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砂痣前女友(23)
李朝云掀开帘子走进房间,手里拿着一盒解酒丸。
刚才在聚会中,她敏锐察觉到了世子爷的情绪不高,后面杯盏不离身,一直喝着闷酒,显然陷入了一些烦心事。
她心道,机会来了。
当日在大街上被燕国公警告一番后,李朝云才发现古人的智慧远远超出她的想象,再不敢轻易低估土著了。可她很不喜欢眼前这种受制于人的情况,为了打开僵局,致力结交权贵之子。
燕昭烈是她不能错放的大鱼。
虽说他老子燕国公心思诡诈,可燕昭烈如今才十九岁,搁在现代,也差不多是高中毕业或是读大学的年纪,城府能有多深?而且她不是没察觉到对方对她的另眼相待,只要她稍稍努力,成为他的红颜知己,日后背靠国公府,行事岂不是更加方便?
李朝云打定了存心交好的主意,因此见燕昭烈不舒服,立马避开众人,借着送解酒丸的机会,看能不能探听他的烦恼。
毕竟有了共同的心事,这关系也就好拉多了。李朝云对自己的手段还是有点自信的。
世子爷歪斜靠在木椅上,一手支着脸,眉头深锁,似乎做了一个极为惨烈的梦境。她轻手轻脚走上前,摇了摇他的肩膀,“昭烈。”
对方迷迷糊糊睁开眼,底下氤氲着蓊郁的、朦胧的雾气,犹如一头长着嫩角的溪边小鹿,湿漓漓的瞳仁让李朝云的心脏不由得噗通一跳。他喝了点酒,脸颊勾了点粉,再往下移,嘴唇是红殷殷,形状纤薄优美。
意识到盯人太久,她有些慌乱垂下了头,低声说,“你喝醉了,头肯定疼了,吃一粒解酒丸——”
腰身被一双大掌拧住,她禁不住惊呼一声,再抬头时,对方的俊脸近在咫尺。
燕昭烈很小声说了一句话,她听不清,而他的手突然拽住了玉佩,进攻侵略的意图极其明显,她一愣,浑身的气血顿时翻涌,急急忙忙想要从他的禁锢中离开。
青年的嘴唇轻轻开阖,流淌温热暧昧的气息。
“跟我……好不好?”
“你的话,我会,好好保管。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有的,全给你。”
他漂亮的凤眸里游弋着炽热的情愫。
很难有人抵挡得了这样的表白,尤其在世子爷美色与柔情的双重夹攻之下。
李朝云被他的话说得耳根子软了又软,差点化成了一滩春水。
天之骄子的人物一向倨傲,那些贵族少年就算是向她示好,也总有一种高高在上的矜贵,何曾见到这般低声下气的哀求模样?
这个时候李朝云飞快分析着局面。
按照正常的流程来走,她这个庶女的身份可没办法支持她做世子妃,但如果她能够牢牢拿下燕昭烈,情况就会大不一样。
看世子爷这副眼巴巴求她垂怜的样子,早就是情根深种,这情窦初开的少年要是再得到了她,自然会对她越来越上心,世子妃之位也不是不可能的。
半推半就间,她被翻了个面,镇在一座云山之下。
对方的掌心摩挲她的脸颊,从眉眼到下巴,抚摸的姿态如同春风拂柳,李朝云的美眸沁出水汽,渐渐迷离起来。
干燥修长的手指又慢慢滑向她的耳边,在后面一阵磨蹭。
“嗯?”
他喉咙溢出声响,似乎带着点惊诧。
指尖触到的是光滑肌肤,青年皱起眉,又仔仔细细搜寻了一遍。
没有。
这人的耳后没有朱砂痣!
他一个激灵,心中的那份熟悉感陡然破裂。
燕昭烈黑眸掠过戾气,在李朝云意乱情迷的时候一把掐住她的脖子,眼珠泛起狰狞的血丝,阴鸷得很,“你不是她,你是谁?为什么要冒充她来骗我?”
“咳——”
他的身体是特殊锻炼过的,臂劲骇人,掐得李朝云不住翻起了白眼,双颊涌起不正常的红晕。她双手抓着暴徒的手,指甲拼命剜着,留下一道道血痕。
微微的刺痛令燕昭烈皱了皱眉,混沌的脑袋仿佛被拨开了一些阴霾,他定了定神,看清了李朝云的脸,“是你?”
手倒是放开了,上头印着青紫的印子,可想而知他用了多大的力气。李朝云弯着腰咳嗽起来,双眼因为酸涩冒出了泪水,看上去狼狈极了。
“你怎么会在这里?”
燕昭烈却没有怜香惜玉,反而升起了杀心。他方才浑浑噩噩的,把人当做了琳琅,也不知道有没有说一些泄露她身份的细节。
青年狭细的眼睛有凶光闪过。
李朝云不经意捕捉到了,吓了一跳,对方的手慢慢落在腰间的佩剑上。
她心头发紧,立即意识到危险降临。
面前这个局面,聪慧如李朝云,她哪里还不清楚情况——世子爷在酒醉之时,错认她为自己的心上人,才一个劲儿缠着与她亲热。
她既是羞恼又是委屈,追她的人多的去了,没想到自己竟有一天被当成替身!对方虎视眈眈的眼风扫过来,李朝云脖颈的汗毛直竖,她有一种直觉,今天如果没有拿出个满意的说法,恐怕这道门她永远就走不出了。
“昭烈——”她见对方阴沉沉的脸色,又从善如流改了口,安抚道,“燕世子,今天的事朝云会烂在肚子里,绝不说出去的。”
“纵然你说出去,又能如何?”
燕昭烈神智恢复清明,眼底的雾气消散了,锋锐得能见血封喉。出行穿了便服,他腰身系的是普通的贵族佩剑,飞禽猛兽,装饰得很精致。虽然不是他用惯的雁翎刀,但用来切割一个女人的柔软脑袋,那也绰绰有余了。
他一手按住剑柄,双眼在房间内横扫了一遍,最终把目光定在了微微撑开的纸窗,外面泛着粼粼清波。李朝云一看到燕昭烈眯起了眼,顺着他视线看去,头皮当场发麻。
传说有一位妃子为了追随后主而去,在此香消玉碎,每到下雨的时候发出女子哭泣的哀切声,如泣如诉,遂成奇景。现在正好下着雨,哀怨的泣声飘了进来,好像是悼念亡者。
她肩膀抖了抖,竭力稳住,抛出了一个保全自己的方法。
等李朝云走出了燕世子所在的房间范围,腿一软,差点没倒在地上。她摸了摸额头,全是虚汗。
没人知道,燕昭烈跟李朝云达成了一个协议。
琳琅不用想,也能将协议的内容拆的七七八八。
她一手扶着鬓间的步摇,看向站在一起说话的人儿,男俊女俏,郎才女貌。李氏坐在她旁边,探头过来,“这是怎么回事?世子看上李朝云了?”
母女俩悄悄说着话。
世子选妃,非同小可,琳琅跟燕国公商量,在三月中旬,一个暖和的天气办了个赏花集会,允许各家携带一盆娇花赴宴,共同品赏。当然,最主要的目的是,她们带的花如何能在国公夫人以及世子爷面前脱颖而出。
“估计是闹小孩脾气吧。”琳琅轻笑。明明人是在那一头,跟女孩子打情骂俏的,眼睛却时不时要往她这一边转动。
到底不是情场老手,只会用这种幼稚赌气的手段吸引意中人的注意。
李氏不解其意,琳琅只是拍了拍她的手,又问起了家中老父亲的身体情况,李氏说,“旁的倒是没什么,就是边界不稳,你爹基本到了深夜才能被放回来,累得够呛。”
想起坊间的传言,李氏压低声音,“举办完这个赏花会,你就安安分分待在府上,最近这段时间就不要外出了。北郊那边出事了,有几户人家得了麻子,一下子就传染了邻居,现在那片区域被官兵隔离起来了。听说有好几个人跑掉了,也不知流窜到哪里去,总之,你要多多小心才是。”
麻子,也就是天花,最古老也是死亡率最高的传染病之一,令人闻风色变。
琳琅一听,后知后觉,原来剧情进展到中段了。
这天花是为了促进男女主感情而设的情节,女主不顾他人的劝阻,将性命置之度外,执意留在燕昭烈身边照顾他。这份不顾生死的情谊,无论是谁都要动容几分的,也难怪心高气傲的男主对她死心塌地。
“娘放心,女儿绝不乱跑,乖乖在府上跟旺财作伴。”
李氏想起刚才见的那只胖得几乎飞不起的鹦鹉,嘴角抽了抽,最终憋出一句,“那么大只,它是吃什么长的?”
她觉得那扁毛畜生不应该叫旺财,叫肥财才对。
琳琅笑眯眯地说,“大人剥的瓜子自带灵气,旺财吃了之后嗖嗖嗖就肥了,所以要不怎么说来着,大人的运道旺呢?”
妇人没好气瞪了她一眼,“大人公事繁忙,也亏你想得出来,要大人伺候鹦鹉,就不怕折寿哦?”见琳琅一脸无所谓,她忍不住敲了敲这糟心女儿的额头,“我的儿,你可长点心眼吧!”
琳琅捂着额头,冤枉道,“娘啊,你女儿明明长了一副七窍玲珑心肝,不过现在被你这么一敲,七窍堵了六窍。你可不能再敲了啊,万一这最后一窍也塞了,你女儿可就真成傻子了。”
“呸,小孩子家家的,说什么不吉利的话。”李氏象征性拧了拧她的嘴角,“小祖宗,求你了,快给为娘闭嘴吧,狗嘴里,啊呸呸,佛祖莫怪。”
妇人特别绝望,她只要一对上女儿这糟心货色,总是会忘了自己大家主母的风范与礼仪。李氏又瞧了眼女儿的花容月貌,笑起来特别甜,心里又宽慰了,熟练地迁怒鹦鹉。
没错,这一切绝对是那只扁毛肥财把她的女儿带坏了。
琳琅笑嘻嘻搂住李氏的胳膊,撒娇摇了摇,“老祖宗舍得女儿闭嘴么?”
她痴缠的样子着实是赏心悦目,眼尾妆上一层胭红,浅浅晕染开来。燕昭烈不经意荡过一眼,年少的气血都为之一振,他不期而然想起了那天马车的事,如同绮丽的梦境。
燕昭烈又忍不住恨起她对自己的冷漠来。
赏花会结束了,世子钦点了一盆兰花。
正是李朝云亲手种的。
一时间各种猜测乱飞,而琳琅听之任之,不做任何反应。燕昭烈原本以为能激激她的,见人这样的漠然反应,更是心灰意冷,也不热衷跟李朝云到处秀恩爱了。
歪打正着,李朝云反而对一往情深的燕昭烈产生了好感,她忘记了他掐自己脖颈的恐惧,毕竟俊美的男子总能轻易得到来自女性的原谅。
李朝云不动声色示了几回好,而对方并不上心,这激发了她的好胜心,她就不信,以自己的优秀,还比不上他的小情人?
也许是老天听到了女主的呼唤,安排了一场为她量身定做的戏码。
燕昭烈在出任务的时候染上天花,还发起了高烧。燕国公对事情做了准确的预判,立马在郊外收拾了院子,准备把他隔离起来。
烧得迷迷糊糊的时候,他见着了陪坐在一边的琳琅,那纤细的身影被烛光裁剪得很秀美。
“出……去。”他费劲的,从滚烫的咽喉里生硬挤出两个字眼。
琳琅转眼看他。
“……滚出去。”
燕昭烈断断续续重复着,身上的汗淌湿了床单。见琳琅真的毫不犹豫走了,他盯着床顶的目光愈发涣散,心里不禁自嘲。
她心如蛇蝎,自己死了,恐怕会高兴吧。
只有死人才会保守秘密。
可他,跟中了邪似的,还是喜欢这只歹毒的小蛇蝎。
干脆就犯贱到底——
替她一辈子守好秘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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