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霞

关于侦探小说,英国作家、文艺评论家毛姆(WilliamSomersetMaugham,1874-1965)说得最坦白也最透彻:“当你感冒卧床,头昏脑涨,此刻你并不想要伟大的文学作品,你宁愿冰袋敷额,热水浸脚,三两本侦探小说,伴你度过病榻时光。”

如果我们以爱伦·坡(EdgarAllanPoe,1809-1849)的作品为起点,侦探小说的传承已有一百五十余年。在这一个多世纪的漫长岁月中,侦探小说以其独特的形式(解谜结构),赢得了难以计数的读者的宠爱。不但众多侦探小说的作者家喻户晓,就连作品中的人物角色如福尔摩斯、布朗神父、神探波罗等,也都是深入人心,早已成为人们日常谈资的一部分。也正是缘于侦探小说的独具魅力,引发了不同背景的作者参与其中。当身为马克思主义者的瑞典夫妻作家玛姬·史菊华(MajSjowall,1925-)和她的爱人皮·华卢(PerWahloo,1926-1975)加入创作时,他们给我们带来了十本推理小说的杰作。

玛姬同时还是一位知名诗人,皮则是一位受尊敬的新闻工作者,生前是数份报纸和杂志的记者,并写过很多广播及电视节目的剧本、电影脚本和小说。这两位左翼作家发现推理小说最足以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病态,于是相勉从事。自一九六五年至一九七五年间,联手创作了十部推理小说,直至皮·华卢去世。他们合作的系列小说已被译成二十多种文字,并有多部被拍成电影。此外,华卢还独自出版过两本以简森(Jensen)探长为主角的小说。

推理小说的传统,是重在解谜而并非反映现实。有的推理小说家甚至将“写实”看做禁忌。大部分的正统推理小说基本上是一场智力游戏,没有真实社会,只有布景;没有真实人物,只有服务于故事情节的戏偶。史、华二人则突破了这一限制,但仍写出了相当正统的智力推演小说来,这一点确为引人关注之所在。

如果我们要将史、华二人的推理小说加以归类,它们应属于正统推理小说中“警察办案小说”中的一支。小说中的主角不是私家侦探,而是国家治安体制的一环——警察。警察办案在现实生活中是客观存在并为人们所接受和熟知的,这就使得推理小说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现实生活的合理性,写实态度与推理小说也在这一点上有了交会的机会,这显然应是史、华二人选择警察办案小说的一个重要原因。

马丁·贝克是史、华二人在其十部推理小说中塑造的一个神探,他是瑞典国家警察署的探长,在斯德哥尔摩这个现代都市中,尽职尽责地扮演着打击重案犯罪的角色。他与其他神探一样,心思细密,办案执著,对线索有直觉式的敏感。但同时他却疲倦失眠,胃酸过多,婚姻家庭濒于瓦解。这些特性赋予其更多的真实感和特立独行的鲜明性。

与更多的推理小说相比,史、华二人更注重于小说场景的铺展及其深广度,而不仅仅是简单的布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诸多现实问题,涉及政治、宗教、人的生存状态等,纷纷交织于小说情节的背景之中。小说本身的意义也并不仅仅在于展示一个迂回曲折的解谜过程,而是在此之上透出对于现实社会的暴露与批判。

《罗丝安娜》是史、华二人合作的第一部小说,但上述特质已显露无疑,当然也贯串于其后的九部小说之中。

作为一个警察办案故事,《罗丝安娜》是很准确也很标准的。小说一开始,有人偶然在运河中发现了一具全裸的无名女尸,揭示了谜题。而警方不仅不知道凶手,就连被害人是谁也毫不知情。警察展开一定的调查程序,靠的不是灵感和才情,而是苦功与耐性;神探,也不提供天才洞见,而只是这项繁琐工作的主持者。

大量发函中,一封来自美国边远地区的回应确认了死者的身份——一个独自到陌生国度旅行的观光客。而她在观光地并无任何人际关系,那她究竟是如何遇害的呢……应该说,史、华二人所提供的是一个很具代表性的警察办案故事,步步为营,逼向案情核心,清理出对象,最终将案犯绳之以法。

小说所展示的办案过程并不能套用“杀机四伏”“险象环生”之类加以简单定论。它更注重的是引导读者随着主人公慢步调的查证、推论、设陷阱,有如剥茧抽丝般渐渐推进真相的彼岸。平缓的叙述与悬念的紧张交错迭出于小说的始终。再有史、华二人细腻的摹写,对人物、情节真实感的刻意追求以及合而不露的现实批判使得《罗丝安娜》成为一部异于平常的推理小说。

前面我们提到史、华二人推理小说的意义,自然,《罗丝安娜》所要提供给我们的也不仅仅是娱乐,那它所揭示和批判的是什么呢?

它所揭示的是现代都市的潜在危险,批判了现代社会人际关系的淡漠无情。在纷繁复杂的现代大都市里,人与人之间失去了传统社会中所固有的彼此了解和熟悉,而是变得疏远与陌生。与你有过交谈的某位游客在旅程中遭人谋杀,弃尸河中,而你并不会因为未再与之谋面感觉丝毫的讶异;与你同住一街的温雅绅士原来竟是变态杀人狂,而你并不曾意识到危险的存在……这一切都是缘于人际关系在现代都市的异化与质变,也正是史、华二人提供给我们的一个思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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