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真的吗?!”

“嗯,还能顺便证明龙平同学是无辜的。”

我果然没白跑这一趟。柜台后的时乃微微一笑:

“其实解决这起案件的关键,就在您看到的东西里。只是您没有意识到它的重要性。”

“……我看到的东西?”

“根据您刚才的描述,黑岩先生的脚印——也就是25码的鞋印是‘径直走去钟楼的,途中没有停过’。但是您目击到黑岩先生从主屋走去钟楼的时候,他明明停了一次,盯着主屋看了一会儿。这不是很奇怪吗?黑岩先生明明停过,脚印却没有停过的痕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我心头一凛。

“唯一说得过去的解释是——所谓的‘黑岩先生的脚印’,并不是他留下的。黑岩先生原本穿在脚上的,并不是25码的鞋。”

“黑岩原本穿在脚上的,并不是25码的鞋……?”

“也就是说,黑岩先生原本是穿着长靴的。您也说了,长靴的脚印有中途停下的痕迹呀。穿着25码鞋子的人,其实是凶手。”

“那……”

“去往钟楼的长靴脚印在好几个地方踩到了25码的脚印,这说明黑岩先生是在凶手之后去的钟楼。在他前往钟楼的时候,凶手已经在那儿了。

“凶手比黑岩先生去得早,但您是十一点才开始看窗外的,所以在那之前前往钟楼的凶手没有被您目击到。再加上那晚多云,月亮和星星都没露面,并没有因为地上有雪就亮一些,所以您没有发现在黑岩先生走过之前,雪地上已经有25码的脚印了,也没有发现黑岩先生穿着长靴。而且从您的房间望出去,钟楼的门刚好位于钟楼背面,因此在黑岩先生开门进去的时候,您没有意识到钟楼里已经亮灯了,也就是说凶手已经先一步到达钟楼了。钟楼没有窗户,所以里面的光亮也不会漏出来。”

“……可长靴的脚印如果真是黑岩留下的,那他为什么不穿自己的鞋子,非要穿长靴去钟楼呢?”

“因为他不想在雪地上留下自己的脚印。”

“不想在雪地上留下自己的脚印?为什么——”

说到这儿,我恍然大悟。只要把黑岩和凶手的立场颠倒一下,一切都解释得通了。

“……啊!黑岩原本想把凶手杀了是吧!”

“没错,所以黑岩先生去钟楼的时候,特意在后门口换了长靴,以防在雪地上留下自己的脚印。”

我想起了那晚十一点的黑岩。原来那时的他,已经下定决心要杀人了啊。

那天下午,黑岩在老板娘的带领下,跟其他住客一起参观了钟楼,得知钟楼在夜里也不上锁,可以自由出入,离主屋只有十米远,而且没有窗户,稍微有点响声,主屋里的人大概也听不见。我不确定他是在什么时候决意行凶的,但是在他产生杀意的那一刻,他肯定意识到,钟楼是绝佳的行凶地点。多云造就的阴暗,恐怕也是让他下定决心的原因之一。

在从主屋走向钟楼的途中,黑岩曾停下脚步,盯着主屋看了一会儿。那肯定是因为计划行凶的他担心自己被人看见。我跟龙平在眺望窗外之前关了屋里的灯,所以黑岩没有察觉到我们在看他。如果他察觉到了,说不定会打消去钟楼的念头。

“黑岩先生找了个借口,让凶手在晚上十一点左右去钟楼。由于当天傍晚五点到七点多下过雪,民宿四周都有积雪。如果穿自己的鞋子去钟楼,就一定会留下脚印。于是黑岩先生就把自己的鞋子留在房间里,偷偷借用后门口的长靴去往钟楼。离开主屋时,他应该把在主屋里穿的拖鞋也塞进了大衣的口袋。要是把拖鞋留在后门口,看到它的人就会立刻意识到‘有人出去了’。

“黑岩先生抵达钟楼的时候,凶手已经在里面等着了。黑岩先生趁他不注意,用自己带去的铁哑铃发起攻击,可就在这时,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凶手与黑岩先生扭打起来,夺过他手中的哑铃,反过来把他砸死了。

“凶手起初恐怕也被眼前发生的一切吓得呆若木鸡,但他很快回过神来,打算离开钟楼。可就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他发现了一个大问题。如果他直接穿自己的25码鞋走,人们就能通过雪地上的脚印迅速判断出他就是凶手。把脚印踩乱,或泼点水让脚印消失也不是不行,但这两种方法都很费时间,而且做这些事的时候说不定会被人撞见。开除雪机吧,马达的声音又太响了,更不具备可行性了。

“于是凶手就想了个最不花时间的法子——跟黑岩先生换鞋。把自己的鞋套在黑岩先生脚上,假装他是穿着那双鞋来钟楼的,进而把自己前往钟楼的脚印伪装成他的。当然,在给黑岩先生穿鞋之前,凶手肯定先把自己的鞋子仔仔细细擦了一遍,抹去自己的指纹。接着,凶手穿上黑岩先生穿来的长靴,回到了民宿的主屋。

“凶手就这样成功隐瞒了自己的码数。大家误以为他去程的脚印是黑岩先生留下的,回程又穿了长靴,谁都不知道凶手的脚到底是几码的。

“而且那晚的凶手非常走运,因为他是十一点十分以后才回的主屋。那时您已经拉上了窗帘,没有继续看外面,所以凶手没有被您目击到。回到主屋后,凶手打算溜进黑岩先生的房间,把他的鞋偷出来,装成自己的。因为凶手的鞋跟黑岩先生的完全一样,所以这样的交换是可行的。当然,离开钟楼的时候,凶手摸过黑岩先生的衣服口袋,拿走了他的房门钥匙。另外,凶手把自己的鞋给黑岩先生了,这就意味他在回到主屋之后是没有鞋穿的,直到拿到黑岩先生的鞋为止。所以凶手肯定也没有忘记带上黑岩先生塞在大衣口袋或者其他地方的拖鞋。

“上述推理也能同时证明龙平同学的清白。凶手去钟楼的时间比黑岩先生更早。因此跟您一起目击到黑岩先生前往钟楼的龙平同学不可能是凶手。

“那么凶手究竟是谁呢?他比黑岩先生更早去钟楼,又在十一点十分以后回到了主屋。也就是说,这个人至少不具备十一点前到十一点十分之间的不在场证明。而且这个人能跟黑岩先生换鞋,可见他也是男性,而且鞋子的尺码跟黑岩先生一样,都是25码。”

“是野本和彦吧?”

“嗯。野本先生声称他在八点半用完晚餐后回房了,一直待到十一点十一分,然后就在走廊碰巧遇见了您,跟您一起去了酒吧,所以他没有不在场证明。而且他穿25码的鞋,跟黑岩先生一样。”

“原来我十一点十一分在走廊遇见他的时候,他是刚从钟楼回来啊?”

“是的。”时乃点了点头。

“您误以为那时野本先生是刚从自己房里出来,殊不知他是穿着长靴从钟楼走回主屋的后门,换上从黑岩先生那里抢来的拖鞋,正要溜进人家的房间,把人家的鞋子占为己有呢。黑岩先生的房间在二楼,所以野本先生应该是刚好从您的房门口走过,准备往楼梯那里去。可是那一幕到了您眼里,就变成了‘他刚走出自己的房间’。

“‘我正要去酒吧呢,您也是吗?’——被您这么一问,野本先生立刻改了主意。他当时正要溜进黑岩先生的房间,十分心虚。他生怕自己要是回答‘我不去酒吧’,您会猜出他的真正目的,于是便顺势撒谎说,他也准备去酒吧,等到深更半夜,大家都睡熟了,再去黑岩先生的房间也不迟。”

野本前脚刚杀了人,后脚就遇见了我,想必也是吓了一跳,却完全没表现在脸上。这胆量着实教人咋舌。

“有不在场证明的野本先生怎么会有机会行凶呢?让我们重新梳理一下吧。警方此前一直认定凶案发生在十一点十分到午夜零点之间。而野本先生在十一点十一分在走廊里遇见了您,跟您一起去了酒吧,一直待到零点。于是警方便认为,他只有可能在十一点十分到十一分的那一分钟时间里犯案。要想从民宿主屋赶去钟楼,杀害黑岩先生再回来,一分钟是肯定不够用的,于是野本先生的不在场证明就成立了。

“可实际情况是,野本先生在十一点之前就去了钟楼,凶案则发生在十一点到十一点十分之间。然后野本先生在十一点十分到十一分的那一分钟时间里,从钟楼回到了主屋。从主屋去钟楼,杀害黑岩先生以后再回来,一分钟显然不够用,但是光从钟楼回来的话,一分钟就绰绰有余了。”

“原来如此……”

由于本案是“被害者欲杀害凶手,却遭凶手反杀”,我们把凶手和被害者的脚印搞反了,颠倒了凶手和被害者抵达案发现场的顺序,进而误判了案发时间。于是凶手就有了不在场证明……

反杀黑岩的野本为了不让大家知道25码的脚印是自己留下的,将脚印伪装成了黑岩的,谁知在机缘巧合之下,这一步竟为他带来了不在场证明,恐怕他自己都没料到这一出。本案的不在场证明并不是凶手处心积虑打造的,而是多重偶然的化学反应催生出的意外产物。最为“野本有不在场证明”这件事吃惊的人,搞不好就是野本自己。

“黑岩为什么想杀野本呢?”

“具体的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这十有八九是因为野本先生识破了黑岩先生的真身。得知身份败露之后,黑岩先生便产生了杀人灭口的念头。”

查明这些细节,就是长野县警的工作了。

“反正这下就能洗清龙平的嫌疑了,案子也破了。我这就给长野县警打电话!”

接到我的电话后,长野县警立刻找野本和彦问话。他很快就招供了。毕竟他只是在受到攻击后反杀了黑岩健一(白田公司),并不是一开始就抱有杀意,所以他本身也没有那么想隐瞒。

白田为什么要杀你?——长野县警的警官如此问道。野本回答:“因为我发现,那家伙就是我的儿时玩伴。”白田做了整容手术,改变了自己的容貌,但野本在用晚餐的时候发现黑岩有搓刀叉的习惯,察觉到他就是自己的老相识白田,于是就在饭后主动跟他搭话了。其实野本并无他意,白田这个逃犯却疑神疑鬼起来,让野本在晚上十一点之前去钟楼等他。野本照办了。白田在十一点现身,抡起铁哑铃朝他砸去。野本闪身躲开,随即与白田扭打起来,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已经夺下了哑铃,砸中了对方的头。白田瘫倒在地,再也没有动弹。野本战战兢兢地上前摸脉搏,却发现童年玩伴已经一命呜呼了。

警官又问,白田为什么会去“时计庄”呢?野本回答:“别看他那副样子,他其实是个美食家。”他大概听说过里见良介是个水平很高的厨师,这会儿忽然想起来了,就跑来亲自品尝了。里见良介的厨艺简直太可怕了,他烹制的菜品有着逃犯都无法抗拒的魅力。

野本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口龙平自然也是沉冤昭雪。我由衷地感叹,真是太好了。假以时日,他定能成为一位肩负使命感的好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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