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黑发舒展铺开,黑色的瀑布一般,如果不是为了隐藏,那几缕焦了的头发修剪掉也不会显得发量少。
想起了什么,他又起身伸手拎来了鸟笼,把布掀开,可以看到里面躺着一只鸟,被烤成了三分熟的模样,翅膀上的羽毛都糊了,鸟也奄奄一息的。
他把鸟也放进了药浴桶里,双手捧着支撑着它,让它不至于溺水,小声问:“会舒服一点吗?”
鸟没能用声音回答他,却动了动。
池牧遥度劫后才发现了这只鸟,看不出品种,发现时已经受他的雷劫牵累被劈成了这样。
他心中愧疚,将这只鸟救了下来。
这只鸟命也大,竟然坚持下来了,只是依旧没有恢复好,每日都是命悬一线的样子。
他沐浴完毕,先是将鸟捧出去重新放进鸟笼里,接着起身擦干净自己,只披着外衣快步走进里间,坐在了床上。
坐下后拿来了膏药贴在了自己的膝盖上,并且揉了许久。
这些年修炼下来,让他的膝盖吃了不少苦,他需要滋补回来才行。
脐橙三年,真的很伤膝盖。
贴完膏药后仰面在床上躺下,刚准备睡觉又突兀地起身,回到屏风边拿下褶绔穿上,又套上了中衣。
在洞穴里住习惯了之后总是忘记穿裤子,这破毛病得赶紧改了。
躺在柔软的床上,池牧遥来回打滚,满足得直哼哼。
还是这种床睡着最舒服。
接着手指一甩,不用下床便灭了烛火。
翌日。
池牧遥再次乔装换上了新买的凡间衣裳,拎着鸟笼走出客栈。
坊市边最近在盖角楼,用于日后瞭望、警备。
池牧遥闲来无事,便时常过来看他们盖楼,坐在不远处的石阶上一看就是一天。
他的身边一起看盖楼的多是小孩子,也是男孩子居多,都目不转睛地看着工匠们盖楼,仿佛一群狂热且忠诚的粉丝。
角楼有四层,三重房檐上搭十字脊。镏金宝顶送来的那天池牧遥和那群小男孩惊呼了半天,做工着实精湛,脊上的大吻和神兽都雕刻得极好,细节刻画鬼斧神工。
古代人的工艺看得池牧遥啧啧称奇,竟然风雨无阻地来这里看了两个月之久。
就连阴雨天都要撑着油纸伞站在远处看,看他们是如何在雨中工作的,接着像没见识的土包子一样感叹起了古代人的智慧。
时间长了,他与这些工匠都熟悉了,还有人问他:“老人家,你年轻时很俊吧?”
他被问得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不是不是,脸上的胎记是与生俱来的。”
“你的眉眼极好看,可惜了。”
“唉,谁说不是呢。”
池牧遥的眉眼好看得有些像天上下凡的仙子。
他有一双杏仁眼,双眼皮不宽不窄偏偏最能显露无辜感,一双黛眉眉尾微微上挑。
鼻子高挺却不过分,线条流畅,鼻尖小巧,嘴唇有些薄,总是未点便朱。
美得温柔,美得精致,美得带着仙气,仿佛对人一笑便会飞升成仙了,不然怎么会冒着仙气?
现如今明明在脸上留下了青黑的痕迹,还化了显衰老的妆,依旧会让人觉得他轮廓好看。
这个人,骨相都是美的。
那工匠又看了看他,说道:“不过我看着你脸上的胎记,怎么比两个月前淡了不少?”
池牧遥干笑起来:“那是你看久了,看习惯了。”
大意了……度劫留下的痕迹慢慢消退,现在已经没那么明显了。
这边,池牧遥不务正业津津有味地看着角楼拔地而起。
那边,奚淮发了疯地满修真界寻找,寻找范围都扩大了几倍,却不知池牧遥一直在附近没离开过。
又过一个月,池牧遥掐指一算,修真界选拔新弟子的时间到了。
如果想要混到名门正派去,一般修者都不会错过这个机会。
池牧遥没去,留在坊市里继续看盖楼,逛街,养鸟,偶尔去茶馆喝喝茶,或者去湖边钓个鱼,日子过得十分惬意。
他知道,男主要入暖烟阁了。
锦瑟处山脉——暖烟阁,名门正派之首,最大的修仙门第。
这次弟子海选会出大动荡,男主会力挽狂澜顺便刷了女二的好感度,这是他第一次大杀四方的时间。
所以他不愿意去,去了只是被牵连的炮灰。
他没去。
奚淮去了。
找他去的。
作者有话要说:
池牧遥:实不相瞒,看挖掘机挖土我也能看一天。
【脸上的痕迹能掉,无需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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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一两银子的价值参考了《宛署杂记》,作者沈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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