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二章 自白书续
夜里八点左右,我再次前往“鸥庄”。先前我便发现,在巷子一角有一大堆锯末,如同一座小山。眼见四下无人,我顺手就将旅行提包藏入其中。
徐铭义的房间里还有人在下象棋,也就是你和安记公司的朱先生。你们走后,我告诉徐铭义,席有仁明天下午会空出时间来等他。
他十分高兴,说自己有件事希望席先生帮帮忙。我并没问是什么事,因为就算问了也没用。这一次,送咖啡来的女孩子并不是中午的那个女招待。我一边喝着咖啡,一边在卧室里与徐铭义热烈地谈论上海时代的往事。
我无数次望向手表,每次徐铭义都会问我:“您有急事吗?”我反复回答:“是的,有点儿事儿。”火盆里的木炭烧得正旺,卧室里十分暖和。他还特意将我的大衣塞进了衣柜,即便我说很快就会告辞,他也不同意,反而一把抓起桌上的大衣走开了。
当手表指针指向八点二十分时,我站起身来,说道:“我该告辞了。”
“再待一会儿多好啊,不过,既然您有急事,我也不便挽留。”说着,他打开衣柜,取出了我的大衣。我向他道谢,穿上大衣,然后将手插入了大衣的口袋。这时,我突然产生了一个想法——如果有奇迹发生,让事先放在口袋里的铁丝消失不见该有多好。然而,奇迹是不会发生的。铁丝就稳稳当当地躺在口袋里,而且,我的手指已牢牢将其握紧。
“我送你到门口吧!”说着,他抢先起身,向外走去。他或许觉得自己是个重病患者,故而步履蹒跚。一步、两步——到第五步时,我便结束了他行走的动作……当然还有他的生命。
想不到竟然如此简单。时间还不到二十五分,下手太早了。本来,一切都应在重新回来时再做,但当时时间还有富余,倘若什么也不做,只是静待时间流逝,哪怕只是两三分钟,我也无法忍受。按照我的计划,要将桌上的手提保险箱打开翻乱,伪装成是小偷所为——现在就做吧!我知道钥匙放在徐铭义那件红色套衫的口袋里,最小的那个便是手提保险箱的钥匙。我戴上手套去开保险箱,但过程有点不顺,等到终于打开箱盖时,我看了看手表,已经到该离开的时间了。
我并未在保险箱里乱翻一气,只是先将箱盖打开,就那样放着。
出门时,我看见了电话。电话铃若是响个不停,一定会被人怀疑。于是,我便摘下了听筒。
虽然心中焦急,但我必须慢步走出公寓的走廊,因为管理室的挂钟尚未报时。一步、两步——倘若走出五步后,挂钟仍未报时,我就要以手表罢工为借口,向管理员询问时间。总之,我必须让他清楚地知道我从这里离开,以及离开的时间。幸运的是,在我计算到第五步时,挂钟终于报时了。我向自己的手表望去,时间完全一致。我停了下来,装作疑惑不解。然后,身后响起了管理员的声音一一“这个挂钟慢了五分钟。”
我宛如得救一般转过身去,管理员确切无误地看清了我的模样。
我又说道:“这块手表已经买了六年,一向很准,我还在想怎么会突然慢了五分钟呢?不禁吓了一跳。”管理员恍然大悟般地笑了笑——做完这些便足够了。
绕行一圈需要两分钟。至于从巷子角落里的锯末堆中挖出旅行提包、脱下大衣、换上雨衣、再将鞋换成海绵胶底的运动鞋,我准备了一分钟的时间。共计三分钟。
我走出“鸥庄”的正门后大步前行,进入狭窄的巷子后便开始奔跑。不知为何,仅仅半个小时的时间里,那堆锯末堆成的小山竟然消失不见了!附近澡堂的烟囱正向夜空吐着浓烟,锯末堆或许已被搬到了澡堂的燃料放置点,连带那个旅行提包。是因为天黑而没看清?
还是已经交给警察了?我脑中不禁一阵眩晕。
不过,我很快便恢复神智。化装道具本就并不重要。我打算确认走廊无人后,再悄悄潜入,因此,化装只是为了以防万一。雨衣和帽子都不是必需的,我可以竖起大衣的衣领,墨镜和口罩也都在西服里面的口袋里,有这些就足够了。鞋子可以直接脱掉——不,似乎连这个也没有必要。
只有一件事比较棘手,那就是绷带。若要扮成徐铭义,绷带必不可少。倘若借用尸体身上的,用完后再归还,这样做既花费时间,也会令人心生寒意。于是,我只能前往东亚大街的药店购买。
我跑进巷子,向药店奔去。但来到大街上后,就不能再奔跑了,因为我觉得路上的行人似乎都在看我。药店里,一个孩子正在看店。我开口说道:“来卷绷带。”正在看漫画的少年猛地抬起头来,一瞬间,我在他的脸上看到了一丝近乎于惊惧的表情,而我比他更加害怕。不过,我很快便恢复了冷静。悠闲地看着漫画时突然被客人叫住,只怕谁都会大吃一惊。
那孩子慢吞吞地将放绷带的地方指给我看。交钱时,光是找零钱就核算了两次,焦虑不安的我不禁恶语相向。我说的是中文,那孩子应该听不懂,但我很清楚,在这种地方说中文实在过于引人注目。
我似乎给那少年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我知道自己做了一件蠢事,但当时情绪激动,也由不得我。
一对情侣正在“鸥庄”的后门附近缓缓漫步,我不得不超过他们。
我竖起大衣的衣领,戴上墨镜和口罩,一动不动地躲在电线杆后面—一那时的时间慢得真是令人难熬啊!
在确认左右无人后,我便偷偷溜进了后门。幸运的是,走廊里空无一人。自我离开后,已经过了十多分钟,或许已经有人进入徐铭义的房间,发现了尸体,并立即报了警。不不,不会的——我对自己如此说道。倘若果真如此,附近应该早已变得一片混乱。
我偷偷溜进五号房间,从里面悄悄将门反锁。钥匙串上一共挂了六把不同的钥匙,我只用第一把便顺利地锁上了门。看来这是个好兆头。我脱下大衣,放在客厅的圆桌上,然后摘下了墨镜。我走进卧室,任凭钥匙插在锁孔里。徐铭义仰面朝天地躺在床上,似乎一切都毫无变化。我站在衣柜镜子面前,开始往头上缠绷带。然后,我又强忍不快,从尸体身上剥下红色套衫,套在了西服外面。
我和徐铭义都很瘦,只是我比他稍高一些。不过,只要弯腰曲背地坐在椅子里,应该就不会被识破。只要装作在下象棋就行了。头上夸张的绷带、遮住半张脸的口罩,以及极其惹眼的红色套衫——只要有这三样,想必任何人都不会发现破绽。我特意挑了与徐铭义极为相似的裤子穿着,但不可能完全相同。若是徐铭义没有这三个显著的特征,我肯定不会想到要假扮他。总之,我先前扮作李源良,此番又装成了徐铭义。
装有象棋棋盘和棋子的盒子放在桌子最下面的抽屉里。我取出盒子,放在低矮的方桌上,然后将桌子的位置尽量摆偏。必须让其他人进入“客厅”,那人将会成为目睹徐铭义活着的有力证人。按照计划,那个证人将端着咖啡壶,来到客厅的圆桌旁。
我将咖啡杯洗净,放在圆桌上,然后向里屋望去。里屋——也就是卧室,摆在那里的方桌一端被墙挡住,站在圆桌旁无论如何都是无法瞧见的。也就是说,“白宫”的女招待是不可能看到同徐铭义下象棋的人是谁。总之,她所能确认的就只有背对着她的徐铭义正在和人下象棋这一事实。
准备完毕。墙上的电话号码一览表中记有“白宫”的号码。我模仿徐铭义的做法,稍稍掀起口罩,故意将声音弄得含混不清,要了咖啡。
我转动门上的钥匙,将门打开。在“白宫”的女招待来之前,若有其他人进来,我就完了。不过,一切都是赌博,只能碰运气了。下象棋的客人已经回去了,徐铭义不是说很少会有客人来吗——找明显感觉到浑身冒汗。我一边用颤抖的手摆弄象棋棋子,发出“啪啪”的声音,一边等待。我觉得已经等了很久,但手表指针显示,其实只过了不到五分钟。“白宫”就在公寓旁边,所以女招待很快便送来了咖啡。
“白宫”的女招待进入房间后,我终于安心了。女招待倒完咖啡离开后不久,外面便响起了九点的报时声。这也在我的计算之中。该做的都已做了。我将红色套衫重新穿回尸体身上,这费了我不少时间——看来我果然还是很惊慌的。然后,我摘下头上的绷带塞进口袋,拿起客厅圆桌上的大衣搭在臂上。我将门悄悄地打开一条细缝,—边脱鞋一边窥视走廊——空无一人。于是,我蹿出门去,从走廊拼命跑到后门,一头冲进了巷子。来到大街上后,我才想起应该穿鞋,大衣也还被我抱在怀中。我又穿上了大衣。
终于结束了——我将手伸入口袋,碰到了那根铁丝。还没结束,必须把铁丝扔掉。而立交桥下的垃圾箱便是它的归属。
除旅行提包遗失外,计划大体已经完成,我也松了口气……不对!我想我当时一定脸色大变。我突然想起,我忘记在手提保险箱里乱翻一气,好装作是小偷所为。不,这个并不重要。但是,在我离开时,那个手提保险箱的箱盖应该是开着的,而当我过了十分钟左右回去后,看到箱盖已经合上了——我当时果然太过惊慌了,竟然没有在意。直到我踏上明亮的街道、长舒一口气时,才终于想了起来。箱盖的确是合上的!我的双腿突然颤抖起来。箱盖不可能自动合上,也不可能有风吹进那个房间。是因为门的开闭吗?不会,我应该已尽量做到悄无声息。自然,也没有地震发生。很明显,在那十分钟里,有人进入了徐铭义的房间。不用说,那人肯定已经发现了徐铭义的尸体。
那个夜晚十分寒冷,我却一边走,一边用手帕擦汗。我当时走路的姿势必定十分难看。我心跳得厉害,简直像要蹦出胸口,为了平息心跳,我本欲放缓脚步,却突然觉得难以忍受,不由自主地迈开大步,匆匆前行。我在心中不停地责备自己……尸体在遇害之后立刻便被发现了,凶手就是在发现者来之前离开的人。我一味地耍小聪明,却反受其害,故意让管理员看到我的模样更是决定性的失败之举。没错,这就是弄巧成拙!
然而,我走着走着,心中开始生出一丝希望。根据我的手表显示,我回到五号房间是八点四十一分。而在我乔装打扮、叫来“白宫”的女招待,然后收拾好绷带和套衫,最后离开五号房间时,我那慢了五分钟的手表显示的是九点整。就算我第一次离开时前脚刚走,那位不明人士X后脚便到,从尸体被发现到我第二次离开的时间,无论如何都不会超过二十分钟。那么,从我离开到现在又过了多久呢?我看了看手表—一九点十五分。虽然比实际时间慢了五分钟,但我的计算与几点几分无关,而与时间的量有关。也就是说,从尸体被发现到现在已经过了半个多小时,但我却没有听见任何警车或救护车刺耳的警笛声。说不定那个不明人士X是个小偷。倘若果真如此,他就不可能去通知警察。我总觉得这个猜测是正确的。我在心中祈祷,希望X存在这方面的弱点,如此一来,他就会保持沉默。
当晚,我一直开着收音机,新闻中始终没有出现关于杀人事件的报道。翌日,到了新闻时段,我带着半导体收音机出了门,边走边认真地听新闻。我愈发确信X是一个梁上君子,因此便逐渐冷静了下来。
前一天我便已经将徐铭义的请求告知了住在酒店的席有仁,他和我约定三点在我的办公室会面。到了三点,席有仁准时抵达,我给徐铭义打了无数次电话,始终无法接通。最后,我拨通了“鸥庄”的电话。接电话的是管理员,我就托他带话。管理员一口答应下来,这也说明,徐铭义的尸体尚未被正式发现。
以上便是我第一次杀人的经过,第二次则更为简单,因为我已有过切身体会——不能太玩花样,最好做得干净利落。
田村曾是朝日产业的员工,与我一同在出口部门工作过。因此,他知道我并不是银行的原董事长,而是董事长的秘书。对我而言,他也是一个不能和席有仁见面的人。孰料,我们却再次相遇了。他遵从政治家叔父的命令,带来了邀请席有仁的请柬。据说,他也会出席招待席有仁的宴会。事情很棘手。他以前曾在中国待过一段时间,因此会说一些中文。其人为人轻浮,又习惯用十分拙劣的中文与中国人交谈,而且极为健谈,特别是在饮酒之后……既然杀了徐铭义,我已经是骑虎难下。起初,我也考虑过收买团村的可能性。他不停地跟我哕唆,说他正被女债主讨债,被追得焦头烂额—一“我现在在帮叔父做特殊工作,很快就能赚到五十万(日元)。不过,一开始还是得老老实实的,所以很无奈。”于是,我提议以三个月为限,借给他五十万日元。他当然欢天喜地地乖乖上钩了。我指定了地点和时间,约好给他现金,当然又另外叮嘱,叫他绝对不能外传,他表示会写好借据再去。
收买田村是很危险的。他是一个卑鄙的人,一旦抓住别人的弱点,恐怕就会纠缠不休。我手头有一瓶未喝的威士忌,大约一年前别人送的。我在其中加入氰酸钾,并带到了约定
的地点。田村是一个好酒之徒。
在约定地点,我将五十万日元和那瓶威士忌一同交给了田村。
他那般好酒,或许在回去的计程车中就会喝下掺有毒药的威士忌,升天而去。但出人意料的是,当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抗拒住了威士忌的诱惑。回去后,田村将五十万日元还给了等候良久的女债主。处理完身边琐事后,他才踏上了通向另一个世界的道路。这对他而言,委实不易。
我虽然除掉了两个知道我不是李源良、并且意图接近席有仁的人,但没想到,又有一个人出现了——便是李源良的侄女,乔玉。她在美国留学时,曾见过正在视察旅行的席有仁。多年以前,乔玉在信中曾向她的伯父汇报过此事。我只将李源良的死讯通知了乔玉一人,因为她说结婚后打算一直留在美国,却没想到她偏偏在这个时候出现了。而且,在见我之前,她已经和你见过面了,我想她应该已将我的真正身份告诉了你。从你方才的目光中,我能清楚地看出这一点。又或者,你在问她之前便已知道,因为你带来了那个象棋棋子。
你给了我宽裕的时间,我要谢谢你的厚意。而且,你还给予了我信任。我想,对你而言,要告诉我乔玉住在哪家旅馆,是需要做出相当大的决断的。因为我很有可能会带着铁丝或氰酸钾前去那家旅馆……然而,你却凝视我的眼睛,说出了旅馆的名字……或许你从未放松警惕,但请放心,我这次要解决的不是别人,而是我自己。
正如开头所言,我之所以写这封信,是希望在将来有人被冤枉时能够起到作用。承你厚意,希望在那之前不要将此信公开。请原谅我屡次厚颜无耻地提出请求,但我希望能以李源良的名义举办我的葬礼,因为那些人们一直以为属于李源良的业绩和性格,事实上,都是属于我的。我不知道你是会否同意,总之,一切就拜托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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