还是忍住了,一本正经的笑问她:“我怎么以前没见你这般有禅意?”

“因为我饿了啊……”问药挠了挠头,笑道:“好不容易等到天亮了,咱们能去镇上吃些好东西了罢?”

狄姜无言以对,横眉冷笑道:“你呀,总有一天是被撑死的!”被问药这么一闹,她便将少年的事忘了大半,三人很快便下了山。

山下的镇子不算大,约莫五百户人家,镇子中心有间私塾,其他的民房大多依山而建,一户连着一户,看起来邻里之间的关系该是十分亲密的。狄姜想起昨夜小哥所言,他说状元乡连个私塾都没有,可见状元乡比起这个镇子更要小上一些了。

三人找了一家面摊,坐下点了五碗面,狄姜一碗,书香一碗,问药三碗。

狄姜看着问药狼吞虎咽,一脸不忍地对书香道:“接下来还要赶三天的路,一会你去镇上买些干粮带着,以防路上没有驿站,问药又一再喊饿。”

“是。”

书香得了令,很快便吃完了面,然后一人去了镇里的包子铺买馒头,而狄姜和问药吃完了便坐在村口的树下等书香。

太阳升在半空中,日头照在二人身上,周身暖意四起,照的人睁不开眼。就在二人享受暖阳的当下,狄姜忽然瞥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啪嗒嗒的跑过来,想是一路快跑所致,他的小脸红彤彤的。

来人正是昨晚山神庙中的少年,他在狄姜跟前停下了脚步。

“大姐……”少年刚说完,又立即改口:“大姨?”

狄姜噗嗤一笑:“你还是叫我狄姜吧。”

“晚辈是小辈,怎可直呼您的名讳?我还是唤您一声狄姐姐吧。”少年拱手行礼。

狄姜笑着点了点头,将他扶起,心中对他的好感又上升了许多,心中直赞道:“在这乡野荒山民智未开之地,少年的言行举止却十分的恭谨得宜,真是个谦卑又懂礼貌的好孩子。”

狄姜笑问他:“昨晚上你去哪儿了?”

“我……”少年吞吞吐吐,说了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只是从腰间摸出一个袋子,道:“我原先不想再见你们,觉得自己的家世被旁人知道并不光彩,但细想了半宿,只道我再讨厌娘亲也罢,毕竟爹爹还在,劳烦您将这包鸡蛋带给爹爹,让他多吃一点,下次回去,希望能看见他长胖了一点。”

少年面带苦涩,又道:“我叫潘玥朗,我爹爹叫潘辛贵,你在村里随便问一人,他们都知道。”

潘玥朗说话时始终不敢看狄姜,似乎很不好意思。狄姜见他这般模样,知道他面子薄有傲骨,便习惯性的没有多问,只接过鸡蛋便将它妥善放在行李中。鸡蛋虽小,但情谊无价,潘玥朗在这里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却不忘攒了这么许多寄予父亲,他对他应是敬爱有加,思念甚笃。

狄姜对他的喜欢愈来愈深,她素来喜欢孝顺的孩子。

狄姜郑重的向他点了点头:“我会妥善交到你父亲手中,并告诉他,你过得很好,让他无须担心。”

“谢谢……狄姐姐。”潘玥朗面色一红,仿佛自己被人看穿了一般。

狄姜又是一笑:“我是个大夫,家住太平府南大街的尽头,以后你去了太平府,可以来找我。”

潘玥朗听见’太平府’三字时眸子里闪着微光,明显对那里充满了向往,但嘴里却道:“太平府实在太远了,我怕是一辈子也到不了那个地方。”

“以后的事谁能知道呢?”狄姜眼里充满了温柔,问药在一旁见了直努嘴,吃味吃得不行。

潘玥朗又到:“可是我娘说,有她在一天就绝不允许我离开她半步,她说我就只适合种地和捕鱼,就连来这里读书,也是爹爹求了三年的结果,我出来了自是再也不想回去了,但爹爹还在那里,我终究还是要回到状元乡,陪在他身边伺候终老,否则留他一人在那,实在是不孝。”

狄姜心里一阵酸涩,真不知道他的娘亲究竟想要做什么,为什么会让夫君和儿子都变得这般自卑,她到底对他们做了些什么?

然狄姜心中再生气,也不能在潘玥朗面前表露,更不能对此说三道四,她正色道:“莫要让眼前的短浅,迷了你的心智,若你不喜欢现在的生活,就往高远了去看,怎知远方没有你的一片天地?”

“我真的能去吗?”潘玥朗眸子里闪着不确定的光,但是心早已飞向了皇城。每一个读书人应当都有一个梦想,那就是考取功名,入仕为官,来日向先贤看齐,当一方父母官造福百姓。潘玥朗也不例外。

狄姜自然知道他的心思,笑道:“只要你想,没有人能阻止你,不是么?何况那是天子脚下,是天下读书人汇聚之地,去了那里,你就再不用生活在旁人的阴影下。”

潘玥朗的眸子里明明灭灭,狄姜仿佛看到了这些年他和父亲所受的屈辱,只见他重重的点了点头,朗声道:“我想去太平府,我想过人上人的生活,我要邻里乡亲,再不能嘲笑爹爹!”

“好孩子。”狄姜大笑了一声,便在他眼前挥了挥袖子,一道金色的印记很快渗透进了他的额心。

这枚金印是出入见素医馆的凭证,有了这枚印记,从此他便可自由出入见素医馆,不受鬼气约束。

“去了太平府,记得来找我。”

“嗯!”

随后,潘玥朗便一路小跑的回了镇里,恰巧书香也回来了,于是三人便启程去了状元乡。

一路上,问药都欲言又止,过了许久想是实在忍不住了,便问道:“掌柜的,你怎么能让一介凡人随意进出我们铺子呢?”

“你怎知他只是凡人?再见之时,他必非囚中之鸟,而是……”狄姜笑了笑,不再说下去。

“是什么?”

“天机不可泄露。”

问药此时的心情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急道:“掌柜的求求您了,快告诉我吧!”

“时间到了你就知道了。”狄姜一脸神秘。

“哎呀,最讨厌掌柜的说话说一半了!”问药气得直跺脚,纠缠了狄姜一路:“那您只告诉我,潘玥朗的未来是好是坏?再这样下去,我非要憋死不可。”

狄姜见问药实在是烦,便道:“还是那句话,吃苦是了苦,享福是消福,他现在受了多少苦,往后就有多大的福气,你可明白了?”

“哦,我懂了!”问药连连点头,心满意足:“那少年模样俊俏,为人也老实,从小就吃苦耐劳,若有飞黄腾达的一天,真是天道酬勤皇天不负,教人欢喜不已。”

“谁说不是呢……”狄姜说完,没有再接话。但她知道,命数这个东西很难讲,稍有差池就谬之千里,万一途中出了什么岔子,可不是她愿看到的结果。

三人又行了三日之后后,终于到达了状元乡界。

状元乡,这座隐在大山中的古老小村镇,清浅的河水穿城而过,将它拥在怀里,古城青石板一块连着一块,河水从四面八方缓缓淌来,江水萦回,四山环抱。岸边低矮的民居倒映在江水里构成了一副天然的山水画作。

而要进状元乡,必经南华门。

南华门横在两山之间,从它底下走过,可以看见城门的久经风霜还有锈迹斑驳。

入了南华门,便可见道路两旁的蜡染迎风飘荡,宛如一条条彩虹,将古城点缀得格外清新。街道两旁栽了许多银杏,小巷延绵不绝,信步走在幽长的青石板路上,一眼望不见头。

与太平府的快节奏相比,在这小村镇里,这分安静宁谧便是大好的风光。

三人就着江边的石墩坐下,闲适地看着前头横跨河面的石桥,倒也别有一番意趣。

江边蹲着几名少女,她们正拿着捣衣杵在河边洗衣。背篓里的衣服已经捣好,身边却还散落着许多。

狄姜投去注目礼观察她们,她们之中也有几人正打量着她。

她们没有坏心,只是觉着好奇,村镇人口本就不多,而狄姜三人一看就是生面孔,还是这般好看的生面孔。

狄姜见她们大多穿着当地独有的蜡染褂子,面上缀着一双不染尘埃的眼睛,三五成群有说有笑,脸上洋溢的幸福都是发自肺腑的微笑。

能在这样好的景致里生活,拥有的是淳朴与恬静,细水流长,又未必会比太平府差了什么。

梅姐曾经也该是这样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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