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父其子 第17节
1994年1月13日,经过了16天的审议,艾瑞克·蒙纳戴兹的陪审团向法庭送回了“无法裁决”的结论。因为法庭辩论的结果使陪审员中产生了意见分歧,而难以断定被告席上的年轻人究竟是谋财害命的凶手,还是暴戾父母的受害者。这即是所谓的“悬置陪审团(HungJury)”或“悬置裁决”——审判因陪审团不能作出一致的决定而悬而不决。
又过了12天,约瑟夫·莱尔·蒙纳戴兹的陪审团也作出了同样的结论。
至此,历时8个多月的审判宣告结束。
又过了一年多,1995年8月,霍塞-凯蒂·蒙纳戴兹双命谋杀案的第二次审判开庭。法官斯坦利·维思伯格裁定,莱尔和艾瑞克·蒙纳戴兹将作为联合被告同庭受审,这就意味着,只有一个12人的陪审团。
挑选陪审团那天是8月21日,刚过了霍塞和凯蒂的六周年忌日。
此时的蒙纳戴兹家已是千金散尽、名存实亡。开庭之前,洛杉矶地区高级法院宣布,莱尔和艾瑞克·蒙纳戴兹目前的经济状况已使他们可以享受政府为贫穷者提供的公设辩护人。法院指派给莱尔的两名律师是查尔斯·盖施勒和泰利·陶尔瑞。艾瑞克的原律师蕾丝丽·阿然逊仍愿意继续为她的委托人辩护,但这次她和其他公设辩护人一样,只领取政府发给的“微薄俸禄”,与第一次庭审时收取的75万美元律师费相比,其差别之悬殊自不待言。蕾丝丽的新助理叫巴瑞·莱文。
自第一次庭审以来,案情又有了一些新的进展。确切地说,又出现了一些于公诉方有利的证据。一是在谋杀案的第二天,莱尔和艾瑞克曾将已故父母的保险柜搬到一位律师家里,试图从中寻找蒙纳戴兹夫妇的遗嘱。其次是1991年7月,莱尔写信给艾瑞克的一位同学阿米尔·埃蓝密尼,要求他出庭为兄弟俩作伪证。此外,莱尔还曾指使他的女朋友婕米·彼莎西去图书馆查阅有关被虐子女犯罪、特别是杀害父母后被法庭无罪开释的案例。
基于上述情况,公诉方重新提出了“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作案动机,终于使整个案子的重点转出了第一次庭审的基调——“来自父母的长期虐待和骚扰导致了家庭悲剧”。
实际上,在上一次审理结束之后,不少司法界及新闻界人士就公诉方的失利展开了种种的分析和探讨,比较普遍的看法认为,被告方抓住“虐待和骚扰”的题目大做文章,在长达数月的时间里连续传唤若干证人,对这个话题反复渲染一再强调。而公诉方只有招架的份儿,结果被被告方牵着鼻子走,以至于形成了这样的局面:在法庭上受到审判的不是两名案犯,而是他们的父母——两位被害者。
由于这个原因,第一次庭审结束后,洛杉矶地区检察长办公室立即撤换了两名公诉人,代之以戴伟·康恩,助理检察长兼大案组组长和卡茹·那叶拉。
第二次庭审的开场发言始于1995年10月11日,首席公诉人戴伟·康恩首先在法庭上展示了谋杀现场和尸检的照片,然后向陪审团陈述了蒙纳戴兹兄弟在杀害父母之后,马上从现场搬走保险柜的事实,指出蒙纳戴兹夫妇尚尸骨未寒,莱尔和艾瑞克便迫不及待地企图染指父母的财产,从而奠定了“谋财害命”的基调和主题。
艾瑞克的辩护律师蕾丝丽·阿然逊仍坚持她两年前的观点,认为兄弟俩“出于本能”地向父母开枪,是因为他们深信,为阻止“家丑外扬”,霍塞和凯蒂迟早会对他们下手。蕾丝丽告诉陪审团:“我们将向你们证明,由于多年来所受到的虐待、骚扰、折磨、摧残和恫吓,艾瑞克已变得如同一只惊弓之鸟,无时无刻不处于惊慌与恐惧之中。”
代表莱尔的查尔斯·盖施勒说,霍塞和凯蒂对两个儿子控制之严,已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他们似乎具有某种超自然的功能或力量,能监视兄弟俩的一举一动。查尔斯指出,“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作案动机根本就不能成立,因为莱尔和艾瑞克以为,“霍塞已经在新的遗嘱中和他们脱离了父子关系”。
公诉方以三盘录音盒带开始了他们的听证。
第一盘,谋杀案发生后一个月,巴维列山庄警署办案人员与莱尔和艾瑞克的谈话。陪审员们不仅听到了两名被告对警方撒谎,还听到兄弟俩反复向警方保证,他们和父母一直相处得很好,从来就没有什么纠葛和冲突。
第二盘,莱尔和艾瑞克对季罗米·奥泽尔医生承认他们杀害了父母。
第三盘,莱尔在1989年8月20日半夜拨打的911电话。
公诉方的证人中有一位名叫克拉拉·崴特的女士,她的丈夫曾是当年霍塞聘请的遗嘱律师。克拉拉告诉法庭,1989年8月21日,蒙纳戴兹兄弟把家里的保险柜搬到崴特家。8月22日,崴特先生当着兄弟俩和他们的姑父卡罗斯·巴拉特、舅父布莱恩·安德逊打开了保险柜,里面空无一物。
第一次庭审时,凯蒂娘家安德逊家族的代表为公诉方出庭作证。这一次,连蒙纳戴兹家族也站到了莱尔和艾瑞克的对立面。霍塞的姐夫,也是霍塞的生死至交卡罗斯·巴拉特在证人席上说,他和其他蒙纳戴兹家族成员在谋杀案发生之前从未听说过霍塞和凯蒂对他们的两个儿子有过性虐待行为。卡罗斯还说,在案发前两个月,霍塞告诉他准备把莱尔和艾瑞克从他的遗嘱中去掉,因为他对莱尔在普林斯顿大学的表现非常失望。而艾瑞克,霍塞认为他过于懦弱,缺乏天分和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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