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

简禾讶异地回头,却只来得及看到一个后脑勺和两只小角——玄衣已经转过头去了。

几个小孩儿的注意力已经被吸引了过去,叽叽喳喳地道:“姐姐,它长得好怪啊,那么黑。”

“你养了它多久啦?”

“它看起来好凶哦。平时要喂什么东西?肉吗?剩饭剩菜吗?”

“我不听话的时候我娘会揍我屁股,它不听话的时候,姐姐你也会打它屁股吗?”

玄衣:“……”

……

一滴冷汗从简禾的额角絮絮滚落。她拭掉汗珠,忍不住腹诽:无知就是幸福。如果你们看过剧本,一定不敢在他面前胡说八道。

抬头看到天色已经暗了,简禾弯腰轻拍一个小屁孩的肩膀,边哄边领着他们出门,道:“很晚了。你们几个小孩儿单独在外面不安全,别让家里人担心,快回家吧。”

几个小孩儿虽然调皮,却也很听话,听到简禾的叮嘱,互相望了对方几眼,就都乖乖地跟简禾挥手作别了。

送走了几个小魔星,简禾推门进屋。屋里没有点灯,玄衣居高临下地坐在了高柜顶,斜睨着她,两只圆滚滚的眼珠反着光,显然有些不满,身上还滋滋地冒着黑雾。

今天,因为是一年一度的除夕,简禾早前就跟玄衣提议一起过个节。

人类仇视魔族,城中还有那么多仙门子弟来来往往,若是让他们发现有魔族人在信城中,搞不好会出手对付玄衣,把他赶出去。为了避免麻烦,也因为养伤,这段时间,玄衣只有在夜深人静时才能无所顾忌地出门。

今天,外面人潮拥挤,人气混乱,玄衣的气息隐于其中,反倒没那么容易被看出是异族,显然是个千载难逢的散心机会。

对此,玄衣表现得毫不感兴趣,但并没有拒绝。一起相处这两个月,简禾已经摸清了他“不拒绝就是答应”的性格,便放心地拍板定下了行程——去江边的一座著名的酒家用膳,坐花船赏月游江。

如果不是几个小孩儿拖了点时间,他们早就已经出发了。

“玄衣,咱们可以出发了。”简禾仰头,轻咳一声道:“刚才那几个小孩儿就是无心一说,你别放在心上。”

玄衣板着脸道:“你觉得我会在意这种小事?”

简禾:“……”

她内心鬼畜地飞过了一片弹幕——,您冒烟都冒得跟个点着火的小煤球似的了,就算我是瞎子也看得见好么!

好在,简禾主动来搭话后,玄衣的心情明显有所好转,冒出的黑烟慢慢变淡消失。他终于动了尊蹄,轻盈地往下一跃,跳到了稍矮的桌面上,再熟练地顺着简禾手臂往上一爬,坐到了她怀里,两只前蹄放在了她心口。

简禾给他裹紧了小袄子,微笑道:“好,出发了。”

冬夜,华灯初上。小孩儿手执绘有金鱼的花灯在大街小巷跑过,灯笼里的火光扑闪扑闪。小贩扛着冰糖葫芦慢悠悠地走着。江心的船中有人抚琴,清越琴声不绝如缕,随清冷的夜风飘远。

除了进城的第一天,这也是玄衣第一次被那么多人类包围。他把下巴搭在了简禾的肩膀上,两个尖角把小兜帽顶得老高,好奇地望着两边的景物后退。

虽然一切都很新鲜,可四周的空气也充满了人类的气息。玄衣闻多了头晕脑胀,便把脸埋在了简禾的衣服上——虽然,她跟街上的这些家伙同样是人类,可他却不排斥她的气味,甚至觉得她脖颈发梢处有阵清甜的体香,让他总是不由自主就凑上去嗅。

踏着夜色,两人来到了江畔的酒楼。由于近水楼台,依江而建,这酒楼还把业务发展到了江面上。在天清气朗、江风不大的晚上,客人可以选择在船上用膳,赏月、游江、享用美食三不误。

未免水波把船上的东西晃到地面,船舱里都是矮桌坐垫。

简禾把玄衣放在了自己的对面。泛黄的铜炉在桌面滚滚冒烟,小二把荤素菜式依次围着铜炉摆好,撩开帘子离去之前,还古怪地看了简禾一眼——毕竟,他还真没见过跟畜生面对面坐着吃火锅的人。

还有,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端菜端多了头昏眼花,总感觉那小怪物斜睨他的眼光凉飕飕的,简直跟个大活人似的……

船徐徐驶向江心,简禾把一小半的羊肉、牛肉都倒入滚烫的汤中涮了几秒,夹出来后沾点酱油葱花送进嘴里,入口即化,唇齿留香。

其余大部分的生肉则留给了玄衣——别看他体积小,其实胃口大得很,食量比简禾大得多了。现在身体好转,也不用再像一开始那样,总是防着他闹肚子了。

雕花窗外,数不清的天灯飘飘扬扬飞上夜空,玄衣仰头,明亮的光点在他的眼珠中聚拢又飘散:“他们在做什么?”

桌案上暖了一壶酒,简禾一边往瓷杯里倒酒,一边微笑道:“那是放天灯,灯罩底下有个小烛台,点上火就能飞到天上去。人们会在灯罩上写上美好的愿望,希望灯能把自己的愿望带到神仙那儿。”

“既然升上去是因为点着了火,那等火烧完了,终会有落下来的时候。”玄衣不屑道:“不切实际。”

简禾:“……”

看来BOSS是实用至上主义,从小就没啥浪漫细胞。要不是颜值与战斗力都爆表,以后恐怕连把妹子也会成问题。

趁这机会,简禾决定给他友情传授点儿套路,悠悠道:“不是这样算的。我们追求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说到底,‘放天灯’只是约心仪的人见面的理由,见面之后的事儿——跟谁一起写下愿望、跟谁一起肩并肩点的火,跟谁一起看天灯飘远,才是意义所在。”

话说,剧本里就没写过魔族人是怎么求爱的,上辈子她也没机会体验一番。既然现在起了话头,简禾干脆一并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话说,你们魔族是如何向心仪之人表达好感的?”

玄衣抬了抬下巴,在人形时做来有些傲慢的动作,换成了袖珍的兽形后,就变得十分骄矜可爱了:“把额心的鳞片拔.出来送给对方。”

简禾怀疑自己听错了:“拔鳞?”

要知道,魔族人一生只换一次鳞。小时候,身上有部分皮肤是没有鳞片覆盖的,那也是幼年的他们最容易受伤的部位。成年前夕的那次换鳞后,鳞片会武装到全身的每一寸,像铠甲一样伴随他们一生。

这时候的鳞片扎根很深,如果掉落了,除了会产生剧痛外,还有很大的几率无法再长出新的鳞片覆盖,相当于完好无损的铠甲出现了一个裂口。

如果缺了鳞片的地方是额心,那就更麻烦了。首先这地方就在脸上,根本掩饰不了,只要不瞎都能看到。在战斗的时候,这个破绽百分百会被对手瞄准攻击。

如果一个不慎被击穿了头骨,那么,不管你是光环盖天还是立马服下十颗元丹,这便当都肯定吐不出来了。

没想到魔族人的示爱方式居然是拔下额心的鳞片送给对方,这波操作是真用生命表白啊。

巴特,像玄衣这样的人,是绝对不可能自己给自己制造弱点的。

好在,魔族仰慕强者。作为未来的魔族扛把子,玄衣就算不主动示爱,也肯定不会打光棍。只需勾勾手指,就有大堆人抢着把额心的鳞片送给他了。

简禾扶额。

咸吃萝卜淡操心,皇帝不急太监急,人家有大把妹子排队送上门,所以说,她刚才传授的所谓套路根本没有用武之地啊!

玄衣不知道简禾短短几秒钟就想到了那么多东西,歪头反问道:“为什么那么惊讶?”

“因为听起来很痛。”简禾摊手,实话实说道:“虽然能想象送鳞片者义无反顾的心情。但假设我是收鳞片的那个人,不论我是否与对方两情相悦,都不希望他通过伤害自己来证明决心。再说了,鳞片留在身上还能保护自己,拔下来以后,就真的什么用都没有了,何必呢?”

玄衣眼光闪了闪,眼中有些动容,但很快掩饰住了,咧了咧小尖牙,道:“谁告诉你拔.出来没用?魔族人的额心鳞片是一味良药,送给心仪之人,也是有保护她的一层意思。”

简禾:“???”

这么神奇?魔族人全身都是挂——应该不是她的错觉吧?

两人一直呆在船舱里,没有刻意控制船只飘动的方向。不知不觉,他们就来到了一座拱形的石桥下面。

就在穿过桥洞时,一直懒洋洋地坐着、跟简禾有一搭没一搭说话的玄衣忽然坐直了身体,鼻子在空气里吸了吸,奇道:“有股味道。”

魔族人的嗅觉上佳,比狗鼻子还灵。反正简禾现在除了江水的腥气,别的什么都嗅不到了:“什么味道?”

玄衣静默了,在空气里辨别片刻后,肯定道:“腐尸。就在这里,在我们的船下面。”

桥洞幽暗无人,银色的波光粼粼闪动,阴风嗖嗖。小船上就横放着一根划水的长杆,简禾与玄衣对视一眼,拾起一端,在桥底的洞壁上一撑,船只晃晃悠悠漂离了原处。

两人定睛一看,果然,就在刚才船底的位置,那漆黑的翻滚的江水中,飘起了一只裹着水草的腐烂人手,指甲猩红,断口处被啃得稀巴烂,连着肉屑的筋脉白骨清晰可见。

系统:“叮!恭喜宿主成功触发主线剧情【秦南吃心怪】!”

——小彩蛋——

《玄衣日记》

用人类的词语说,额心鳞片就是魔族人的“聘礼”。

她却说如果是她,白送也不想要它。

其实,拔鳞虽然不舒服,但也没到不可忍受的地步,她的担心是多余的,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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