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咱们是什么关系
汪大夏吃了满满一碗蘑菇, 他决定这个月都不碰蘑菇了。
终于可以吃鸡肉了。
汪大夏拿起公筷,像个小媳妇似的怯生生的往铁锅里伸过去。
还好,没有丁巫轮铁勺喂鸡汤、也没有魏采薇强喂蘑菇。
筷子顺利的到达目的地, 但是,汪大夏发现了一个问题:本来就是一锅小鸡炖蘑菇,两只鸡腿被丁巫和魏采薇给分了,小鸡么, 本来就小, 全身上下就两根鸡腿有些肉。
刚才他喝鸡汤、吃蘑菇的时候,丁巫和魏采薇把剩下的鸡肉基本上吃光了,就剩下几块空荡荡的鸡胸骨,那肉还不够塞牙缝的。
汪大夏夹了个块鸡脖子吃了, 幸好, 陈经纪送来的酱猪脸味道还不错, 汪大夏也能吃饱, 几乎一个人就吃掉了二师兄的脸。
吃完饭, 魏采薇杯盘收起篮子,去水井边洗碗。这是在铁岭的习惯了,丁巫做饭, 她洗碗。
丁巫捅了捅炉火,烧水泡茶。还笑着对汪大夏说道:“汪二少,喝杯茶再走吧。”
话虽如此, 重音却落在“走”子上。表面邀请,其实是下逐客令。
这个笑面虎、伪君子!
若平时, 丁巫这样的人说一句,汪大夏至少有十句等着他,真说不过, 他还能动手呢,但是魏采薇会和他绝交的。
既然说不过,那就躲呗,汪大夏一刻都不想和丁巫一起待了,帮魏采薇提篮子,“我帮你打水。”
丁巫笑了笑,不说话,往炉子里添了一把柴火。
两人到了巷尾的甜水井,汪大夏把桶扔进水井里,提起一桶桶水,冲洗碗筷。
魏采薇见他知错能改,也就没说什么。
汪大夏和她搭话,“你这个朋友,厨艺不错。”
魏采薇不禁觉得好笑,揶揄的问:“鸡汤好喝吗?”
汪大夏假装听不懂她的讽刺,说道:“蘑菇也很好吃,不晓得我有没有机会得到一支高丽参——连陈经纪和李九宝都有,唯独我没有。我们两个可是过命的交情啊。”
魏采薇不是小气人,说道:“好,回去送你一支,你拿去孝敬汪千户,拿人手短,吃人嘴软,他收到了你的礼物,就不好意思教训你了。”
汪大夏听了,心头涌起一股温暖,原来魏采薇把他模仿回家后父亲回如何找茬教训他的话听到心里了,用高丽参来解决父亲的唠叨。
她对我真好……只是还不如丁巫。丁巫今晚会和她住在同一屋檐下。
汪大夏试探着说道:“不如干脆我今晚就住——”
“你不要得寸进尺。”魏采薇一下子戳破了他的意图,“不行。”
汪大夏说道:“我打个地铺就行了,再说我现在已经不怕鬼了,香案上的灵牌是假的嘛。我又不是没住过。”
“不能把你那晚住在我家里的事情说出去。”魏采薇警告道:“好了,碗筷已经冲洗干净,你可以回家了。”
汪大夏只得离开,走了几步,又折返回来,伸出右手,“高丽参,你说了会给我的。”
丁巫也就罢了,凭什么陈经纪都有,我却没有?
魏采薇看着偶尔还露出一丝孩子气般执拗的死鬼老公,顿时觉得头疼,若是寻常男子这样做,她早就挥着门栓赶人了,但是他是她爱了三十多年的爱人啊。
她舍不得。上辈子死鬼老公对她有多好,这辈子死鬼老公就有多能折腾。
算了,就当前世欠他的,今生来还。
魏采薇提起竹篮,“跟我回去拿。”
“我帮你提。”汪大夏接过竹篮,还强词夺理,“我不是为了一根高丽参,我只是……反正,他们有的,我得有。他们没有的,我也想有,咱们是什么关系……对吧?”
魏采薇哼了一声,“咱们是什么关系?”
汪大夏说道:“生死之交啊。这关系还不够一根高丽参?”
魏采薇听了,心想:这小子到底还没开窍,也罢,才十四岁,我也不好意思下嘴。
两人回去,丁巫已经烧开了水,泡好了茶,但人不在,留下一张字条,“洗澡去了。”
汪大夏见丁巫不在,心情大好,要留下来喝茶,魏采薇取了一根高丽参,用布包了,塞给他,“给你,快回去吧。”
汪大夏还要赖,被魏采薇强行推出去,“快回家吧,生死之交。”
魏采薇关了门,虽然觉得他年纪还小,但到底有些意难平:我把你当老公宠着、惯着、忍着、让着。你把我当生死之交,呵呵。
魏采薇独自在家,就在院子里洗了个澡,等她收拾完毕,丁巫也回来了,怕夜里走了困,两人喝着清淡的竹叶茶,丁巫指着邻居的高墙,“那汪衙内回家了?”
一听这句“汪衙内”的绰号,魏采薇就晓得丁巫去澡堂不只是洗澡那么简单,笑道:“又去澡堂子跟人聊天了?”
丁巫顿首道:“论打听消息,澡堂比茶馆还快,大家都脱了衣服,彼此坦诚相待,这汪衙内本就是北城的名人,北城四害嘛,我一提起他,个个都有话说,你一句我一句,就听到了好多事,什么五岁往厕所里放炮仗,炸了人家的粪坑,什么十岁就气跑了十个教书先生,无论汪千户出多少束脩都无人敢去。”
“还有就是卖了亲娘在三里屯的嫁妆田,给红袖招的花魁娘子赎身,据说他为了这个花魁,和陈大郎打过架,好一个降妇女的领袖,打纨绔的班头……”
丁巫去澡堂洗了个澡,就差点把汪大夏小时候尿了几次床都摸清楚了。
魏采薇不禁为死鬼老公辩驳,“他没有传闻中的那么不堪,不是赎身,是借钱,人家金莺姑娘打了欠条的,他还是太天真,去救风尘,并不是好色之徒。”
丁巫正色道:“我觉得这个汪衙内对你别有用心,所以在你面前表现出好的一面,讨你欢心,从今晚这顿饭就能看出来,他是个巧言令色、又极会看人眼色的人。天真?我看未必。你小心一点,不要被他迷惑。如今你和他地位悬殊,倘若走的太近,会影响你的声誉。”
并不是丁巫对汪大夏心存偏见,实在汪大夏“名声在外”,丁巫和魏采薇的关系,如兄长、如朋友,他两天之后就要回铁岭了,到时候谁来保护她呢?
魏采薇点头,“好,我知道了,我会留心和他保持距离的。”反正丁巫两天后就要走了,先答应,别让他担心。
丁巫问道:“真的?”
魏采薇认真点头,“他是我邻居,一起经历过生死,我独自在京城行医,也需要有靠山帮忙站稳脚跟。你看机缘不就来了嘛,我来京城不到一个月,就接触到了陆炳,见到了丁世伯。将来……我总觉得将来是有希望的。”
言下之意,她对汪大夏好,有利用的意思。并没有什么男女之情。
丁巫问道:“你来京城走街串巷,有回忆起童年、记起失散的家人吗?”
魏采薇摇头,“应都已经死绝了。”抬头看着丁巫,“你就是我的家人。你放心回去,我一定会保护好丁世伯,陆炳这条路我会一直走下去的。“
其实魏采薇的希望还是在李九宝这边,未来的李贵妃、李太后,她未来随便一句话,就能把丁汝夔从死牢里放出来。
丁巫举起竹叶茶,“下次重逢,你一定是京城最有名气的女医。”
“借你吉言。”
茶杯相碰,丁巫说道:“我就是在京城长大的,十二岁才离开,重归故地,物是人非,我明日就在家里帮你制药丸子,就不出去游玩了。”
从高门子弟到流放者,这其中落差之大,并非寻常人能够承受,丁巫在铁岭还好,大家都是因各种原因到了这边陲之地,谁也别嫌弃谁,但是到了京城,丁巫表面上再和风霁月,内心其实也有失落。
魏采薇说道:“好,那你早点休息,明天有的忙了。”
邻居,汪府。
汪千户果然准备了一肚子话要教训汪大夏。谁知还没开口,汪大夏就摸出一根高丽参,“孝敬您老人家的。爹,我明天还要早起,跨越京城南北去锦衣卫衙门点卯、练划龙舟,我能不能现在就回房睡觉?”
汪千户一肚子话被这根高丽参死死堵在了咽喉。哟,有了正经差事就是不一样,这孩子果然长进了,怕是要浪子回头。
一夜无话。
次日清晨,汪大夏早早起来,骑马赶去锦衣卫衙门,他特地绕路先去了邻居家,魏采薇已经起床了,正在楼上窗前梳妆台下梳妆。
汪大夏打了个嘘哨。
魏采薇从窗户看过去,汪大夏骑在马上朝她招手,“早啊,多谢你的高丽参,我爹昨晚破天荒的没有骂我。”
夏日的清晨,朝霞给骑马的少年镀了一层光,雄姿英发、朝气蓬勃,很是好看。
看得魏采薇一时挪不开眼睛,楼上镜台楼下巷,巷子少年,楼上佳人笑。把昨天对丁巫的承诺全都忘了。
这时丁巫也起床了,打开大门去甜水井提水。
汪大夏看到丁巫从她屋子里出来,连忙收起挥动的双手和微笑,打了个招呼,拍马就跑了。
汪大夏跑到巷子口,看见巷子口突然多出个茶棚,一大清早的居然就开门了,还有两个茶客坐着,磕着瓜子喝茶。
汪大夏心中狐疑:清闲的人不可能起这么早。勤快的人早上吃包子喝豆浆把肚子填饱就干活去了,谁有这闲工夫喝茶嗑瓜子。
有些矛盾。汪大夏留了个心眼,问巡街的北城兵马司,“这个茶棚什么时候开的?”
“昨天刚开。”
这也太巧了。只要和魏采薇有关,汪大夏就上心,对北城兵马司的人说道:“盯着点,有什么异像就派人去锦衣卫衙门告诉我。我家的邻居你们也好好的看着,若有人上门闹事,先抓起来。”
可不能再重蹈周小旗事件。
汪大夏快马加鞭,赶去锦衣卫衙门点卯,陆缨以为汪大夏会迟到,却没想到他居然按时出现了!
汪大夏在花名册上签了到,扛起船桨,对陆缨说道:“我在甜水巷的巷子口发现一个奇怪的茶铺……”
汪大夏把他的安排告诉了陆缨,“北城兵马司的人帮忙查底细,这个茶铺漏洞百出,一看就不对劲,也不晓得是那个不长脑子的人安排的。”
“额。”陆缨沉默片刻,说道:“要北城兵马司的人不要查了,茶棚是我昨天临时安排下去的,丁家在京城有仇家,我就派人暗中保护丁巫。”
汪大夏立刻挂了一副笑脸拍马屁,“陆统领未雨绸缪,仓促之下就能想到这么好的法子,真是太英明了!标下实在佩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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