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7
1946年1月18日
两年来第一次和莫里斯在一块儿吃午饭——我打了电话请他见我。我坐的公共汽车在斯托克韦尔塞了车,结果我迟到了十分钟。有一会儿,我又有了往日里总会有的那种害怕的感觉,害怕会出点什么事情,把这一天给弄糟,害怕他会对我发火。不过现在我已经没有了自己先发火的欲望。发火的习性似乎同我身上许多其他的东西一样,已经死去了。我想见到他,问问他亨利的事情。亨利近来表现反常。他同莫里斯一块儿外出去酒馆喝酒,这事很奇怪。他平常只在家中或者自己加入的俱乐部里喝酒。我想他或许和莫里斯谈过。如果他是在为我而担心,那可真怪了。自打我们结婚以来,再也没有什么比现在更不用担心的时候了。不过我同莫里斯待在一起时,同他待在一起的理由似乎就是要同他待在一起,除此之外再没什么别的理由。而对于同亨利待在一起的理由我却始终也没能搞清楚。他不时地试图让我感到难受,并且他成功了,因为他是在让自己难受,而我看着他让自己难受就会真的受不了。
我和莫里斯吃午饭,是不是破坏了自己当时发下的那个誓言呢?一年前我会这么想,但现在不会。那时候我很刻板,因为我害怕,因为我不知道问题在哪儿,因为我对爱情没有信心。我们在鲁尔斯吃了午饭。只要同他在一起,我就感到高兴。只有一小会儿我不高兴。在那个阴沟盖上道别时,我觉得他想再吻我。我渴望他的吻,但当时我突然咳嗽起来,结果时机就过去了。我知道,他走开时心里一定在想着种种不真实的东西,并因为这些东西而感到难受,而我则因为他感到难受了,自己也很难受。
我想背着人哭一场,于是便去了国家美术馆,但那天是一周里向学生开放的日子——人太多,所以我又回到了仕女巷,走进那座光线总是太暗,让你看不清邻座的教堂。我在里面坐下来。教堂里除了我和一个走进来在后面一排长椅上默默祷告的小个子男人外空空荡荡。我记得头一回进这种教堂时,自己曾经多么地讨厌它。我没有祷告。我已经因为祷告太多次而吃够苦头了。我像对父亲——如果我能记得自己有过父亲的话——说话那样对天主说道:亲爱的主啊,我累了。
1946年2月3日
今天看到了莫里斯,但他没看见我。他正在去庞蒂弗拉克特徽章酒馆的路上,我跟在他身后。我已经在雪松路上花了一小时——冗长乏味的一小时——试图听懂可怜的理查德所说的那些道理,但从中得到的却是一种信仰颠倒的感觉。难道有谁能对一个传说如此当真,并为它而如此争论不休吗?当我真的听懂什么的时候,那东西总是某个我所不知道的事实,而在我看来,那个事实又几乎总是无助于证明他有道理,比如说像表明基督确有其人的证据之类。我疲惫而又绝望地从他那里走出来。我上他那儿去,为的是想请他帮我摆脱一种迷信,但每次我去时,他的狂热都使我的迷信更加根深蒂固。我在帮助他,但他并没在帮助我。或许也可能他是在帮助我?有一个小时的光景,我几乎没去想莫里斯,可是后来他突然出现了,正在街尽头的地方过马路。
我一路尾随着他,不让他离开视线。我们一起去过庞蒂弗拉克特徽章酒馆这么多次,我知道他会去哪个吧台,要点什么。我在想:我是不是该跟在他身后进去,自己要一份东西,看着他转过身来,然后等待着一切重新开始呢?那样一来,早晨就会充满希望,因为亨利一走,我就可以给他打电话;而傍晚也堪可期待,如果亨利提前告诉我说他要晚点回家的话。而且现在我可能会离开亨利。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我没有钱能带给莫里斯,而他写书所挣的钱除了养活他自己外也剩不下多少,但是有我的帮助,光是打打字,我们一年也该能攒下个五十镑来。我不怕穷。有时候量入为出比胡乱开支、自作自受更容易。
我站在那家酒馆门口,看着他走进了酒吧。我对天主说:如果他转身看到我,我就进去,但他并没有转过身子。我开始往家走,但脑子里无法做到不去想他。我俩之间形同陌路差不多已有两年时间。我不知道一天里某个具体的时刻他都在做些什么,可现在他已不再是陌路人了,因为我像以往一样知道他在什么地方。他会再喝上一杯啤酒,然后回到那间熟悉的屋子里去写作。他每天的习惯一如既往,我爱它们,就像一个人爱一件旧衣服一样。我觉得自己被他的这些习惯保护着。我从来也不想要新奇怪异的东西。
我想:我会让他多么快乐呵,而且我是多么容易地就能做到这一点。我重新开始渴望看到他快乐地大笑。亨利不在家。他同人约好了中午下班后一起吃午饭,他又打电话回来,说晚上要到七点钟才能到家。我会等到六点半,然后我就给莫里斯打电话。我会说:我今天晚上和从今以后的每一天晚上都会去你那儿。对没有你的生活,我已经厌倦了。我要收拾东西,把它们装到那只蓝色的大衣箱和那只棕色的小提箱里。我要带上足够度一个月假期穿的衣服。亨利是个文雅的人,到一个月末了时,涉及法律方面的事情就会办妥,当下的怨恨会过去,家里需要的其他东西我可以慢慢来拿。怨恨不会很多:我们两人并非好像还是一对情侣似的,婚姻早已变成了友谊。稍稍过上一段时间后,友谊会像从前一样继续下去。
我顿时有了一种解脱和快乐的感觉。我再也不去担心你了,穿过公共草坪时我这么对天主说,不管你是存在还是不存在,不管你是否会再给莫里斯第二次机会,也不管这一切是否都是我的凭空想象。也许这是我为他要求的第二次机会。我要让他快乐,这是我的第二个誓言,天主,你要是能够阻止我的话就阻止我,你要是能够阻止我的话就阻止我。
我上楼到自己的房间里去给亨利写信。“心爱的亨利……”我写道,但这听上去很虚伪。“最亲爱的”则是一句谎言,所以得用一个像是称呼熟人用的称呼:“亲爱的亨利……”于是我这样写道:“亲爱的亨利,恐怕这对你来说会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但在过去的五年里,我一直爱着莫里斯·本德里克斯。我们有两年时间没有见面,也没有通信,但是没有用。没有他我无法快乐地生活,所以我走了。我知道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自己没有怎么尽到一个做妻子的本分,而且自一九四四年六月以后,我也完全没有能做一个情人,所以我周围的每个人过得都不好。我一度以为自己可以让这份恋情就这么维系着,相信它会慢慢地、以大家都满意的方式结束,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并非如此。我比一九三九年时更爱莫里斯。我想自己一直太过幼稚,但是现在我意识到:一个人迟早要作出选择,不然就会把各方面的事情都弄糟。再见了,天主保佑你。”我重重地划掉了“天主保佑你”这一句,让它看不出来。这句话听上去有点自以为是的味道,说到底,亨利并不信天主。接下来我想写上“爱你的”,但这个词儿听起来不太合适,尽管我知道它是真实的。我的确是在以自己拙劣的方式爱着亨利。
我把信装进信封,在上面写上“纯粹私函”的字样。我想这样可以提醒亨利,让他别当着别人的面拆开信——因为他可能会领朋友到家里来,而我不想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伤害。我拖出箱子,开始装东西,尔后又突然想到:我把信放到哪儿去了?信我马上就找到了,但转念又想:万一匆忙之中我忘了把它放到门厅里,而亨利等我回家左等右等等不到怎么办?于是我又拿着信下楼,把它放在门厅里。我的行装差不多快收拾完了——只有一件晚礼服需要叠起来,亨利还要再过半小时才会到家。
我刚把信放到门厅桌上下午送到的邮件的最上面,就听到了钥匙开门的声音。我赶忙把信又抓了起来,我不知道自己为何这样做。随后亨利进来了。他看上去满脸病容,一副心烦意乱的样子。他说了句“哦,你在这里?”,便径直从我身边走过,进了自己的书房。我愣了一会儿,随后便跟着他也进了书房。我想,现在得把信交给他了:这需要更大的勇气。推开书房门以后,我看到他连取暖炉都没开,正坐在炉边自己的椅子上,他在哭泣。
“怎么啦,亨利?”我问他。他说:“没什么,只是头痛得厉害而已。”
我替他点着了取暖炉,说:“我去给你拿点温格宁来。”
“不用了,”他说,“已经好点了。”
“你今天怎么样?”
“噢,同以往差不多,有点累。”
“同谁在一块儿吃的午饭?”
“同本德里克斯。”
“本德里克斯?”我问。
“怎么就不能是本德里克斯?他在他的俱乐部里请我吃的午饭。是顿糟糕的饭。”
我走到他身后,用一只手搭在他的额头上。在永远离开他以前做出这样的举动很奇怪。我们刚结婚时,他曾经对我做出过这样的举动。当时,因为什么事都不太对头,我患上了严重的神经性头痛。有一会儿我竟然忘了:当时自己只会装着被这种办法治好了的样子。他抬起手,用力地把我的手按在他的额头上。“我爱你,”他说,“你知道吗?”
“我知道。”我说。我本来可以恨他说这句话的——它就像是一个要求。你如果真的爱我,我想,你就会表现得像任何一个受到伤害的丈夫一样。你会发怒,而你的怒火就会让我自由了。
“我不能没有你。”他说。噢,你可以没有我的,我想表示异议。你会不太方便,但你可以没有我。有一次你换订了一份报纸,你自己很快就习惯了它。这只是一个按常规办事的丈夫按常规说出的话而已,它完全没有任何意义。之后我抬起头来看了一下镜子里面他的脸,发现他还在哭。
“亨利,”我问道,“出什么事了?”
“没什么事,我告诉过你了。”
“我不相信你的话。办公室里出什么事了吗?”
他用我不太熟悉的气呼呼的口气说:“那儿能出什么事?”
“本德里克斯有什么地方让你心烦了吗?”
“当然没有,他怎么会呢?”
我想把他的手拿开,但他坚持把手放在那儿。我害怕他下面会说的话,害怕他会加诸我良心的难以承受的重负。莫里斯此刻已经到家了——要不是亨利进来的话,再过五分钟我就应该能和他在一起了。我该会看到快乐,而不是苦恼。你如果没有见过苦恼的话,是不会相信它的。你可以从远处给任何一个人带去痛苦。亨利说:“我亲爱的,我不是个好丈夫。”
“我不懂你的意思。”我说。
“我对你来说枯燥无味。我的朋友们也枯燥无味。我们俩已经不再——你知道——在一起做什么事情了。”
我说:“不管谁同谁结婚,这种事情最后都会停止的。我们是好朋友。”这是我脱身的办法。他一同意我的话,我就会把信给他,告诉他我要做的事情,我就会走出家门。可他并未领会我的暗示,结果我就还留在这里。门再次对莫里斯关上了。只是这回不能怪天主,门是我自己关上的。亨利说:“我怎么也没法把你想象成朋友,人没有朋友总还是能过得下去的。”他从镜子里看着我,“别离开我,萨拉。再坚持几年,我会尽力……”他说了“尽力”两个字,却想不出来要尽力做什么。唉,我要是前几年就离开他的话,对我们两人都会更好些。可是现在他在这里,我没法再打击他,而且他会一直待在这里,因为我已经看到了他痛苦时的样子。
我说:“我不会离开你,我发誓。”又是一个要信守的誓言,可是誓言刚发完,我就再也无法忍受和他待在一起了。他赢了,而莫里斯输了,我因为他的得胜而恨他。要是莫里斯胜了我会不会恨他呢?我上楼去,把信撕成一小片一小片,小到谁也没法再把它们拼起来。我把箱子踢到床下,因为我太累了,无法此刻就把里面的东西取出来。我开始记下这件事情。莫里斯的痛苦融入了他的写作之中:你可以透过他写下的句子听到他神经的颤动。好吧,如果痛苦能够造就作家,那么我就正在学会做一个作家,莫里斯也是如此。我希望能同你说说,只说一次。我不能同亨利说,不能同任何人说。亲爱的主啊,让我说说吧。
昨天,我买了一个上面有殉难耶稣像的苦像十字架,十字架很便宜,也很难看,因为买它的时候我不得不很匆忙。要人家拿苦像十字架给我时,我的脸涨得通红,生怕有人会看到我在店里。他们应该像卖避孕套的商店那样,在门上装上不透明玻璃才对。等回到自己房间锁上门后,我就可以把苦像十字架从首饰盒底取出来。但愿我知道一句不是“我怎么,我怎么”的祷告词。帮帮我吧,让我快乐一点,让我早点死吧。我,我,我。
让我想想理查德脸上那些可怕的黑斑吧。让我看看亨利那张正在流泪的面孔吧。让我原谅自己吧。亲爱的主啊,我试着去爱,却把事情弄得这么一团糟。如果我爱你的话,我就会知道怎么去爱他们。我相信那个传说。我相信你曾经诞生过。我相信你为我们死去。我相信你是天主。教会我爱吧。我不在乎自己的痛苦,让我受不了的是他们的痛苦。让我的痛苦一直不断地继续下去,但是让他们的痛苦停止吧。亲爱的主啊,要是你能从自己的十字架上下来一会儿,让我爬到上面去就好了。如果我能像你一样地受难,那么我也就能像你一样地痊愈了。
1946年2月4日
亨利一天没去上班,我不知道为什么。他请我吃了午饭,然后我们去了国家美术馆。我们早早地吃了晚饭,然后去看戏。他就像是个到学校来接孩子的家长,而其实呢,他自己就是那个孩子。
1946年2月5日
亨利正在计划我们春天去国外度假的事儿。他拿不定主意,是该去法国卢瓦河沿岸看城堡呢,还是去德国,做一个有关盟军飞机轰炸下德国人精神面貌的调查报告。我一点也不希望春天的到来。我又开始了:我希望,我不希望。如果我能爱你的话,那么我也就能爱亨利。天主是人创造的。他是眼睛散光的亨利,脸上有黑斑的理查德,而不仅仅是莫里斯。要是我能爱麻风病人身上的溃疡的话,还不能爱亨利叫人厌倦的无趣吗?问题在于:如果真有麻风病人在这里的话,我想我会像躲开亨利一样地躲开他的。我总是想要让人兴奋的东西。我想自己还没有准备好去经受你的指尖所经受的痛苦,我受不了一天二十四小时同地图和《米其林导游手册》打交道的日子。亲爱的主啊,我不争气。我还是那个婊子和骗子,让我滚蛋吧。
1946年2月6日
今天我和理查德之间出现了糟糕的一幕。他在给我讲基督教各教会之间的矛盾,我尽量在听,但听得不太用心。他察觉到了,便突然对我说:“你上这儿来是干什么的?”我没管住自己的舌头,脱口而出道:“来看你。”
“我想你是来学习的。”他说。我告诉他,我说来看他就是这个意思。
我知道他不相信我的话,我觉得他的自尊心会受伤,他会生气,然而他却一点也没生气。他从自己坐着的那把蒙着印花布套的椅子上站起来,走到我身边,在蒙着印花布套的沙发上我看不见他脸颊的那一侧挨着我坐下。他说:“每个星期看到你,这对我来说很重要。”于是我知道,他要向我求爱了。他搂着我的腰问道:“你喜欢我吗?”
“是的,理查德,当然喜欢,”我说,“不然我就不会在这儿了。”
“你愿意同我结婚吗?”他问。他的自尊心使得他问此话的口气跟问我要不要再喝一杯茶的口气差不了多少。
“亨利可能会反对。”我答道,想对他的问题一笑置之。
“什么都不能让你离开亨利吗?”我生气地想:如果为了莫里斯我都没有离开他的话,那么天知道为何为了你我就该离开他呢?
“我已经结婚了。”
“这对你我都毫不重要。”
“噢,这很重要。”我说。反正迟早我都要告诉他这一点,“我信天主,还有所有其他的东西。你们教会了我这样做,你和莫里斯。”
“我不明白。”
“你老是说,是神父们教会了你不信神,那么事情反过来也行得通。”
他看着自己那双漂亮的手——这些是他还有的东西。他缓缓地说:“我不在乎你信什么。你尽管去信那一整套愚蠢的把戏好了,我不管。我爱你,萨拉。”
“对不起。”我说。
“我对你的爱胜过对所有那些东西的恨。如果你为我生了孩子,我会放手让你去腐蚀他们的。”
“你不该这么说。”
“我不是个有钱的人。放弃自己的信仰:这是我能够提供的唯一贿赂了。”
“我爱的是别人,理查德。”
“如果你觉得自己受着那个愚蠢的誓言约束的话,那么你就不可能对他有太多的爱情。”
我没精打采地说:“我尽了最大的努力去打破那个誓言,但是没有用。”
“你认为我是个傻瓜吗?”
“我为什么要这样认为?”
“傻到会指望你会去爱一个长着这种东西的人?”他边说边把自己糟糕的那侧脸颊转向了我。“你信天主,”他说,“这个很容易。你长得美,你没什么可抱怨的,但是我为何要去爱一个给他孩子这种东西的天主呢?”
“亲爱的理查德,”我说,“这并非什么太不好的……”我闭上双眼,把嘴唇贴在他那侧脸颊上。有一会儿我感到恶心,因为我害怕残缺畸形的东西。他静静地坐着,让我亲吻他。我想自己正在亲吻痛苦,而痛苦属于你,正如快乐从不属于你一样。我爱痛苦中的你。我几乎能在他的皮肤上尝到金属和盐的味道。我想:你是多么的好啊,你本可以用快乐杀死我们,但你却让我们在痛苦中与你同在。
我感觉到他突然把脸挪开了,于是睁开了眼睛。他说:“再见。”
“再见,理查德。”
“别再来了,”他说,“我不能忍受你的怜悯。”
“这并不是怜悯。”
“我让自己丢人现眼了。”
我走了。继续待下去没有任何益处。我无法让他知道:我羡慕他,羡慕他那样脸上带着痛苦的标记,每天能在镜中看到你,而不是我们称作“美”的这个人间俗物。
1946年2月10日
我不必给你写信或者对你说话,这就是不久前我开始给你写信,又自觉惭愧,最后把信撕了的原因,因为任何事情在我想到以前,你便已全然知晓,而我还要给你写信,这看起来太愚蠢可笑。我在爱你以前是不是同样地爱莫里斯?抑或我一直爱的其实是你?我在抚摸他的时候,是否就是在抚摸你?如果我没有先抚摸他——用我抚摸亨利,或者任何其他人时都没有用过的方式抚摸他——的话,我会抚摸你吗?莫里斯爱我,他也用抚摸任何别的女人时从未用过的方式抚摸我。但他爱的是我,还是你呢?因为他恨我身上那些你所恨的东西。他自己不知道,但他一直是站在你那边的。你想要我们分开,但他也想要这样。他用自己的怒火和嫉妒促成了这种结果,他也用自己的爱促成了这种结果,因为他给了我那么多的爱,而我也给了他那么多的爱,以至于恋情结束之后,我们很快就除你之外一无所有了。我们两人都是这样。本来我可以用一生的时间来爱,一次只花掉一点,在此处和彼处,在这个男人或者那个男人身上省着用。但是甚至在帕丁顿车站附近那家旅馆里头一次幽会的时候,我们就已经花完了我们所有的一切。你在那儿,教导我们大肆挥霍,就像你教导富人们所做的那样,以便有朝一日,我们会除了对你的这份爱之外别无所有。但是你对我太好了。我向你要求痛苦时,你却给了我安宁。也给他这个吧,把我的安宁给他——他更需要。
1946年2月12日
两天前,我有一种如此强烈的安宁、平静和爱情的感觉。生活又要变得快乐起来了,可是昨天夜里我做梦,梦见自己在爬一段很长的楼梯,去见楼上的莫里斯。那时候,我依然是快乐的,因为爬到楼梯顶上后我们会做爱。我大声告诉他我来了,但回答我的却不是莫里斯,而是一个陌生人的声音。那声音像大雾天里向迷航船只发警报的雾号一样低沉地、嗡嗡地响着,让我感到害怕。我以为他把房间租给了别人,自己已经走了。我不知道他人在哪里。我重新走下楼梯时,大水漫过了我的腰际,门厅里迷漫着浓雾。随后我醒了。我再也不觉得安宁,我真想像以往一样地要他。我想同他一块儿吃三明治。我想同他一块儿在酒吧里喝酒。我很累,我不想再要任何痛苦了。我要莫里斯。我要平平常常的、堕落的、凡人的爱。亲爱的主,你知道我想要你的痛苦,可我不想现在就要。把它拿开一会儿,下次再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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