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不知道,马蒂也不知道。

“公司的车,”司机答道,手依然探在车底在灰尘里摸索着。“挺新款的。买了一两年吧。”

“我觉得它看起来新极了。里程计显示它只开了七千公里。”

终于,司机找着了掉落的螺母,把它牢牢地拧在了一个轮子的螺栓上。他汗流浃背,衬衫已经湿透了,手上沾满了润滑油和灰尘。他耸起了宽厚的肩膀,用有力的前臂握紧了千斤顶的把手,把康尼车放了下来。他不喜欢这个警察如此注意细节。

“我得请你俩向我出示一下驾驶执照。”警官说道,他的手电光看起来直接照在了金属盒上。他偏了偏头,把光线移得更近了一些,正照在盒子上。“等一下,别动。下头那些是什么?那些粘在引擎支架上的是什么?”

司机以为自己又听到了爆胎声,这两种声音几乎一模一样。接着,警察猛地向前倒下,倒在了他的怀里。牛仔帽撞上了司机的肩膀,皱成了一团,麦格丽特手电从警察手中跌落下来。

“上帝!”司机站起身来,晃动着轮胎扳手。“这他妈的是怎么了?”他捡起麦格丽特手电照向地下。一缕鲜血正从警察的后脑冒出来。

他把手电对着马蒂,马蒂正把一把带着消音器的短管手枪往腰带里塞。

“马蒂,看在上帝的份上,你他妈都干了些什么?”

“他看见了那些盒子。你注意到了不是吗?他在看那些盒子。” 马蒂的语速很快,几乎有些模糊不清。

“我本来可以试着掩饰过去的,你这该死的笨蛋。他没有足够的理由来搜查我们。耶稣啊,现在我们他妈的怎么办?你告诉我!还有,以上帝的名义,你拿着那把枪干什么?我们应该把所有的装备都放在那些盒子里。”

马蒂什么都没说。有盏门廊灯的灯光洒过了街面,司机可以看到一个轮廓,有人正透过前窗向外窥视。在得克萨斯的考弗拉,一切都显得那么失败。

“我们得把这狗娘养的弄到别的地方去,马蒂。快点,帮我把他弄到后座上去。”

马蒂弯下腰来,抓住了警察的脚踝,很小心地不把自己的衣服和衬衫袖口弄脏,同时也照顾到自己的背痛。司机打开一扇后门,抓住警察前胸的斜纹衬衫,把他举起来扔进了后座。

马蒂搓了搓手,又挥了挥手说道:“我告诉过你吧?我不喜欢手里没武器。嗨,他会一直这么流血,把这地方染得一团糟,不是吗?血迹可是很难除掉的。他的血把真皮垫子都弄脏了,不是吗?”

“马蒂,闭上嘴,按我说的去做,不然我就把你扔到那个警察上头去。把他的牛仔帽捡起来扔进车,扔在他边上。然后回去关掉那辆警车的灯光和马达。”司机使着千斤顶,让康尼车四轮着地。他转着轮胎扳手,上紧了轮子的螺母。工作完成后,他把瘪掉的轮胎和工具一起扔进了卡车,猛地关上了门。街那头的门廊灯现在已经熄了。

他们坐到了车里,沿着圣哈辛托朝九十号公路那里开,过两个街区就到了。司机的衬衫袖子依然高高卷着,前臂肌肉紧绷、块块凸起。他向左转,上了九十号公路,在两人接近考弗拉东边的时候点了一支烟。“我包里有五分升野火鸡波本威士忌的极品高价产品。。帮我拿出来。我需要喝点酒。”

马蒂转身探过座位,拉开一只黑色皮箱的拉链:“酒在哪儿?我找不着。”

“顶上左边的袋子里,和我的刮脸用具放在一起。”

“找到了。耶稣啊,这警察的血流得到处都是。我说过会搞成这样的,不是吗?我们回到城里的时候人家会怎么说呢?”

司机拧开酒瓶深深吸了一口,然后重新盖好盖子,把酒瓶塞到了座位底下。“我们一找到合适的地方就把这尸体处理掉。马蒂,你真是个愚蠢透顶的混蛋。”

“别以那种口气对我说话。那个警察是自找的,我就这么看来着。我不喜欢他的说话方式,瞧瞧吧——开口闭口‘你俩你俩’的,这是在放什么屁?该死的乡巴佬。而且没有人,也包括你,可以管我叫愚蠢透顶的混蛋,听到了吗?” 马蒂的声音已经失去了惯有的那种无知天真,仿佛笼上了一层灰蒙蒙的冰霜。

“是的,是的,我听到了。”司机开始考虑马蒂的不稳定性,并且想到了他的同伴腰带里塞着的S&W32手枪。

他让酒精麻痹自己,使自己松弛下来,然后试着让气氛轻松起来,以弥补他先前所说的重话。“对不起。只是因为我们手头的事情有点儿糟糕,我就有点儿神经紧张了。”

“那好吧。只要你道歉了就行。看那月亮。” 马蒂身体前倾,透过挡风玻璃向上凝望着,“你见过那样的月亮吗?”

“不,我从没见过那样的月亮。”司机说道。他用力踩下油门,康尼车已经厌倦了整夜的行程,而这黑夜却越来越长,似乎永远也到不了天亮。

回溯到一九三八年,其时费恩正顶着上流绅士的头衔。他说起话来就像个翩翩公子,穿着打扮也像个时髦精英——他穿着考究的套装,系着亮闪闪的领带,领带上还夹着祖母绿领带夹,再加上漆皮小黑靴——靴子很适合在高档地毯和抛光地板上行走,但显然不适宜高原沙漠中的探险。通常来讲,一个职业老千往往会保持低调,会以言论和穿着来佯装平凡,这样就不会引起关注或让人们注意到他。然而费恩却把自己装扮成一个打工仔,好似在边境附近的堪地里蜡一种天然植物蜡, 一般常用来作口红的基底, 或添加在香皂中增加硬度。工厂,他面向大众,扮演着四处奔波的销售员角色,他愉快地对每个人说:“大伙儿好,很高兴结识你们。”很明显,这层伪装是十分有效的,因为谁会相信一个看上去如此高尚和善的人竟会想着在打牌时出老千呢?

除了偶尔消失一两个月之外,他总是在桑德比特商店里晃悠着。没人确切知道他到底去了哪儿,但他回来时总是笑眯眯的,说着一些诸如“是啊先生,是一次收益不错的短途旅行……相当可观,我必须得承认”此类的话。

费恩在外表上有个缺陷,那就是他的左眼,这只眼睛出于某些原因有点儿斜视,使得他在看人的时候会歪着头。这可能有些不吉利。然而费恩却把他变成了自己的独特魅力,你几乎会对他感到同情。他把温切尔带进了商店的一间后房,便歪着头斜觑着他。

“年轻的温切尔先生,我们先来谈谈扑克的哲学和目的吧,扑克的主要目的就是去害别人,这也是它纯粹的目的,扑克就是这样一种游戏。所以给我好好听着,并且把这道理记在你的脑子里,当有这种需要的时候就把它拉出来:残酷和欺骗是扑克好手的两种最佳武器。并且,作为一个男人,如果你躺下来听任自己的天性和心声,你就会发现,或多或少,这两种品质都存在于你身上。”费恩挑了挑眉毛,咧开嘴笑了起来。

“玩扑克可得有耐力、智谋和冷静,同时内心也得一直保持一种‘文雅的野性’。当你坐在扑克桌前时,就把和人性行为之类的那一套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他轻蔑地说出了‘人性’这个词,仿佛它是一个人能具有的最坏的性格特点)。把友情、慷慨、怜悯、游戏道德全都抛诸脑后。那些玩意儿在扑克桌上行不通,并且还会破坏游戏的纯粹性,就这么把它给亵渎了。扑克可不是什么友好的游戏。如果你非要这么做,那你的技巧就会烂掉、钝掉、枯掉。明白了吗?”

温切尔点了点头,但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理解了。费恩所说的,和他在家里学到的每件事情都截然相反。

“温切尔,从你脸上显而易见的迷惘神情中我看了出来,我刚才所说的话可能和你迄今为止学到的、如何对待他人的理念格格不入。所以这儿就有了个棘手的问题,就是你得把赢扑克的必要态度,与过一种正经良好的生活所需要的态度区分开来。有些人从来做不到这种区分。而你的话,如果你努力去做就会做到。当你不玩扑克时以一种方式生活,当你坐在扑克桌前时就以另一种方式生活。这需要一些实践,但这是可以做到的。”

费恩让温切尔消化了一下他的话,然后继续开讲。“我所知道的最慈善、最亲切的人要数赛勒·罗林斯了。赛勒从东得克萨斯出来的时候既和蔼又友善,就像穿透冬日的四月份的太阳,但当他在牌桌前坐下时,你会觉得是一条莫加伏南加州的一处沙漠。响尾蛇在和你打牌。而在牌戏结束之后,不管是赢是输,他都会回复到原来的面目,要多亲切有多亲切,他会把婴儿放在膝盖上摇晃,还会和你聊聊天气。”

温切尔记得他的父亲谈到过赛勒。数年前山姆在克里尔塞格诺看过他打牌,并说这是他生命里印象最深的场景之一。“哦,那个赛勒太厉害了,温切尔。他的打牌方式让其他人想在第一轮赌局就缴械投降。就好像他们知道自己没有丝毫获胜的希望,于是就决定放弃挑战直接让他拿走赌注。”

费恩拿出一把小巧的折叠式小刀,刀柄是象牙的,他开始修指甲,在刮指甲时间或抬头看看温切尔,并说了以下的话。“记着,温切尔,玩扑克,有时候与生活一样,除非当一个或者更多的参与者失去了与你所获得的类似的、真实的、有价值的东西,你的所得才是真实的、有价值的。除非输家体验到了真正的痛苦,扑克游戏才是真正的游戏。如果没有痛苦存在,那你就能确信它不是一场真正的扑克比赛。这就是为什么你应该永远不跟朋友们玩扑克,把他们的家用当作赌注的原因。这些你都理解吗?”

确实,温切尔正在理解着他所听到的话,但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喜欢这些话。所有的这些关于痛苦、失去和残酷的名堂似乎离拂过仙人掌的墨西哥柔风很遥远,离出着汗的马身上散发出来的可爱气味很遥远,离鸽子在临河摇曳的柳树上拍动翅膀的声音很遥远。但他觉得,学习费恩教给他的东西并不会有什么坏处。毕竟,他可不必以打扑克来作为谋生方式。如果不出意外,如果他决定成为一个牛仔的话,他便可以最终成为西南部最棒的业余扑克玩家,专门在篝火边打牌。又或者,如果他成为一个边境巡逻人的话,他也许可以揣着几个余钱到桑德比特商店的后舍去打扑克。知道费恩所知道的东西没什么坏处。一点儿坏处也没有。

“在我们开始之前还有几件事儿,温切尔。我猜想你玩牌的风格会是公公平平的,也许会以此谋生。你看起来像是那种文静而绅士的家伙,所以我建议你至少有一套好衣服,这衣服要烫得妥妥帖帖;这样你总是会看起来很像样。灰色是种好颜色,因为它不太显脏。

“系裤带而不要系皮带,四处走动时脚上得穿着定制的靴子,因为扑克游戏可能持续很长时间,你不要让任何的束缚,或让任何东西去分散你的注意力。把靴子做成顶部稍微宽一点儿的样子,那样你就会有地方塞一支小手枪,一支像柯特式银行家专用式样的手枪。柯特枪的枪管只有五厘米长,但是,我的小伙计,在这个世界中的扑克房里我们可从不谈论大手笔的玩意儿。希望你永远用不到这支手枪,但偶尔在路上会有些相当黑暗的事情出现。让靴匠在你靴子的右侧里层缝上一根小小的皮吊索,那就是放枪的地方。”

费恩探下身,从自己的靴子里取出了一支掌心雷美国费城人Henry Deringer 首创的小型手枪,极易隐藏携带, 通常有一到两根枪管。枪。“这是我的备用,一支41 第三型号的掌心雷。我已经习惯它了,它既好用又轻便,还有许多类似的优点,胡桃木把手配黄铜枪身,真是赏心悦目……至少我那只好眼看上去觉得很舒服。它帮我解除了几次危机。但我担心只开一枪可能不够。所以,尽管我比较偏爱掌心雷,我会推荐你使用更重一点儿的玩意儿。

“现在,我们来坐在这儿的桌子前吧。让我来耍上几把,给你演示几桩事情。你老爸说你对顺子扑克和常规扑克掌握得相当好,所以我们就从那些开始吧。先从顺子扑克开始,几乎已经没人在玩这个了,但玩玩还是有好处的,它可以用来说明一些特定的事情,却不用搞出一大堆复杂的理论。”

费恩给小温切尔发了五张牌。“我们就不用管赌局的轮数了,温切尔,直接进入摊牌环节,就好像我们已经下好了注那样。你手里是什么牌?”

温切尔摊开了五张互不相配的牌。“什么都不是。垃圾。一把臭牌。”

“好吧,我有一对4。不是什么好牌,不过我赢了。”

费恩又开始洗牌,一边问温切尔在家学得怎么样、最喜欢什么课程。当男孩回答的时候,费恩开始发牌。

“让我们来看看这次你拿到了什么牌,温切尔。”

“稍微好一点儿,三张同号牌,三个9。”

“太糟糕了,我手里拿着最大是Q的顺子,这样我就比你强一点。”费恩摊开了五张不同花色的8、9、10、J和Q。

第三把:温切尔摊开了一手最大是J的同花顺,费恩凑成了一副葫芦,三张K加一对7。

他咧开嘴向温切尔露出了一个貌似痛苦的笑容,说道:“抱歉,K葫芦。也许我们一边玩儿你的运气会慢慢好起来的,孩子。看这儿,也许你愿意凑近点儿看看我的掌心雷。”

他把枪打开,取出弹药筒,再把枪合上,然后把它递给了温切尔。

洗牌、发牌,第四把。

“你的情况好点儿了吗?”

温切尔放下掌心雷,拿起牌,然后微笑起来:“好一点儿了。”他摊开牌让费恩看。

费恩再次抬了抬眉毛:“哦,四张一样的,还是J。非常棒,确实非常棒。虽然还不太够。”他给温切尔摊了牌,从6到10。“顺子,最大的是10。你可不太能见到这一手吧?”

“我再发一次牌,然后咱们来稍微讨论一下。”

费恩一边整理着牌一边谈论着天气,说不久天气就应该凉快起来了,问温切尔是不是也这么想。温切尔同意他的看法,说感觉天气是会转凉。他还感觉到除了气候将要变化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事情正在发生。

当温切尔拿起自己的牌时,他简直不敢相信。是一副顺子,正是费恩刚才的那一把牌。

费恩注视着他:“我还没看过你的牌,但我猜你对自己手里拿着的牌感觉非常好,温切尔先生。没多少牌能胜过你的十最大的顺子”——当费恩摊开他的牌时,温切尔不可置信地眨了两次眼——“除非是一副大同花顺。”

他展示了红心A、K、Q、J和10。赌注比例是650000比1,而费恩做到了。

“此时此刻你感觉怎样,小子?”

“像是被一头布莱默公牛从身上踩了过去,这就是我的感觉。”

“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的确如此。首先,我通过大量的唠叨和让你看我的枪分散了你的注意力。你正看着那把掌心雷或正想着我问你的话,并且一直在说话,而不是看着我洗牌、发牌。”

“现在,第二点是你那些许好奇心,你对自己拿到的牌感到奇怪,并且奇怪为什么我的牌总是比你的好一点点。也许你有点儿怀疑。你是不是要指责我出老千?那可能是大多数人的第一直觉。”

温切尔什么都没说,只是冷静地坐着,注视着费恩。

“小子,你刚刚做了一件非常明智的事情,把嘴巴闭牢了。指责一个人出老千时火气也往往腾地就上来了,通常紧跟着来的就是拳头、刀子或是枪。

“另外,你怎么证明人家出了老千?除非你能跑过去从他的袖子里掏出一张A来,或者逮着他正用大拇指的指甲在某些牌上划拉着做记号。只有二流骗子才会用那些粗俗的招术。要认出行家可就难多了,实际上几乎是不可能的。要是你觉得有人在出老千,那你最好就规规矩矩地从牌桌边站起来走人。”

“你是怎么出老千的呢?”温切尔问道。

“哇哦,进度不用那么快。除非你先学会二流老千耍的那套不那么高雅的玩意儿,不然你可没法儿识别出复杂的套路。你没有赌金,并且一段时间内不会去玩儿高赌金的扑克;高赌金、无限制,在这种游戏中你才能发现真正的行家,有的诚实,有的狡诈。所以我们就从基本的开始吧,从市井把戏开始,你很可能会在小城镇的扑克室、联谊机构,或在那些在工作中赚不了几个钱的人举行的集会中看到这些把戏。”

于是事情就这么进行下去了,当费恩不在大路上的时候,每周六他们便在一起玩牌。他从向温切尔展示那些他叫作粗俗招术的技巧开始,并且费恩看起来对每样招术都有活生生的例子,他从自己带到店里来的一只手提箱里把它们一件件取出来。箱子里头有从所谓的魔术师配备屋里弄到的、标了记号的牌,牌上用稀释苯胺上了色来作掩饰,可以稍微改变一下大多数牌上的花纹样式。蜜蜂牌的纸牌背后的菱形特别容易做手脚。

费恩展示给他看,告诉他怎样用一种肉眼几不可辨的钟面暗码,在自行车牌的纸牌上做手脚——九点钟的记号就代表9,诸如此类。他继续讲下去,给他演示其他更复杂的标记技巧,比如用沙纸磨牌,并且每讲一种技巧都告诉他如何认出那些标记。要是不一次次地反复熟悉每张牌,这活可就难办了。而且一旦你看见了那些记号,你就会惊讶地觉得为什么自己没有立刻就发现。

讲完了这些之后,接下去就讲到了用来藏牌的机械装置和特别的口袋。还有叫作“一瞄”的小镜子,这些小镜子可以固定在咖啡杯上或粘在一根香烟的末端,让老千能在发牌的时候看到牌面。

费恩一点儿也不急,悠闲地帮他把老千系统的框架一点一点地搭起来。温切尔足足用了两年的星期六下午才总算把费恩的节目清单给耗完了。第二年便花在了更文雅精巧的方式上头。他学了洗牌时候的小动作,比如从丢牌和一叠牌中拣出自己想要的牌来,或者在切牌时把牌弄皱或弹开。

教每种方式时,费恩都对温切尔只观察技巧的做法不甚满意。他坚持说温切尔必须得开始适度地把这些步骤操作熟练,不必达到专业水准,但要好到一定程度,这样他就能理解他外头的世界有多血腥、可能要遭遇的扑克世界有多残酷。

“你要能够熟练地‘识别’别人手里的牌,温切尔。那就是,暗示, 那些能告诉你对手在想什么、在干什么的玩意儿。不管是老千家还是正大光明的玩家都会使,或许是凭牌的外观或手感,或许是凭一个人在特定时刻的身体姿势。”

温切尔花数小时时间实践并掌握了其中一些动作,其他动作则花了他几个月。第二张发牌法很难,但他学会了辨别声音,从第二张开始发牌时发出的刮擦声比正常的顶部发牌发出的声音略响一些,因为第二张牌既和第一张牌产生摩擦也和下一张牌产生摩擦。费恩还展示给他看——除了最棒的二张发牌手之外,所有的发牌手都会在发出那张牌时改变拇指的动作——这就是暗示。

弹洗, 一个技巧一流的牌手可以在洗牌时通过弹牌来安排好自己要的牌,这难度尤其高。温切尔从来没有把这门技巧掌握到能让费恩满意的程度。这便成了他的个人挑战之一,数年之后,在他二十岁时,他终于可以做得相当不错了。

每隔一阵子,费恩就会提起虚张声势这一话题。“在低赌注的牌局中这没多大用处。人们没什么可输的,你就很难虚张声势。只有在高赌注或无限制的牌局中,虚张声势才会真正发挥作用。特别是在无限制的牌局中,你根本别无选择,只能时不时地虚张声势。但只有在合适的情况下才能这么做,也别想着虚张声势一下就能偷走所有的赌金,可能在对付水平比较低的牌手时你会经常这样做,但你别让人家恼羞成怒地把你给踩扁了。有时候,甚至只是让人感觉到你可能在虚张声势也是一种不错的方式,唯一的方式,让其他家伙们都走在正路上,排队依次这么走下去。如果你从来不虚张声势,那你也就永远不会对别人构成这种威胁。但是,要选好时机,小心使用,因为如果你用了太多次的话,人们就会注意你,而虚张声势就完全失效了。并且在打虚张声势的牌时,也一直要像拿着一手好牌那样去打。”

接下来学的是下注、加注和钱款管理的策略。费恩似乎在这些方面不是很强,不像他在出老千方面那么强,这使温切尔觉得有些困惑。

他小心翼翼地问出了一个一直困扰自己的问题:“费恩先生,如果一个人真的知道怎样把牌打好,那他为什么还需要出老千呢?”

费恩思索了一会儿,温切尔可以从这男人的脸上瞧出某种混合的情感——混合着悲哀和某种他无法识别的神色。费恩把玩着自己领带上的祖母绿领带夹,把口袋里的手帕扯直,然后拉出金表研究了起来。

最后,他抬眼看着温切尔,说道:“我想这可能是有些人的本性,温切尔,一些和来得快也去得快相关的东西。诈骗很刺激,也许是这样。换而言之,也许只不过是因为懒惰和贪婪。”

“孩子,我得走了,得在明天晚上之前到达圣安吉洛。”他站起来向温切尔眨眨眼,接着微笑了一下,并且自温切尔认识他以来第一百万次挑了挑眉毛。“有场牌局和一位女性朋友在那儿等着我,一个男人在他的中老年时期还能期望更多吗?”

“此外,我觉得我教你的课程到这里也告一段落了。我已经把能教的都教了你。对于真正的牌局你现在还只是个门外汉,当你真正去那儿开始为赌钱而打牌时,你就会觉得这不仅仅是在消磨时间。当你穿着最好的衣服坐在牌桌前时,你获得的经验是无与伦比的,除此之外,我再没有什么更有价值的东西可说了。”

费恩从口袋里掏出了五张一美元的钞票。“这是你的初始赌金,可别用谢啊谢的那一套来侮辱我。在这些年头里五美元是一个边境墨西哥人一个月的薪水,也是大伙好一阵子的生活费,所以你得把它抓牢,让它越变越多。把我说了一遍又一遍的话记好了:当你遇上一个货真价实的一流牌手时,你就会,就会永远搞不清楚他有没有出千。但记住我教你的,你会有一种感觉,感觉有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这时你就应该把筹码兑换成现金,然后离开……彬彬有礼地迅速离开。”

接着他笑了起来,把头向一侧斜了斜,向温切尔挤了挤眼睛。“当心那些擅长弹洗和第二张发牌法的家伙们。碰上了就站起来走开,就像我现在正在做的那样。走开就行了,温切尔。另一个牌局总是在什么地方候着你呢。”

尘土又飞扬起来了,从吉娃娃原产地为美国中南部的微型狗。的产地那边被风吹过来,一轮夕阳向着卡门斯的方向缓缓沉沦。费恩左手提起一只手提箱,用另一只手用力握了握温切尔的手,说道:“你是个好孩子。打牌要打得好,打得直截了当;你不做那些可笑的营生也能过得不赖。是的,年轻的温切尔先生,你会过得不赖的。你不但聪明,还是个得州人,得克萨斯一直都出全世界最棒的扑克牌手。”

他把一顶棕色软呢帽以一个合适的角度拍上了自己的脑袋,穿过了桑德比特商店的前屋。他在现金登记处买了三根雪茄,然后迈出门廊,走向一百米开外的临时火车站,那车站只有一个房间,他边走边看了看金表。

就温切尔看来,这个老迈的老千似乎比他们第一次碰面时个头小了。这部分是因为温切尔在过去两年里长高了十二厘米,现在他高达一米七八,比费恩高了十厘米。也许还有一部分的原因,他思忖着,是一个人对老师的感觉——当你已经学得了老师所知道的东西、而老师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再教你的时候,就会有这样的感觉,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它混合了感情、感激和逐渐消亡的光彩。出于某些原因,温切尔觉得自己需要去给他送别,于是就跑去了车站。

一如既往,费恩掐点到达,就在火车将要出站、长鸣着向北前两秒钟登上了火车。车站前有一些运输汞矿石的车,还有一辆普尔曼式客车加货车与它们停在一块儿。费恩正站在货车站台上,当他看见自己的学生来目送他离开时,他朝他挥了挥手。

在一百米开外的轨道上,被风吹起的尘土环绕着火车。但有那么两次,在卷起的尘土旋涡中,温切尔瞥到费恩正靠在货车的铁栏上回望着他,或是回望着边境,或是回望着生活本身。此时此刻,间隔着这些距离,费恩看起来已老迈无力,最多只拥有某种自命不凡的小人物的庄严自尊,已经不像温切尔一度认为的那样气度不凡、高雅尊贵。

五天零两个小时之后,从圣安吉洛那里有消息过来说,费恩在一场无限制扑克牌局中被人用枪打死了。传闻说是由于从第二张开始发牌之类的事情。传闻还说,费恩当时已经探身去拿藏在靴子里头的掌心雷枪了,但却已来不及了。

那时是一九四○年,当温切尔听到这消息时才十六岁。第二天他就十七了,当天他就去了那块平坦的岩石处,他在那儿练习了二张发牌法,把这作为某种对费恩的致辞,同时也是向他身上那些自己尚未淬成的品质致辞。

费恩是对的——当你抽出第二张牌时,这张牌摩擦另外两张牌时发出的声音十分柔和,就像老鼠在墙里发出的细碎声音一样。但如果你知道怎么去听,它听起来便依然清晰无比。

当温切尔通过虚张声势的手法从一个愚蠢的叫做里克的年轻牧场主那里赢得了两对农场时,印第安人已经住回到戴尔布罗峡谷达六个月之久了。温切尔头一回听说他还是从一个牧场主那儿听来的,就是那个向他租借两对的放牧权的家伙。

“你意识到那个印第安人的事儿了,对吧?”杰克·斯达克曾经问过他。

“什么印第安人?”

“就是住在你后头的峡谷里的,后边十公里的地方。他已经在那儿住了一阵了,具体有多久不清楚;可能现在他已经有了合法居住权,虽然我怀疑他根本不太在乎有没有居住权。老法叶或小法叶,随便哪一个在的话,肯定已经把他给撵走了,既迅速又决绝。但小里克似乎不在乎谁来了,谁踩上了这片土地。”

“那个印第安人,他是怎么上这儿来的?”温切尔问道,意会了杰克的间接批评。

“不知道。我怀疑他有时狩猎幼兽。男孩们告诉我,闹市区的艺术品和手工艺品购物中心里出现了一些鹰的羽毛,但没人能说出它们打哪儿来,并且我有一阵子没看见这儿的悬崖上有墨西哥鹰了。那可能就是他的收入来源。峡谷里既没有草也没有水,所以也没什么可储备的,我也一样。我只见过他一次,还是远远瞧见的,一个看起来挺粗犷的男人。我只是想,你应该意识到他回来了这一事实。”

从他拥有两对开始,温切尔就从没见过这印第安人。在杰克提到了这个居住者之后,温切尔曾两次把那幅买了九年的画装上马鞍,策马回到戴尔布罗峡谷里,一路穿过了坐落于桂帕山南坡上的拉·塞拉旧银矿,这所银矿已经废弃五十年了。第一次去时,他下了马,由拉·塞拉的主要隧道摸索进了山里,小心翼翼地走过运矿车曾碾过的横木,并提防着蛇,每当六月的骄阳把光秃秃的沙漠烤得像窑房一样火热时,那些蛇就会对隧道里的阴凉和黑暗格外眷顾。

进入隧道纵深十二米处,他的右方出现了第二根水平轴。再往里十米,他的手电就照到了横木的尽头以及横木下头的地面。温切尔在纵轴边蹲下身子,把一块小石头扔进了黑暗里,集中精神去听它什么时候落到底部,然而他什么也没听到。他找了一块大些的岩石,又扔了一次。这一次大约过了两秒钟,他听到了石头触地的模糊声响。很明显,这根轴至少长达三十米或更长一些,就好像那块石头一样,没入了桂帕山的腹中。

这座旧银矿使温切尔有一种纷扰不安的感觉,于是他朝着有光亮的地方折了回去,骑上马朝戴尔布罗峡谷而去。在峡谷深处,离三十米高的火山口不远的地方,他发现了一个用帆布和木头制成的棚盖,顶部覆盖着松枝。那里的许多痕迹都标示着,有个人在那儿住着,包括使黑了的厨具、毯子,一只陶罐里还整齐地放着一束刚采下的黄色报春花,但印第安人没在那儿。他友好地呼喊了几声,希望印第安人会自己现身。但什么也没出现。

但每隔六个月上下,温切尔就会发现自己屋舍后头的沙漠红柳上挂了一面鹿肉,鹿肉在晨风中轻轻晃动,并开始招引苍蝇。这是某种形式的租金,他想,于是便一直这样下去。印第安人没有打扰他,他也没必要去打扰印第安人。

彼得·朗·格拉斯对这种状态也挺满意。在二十年前,翁迪德尼美国南达科他州西南部派恩里奇(Pine Ridge)印第安人保留区中的村庄名和小河名,1890年曾发生过血腥大屠杀,250名美国印第安人被美军在此处射杀。联邦军队的围攻刚结束不久,他的理想便已经在美国印第安人运动中彻底幻灭,于是便开始了漂泊的生活。他在旧金山做了三年码头工人,在一所内华达的监狱里呆了两年,罪名为持致命武器袭击别人,当时一个牛仔侮辱了他,他便用一只打破的啤酒瓶还以颜色,随后他又在一艘商船上当了七年普通水手。生活在继续,彼得也得继续生活,他日复一日地在一种模糊而无力的愤怒感中煎熬着,这种感觉既无法溢于言表,也无法彻底把它驱逐出身体。

两年半前他狼狈不堪地爬上了一条西得克萨斯的大路,开始考虑环绕四周的开阔乡村,它们延绵数百里,无边无际。他已经攀过了山脉,俯瞰了峡谷,直到他终于找到了美国国土上的这处荒芜之地。在峡谷入口附近有一处火山上冲断层,正是他的祖父说起过的那种。

那意味着水源。他在九月份一路跋山涉水地进入了墨西哥来巧取豪夺,这卡曼其人早已知晓这种岩石就相当于贮水器,在旱年里尽可以依靠。彼得向上攀了十米,几乎攀上了上冲断层的顶部,他研究了一下裂隙,判断着在雨季里水是如何流下来的。他沿着水可能流过的路径,第二天就找到了水。底部上方二米半处有一个突起,在它下头是一汪半米深、一米见方的水潭。他从水潭里喝了点儿水,然后微微一笑;水比他想象的还要凉,这意味着上冲断层不仅采集了雨水,还在岩石内部的什么地方汇成了一条清泉。

彼得步行了二十多公里来到镇上,购买生活用品花去了他余下的大部分现金。为了把帐篷配备齐全,下个月他得跋涉六次。他没钱购买武器,带着重罪的记录和身份不可能通过检查,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买到一支武器。于是,整整一天一夜,他就蹲在火堆边打扑克,努力回想着祖父说过的每件事,以及展示给他看的那些老方法,祖父曾告诉他如何利用手中的材料来制作矛、弓和箭。他的记忆有些盲点,但他努力回想着一些事情,直到他的记忆中荡满了祖父悠远的吟唱。他一边回想,一边通过试验掌握了制作武器这门技术。终于完成了,矛磨得笔直,弓已上紧,五支插上羽毛的箭在四十米内百发百中。

形影相吊、孑然一身,彼得以一种老方式生活着,他拉上鹿皮帘子,回到毯子里。拥有这片牧场的那个老人似乎并不在意他。虽然彼得同样也不在意那个老人,为在此居住的特权付些钱还是恰当的,唯一的原因就是这么做是正确的,没别的理由。所以每年两次,他会精力充沛地穿过沙漠之夜,把鹿肉挂上牧场屋舍附近的沙漠红柳,让它在晨风中轻轻晃动。

他注意到了这片房产西面的洞穴,它就在桂帕山的山脚附近,虽然他不知道那洞穴叫做朗来福山洞,也不知道它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四十年前法叶在那儿发现了一具骨架和一把枪。山洞入口是深达二米的纵向通道,但有人在那儿放了一把用树枝和生皮制成的梯子,梯子直达洞底。然后,洞穴再深入几米便接近了一条隧道,那条隧道只比印第安人的肩宽一点。

在对戴尔布罗峡谷的这一小片地方宣称了所有权后的第七个月,彼得翻过山脉去探索那个洞穴,希望能找着一两个古代箭头,这样他就可以完成他这些年来一直想完成的那个圆。他搜索了一下洞穴底部,除了一只生锈的鹿肉罐头和一个薯片塑料袋,什么都没找到,其他来寻物的猎手已经上这儿来过了,并已留下了表示到此一游的痕迹。

黄昏前一小时,他爬出了山洞,开始攀登桂帕山。他听到一些岩屑掉落下来的声音,然后就站回了地面上。一个墨西哥女人正沿着山脚下的小径上山。虽然天气还挺暖和,她还是搭了件披肩。在洞口时,她把披肩向上拉去,从身上扯了下来,彼得注意到她腰上系着一只包裹。女人走进山洞,在里面只呆了几分钟就出来了,包裹已经不见了。她拂了拂身上的灰,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望了望四周。

“你好啊!”彼得说道,同时站起身来,他本来正在一丛沙漠玫瑰后面蹲着。

女人转过身来,由于惊慌而倒吸了一口气。她似乎想要说什么话,但却欲言又止,她仔细观察着他,他也仔细观察着她。

“你是谁?”她最终开口了。

“我是彼得,你又是谁呢?”

她继续注视着他,目光专注不移,什么也没说。显然,曾经一度,她是有几分姿色的,也许还挺漂亮。虽然她的脸上有长年风霜留下的痕迹,虽然她比彼得眼中风韵犹存的形象要重了三十磅,她依然看起来赏心悦目,甚至是当汗迹在她的浅色裙子上浸湿了一片时,她看起来依然丰姿绰约。是她保持身体姿态的方式,是她注视着他的样子,似乎她一直就很接近男人,了解他们所有的想法和做法。这并不会对彼得造成困扰,因为他也一直就很接近女人,也相信自己很理解女人的想法和做法。

“我是索妮娅,我给牧场主干活。”

“我住在戴尔布罗峡谷里。” 彼得说道。

“你在那儿住多久了?”

“有一阵子了。”

“他知道你住在那儿吗?”她轻轻地向牧场房舍的方向偏了偏头,虽然那房子是在山脉附近,根本就看不见。

“是的,他知道。”

“你就住在那儿,就这样?”

“是啊。我打猎为生,以此来获得大多数我需要的东西。你给他做些什么事?”

“我给他烧饭,给他打扫房间。”

她朝印第安人后头看去:“我们站在这儿显得很蠢。我在炉子上热着晚饭呢。你想不想吃点儿什么?我住的地方只要朝东走一公里就到了。”

彼得舔了舔脸颊内侧,目光向二叠纪盆地的低凹处投去,盆地在索妮娅身后延绵百里。那儿什么都没有,既没有家园也没有长期生活的痕迹。他可以看见一辆孤零零的半拖车式卡车在九十号公路上向西行驶,朝着厄尔巴索或别的什么地方驶去,对他而言别的地方根本无关紧要。

他再次把目光转向女人,说道:“有东西吃当然好。”

“我们必须等到天黑。他可以从牧场主屋那儿看到我的砖瓦房,可能会反对我们俩跑到那儿去。”

“我明白。”

他们在山洞口坐了近一个小时,抬头望着延绵数里的干燥盆地,几乎没说什么话,这一点对彼得而言毫无困难,因为他已经和沉默,或至少和沉默亲近地生活了许久,那是经年的沉默。女人抱膝而坐,披肩整齐地叠好垫在身下。他们没谈女人在山洞里做了什么,也没谈她留了什么东西在里面。

不管是什么东西,总会有时间把它找出来的,印第安人思忖着。

他永远都找不出来,索妮娅思忖着。

她指向东北方,说道:“看到十公里外那圈像公路一样绕着匕首山的东西了吗?”

“我看见了。”

“那就是人们管它叫作卡曼其大道的遗迹。卡曼其人袭击墨西哥时用过这条道。据说他们马骑得又棒又猛,是所有印第安人中最可怕的。”

彼得点点头,研究着他的祖先留下的踪迹。

“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叫做卡曼其。”她说,开始交谈起来。

“这个名称是尤提——卡曼其亚给的——意思是想要一直战斗下去的人。”

“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是卡曼其人。”

“你想一直战斗吗?”

“不。”

在往北几公里的地方,戴威斯山已经转成了蓝色,然后紫色也晕染了上来,即将与夜晚融为一体。

索妮娅站起身来,说道:“有时我在这儿觉得很孤单。”

“我也是,” 彼得回答,“这是一个让人觉得孤单的地方,它就是这么设计的。”

他们沿着地上凹下的一个又大又脏的槽状物边缘朝砖瓦房走去,那个槽正接着从山上渗下的水流,底部沉着小小一汪死水。

女人把披肩搭在自己的左臂上,走着走着绊了一下。她猛然向右跨了一步来保持平衡,彼得同时也扶了她一把,她的脚落在一丛豆科灌木附近。灌木下头立刻有了响动,就好像是干枯的树叶在秋风中飘扬、旋转的瑟瑟声。

“离那丛灌木远一点。”他安静地开口。

“为什么?”

“我们有个朋友在那儿下头,我想。”他抬起右臂放到颊边,手掌朝下,然后以一种轻挥的姿态把手挪开。“他没有恶意。就像我们所有人一样,他只不过不想被人打扰,当独处变成孤单时则另当别论。”

当他们走过那丛灌木时她回头看了看:“你为什么那么说……不被人打扰什么的?”

“在这个大千世界里,不是许多人或事都能让你的生活变得更为简单的,事实上大多数情况正好相反。某种肆无忌惮的恶劣行为已经悄悄滋长起来了,我可不要这些玩意儿。我已经有太多坏东西了,已经成了这个世界中的一个逃亡者。”

他一边这么说着,一边拔出了自己的十厘米小刀,熟练地切断了六朵黄花的花茎,然后把花递给她:“这些花是月见草,在其他地方人们也叫它晚烛花。我的祖父告诉过我,这花的油能帮助治疗割伤和淤伤。”

后来他发现了一条绕着栅栏的小道,那些栅栏就围着牧场主屋,这样就不用翻过桂帕山也能到达索妮娅住的砖瓦房了。这样很好,因为后两年他大约每周都会跑去砖瓦房,而以前他绕着栅栏朝戴尔布罗峡谷去的时候总是到得很晚。攀爬桂帕山可是一件很困难的差事,当你筋疲力尽的时候,当你依然在莎脱酒的作用下头晕目眩的时候,当你依然能感觉到和索妮娅在一起时的柔软体验的时候——她恰如其分地从你身上取走了她想要的东西,然后又从自己身上拿出你想要的东西、柔中带刚地还给你。当她的呼吸变得短暂急促的时候,她便会开始轻轻地诉说一些晦涩难辨的话语。

在那第一个夜晚,她一直等到印第安人离开,然后在黑暗中走回了山洞。只有当她在山洞里时她才会点上一盏煤油灯,并用灯笼的把手把她的包裹从一块岩石下挪出来,她已经把石头下面都挖空了。她已经在这里藏了数年的东西了,但现在已经不能用了。向西五十米处,一块岩石突出了一角。她用一把铲子就着灯光铲着凸起处下面的土,直到空出足够的空间来放包裹。她把那些包裹包在一个塑料袋里,牢牢地把它们塞了进去,然后把石子和尘土重新放了上去,把碎屑拍平压齐,接着用一根香柏枝把灰全都掸了上去,掩盖掉自己来过的所有迹象。根本没留下痕迹,即使是卡曼其人也没法发现痕迹,她想。她对自己的工作心满意足,转身向东走向了砖瓦房。

菱背响尾蛇找到了兔巢,发现里头是空的。几分钟前,三头郊狼已经偷偷摸摸地潜入了这里,把这儿扫荡一空,把草丛里所有温暖的、毛茸茸的、满怀希望的东西全都填进了肚子里。它们甚至抓住了母兔,那只母兔不愿意抛下她的孩子,所以在那儿呆得太久了,最终被郊狼们的三角形包围阵搞得晕头转向。菱背响尾蛇犹豫了一下,拖着二米长的身躯向西北方爬去,朝着牧场房舍,依然想要捕猎。有时候在房舍地基附近的草丛里会有一些老鼠。

温切尔曾见过这条蛇两次。虽然他按照大多数得克萨斯牧场主的做法,杀掉任何经过的响尾蛇,但既然这条大蛇已经活了这么多年了,也就应该再活上些年数。只要它别靠近房子就行。他每次见到这条菱背响尾蛇都是在傍晚,在离房舍一公里开外的牧场道边。有一次,这条蛇甚至在他面前穿过了牧场道。那一次他是步行的。

第二次遇到它时他正在登山,在温切尔看到菱背响尾蛇蹿到一边前,他的马已经惊厥了。蛇被蹒跚不安的马扰动了,发出了一种三十米开外都能听到的声音。温切尔扯紧了马的缰绳,使它安静下来,从后方注视着这条蛇。

“这么办吧,老伙计。你从这儿离开到沙漠里去,我们之间就不会出现流血事件。要是你再靠近这房子一步我就杀了你,就像两个月前我杀了你的一个兄弟那样,当时它正决定要靠着那块突出的石头睡觉。”

马依然惊恐万分,喷着鼻息想把人甩下来。温切尔稳住了马,从十米开外的地方继续研究着这条菱背响尾蛇,它已经蜷成了攻击的姿势,忽闪着信子,发出咝咝的声音。从童年时代起,温切尔就觉得蛇是一种既需要小心提防,又值得景仰崇敬的混合体。他们身上有着某种高雅的特质,就像海洋中的巨鲨,花纹明晰,意图纯粹。它们不携带任何累赘的装备,也不对自己的生活中的随机可能性抱有朦胧的梦想,他是这么认为的。而就菱背响尾蛇而言,它们并不想对人类造成危害,除非人类看起来可能会对它们造成危害。

这条蛇安静了一会儿,似乎在直勾勾地盯着温切尔。“我想我得给你起个名字,大个子。或许……路德吧。我的老牌友路德·吉本斯可能会喜欢你俩之间的相似之处的。”

温切尔策马转向回家,骑出几米,然后回头喊道:“记得我们的交易,路德。离开这里,我就不来打扰你。要是你在房子附近出现,我就会用一大堆12口径的双层铅弹来款待你,它们会把你的脑袋打得稀巴烂,烂得什么都不剩。”

在去戴尔布罗峡谷的半路上,印第安人盘腿蹲坐了下来,为自己一小时前看到的景象困扰不已。他一只手筛着一把土,把土在手掌里捏成一团,然后把它撒回原来的地方。透过牧场房舍的窗户,他看到了那个老人:他为什么在肩上挂着枪套,而里头还有一支手枪?老人套上枪套,装好手枪,他的侧影投下了桂帕山。这气息嗅起来不太对劲,就像一阵从敖德萨吹来的怪风,你可以从风里嗅到一百五十公里以外的油味乘北风而来。

他匆匆上山到帐篷那儿,点上一堆火,再次蹲坐下来,反复回忆着那些影像。他没得出结论,但他的感觉也丝毫没有减弱,有个面目隐晦、意图不轨的什么东西正时隐时现。即使它不是邪恶的化身,也至少是来者不善,在彼得的世界里,这两者并无分别。过了一会儿,他让火渐渐熄灭,收拾了一些工具,继续上路了。

在考弗拉东面二十四公里处,得克萨斯州,林肯车的前灯照到了道路左侧的一座风车。

“我得把自己弄干净,马蒂,而且我们得把这警察的尸体扔掉。也许这个地方正合适。”司机放慢车速,康尼车的前保险杠正停在一扇上了锁的牧场大门前。

北方马类绿色牧场

第六大门,主养殖场

绝对禁止狩猎

亦不准许侵入或在此游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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