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点〇六分,斯基普桌上的电话铃响。比利·基根那时正跟我大谈去年他在爱尔兰度假认识的女孩。他讲到一半,话突然停了。斯基普把手放在电话上,瞅着我,我往档案柜上一坐,准备接柜上那部电话。我点了点头,他跟我使个眼色,我们俩一起拿起电话。

他说:“喂?”

“钱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

“拿支笔把我说的记下来。你把你的车开到——”

“慢点。”斯基普说,“首先你要证明东西在你手里才行。”

“你这是什么意思?”

“请你念一下六月第一个星期的进出账目。六月,七五年六月。”

对方停了一会儿,声音有点紧张。他说:“好像轮不到你发号施令吧,我们叫你怎么着,你就怎么着。”坐在椅子上的斯基普挺直腰杆,身体前倾。我跟他比了个手势,叫他什么话都不必说。

我开腔了:“我们总要确定是在跟正主打交道吧?钱花出去了,谁知道卖家手里有没有货?这点搞不明白,大家都玩不下去了。”

“你不是德沃对不对?你到底是谁?”

“我是德沃先生的朋友。”

“那你总有个名字吧,朋友。”

“斯卡德。”

“斯卡德,是你叫我们念账目的吗?”

斯基普又跟他讲了一遍该念什么。

“那咱们再说吧。”那个人说,随即挂了电话。

斯基普看着我,手里还拿着听筒。我把电话挂了,斯基普却想把他的话筒丟给我,好像手里拿了个烫手山芋。我叫他把电话挂掉。

“他们到底在想什么?”斯基普很想知道。

“也许他们内部要开个会。”我说,“要不就是他们去找账本,好把数目念给你听。”

“也许账本根本不在他们手里。”

“应该在,要不然他们应该会极力敷衍才对。”

“把电话挂了不就是最好的敷衍方法?”他点了一根烟,再把烟盒塞回他的T恤口袋。他那件深绿色T恤是一家加油站的工作服,口袋是黄色的。

“为什么要挂电话?”他还是弄不明白。

“也许他以为我们在追踪那通电话。”

“这可以做得到吗?”

“就算有警察跟电话公司帮忙,也得花不少工夫才成。”我说,“目前我们是绝对做不到的,只是他们未必知道。”

“怎么会想到我们在追踪电话?”卡萨宾也说话了,“我们连加装一个分机都花了一下午时间。”

他们是在几个小时前才开始加装分机的。先从墙边把线拉出来,再加一部从卡萨宾女朋友公寓里借来的电话,好让我跟斯基普能同时接。在斯基普跟约翰满身大汗装分机的时候,博比在唾沬横飞地炫耀他在广告里演的那个裁判角色,比利·基根忙着找人代他在阿姆斯特朗酒吧的班。我是利用时间找教堂,把我该缴的两百五十块钱捐出去,点两支蜡烛,又跟布鲁克林的卡普兰聊了几句闲话。之后我们五个人聚在小猫小姐的办公室里,等电话铃响。

“好像有点南方口音。”斯基普说,“你注意到没有?”

“声音有点假。”

“是吗?”

“他生气的时候,”我说,“或是假装生气的时候,听得特别清楚。还记得他叫你怎么着,你就得怎么着那句话吗?”

“那时候,生气的可不只他一个人而已。”

“我注意到了。他一生气的时候,口音就不见了。但是他说,我叫你怎么着,你就怎么着的时候,是想让我们以为他是乡下人。”

他的眉头皱了起来,拼命在思索。“你说得不错。”他吐出这句话。

“以前也是这家伙跟你联络的吗?”

“我不知道。那个人的声音也有点假,但是跟我今天听到的有些不同。也许他可以变很多声音,只是装得很差而已。”

“这家伙应该去配音,”博比说,“他可以在他妈的慈善广告里面分个角色。”

电话铃又响了。

这次我们懒得研究要怎么样才能同时拿起话筒,反正他们已经知道有我这么个人了。我把听筒贴近耳朵,斯基普说:“喂?”那个人问我们要念哪几段,斯基普跟他说了,他便一行行地念下去。斯基普把那本假账本摊在书桌上,一行一行对。

半分钟之后,那家伙不念了,问我们满不满意。斯基普全神贯注地对,好像想挑个毛病出来。好不容易他点了点头,耸了耸肩,我说,我们确定他不是招摇撞骗。

“那你们就照着我的话做。”他说。

我俩拿起铅笔,记下他的指示。

“两辆车。”斯基普说,“他们只知道我跟马修会去,所以我们两个坐我的车。约翰,你开车带着比利跟博比。你觉得如何,马修?他们会追踪我们吗?”

我摇了摇头。“可能有人会看见我们离开这里。”我说,“约翰,要不你们三个先走好了。你的车准备好了吗?”

“我的车停在两条街外。”

“那你们三个先从那里出发。博比、比利你们先走,到前面等车来接你们。最好不要一起行动,以防有人在前门盯我们。你们两个在前头等,约翰,你在两三分钟之后再开车去接他们。”

“然后开到哪里去?埃蒙斯大道?”

“在羊头湾附近,你知道那里吗?”

“不太清楚。我只知道在布鲁克林的屁股后头。我有一次在那里登船钓鱼,但是因为车是别人开的,所以我没怎么注意。”

“你们可以先上环道,再走海洋公园大道。”

“好吧。”

“等等,让我想想,也许你们先走海洋公园大道比较好,那里有标示。”

“等等,”斯基普说,“我这里有幅地图,我前两天才看到。”

他还真找到一张地图,我们三个人仔细研究了一下。博比·鲁斯兰德斜着身子,看我们在干什么。比利·基根不知道从哪里找到喝了一半的啤酒,他喝一口,做个鬼脸。我们终于把路线研究好,斯基普让约翰把地图带在身上。

“我就是不会折地图。”卡萨宾说。

斯基普说:“他妈的,谁管你会不会折地图?”他把地图一把抢了过去,把没用的部分撕去,往地板上一扔,只把八英寸见方的一小块交给卡萨宾。“这里是羊头湾,”他说,“你知道路怎么走吧?你要布鲁克林剩下的部分干什么?”

“天哪。”卡萨宾说。

“对不起,约翰,不过我真是他妈的受够了,你身上有家伙没?”

“我什么都不想要。”

斯基普打开抽屉,拿出一把闪着蓝光的手枪放在桌上。“吧台里有把这个,”他告诉我,“万一我们晚上算账算到破产,干脆就用这东西把头轰掉好了。你真不要吗,约翰?”卡萨宾摇了摇头。“马修?”

“我不觉得这东西派得上用场。”

“你不带着防身吗?”

“能免就免了吧。”

斯基普把枪拿了起来,想找个地方放。那是一把点四五的手枪,看起来好像是军队里军官用的那种。这种枪重得要命,但是后座力很小,可以弥补瞄准时的不便,加上火力强大,打在肩膀上都可以把人撂倒,所以在军队里大家管它叫“抱歉”。

“像有一吨重似的。”斯基普说。他把那把枪塞进牛仔裤的皮带里,结果腰部鼓了一大块,他只好把T恤拉出来盖住那把枪。他穿的T恤即使放在裤子外面,也不会让人觉得古怪。但是斯基普却觉得很别扭,他说:“天哪,我到底要把这玩意儿放在哪里?”

“办法是人想出来的。”卡萨宾告诉他,“我们该走了,你说是不是,马修?”

我说对。在比利跟博比往外走的时候,我跟卡萨宾又把过程核对了一遍。他们要先开到羊头湾,再把车停在预定地点的对街附近,不过不要停在正对面,免得惹眼。他们就在那里等着,把引擎和灯关掉,在我们抵达之后,得目不转睛地观察我们的一举一动。

“什么都不要做,”我告诉他,“就算你看到什么可疑的东西,也只要用心记下,记下车牌号码之类的。”

“我应不应该跟踪他们?”

“你知道你跟踪的人是谁吗?”他耸了耸肩。“竖起耳朵来,”我说,“他们可能就在你身边,留神看着。”

“明白。”

他们离开之后,斯基普把一个有弹簧锁的皮箱放在桌上,“啪”一声打开。一沓沓旧纸钞整整齐齐放在箱子里。“这里有五万块,看起来好像没有那么多,对不对?”他说。

“不过是一堆纸而已。”

“它能帮你解决所有麻烦,你信不信?”

“不见得吧?”

“我也不觉得。”他把点四五手枪放在钞票上,可是又觉得古怪。他把钞票挪了挪,挪出个空隙,把枪安置好,关上手提箱。

“等我们上车之后,我再把枪拿出来。”他说,“我可不想像加里·库柏在《正午》里那样,别着把枪在街上走。”他把他的T恤又塞进裤子里。他在路上说:“街上的人一定会盯着我瞧。我穿得像个小瘪三,手里却拎了个银行家用的皮箱。去他妈的‘纽约人’,我如果穿套猩猩装上街,说不定还没人正眼瞧我呢。记得提醒我,上车之后把枪从手提箱里拿出来。”

“好啦。”

“如果他们抄起家伙朝咱们开枪,我觉得就够糟了,如果再用我自己的枪杀我,我绝对死不瞑目。”

他的车停在五十五街。他给停车的人一块钱,把车开过街角,停在一个消防栓前。他打开手提箱,拿出手枪,再把弹簧锁锁好。

斯基普把枪放在我们中间,接着他想了一会儿,又把枪塞进坐垫后面,斯基普开的是一部雪佛兰黑羚,有点老,车身很长,底盘很低,弹簧都松了。车子是白色的,内部装潢则是以白色跟褐色为主。车身脏得要命,好像它从底特律出厂之后就没好好洗过似的。烟屁股塞满了烟灰盒,车子到处都是啤酒罐。

“这车跟我的人生差不多,”车开到第十大道,路灯灯光射进车子里,他说,“乱七八糟,但是很舒服。现在我们要怎么办?跟卡萨宾他们走同一条路线吗?”

“你知道比较近的路吗?”

“近不近无所谓,只要不一样就行了。现在我们走西侧道,不要上高速公路,我们走布鲁克林的道路。”

“比较慢,不是吗?”

“可能吧,让他们先到。”

“你说了算。有什么特别的理由?”

“这样的话比较容易知道有没有人在跟踪我们。”

“有人会跟踪我们?”

“我现在没发现征兆,因为他们不知道我们要到哪里去,不过我可想不出办法来搞清楚我们面对的到底是一个人还是一群人。”

“那倒是真的。”

“下个街角右转,从五十六街转到大路上去。”

“了解。马修,你要不要什么?”

“你这话什么意思?”

“我说你要不要喝点什么?把置物箱打开里面应该有些喝的。”

里面果然有一瓶酒,剩了不到十分之一,喝不了几口。瓶子是绿色的,有点弧度,放到口袋里不会觉得不舒服。

“我不知道你怎么样,”他说,“但我是兴奋得不得了。我不想说什么屁话,但是我觉得让自己有点精神也不坏。”

“反正用不了多少时间就可以解决。”我同意他的说法,扭开了瓶盖。

我们从西侧路转到卡纳尔路,沿着曼哈顿桥横穿布鲁克林,再走平林大道,终于开到海洋公园大道。我们每遇红灯必停,有好几次,我发现他的眼睛盯着前座置物箱看。不过他却没说什么,因此除了先前一人喝了一小口之外,那瓶酒始终搁在那里没动。

斯基普把玻璃窗摇到底,把胳膊肘搁在窗边,手指按在车顶,还不时敲出点声响。有的时候我们会讲一两句话,但绝大部分时间,我们都在沉默。

斯基普在路上说:“马修,我想知道这是谁搞的,应该是自己人吧,你说是不是?有人知道这两本账本中有玄机,知道有利可图,所以就下手偷走了。一定是以前在店里工作过的人,只是我不明白他们是怎么混进来的。就算我开除了几个混蛋、醉醺醺的酒保和几个常常不来的小妹,然后他们想要报复,但他们又怎么混进办公室,偷走我的账本呢?你倒想想看。”

“要进你的办公室并不难,斯基普。只要知道酒吧有隔间的人,就很容易从浴室溜进你的办公室,保证不会惊动任何人。”

“可能吧。其实我运气并不坏,幸好他们没溜到我的吧台上,撒泡尿,再写个到此一游。”他从胸前口袋里抽出一根烟,在方向盘上敲了

敲。“我欠约翰五千块。”他说。“怎么回事?”

“赎金啊。他拿三万,我拿了两万。虽然他的私房钱比我多得多,但是我知道他在别的地方又花了五万块,所以虽然他只比我多拿五千块,也够他受了。”他踩下刹车,让一辆出租车超过我们。“看看那个王八蛋,”他的口气里没有丝毫怨气,“全世界的人都这样开车,还是只有在布鲁克林才是这个德性?好像在过桥的时候,大家都喜欢胡乱开车。我刚才说到哪里了?”

“你说到卡萨宾的那笔钱。”

“对了,所以他每个星期都会从我那份钱里扣下来一部分,直到凑齐五千块为止。马修,我在银行存了两万块,现在却放在皮箱里等着拱手让人,再过几分钟,我又是一无所有了。我实在觉得这不是真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想我明白。”

“所以我不觉得那只是一堆纸而已。如果那只是一堆纸,就不会有那么多人为它抹脖子上吊了。钱放在银行里,你觉得好像你什么都没有,要把钱给了别人,你就真的是什么都没有了。我一定要知道这是谁干的,马修。”

“也许我们会知道这是谁干的。”

“我他妈的一定要知道。我相信卡萨宾,你知道的,干我们这行的,如果连合伙人你都信不过,那你就玩完了。两个人在吧台前,你盯着我,我盯着你,没半年,两个人都疯了。就算你一天能盯他二十三个小时,剩下的那一个小时,他照样可以玩花招。天哪,负责采买的是卡萨宾啊,如果你想上下其手,光是采买,你知道你能捞多少钱吗?”

“你到底想说什么,斯基普?”

“我想说的是:最近有人告诉我,这是约翰设下的陷阱,想从我手里榨出两万块。你说这种话好不好笑?这行业本来就是我们两个合作投资的,他自己也投下不少现金,他为什么要用这种方法从我这里弄钱?我除了相信他之外,也找不到理由不相信他。他那个人直来直往,如果他想从我这里弄个两三万块钱,他会用比较简单的办法,而且我连一点感觉都没有。可是在我听到这种风声之后,我相信他也听到,因为我发现他看我的眼神有点古怪,可能我在看他的时候也有点古怪。这种感觉比赔钱还糟糕,我没骗你,再这样下去,我们的店迟早会关门。”

“我想前面就是海洋公园大道。”

“是吗?开了六天六夜总算是到了。我应该在海洋公园大道上左转吗?”

“你应该右转。”

“你确定?”

“确定。”

“我老是在布鲁克林迷路,”他说,“我没骗你,一定有人在布鲁克林绕来绕去怎么也出不去,就索性在这里落地生根,再把下水道挖一挖,电接一接,就这么过起日子来了。”

在埃蒙斯大道上有好几家以海鲜闻名的餐厅,比如说,伦迪海鲜店,真正的吃家都知道到这能吃上最好的海鲜大餐。我们的目的地是卡洛蚝屋。在两条街外,一个贝壳般的霓虹灯一开一合,闪闪发光。

卡萨宾的车停在对街,距离并不太远。我们把车靠了上去。博比坐前座,比利·基根坐后座,卡萨宾当然坐驾驶座。博比说:“这里不错吧?如果出了什么事,可不容易看到这里。”

斯基普点了点头。我们又往前开了一点,在一个消防栓旁停了下来。“拖吊车不会来拖吧?”他说,“会不会?”

“我想不会吧?”

“现在我们要的就是……”他说。我们关掉引擎,交换了一个神秘的眼神,随后我们都把眼光瞄向置物箱。

他说:“你见到基根没有?他是不是坐后座?”

“是吧。”

“他在出发之后大概就喝了一两杯。”

“大概吧。”

“我们再等一会儿,等庆功的时候再喝。”

“好。”

他把手枪插回腰际,把T恤拉出来,盖好它。“在这里就该这样穿。”他打开车门,拎起手提箱,“羊头湾,轻松穿着的所在。紧张吗,马修?”

“有一点。”

“很好,有点紧张不是坏事。”

我们穿过宽阔的街道,往餐厅走去。这实在是一个舒服的夜晚,你可以闻到咸咸的海风。我迟疑了一会儿,我是不是该把那把枪拿过来?我也怀疑,到时候他会不会开枪,或者,他只是带着枪求个心安而已。我真不知道那把枪对他究竟有没有好处。没错,他在军队里服过役,但那并不代表他会用手枪。我很会用手枪,至少瞄得准。

“你看看这个招牌,”他说,“贝壳一开一合,够猥亵了吧。‘来吧,宝贝,让我看看你打开的贝壳里有什么东西?’这里面怎么空荡荡的?”

“今天是星期一,而且现在很晚了。”

“只有在这个地方才会觉得现在很晚。这枪重得要命,你有没有注意到,我的裤子好像随时都会掉下来似的。”

“你想不想把枪放在车上?”

“你开什么玩笑?‘这是你的家伙,当兵的,它能救你一命。’我没事,马修。我只不过是有点紧张而已。”

“我知道。”

他把门打开了,让我先进去。这并不是太高级的地方,用的建材都是薄薄的塑料板跟不锈钢,左边有一个长条桌,右边则是一排小板凳。餐厅后面有许多散座。四个小伙子坐在前面的桌子边,用手抓盘子里的炸薯条吃。再远一点,一个灰发、满手都是戒指的妇人,在翻阅一本从图书馆借来的精装书。

柜台后面站了一个又高又壮的秃头男子。我猜他的头一定刚刮过。他的前额满是汗水,衣服也湿了。可是这地方已经够凉快的了,更何况空调也开得很足。柜台前有两个顾客:一个是身材壮硕、穿了一件短袖衬衫的男子,看起来很像失业的会计师;另外是一个腿很粗、皮肤很差、神情呆若木鸡的女子。柜台后面是正在找机会抽根烟休息休息的女招待。

我们在柜台前找个位子坐了下来,点了两杯咖啡。有人把一份《邮报》扔在邻座上。斯基普把它拿过来,胡乱翻了起来。

他点了一根烟,抽了两口,又往门边望了两眼。我们两个喝了口咖啡,斯基普拿起菜单来看。“他们起码有几千种菜,”他说,“你随便说一样,这上面就能找得到。我这是在干什么?我又不饿。”

他又点了一支烟,把盒子放在柜台上。我拿了一支,衔在双唇之间。他的眉毛扬了扬,但是却没有说什么。他替我点了火,我抽了两三口,就把烟熄掉了。

我早就听到电话铃响了。那个女招待终于走过去接了起来,我还以为这里的人都是聋子呢。那个小姐走到壮汉面前,问他是不是阿瑟·德沃。那家伙被这句话吓了一跳,觉得这话问得很怪。斯基普去接电话,我紧跟其后。

他把电话接了过来,听了一会儿,然后作手势要我把铅笔跟纸递给他。我掏出笔记本,把他告诉我的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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