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我去附近的百货公司,买了两条白色手帕。这是用来铺在皮包里的手枪下面,我终于买到了。手帕是以人造纤维的质料制造,手感相当滑顺柔细,犹如我印象中如丝般的布料。手枪有着慑人心神的银色,以及令人联想到大自然树木的鲜丽咖啡色,我认为把它放在光滑的白色上更能凸显这两种颜色之美。此外同一款质料的手帕,我还买了一条黑色的。这条黑色手帕,我想用来擦拭手枪。我的手枪很美,没必要特别擦拭,不过我就是想做擦拭这个行为。因为我认为透过擦拭这个行为,能和手枪建立深度的沟通。
我加快脚步想赶快回家,不管怎么走都不觉得累,越过平交道,穿过公园,到了中途开始用跑的。但这时手机突然响起,声音大到让我有点吓到。我反射性地接起手机,结果是母亲打来的。她问有没有发生不寻常的事?我问为什么这么问?她说梦到了我。
“没什么啦,因为你突然出现在我梦里,我有点担心。”
“什么嘛,原来是这种事,妳就别吓我了。”
“哎哟。我就是有点担心嘛。嗯,怎么样?你是不是感冒了?不要紧吧?”
“我没事啦!啊,我现在有点忙,抱歉,我要挂了哦!”
我说完就挂断手机,但母亲好像还想说什么。母亲有事找我的时候,都会打房里的室内电话给我,这次不知为何特地打我的手机。我想了一下,但思绪随即又转向手枪。今天我有两件事要做:一件是买了刚才的手帕,另一件是调查手枪里的子弹。手枪里到底有没有装子弹,对我是很重要的问题。由于这件事太重要了,我反而很怕去确认它、调查它,因此才拖到今天。我有个毛病,总是把重要的问题往后延。与其面对现实的扫兴乏味,我更喜欢带着死心眼的华丽虚构。不过,总不能这样一直逃避下去。要是手枪里没有子弹,我的手枪就失去了意义。就算实际上我不会开枪,但我的手枪里也必须有子弹。因此,要是里面没子弹的话,我就得想办法弄到子弹。这件事蕴含着极大的困难与危险。能的话,我想避开这个选项。
令我挂心的是,那个男人的死果然还是自杀的可能性比较高。他用这把手枪自杀时,到底装了几发子弹?可能只装一发,一枪毙命。这是比较通常的做法吧?这种悬念,经常存在我的脑海一隅。每当意识到我怀着这种悬念,我就不安起来,甚至有时难以忍受。但我认为已经不能再延宕确认,一定要确实知道我目前的处境。
回到房里,我打开盒型皮包,手枪还是一样美到令人屏息。上次那个女人和这把手枪相比,根本微不足道。这把手枪是我现在的一切,也一定会是我往后的一切。我想象着里面装有子弹,凝望这慑人的银色好一会儿。
终于我下定决心,打算扳开中央圆柱体的外壳。在我的想象里,只要这个部份往左或往右扳开,里面应该装有一颗颗子弹。我猜这应该没错,小心谨慎不要碰到保险栓和扳机,开始扳开圆柱体的外壳。我感到我的手因为紧张而微微颜抖,浑身冷汗直流。随着喀哒一声,我以拇指腹按住的圆柱体外壳往左边大大打开了,直到里面看得一清二楚。里面有四颗金色子弹,分别装在隔着一定间隔并排的六个洞里的四个洞。兴奋与安心交杂翻滚而上,我任由自己沉浸在难以招架的狂喜里好一阵子。对嘛,这样才对,果然这把枪绝对不会背叛我,无论如何都会满足我。我如此想着,知道自己的脸上浮现笑容。我凝视着子弹,想象着它从这把枪发射出去,穿透任何地方的景象。这幅景象太美了,这种慑人的魅力实在无以伦比。然后,想当然耳,我也想象了自己用这把枪的模样。首先,我笔直地握住这把枪,以右手的拇指拉下保险栓,然后闭上左眼,全神贯注于右眼,瞄准我要射击的对象。然而究竟要射什么呢?我之前并没有想过。于是我开始想象,假设是人吧。无论谁都好,反正是应该被枪杀的人,被枪杀也死不足惜的人,我将目标瞄准这样的人,结果脑海里出现女人的身影。明明男人也好,可是我脑海里最先浮现的是:一头长发、身材织瘦的陌生女子。我在拿枪的右手腕使力,用左手握着右手腕,以应开枪时产生的冲击。右手的食指扣上扳机,然后慢慢往后拉。子弹发射时的冲击震撼我全身,手腕更是出现高密度的细微震动。当然我无法看见正在飞行的子弹,但我猜应该会看见如烟火般的爆炸,以及随之而来的喷烟。女人的身体中弹,一边喷出血液一边倒下去,这个姿势或许在诉说着什么,但我在这里便停止想象。也就是说,我并没有破坏冲动或酷好残忍的倾向。比方说,我看吃内脏的怪物出现的电影时,我能冷静地观看,但从未兴奋过。我并非想看女人痛苦欲绝的模样。我的兴趣只在于,破坏生命这种行为所拥有的某种刺激,以及它的非日常性。比起结果,我对过程更感兴趣;比起血淋淋的景象本身,我对观看时心里涌起的紧张感更有兴趣。
“手枪”这种机械,最初是谁想出来、做出来的呢?我躺在床上思索这件事。我猜刚开始可能是从大炮进化成像火绳枪外型的来复枪,陆续再发展出手枪吧。当然,这些枪炮的共同目的,一定是射杀生物。虽然小刀或大刀也有相同目的,但根本上的差异在于它的风险。想用小刀杀死对方,首先必须靠近对方,因此当然也有可能受到对方的反击;也就是说,想杀人的人当然也有被杀的风险。但手枪就没有这种风险。当然如果对方也有手枪则会形成枪战,但躲起来瞄准狙击且命中的话,对方就会在不知道被谁杀的情况下丧命。因此持枪杀人,虽然谈不上绝对,但总比拿刀剑杀人在安全上更有保障。更且,杀人时手上也不会有杀人的感觉。完全没有切肉或碎骨般的直接触感。原本这些触感都是杀人者必须承受的感觉,但持枪杀人只须承受子弹发射时的冲击感,不会碰到对方的肉或骨头。发射时不像大炮或弓箭般费事,也不像炸弹会危及自身安全。而且手枪比来复枪方便携带,只要手指一扣便能开枪。这把银色手枪能实现轻易杀死对方的愿望。但“轻易”和“死亡”两个词汇连在一起时,让我感到有点不可思议。这个机械使得这两个对照性的观念出现在同一个层次。我再度拿起它,仔细端详。我觉得这把手枪会让人亲近“杀人”这概念,进一步会真的去行动,但也可能让杀人者成为杀人时的旁观者。此外,这把枪的造型真的太美了。美到我认为制造者是为了激起人的购买欲,才把枪做得这么美;又或者,这是为了将死亡拉近身边而自然产生的造型,人们才会觉得它很美。不过弓箭和刀剑,也同样很美。明明是和死有关东西,人们却在这种东西感受到美,并且希望得到它。我对此百思不解,但也认为这本来就难以理解。
我点燃一根烟。将买来的两条白手帕铺在皮包里,然后将手枪放上去,接着也将黑手帕放进去,再度望着手枪。这把确定装有子弹的手枪,比以前更有存在感,也更具说服力。我倒抽了一口气,凝视着那光辉的银色与浓郁的咖啡色。这时我感受到的是,对于这慑人的存在兴起畏惧之念。我觉得这把枪远远超越我的存在,我真的有能力成为它的主人吗?这把枪带着明确的意图、充满各种可能性,它会承认我是它的主人吗?我不断地抽烟,想着这些事,最后终于阖上皮包。
打开冰箱,拿出矿泉水慢条斯理地喝。突然我感到肚子饿,走去附近的咖啡店,点了咖啡和鲔鱼生菜三明治。女服务生很胖,化了一脸浓妆。我实在看不下去,勉为其难喝下难喝的咖啡。店老板是个男的,神情呆滞地看着摆在柜台上的小电视。他们似乎无心经营咖啡店。电视里不断出现纽约街景。在美国,一般市民也像我一样拥有手枪吧。对他们而言,手枪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并非特别稀奇的东西。但不可思议地,我却不感到嫉妒。我很少憧憬特别的东西。即便周遭的人都拥有相同的东西,对我来说也没什么大不了。我认为自己只是发现了而已。就如人们在画画或创作音乐发现了喜悦,或是对工作、女人、药物或宗教产生依赖一样,我也只是发现了让我倾心的东西。对我来说,那只不过是一把手枪。我自己并没有什么改变。我是这么想的。心情感到平静以后,我点燃一支烟,舒服地靠在椅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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