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长露出微笑。

他那纯真少年般的迷人笑容通常只留给传媒和电视,甚少施舍给圈内的核心成员,例如警政署的督察斯蒂格·马尔姆、安全局长埃里克·麦勒和国家凶杀组的组长马丁·贝克。

这三人当中只有一人报以微笑——斯蒂格·马尔姆有一口漂亮的白齿,所以他喜欢笑,借以炫耀那口好牙。多年来他在不知不觉中学会了各式各样的招牌微笑,而他此刻正在施展的这种只有巴结谄媚足以形容。

安全局长压下一个哈欠,马丁·贝克则擤了擤鼻子。

现在才早上七点半,正是署长最喜欢召开临时会议的时间,不过这不表示他习惯在这个时间到办公室。他通常要等到快中午才现身,即使是露了脸,连他最亲近的同事也往往不得其门而入。“我的办公室是我的城堡”,这句格言简直像是刻在他的门板上,而它也确实是座牢不可破的堡垒,由一个训练有素的秘书护卫着,一条名副其实的“龙”。

这天早上,他展示的是他春风拂面、和蔼可亲的一面。他甚至准备了一热水瓶的咖啡和瓷杯,而不是平常用的塑料马克杯。

斯蒂格·马尔姆起身,替大家倒咖啡。

马丁·贝克知道,他一定会先压压西装裤的折线,然后扬起一只手轻抚修剪得宜的波浪头发,接着才会屈身坐下。

斯蒂格·马尔姆是他的顶头上司,可是马丁·贝克对他一点儿敬意也没有。他自鸣得意的卖弄潇洒,以及对长官明遮暗露的拍马逢迎,已经变成他的注册商标,这点马丁·贝克早已不以为然,现在更以愚蠢视之。真正让他气恼,也常造成工作阳碍的,是这个人的顽固不化和缺乏自省,这种欠缺就跟他对警察实务的一无所知一样,是具有全面毁灭性的。他能够升到这样的职位是拜他的野心和政治风向正确之赐,外加某种程度的行政能力。

安全局长在咖啡里放了四颗方糖,拿汤匙搅了搅,咕噜咕噜喝下肚。

马尔姆的咖啡没放糖,他喝得小心翼翼,就像对待他的苗条身材一样。

马丁·贝克觉得不舒服,这么早他还不想喝咖啡。

警政署长又是糖又是奶精,端起杯子的时候还屈起小指。

他一饮而尽,接着把杯子往旁边一推,把一直放在漆亮会议桌角的绿色卷宗拉过来。

“来吧,”他说,再次露出微笑。“先喝咖啡,然后开始工作。”

马丁·贝克苦着脸看着自己那杯动也没动的咖啡,心里很想喝杯冰牛奶。

“马丁,你还好吧?”署长说,声音里透着假惺惺的同情。

“你的气色不好。你该不是又打算生病了吧?你知道我们可不能没有你。”

马丁并没有打算生病,他是已经病了。他和他那个二十二岁的女儿以及她的男友一起喝酒喝到凌晨三点半,心中清楚自己现在看来跟鬼一样。不过他可不准备和上司讨论他这自找的病痛,再说他认为“又”这个字用得实在不公平。他在三月初的确因为感冒发高烧请了三天假,但今天已经是五月七号了。

“没有,”他说,“我没事,有点儿感冒,如此而已。”

“你的气色实在很差。”斯蒂格·马尔姆说,声音里连假惺惺的同情都没有,只有谴责。“真的很差。”

他的目光像针一样刺向马丁·贝克,马丁·贝克觉得火气直往上冒,开口说道:

“谢谢你的关心,不过我没事。我想我们今天来不是为了讨论我的气色或是健康状况吧。”

“没错,”署长说,“我们谈正事吧。”

他打开绿色卷宗。从顶多三四页纸张的内容看来,今天这场会议不会拖得太久。

文件的最上头是一封打印的信,龙飞凤舞的签名下盖着一个斗大的绿色橡皮戳记,马丁·贝克从他坐的地方看不清楚信上印着什么。

“各位应该记得,我们曾经讨论过,在国宾来访期间的敏感情况下,我们在安全措施方面的经验不太足——在这些场合中,可想而知会有火爆激烈的示威游行,也可能有计划完善或松散的暗杀行动发生。”署长说,自动恢复他在公开场合露面之际的一贯浮夸风格。

斯蒂格·马尔姆喃喃应和,马丁·贝克没吭声,可是埃里克·麦勒提出异议。

“说起来,我们也不是那么没经验,是吧?赫鲁晓夫来访平安而归,只是不知谁在皇宫台阶前放了一只涂了红漆的猪而已。柯西金。之行也是,无论是行程计划还是安全防护,都是井井有条。还有环保会议,虽然这个例子也许稍有不同。”

“没错,当然,可是这一回我们面对的问题比较棘手。我是指预定十一月底来访的一位美国参议员。请容我这么比方,这档事有可能变成一个烫手山芋。我们从来没接待过从美国来的重量级人物,这回可碰到了。日期已定,我也接到了若干指示。我们必须及早准备,而且要做到滴水不漏。我们得有万全的准备才行。”

署长不再微笑。

“这一回我们要有心理准备,我们面对的挑战可能要比扔鸡蛋激烈得多。”他又加上一句,口气甚是严厉。“埃里克,这点你该牢牢记住。”

“我们可以采取预防措施。”埃里克·麦勒说。

署长耸耸肩。

“没错,是可以预防到某种程度,”他说,“可是我们不能把所有可能惹麻烦的人都除掉或是关起来,这点你跟我一样清楚。我已经接到命令,你不久也会接到。”

我已经接到了命令,马丁·贝克苦着脸想。他还在努力辨识绿色卷宗内那封信的抬头。他认为有个词看起来是“警察”或“警务”。他双眼酸痛,舌头又麻又干,像砂纸一般。他不情不愿地啜了一小口苦咖啡。

“不过这些都是次要的,”署长说,“我今天要讨论的,是这封信。”他用食指轻轻敲着摊在卷宗里的那张纸。“这和我们眼前的问题息息相关。”

他把信递给斯蒂格·马尔姆,等全桌的人都传阅了,才继续说下去。

“各位都看到了,这是一份邀请函。这个国家即将有国宾到访,我们要求派个观察员去观摩,这是他们的回复。由于到访的总统在这个国不是很受欢迎,他们当然会采取最严密的措施来保护他。就像许多拉丁美洲国家一样,这个国家平日就得应付很多刺杀行动,行刺的对象包括本国和外国的政治人物。因此,他们有丰富的经验,我想他们的警力和安全措施在这方面可说是最有水平的。只要好好研究他们的方法和程序,我相信我们一定可以学到不少东西。”

马丁·贝克把信浏览了一遍。信是英文写的,遣辞用字非常正式、客气。某国元首将于六月五日到访,距今已经不到一个月,欢迎瑞典警方代表提前两周到达,以便研究前期工作中最重要的几个部分。签名的笔迹很优雅,可是完全无法辨识,不过看看印刷字体便一目了然。那是个西班牙名字,很长,透着几分尊贵和独特。

署长把信放回绿色卷宗内,说道:

“问题是,我们派谁去?”

斯蒂格·马尔姆若有所思地抬眼望向天花板,不过一声也没吭。

马丁·贝克真怕自己被提名。若是早个五年,在他结束那段不幸婚姻之前,对于这样一个可以让他离家一阵的任务,他会欣然前往。可是现在,他最不愿做的事就是出国,所以他赶忙说道:

“这个差事和国家安全事务关系更紧密,对吧?”

“我不能去,”麦勒说,“第一,局里我走不开,A部门有些重新编制的问题得花时间;第二,我们已是这方面的专家,派个对安全事务不熟悉的人去比较实用,比如说,刑事局或是一般警政部门的人。不管派谁去,回来后把他学到的教给我们就可以了,这样对所有的人都好。”

署长点点头。

“没错,你说得有道理,埃里克,”他说,“就像你说的,我们目前少不了你,还有你,马丁。”

马丁·贝克暗自松了一口气。

“更何况,我不会西班牙语。”安全局长说。

“他妈的,谁会?”马尔姆说,脸上依然带着笑容。他知道署长的卡斯蒂利亚语。也不行。

“我知道有个人会。”马丁·贝克说。

马尔姆扬起眉毛。

“谁?是刑事局的人?”

“是的,贡瓦尔·拉尔森。”

马尔姆的眉毛又挑高了一公分,接着露出不可思议的微笑,说:“可是我们不能派他去,各位说是不是?”

“为什么不能?”马丁·贝克说,“我认为派他去很合适。”

他注意到自己的声音带有几分怒气。他通常不会挺身替贡瓦尔·拉尔森说话,可是马尔姆的口气惹毛了他,而且他习惯于跟马尔姆作对,几乎是反射性地还击。

“他什么事都做不好,根本不能代表警方。”马尔姆说。

“他真的会说西班牙语?”署长问,口气中透着怀疑。“他在哪儿学的?”

“他当船员的时候去过很多说西班牙语的国家,”马丁·贝克说,“我们现在谈的城市是个大海港,他一定去过。他也会说英语、法语、德语,而且都很流利,还会一点儿俄语。你去看他的档案就知道。”

“不管怎么说,他反正是一无是处。”斯蒂格·马尔姆坚持不让。

署长似乎陷入思考。

“我会去看他的简历,”他说,“事实上,我也想过找他。没错,他的行为是有点儿粗俗,而且实在不听话。不过无可否认,他是我们最好的警察之,即使他向来不服从命令,也不遵守规定。”他转向安全局长说:“埃里克,你怎么看?你觉得他合适吗?”

“呃,我不是很喜欢他,不过大体来说,我不反对。”

马尔姆看来怏怏不乐,“我认为派他去根本就不合适,”他说,“他会给瑞典警察丢脸。他的行为举止像个粗人,说话根本不像是在船上管过事的人,倒像个码头工人。”

“说不定他说西班牙语的时候就不会了,”马丁·贝克说,“无论如何,虽然他说话有点儿口没遮拦,但至少他会看场合。”

严格说来,这话并不准确。马丁·贝克最近听说,贡瓦尔·拉尔森当着马尔姆的面叫他“不可一世的混蛋”。幸好,马尔姆并不了解这个称号是封给他的。

署长对马尔姆的反对似乎不太在意。

“这个主意也许行得通,”他若有所思地说,“我想他的粗野不文在这件事上不是太大的问题。只要他愿意,他可以表现得很规矩。他的背景比大多数的人都合适。他出身于有文化的富裕人家,受过最好的教育和教养,知道在什么情况下表现才算恰当。这种教养会自然流露,就算他努力遮掩也遮不住。”

“随你怎么说。”马尔姆咕哝道。

马丁·贝克觉得斯蒂格·马尔姆很想出这趟差,可是甚至没有任何人征求他的意见,因此他十分气恼。马丁·贝克则认为让贡瓦尔·拉尔森消失一阵也不错,因为那个人不受同事欢迎,兴风作浪的本事真是超乎寻常。

署长对这个念头还不十分坚定,马丁·贝克于是使劲敲边鼓。

“我想我们应该派贡瓦尔·拉尔森去,这桩差事所需要的资格他都具备。”

“我注意到,他很重视自己的仪表,”署长说,“他的衣着显示出良好的品位以及对品质的坚持,这点势必会给人一个好印象。”

“确实,”马丁·贝克说,“这是细枝末节,不过很重要。”

他知道自己的衣着很难称得上有品位。他的长裤没烫,显得非常宽松,毛衣领口因为洗过太多次,变得又宽又垮,粗呢夹克不但破旧,还少了一颗纽扣。

“制暴组的人手充裕,拉尔森缺席个几个星期应该还应付得来,”署长说,“还是各位有别的建议?”

大家都摇头。连马尔姆似乎也领悟到和贡瓦尔·拉尔森保持一段时间的安全距离颇有益处。埃里克·麦勒又打了个哈欠,显然很高兴会议即将结束。

署长站起身,合上卷宗。

“那好,”他说,“我们都同意了。我会亲自把我们的决定告诉拉尔森。”

贡瓦尔·拉尔森听到消息后并没有太兴奋,也不觉得出这趟任务有多么受宠若惊。他镇静自若,明显想保持着自尊,不过他并不是浑然不知某些同事在他出差期间将如释重负,唯一的遗憾是他不能永远离职。他知道他警界中的朋友屈指可数。就他所知,他的朋友只有一个。他也知道自己在众人眼里是个桀骛不驯的麻烦人物,工作常是岌岌乎殆哉,饭碗随时可能不保。

但这些并没有为他带来任何苦恼。换做其他同阶层或薪资的警察,对于被停职甚或开除这种如影随形的威胁,多少会感到焦虑,可是贡瓦尔·拉尔森从来没有为这个问题失眠过。他未婚,无儿无女,孤家寡人一个,而且和家人早

已断绝往来一一他打心底看不起他们那种势利眼的上流阶级生活。当警察的这些年,他常考虑要不要重操旧业。而今他已年近半百,自知大概永远无法回到海上了。

随着启程日期越来越近,贡瓦尔·拉尔森发现他对这趟任务其实是满心接受的。这趟任务虽被视为事关重大,不过也想不出有何特别困难之处。拜它之赐,他至少有两个星期可以换换口味。他开始期盼这次出行,就像期待假期一般。

临行前夕,贡瓦尔·拉尔森全身只穿一件内裤站在卧室里,凝视着自己在衣橱门上长镜中的身影。他很喜欢这种内裤的式样,蓝底衬着黄色的麋鹿,这样的内裤他还有五条。他又买了半打同款式的内裤,只是换成绿底配红色麋鹿,全部已经包好,放在床上那只摊开的猪皮大衣箱里。

贡瓦尔·拉尔森身高超过六英尺,他大手大脚、魁梧有力,浑身都是肌肉。他刚洗完澡,照例踏上浴室中的磅秤,指针指着两百二十四磅。过去四年,也可能是五年吧,他已经增加了二十磅,他不高兴地看着内裤松紧带上那圈肥肉。

他缩起小腹,心想自己应该多去几趟警察局附设的体育馆,要不就等游泳池完工后开始去游泳。

不过,除了腰上的“救生圈”,他对自己的外表颇为满意。

他四十九岁了,可是头发又浓又密,发际并没有往后退到让额头显得太高,他的额头照样很低,上面横着两道粗粗的皱纹。他的头发剪得很短,一头金发就算长了白发也看不出来。现在湿发才梳好,顺服而光滑柔亮地贴在他的大头颅上,不过等到吹干之后,它就会变得七横八竖,不听话。他的眉毛又粗又浓,颜色跟头发一样是金黄色的。鼻子大而有型,配上宽鼻孔。

浅淡的瓷蓝色眼珠放在满是横肉的脸上显得很小,而且互相离得近了些,有时候当他眼神茫然时,会让人误以为他智商很低。

可是他一生气——对他来说这是家常便饭——双目之间就会出现一道愤怒的皱折,这时那双蓝眼珠不但会让最顽强的罪犯不寒而栗,也往往直捣部属的心底。

唯一没有吃过这种苦头的人是埃纳尔·勒恩,他是贡瓦尔在斯德哥尔摩制暴组的同事,也是他唯一的朋友。勒恩是北方人,沉静寡言,永远流着鼻涕的红鼻头在脸上显得异常突出,所以别人注意不到他的其他的五官。他的内心对家乡——位于拉普兰的阿耶普洛,怀有一股永不熄灭的思念。

贡瓦尔·拉尔森和勒恩在同一个部门工作,两人几乎每天见面,可是闲暇时也常是焦不离孟。只要可能,他们会一起请假到阿耶普洛去,把大部分时间消磨在钓鱼上。两人的个性南辕北辙,所以他们的同事都不能理解他们的友谊,更有不少人纳闷,淡泊恬静、惜字如金的勒恩怎么可能让暴烈成性的贡瓦尔·拉尔森变成一只温顺听话的小绵羊。

现在,贡瓦尔·拉尔森开始检视他满满的衣柜中那排西装。

他很清楚那个国家的气候,他还记得多年前的一个春天,他曾在那里待过好几个星期,天气热得让人喘不过气。如果他得忍受那样的高温,就要轻装上阵,而他只有两套算是凉爽的西装。

为保险起见,他一一试穿,却沮丧地发现第一套根本就穿不下,而第二套的长裤拉链得用力外加深呼吸才拉得上。大腿部分也紧。外套至少不费力气就能扣上,不过肩膀绷得紧紧的,如果他不想让行动受限,缝线就会崩裂。

他把那套无用武之地的西装挂回衣柜,将另一套横放在衣箱盖上。这一套只能凑合着穿了,这是他四年前订做的,埃及棉的料子,牛轧糖颜色配上白色细条纹的花样。

三条卡其长裤、一件山东绸外套,再加上那套过紧的西装,他算是收拾完了。他在箱盖的内袋里放了一本喜爱的小说,接着合上箱盖,扣紧宽束带的铜环,上锁后提到客厅。

他很爱惜自己的BMW,不愿让它放在机场停车场内,所以隔天早晨埃纳尔·勒恩会开车来接他,送他到斯德哥尔摩的阿兰达机场。就跟大多数瑞典机场一样,阿兰达也是个阴郁的、好像放错了地方的建筑,让怀着期望而来的旅客对瑞典的观感更别扭。

贡瓦尔·拉尔森把那条黄蓝两色的麋鹿内裤丢进浴室的脏衣篮,套上睡衣就上床了。旅行的兴奋没让他受罪,他几乎一沾枕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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