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

秋收回到了家里。

再也没有小麦的踪迹,他孤零零地躺在床上,感觉自己会一觉睡到明天,他想起昨晚那短暂的温柔,想起她在他耳边说的那些话,那种感觉既是那么陌生;又是那么熟悉;既好像已远在天边;又仿佛还在他的胸膛;他相信小麦说的这些话,全都是发自她的肺腑,绝没有半点夸张。

可是,他却对小麦说谎了。

当小麦问他,这么多年来,他还有没有其他女人。

他有过。

她的名字叫阿春。

那时六年前,那年秋收二十二岁,在东莞的一家台资电子电工厂打工,干的是最普通的装配工,每天十几个钟头站在流水线上,不断重复那些简单动作,那时他的头发留得很长,胡子却刮得很是干净,远看很像当年流行的F4中的某一个。

秋收第一次见到阿春,也是在他第一次踏进这个工厂时,那家工厂的宿舍像个迷宫,为了防止工人私自外出,每个窗户都用铁栏杆封死,他在宿舍区转了好久,都没找到自己的床位,又不小心转到了女工宿舍,正巧撞到刚从职工浴室回来的阿春,把她怀里的脸盆也撞掉了,他立即尴尬地帮她捡起脸盆,没想到两个人同时弯下腰去,两个头就撞到了一起,刚洗完澡的阿春,湿润柔软的头发扫过他的脸颊,她身上混合着香液的气味,被他深深地吸入胸中。等到他重新抬起头来,看着阿春的眼睛时,两个人彼此都愣了一下。

她长得并不是很漂亮,但娇小而清秀,她直勾勾地盯着他,两只眼睛像盯着一团烧灼自己的火焰,怔怔地说出两个字:“哥哥?”

女孩操一口浓重的西南口音,秋收想了一下才摇头说:“抱歉,你认错人了。”

秋收的普通话字正腔圆,显然不可能来自女孩的故乡,阿春怯生生地退回到角落里。

第二天,秋收又一次遇见这个女孩,原来他们是同一条流水线上的装配工,他站在上游,她站在下游,那些DVD上的小零件,每次都是先经过秋收的手,变得完整一些以后,再传到阿春的手上,她只比秋收小一岁,是贵州农村出来的女孩,说一口乡音浓重的贵州普通话,幸好秋收以前打工的地方,有不少四川和贵州来的工友因此大多也能够听懂。

没过两天,短暂午休的空档,阿春主动来找他说话,没想到还是上次的问题:“你到底是不是我的哥哥?”

“不,我从没去过贵州。”

“可是,你的工号牌上,写着我哥哥的名字。”

秋收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工号牌,上面写着“李罡”两个字。

“全中国叫这个名字的人很有多,有穷得出来打工的,比如像我,也有家里富得流油的,比较像——”

“别说了!”女孩背上地打断了他的话,“既然,你的名字叫李罡,为什么别人都叫你阿秋呢?”

“我喜欢秋天,所以小名叫阿秋。”

“算了,你和我哥哥长得真像啊。”

听到这句话,秋收的心里一紧,他已经明白她的哥哥是谁了。

“哦,真巧啊。”

“三年前,我哥哥刚考上大学,上学没多久他就离开学校出走,再也没有回过家,我的爸爸妈妈在老家哭干了眼泪,到现在也没有过他的消息。”

“既然如此,我就认你做干妹妹吧。”

从此以后,无论阿春遇到什么事秋收总是竭尽全力地帮助她,有一天厂里加班加点到半夜,主管把阿春留下来单独谈话,却是想要吃她的豆腐,结果她奋力尖叫反抗,刚下班的秋收听到呼救,立即冲过去把阿春救了出来,还勇敢地扇了主管一个耳光。此事闹得整个工厂都知道了,台湾老板决定把秋收开除,好在此事责任全在主管身上,几百名工人聚拢在经理室门外,齐心协力为秋收讨说法,老板被迫取消了开除决定,但扣发了秋收两个月工资。

虽然秋收与阿春一直以兄妹相称,但工友们都暗中要撮合他们成一对,说阿春与阿秋是天生一对的“春秋组合”,她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女孩,经常悄悄为他做些好吃的,只要发了工资就给他买新衣服,每次他回想往事而黯然伤神时,她并不问他过去发生了什么,而是静静地把头靠在他的肩上,好几次甚至还掉下眼泪,而秋收最看不得女人流泪,一见她这样就反过来安慰起她来了,她最爱听秋收弹吉他,在每月难得几天的休息日,宿舍狭小的床上,有事会拥挤着十几个人,有时则只有他们两个人,他抱起吉他唱起那些老歌,就像真的在开演唱会。

后来,秋收坚持不要再让她为自己买衣服,他知道阿春家里非常穷,全家人辛辛苦苦种些玉米,供她哥哥考上大学,哥哥却再也没有回来过,她十五岁就坐上南下的火车,跟随村子里的姐姐们,到广东的各个工厂里打工,虽然已出来好几年,但她很好地保护着自己的身体,有几次在街上被一些中年女人看中,说要介绍她到洗浴中心工作,而她总是吓得落荒而逃。

终于,在认识秋收半年以后,她把自己的全部给了他。

不久以后,她提出想要和他结婚,秋收却犹豫了好久,并不因为为他恐惧结婚,更不是因为他不爱阿春——而是,他觉得自己还有一件事没有做,这件事对他如此重要,以至于许多个夜晚都会从睡梦中哭醒。

它的名字叫复仇。

今生今世,即使到下一辈子,秋收一定要复仇,他要为1995年死在自己面前的妈妈,亲手抓住那只恶鬼。

然后,亲手杀了他。

在完成这件事之前,他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真正活着的人,而是一个飘荡于尘世的行尸走肉,他没有资格真正享受人世间的幸福与快乐,更没有资格给予另一个女人幸福。

所以,他不能结婚,但他没有把这个理由告诉阿春。

阿春很难过,虽然不知道原因,但她原谅了秋收,没有再提过结婚的事情。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让秋收无比恐惧——有几次当他紧紧地抱她吻她,她陷入对他深深的痴迷,完全丧失了自我意识,嘴里喃喃地念出两个字“哥哥”,每当此时,秋收就会条件反射的松开双手,转身抱着自己的肩膀,想起那个鲜血淋漓的夏夜,仿佛自己早已粉身碎骨,也许,在阿春的潜意识里,仍然把他当做自己的哥哥,失散多年杳无音讯的哥哥。

而他几乎几乎就要把那个秘密告诉她了——他的哥哥已经死了。

可是,这是秋收永远也不能说的秘密。

他再也难以面对阿春,感觉亏欠了她太多太多,在这样下去只会耽误她的青春,不如让她去找一个更值得依赖的男人,而不是向自己这样的“死灵魂”。

于是,在一个炎热的夜晚,秋收悄悄地离开这家工厂,离开深深眷恋他的女子,背着吉他,他坐上一辆长途巴士,前往珠三角的另一座城市,并更换了手机号码。

几个月后,他从电视上看到一则消息——东莞的一家工厂发生火灾,有数十名工人不幸遇难。秋收立即赶到东莞,感到曾经打过工的厂子里,却只剩下大火后的残垣断壁。他只想找到阿春,最后在遇难者遗体中间,他找到了她。他看到被烧得惨不忍睹的阿春,看到她死时胸口吊着的金属卡片,上面印着阿春与阿秋合影的大头贴,只是已被烟熏黑了,他再也看不清她的脸。

其实,遇难的工人原本是可以逃生的,但是工厂的宿舍窗户全被铁栏杆封死——当时广东的许多血汗工厂都是如此,火灾中人们根本无法逃生,阿春就是抱着窗口的铁栏杆,活活被大火烧死。

秋收为她痛哭了几天几夜,他不敢想象阿春在烈火中死去时,是否还在想着几个月前逃跑的自己。

他打了自己很多个耳光,为那个胆小鬼似的决定后悔莫及,他不知道自己能否救出阿春,抑或跟她一起在铁栏杆中被烧死?但如果能够再选择一次的话,他绝对不会选择逃跑。

六年光阴,转眼流逝,此刻的秋收,摸着自己浓密的胡渣,躺在床上默默流泪。

忽然,他似乎听到了敲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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