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驴肉火烧
在锦棠关于上辈子的记忆里, 印象最深的,就是早春三月,桃花正开时, 跟着林钦的一次河间府之行了。
那时候她上辈子的女儿小产完三个月,在宁远侯府黑天昏地的窝了一个冬天, 眼看春天的绿意随着绿萝钻进了窗子,锦棠坐在西窗下,望着嫩嫩的绿萝, 状如枯木, 心如灰死,动都不想动。
锦棠记得当时林钦颇郑重其事的说, 自己有个极重要的地方,要她陪着去。
与丈夫和离,却跟了丈夫的舅舅, 坐实了满京城人对她的耻笑, 说实话,但凡出门宴客的事情,锦棠都不想去。
不过,林钦却说, 自己想去的是他幼时曾呆过的地方。
他从小父母双亡,小时候一直在河间府的城隍庙周围乞讨为生。用林钦的话说,打小儿, 他最馋的,就是城隍庙后面的驴肉火烧。
乞讨的孩子嘛,肯定是吃不到的,但只凭那股味道,都足够叫他在一生之中怀念了。
后来发达了, 特地买了一只驴肉火烧,林钦发现驴肉并不好吃。
但每每有事路过河间府,他总要到那烧饼铺子门前,也不过经过而已,或者停下来,与火烧铺的大爷聊上两句,贪一点那火烧的香气。
锦棠还是头一回出京,本以为林钦身为一方诸侯,必定会宝马以备,香车以载,带她招摇而出,风光过市。
却不期,林钦只备了一头毛驴,自己牵缰,就带着她出了京。
她是个天生没畜牲缘的人,小时候养鸡鸡不活,养鸭鸭子死,好容易家里养大一只大白鹅,见了她就啄,啄到锦棠没脾气。
至于毛驴这东西,天生和她没缘份,彼此见了都是红头竖眼。
自侯府出来到出城门,锦棠总共叫驴从身上颠下来了三回。
和离,流产,再到寄居在丈夫的舅舅家里,罗锦棠的人生已经暗无天日了,不呈想一头驴都欺负她。
身上的白面绫衣上沾的全是灰,还叫驴蹄了几个脚印,锦棠索性两脚一蹬,躺到地上便开始哭,真真儿骂天捶地的哭,边哭,边骂驴,用她打小儿在酒肆里听来的,最恶毒的话儿骂那头驴。
锦棠只当自己这个样子,林钦嫌丢人,定然早就走了。
却不期他解了衣裳替她披着,便一直耐心的守在她身边。每每有人经过,他总要小声的解释:“家妻才经丧女之痛,心中烦忧,才会如此,散了吧,都散了吧。”
世间至痛,莫过于丧子。
本是在出京的大路上,偶尔有妇人们听了,过来摸摸锦棠的手,或者塞她一只煮熟的鸡蛋,一只热腾腾的红薯,或者只是安慰她几句。
锦棠不好再哭下去,也不好再欺负那头驴,又因为过路人那莫生的怜悯,于是就爬了起来来。
一路上,林钦背着她,她啃着红薯,吃着鸡蛋,从白天走到黑夜,次日黎明,愣是走到了河间府。
见锦棠心情渐渐儿好了,林钦便讲起自己当年在河间府遇刺一事。
当时他说,遇刺算不得什么大事,而真正可怕的是这些羌人在刺杀他不成功之后,便散落在河间府中,抱着一种鱼撕网破的心,肆意屠戮,奸杀妇孺幼童,每每想起,都叫他痛心疾首。
他说,他有一个从小就一起讨饭的好兄弟,生死不离的那种,长大之后,因为他的资助,便在城隍庙的门上做卖香的生意。
他生得个小女儿,相貌生的非常非常可爱,但是因为其母懒惰,却总是连件干净衣裳都没得穿。
他每每去探望,孩子总是破衣烂褛,鼻涕糊着满脸,一条破花袄儿,能从春穿到秋。
他也给过那位好兄弟很多银子,托他娘子照顾好孩子,但是他那娘子是个懒货,我行我素,有了钱除了管自己那张嘴,就是赌钱吃酒,从来不肯给孩子用。反而总是把个孩子打扮的破破烂烂的,要叫林钦看着可怜,从他这儿多讨银子。
帮急不帮穷,后来林钦也就不怎么管这一家人了。
才不过三五岁的小丫头,于大乱中最后竟叫马给踏死了。
孩子死了之后,他那兄弟一直在哭,说至死都没帮孩子洗把脸,孩子死的时候,脏鼻涕糊了满脸,就连身上那条裤子都是破的。
这种比对,总算叫锦棠心头的阴霾略散。
她的孩子是没有存活,但世间还有很多很多的孩子,死于瘟疫,战乱,病痛,同样,这世间伤心的也不独她一个。
不过,婚姻的失败对于妇人的打击,最重要的并非丈夫的背叛,而是,她对于自己的不自信,总觉得自己一无事处,否则的话,曾经初婚时,那么爱她的丈夫,怎么就不爱她了呢?
再成一次亲,便如今是爱她的,最后这个男人会不会于某一日,也就突然不爱她了呢。
是以,当时锦棠虽说心存感激,但最终还是拒绝了林钦。
她太要强,直到陈淮安被贬之后才嫁给了林钦,白白蹉跎掉了太多可以好好过日子的机会。
梦里尽是上辈子的事儿,梦到上辈子林钦临终时,握着她的手不肯松开,眼睛也不肯闭上,一直说着对不起,说不能陪她到老。也说自己早就原谅了她给陈淮安买墓地的事儿。
锦棠一直在忙,忙着替他擦身,擦干净了身上的每一处疤痕,等替他换上新衣裳,他就咽气了。
锦棠撕心裂肺的喊了一声上官,接着便从梦中惊了醒来。
*
随军医生诊脉的手法倒是很细,而且,难得粗人还能面面顾到的,因锦棠是个女眷,是以诊完脉之后,便放下了帘帐,叫齐如意脱锦棠的衣服,要从背上的伤势,察探她是否被踩成了内伤。
齐如意不比锦棠从小儿娇生惯养,是个干惯粗活儿的,肩宽背厚,力气也大。
脱了锦棠的上衣,她怕要伤到锦棠的心肺,并不敢翻身叫她侧躺,而是将她轻轻抱扶起来,抱孩子一样,搂到自己怀中。
锦棠背上确实是个清晰无比的马蹄印子,她体肤白皙,一枚环装的马蹄铁印,清清晰晰的,在背上环出一道青痕来。
随着齐如意说伤痕有多深,随军医生摇着头,书笔,连连的开着方子。
“你翻动她时,她可有咯血出来?”随军医生问道。
齐如意试着晃了晃锦棠,掰开她的口舌瞧了瞧,随即答道:“干干净净,唾液中也无血丝,倒是上嘴皮子上,往外不停渗着血,像是磕破了。”
被马蹄伤,最怕的就是内脏出血而不停止。既此时唾中无血,可见体内的血是止住了。
随军医生道:“我替她开些化淤去积的外用药,到时候你每日替她敷上一回,当就没有大碍了。”
齐如意还将锦棠搂在怀中,一把就拉开了帘子:“不对啊郎中,我家二奶奶这还没醒了,你总得想办法先让她醒过来吧。”
恰这时,林钦推门而入,锦棠于齐如意怀中挣了两挣,于梦中就喊了一声:“上官!”
林钦停在门上,足有半刻钟。
若他记得不错,当初在避暑宫,这小娘子唤自己也是称作上官。
上官是他的姓,但既以隐姓埋名,自然就不会告诉任何人。
与他相识的人之中,若非生死之交,知道他底细的,没有人会喊他叫作上官。
她在梦中喊的如此亲昵,就好像他是她极亲,极亲的人一般。
*
客栈里极简易的架子床,沉香色的帐子半掩,露出一弯白玉色的手臂来,因床帐颜色太薄,站远些,甚至可以看到内里蒙蒙胧胧的身影。
罗锦棠是叫齐如意抱在怀中,那一抹手腕,当是自己垂下来,垂在外头的。不得不说,齐如意这一根筋儿的傻姑娘,是真傻,连防个避讳都不懂。
军医见是指挥使进来了,连忙站了起来,道:“只是一脚被踩的狠了,别的当无大碍。”
林钦唔了一声,一双剑眉轻簇:“齐姑娘,把帐子放下去。”
毕竟罗锦棠还在昏迷之中,而她带的这个大丫头,似乎瞧着脑子不大清楚,哪里会有妇人赤身半裸的,丫头就揭起帐子来,给人看她的身体的。
齐如意似才醒悟过来,两手乱抓着,便准备要去下帐子。
偏偏此时,罗锦棠从她身上溜了下来。
她是伏爬在齐如意怀里的,长发散乱在白玉色的背上,纤细,但并不算瘦的背上,松松束着根墨绿色的带子,那是用来系肚兜儿的,打着活结儿。
于肚兜带子的掩印下,赫赫然一圈青紫色的马蹄铁印,瞧着格外的狰狞。
只凭那道印子就可以想象,她当时为了救一个脏兮兮的小姑娘,叫马蹄踏的有多疼。
林钦立即转身,挡到了随军医生前面,吩咐道:“你自己去抓药,熬药,即刻。”
恰这时,锦棠也缓缓儿醒了过来。
听见房中还有男人的声音,她随即一把,就掩上了帐子。
锦棠本来只想顺道帮林钦一把,然后悄无声息上京城的。只是记忆中有个卖香的人家的小姑娘,脏脏的,鼻涕满脸,最后要叫马给踏死,于是从马蹄下救了她一回,谁知又跟林钦撞上了。
隔着一层纱帐,林钦一直在外面踱着步子。
这人虽身材高大,但瘦削,脚步也轻,不比陈淮安,但凡走起路来,脚步沉沉,远远儿的就能听得到。
在河西堡的酒坊酿出酒之后,凉州都督府,是锦棠最大的卖家。
把锦堂香供进大都督府之后,因为各阶层的武将们吃着酒好,渐渐儿只吃她家的酒,锦堂香如今几乎垄断了整个河西地区的上级阶层。
只销售以来的这半年,锦棠于河西进帐了将近两千两银子。
所以,林钦如今是她的大财主,这样的财主,自然得好言以待,她咬了咬牙,挣扎着坐了起来,快速的系着自己的衣带:“真巧,又碰到了指挥使大人,昨儿得多谢您,救了民妇的性命。”
林钦唔了一声,道:“小娘子此番外出,仍是为了卖酒?”
锦棠于帐中答道:“恰是。”
等了片刻,林钦才道:“听你的下人说,你此番是要入京。”
不用说,自然是齐高高和骡驹两个说的。
这俩人,嘴巴就像没把手的门,见谁都掏心掏肺,什么都往外招,没一个能靠得住的。
“正好,本使也要入京。”林钦又道。
锦棠断然道:“我家相公说,他会出城三十里,来接我的。”
确实,听说她要入京,陈淮安早早而备,说好了,出城三十里迎接。
不比上辈子整日忙着仕途,如今的陈淮安简直换了个人似的,满嘴甜言蜜语,也不管锦棠嫌不嫌弃,三天一封信,信中言语比抹了蜜还甜。
他还于信中说道,自己这一回必定要让她见识一个,和上辈子全然不同的京城。
锦棠虽说不抱期待,但是毕竟因为他的身份,她的酒肆减了整整二成的税,搭伙过日子,陈淮安确实是最合适的那一个。
而林钦就不同了,上辈子她欠他良多,也深知他的脾性,徜若叫他捉住机会,水磨石穿,他总有磨到她动凡心的哪一天。
锦棠这辈子,只要银子,只要钱,决不会再动凡心,爱上任何一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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