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来了。”

男人嗓音低沉,如释重负般松了口气。

“我等你好些天了。”

李千机一听,震得灵魂全飞了。

这、这不是他四师兄那块死木头的声音吗?

他赶紧把人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对方的身材依旧壮如铁牛,结实得撑起了每一片薄薄的布料,四肢健硕,肌肉饱满,只是他怎么也没法把这个坐在椅子上蒙着双眼的弱鸡家伙跟他的猛男师兄想到一块去。

如果将他们师兄弟视作飞禽走兽,大师兄元怀贞就是一头林间饮泉的梅花鹿,仙气飘飘,普渡世人。二师兄秦棠如今位居国君,蓄势待发,虎威凛凛呐。

老三那厮更不用想了,丫的妥妥的老狐狸一只。小六嘛,长了一副小奶犬的无辜模样,又矮又小,经常追在师兄们的屁股后头跑。

至于四哥哥,诚如所见,身躯又大又粗,皮糙肉厚,彪悍大水牛是也。

等等,那他自己又是个什么玩意儿?

孔雀?不行,太骚了,不符合小爷的气场。

鬼狒?听起来很神秘,但太丑了。

李小狗捏着下巴,陷入我是谁的深层思考。

当他神游天外之时,琳琅又在四师兄的掌心写下了七个字。

药找到了。

你会好。

指尖掠过掌心,引起一阵瘙痒。

大水牛哥哥有些不好意思偏过头,他双眼缠裹纱布,浓密的发茬露出些许发颤的耳尖。

李千机看得目瞪口呆。

我去,大水牛的耳朵居然动了?

他难道不是没有感情的动物吗?

“恩人姑娘,辛苦你了,大恩大德,在下无以为报。”

四师兄雷青岭并不知道琳琅的身份。

大师兄婚宴那日,他在穿云一箭军的围堵下无法脱逃,重伤昏迷。依稀记得自己是被关在牢中,后来一阵打斗声响起,他被一个纤弱的身躯背在肩后,冲出了炽热的火光。他的眼睛跟腿脚受伤了,无法视物,也无法行走,他并不想拖累旁人,三番两次劝她留下自己。

她没有应,带着他躲过了追兵的围剿。

他很确定,这是一位心地善良又来历神秘的姑娘,她身形苗条,肌肤细嫩,透着似有若无的桃枝香气,有些熟悉,但他总是想不起来。她从不说话,默默替他清理伤口,擦拭身躯,从未与女子有过亲密之举的猛男四师兄羞得不知如何是好。

但是他知道人家是好意,他身份特殊,越少人知道越好。

而且,姑娘家都不顾自己的清白私自收留他,他要是始终纠结在男女授受不亲的小事上,岂不是白白寒了恩人姑娘的心?

她陪着自己,不远千里,跋山涉水到厌火国求药,单是这一份恩情,足以让他感激涕零,铭记于心了。

人在生病的时候总会格外依赖身边的照顾者,雷青岭仅仅六天见不到人,熬得心血快干了。虽说恩人姑娘神通广大,雇了一个得力男子护他周全,可他老是不得劲儿,让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服侍他洗漱冲澡……这画面太美,他根本无法想象。

前七师妹女扮男装的事如阴影般笼罩他。

因此雷青岭义正言辞拒绝了对方要给自己擦身体的举动。

兄台,男男授受不亲。

话说回来,他已经六天没洗澡了。

他……他竟然握了恩人姑娘的玉手这么久!太不要脸了!

雷青岭黝黑的脸腾的一下红了,猛地抽回了自己的手掌。

琳琅见他反常,当即用手背探了探他额头的温度。

“恩人姑娘,我、我没事……”他使劲憋出了一句,“我很臭,你离我远一点,别弄脏自己。”

“噗嗤——”

她笑了?

四师兄怔了怔,胸口涌出难以言喻的欢喜,说是心花怒放也不为过。

原来恩人姑娘也会笑啊。

——我帮你。

仅仅三个字,炙热得能洞穿他厚实的手掌。

四师兄哧吭哧吭了半天,那个“不用”反反复复滑到喉咙,又反反复复掉进了无底洞。他红着脸,忽然很庆幸自己被太阳晒得皮肤深黑,恩人姑娘应该没发现他的窘迫吧?

李千机回过神后,便见琳琅推着人走。

这是要去哪里?

他落地无声,宛如幽灵般悄悄跟了上去。猛男师兄如今受了重伤,功力大减,应当听不出他的踏雪无痕步法。这是李千机对自己身为武功宗师的自信。

廊下又进来一个人,同他一样,身着血衣,头戴面具,冲着琳琅微微拱拳。

随后三人移动到了一间青砖灰瓦的屋子里,有屏风隔着,里面放了一只浴桶,雾气升腾,显然刚舀好了热水,浓烈的药材味道充斥鼻腔。李千机的感官敏锐,不禁捏住了鼻子。

琳琅面色如常,弯下腰替人解衣带。

李千机:“???”

她当他这个活生生的大活人是不存在的吗?

五哥哥一把捏住了琳琅的半截腰,浅浅眯着一双满是杀气的眼睛,就连美丽无辜的卧蚕都挤出了仇恨的形状。

他是真恨不得将琳琅这个水性杨花的家伙劈成两半,然后抓在手心里碎成粉末,不得超生。

五哥哥内心想得很爽,但身体却疼得蜷缩起来。

琳琅戴着一双赤金耳坠,微微一捏,惊醒里头藏着的母虫。李千机的耳朵里穿了一个血环,同样潜伏着一条子虫,只听从母虫的诏令。

——出去。

她扬了扬下巴,无声传达了命令。

李千机疼得冷汗直流,感觉内里的筋骨被铁丝勾捞,寸寸生疼。

他受过最重的伤也不如此刻。

李千机抬头去看长公主,她柳眉清淡,唇色依旧殷红,站在浴桶边上,鬓发被雾气熏得湿了,颇有几分楚楚动人的媚态。而她,就是以这番的姿态,轻描又淡写,赏他一个痛不欲生。

他闷声不吭出去了。

檐下站着方才遇到的血衣男子,他仿佛早有预料李千机被赶出来,朝着他做了一个请的姿态。

李千机咬牙跟了上去。

两人飞檐走壁,掠过无数檐角,落到一处偏僻无人的瓦舍上。

“你是新人吧?”血衣密探缓缓开口,“我劝你,既然做了长公主的密探,还是安安分分的好,不要白日做梦,妄想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李千机肺腑灼痛,他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典型代表,哪怕痛得抽搐,也要装出一副老子从不畏惧的样子,“小爷想要的东西,就算是骗,也会骗到手。你不过是一个胆小鬼,有什么资格劝小爷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你想做太监也别拉小爷下水,小爷不感兴趣!”

血衣密探平静极了,“你觉得,你遇上了长公主,你的屠刀还在吗?做我们这一行刀口舔血的,都有无数迫不得已的理由,有人是为了仇杀,有人是为了自保,而我,曾被长公主所救,从见她那一面起,就产生了不该有的念头。我自知身份卑贱,只愿长伴长公主左右,于是想也没想,刺戴血环。”

李千机死死忍住了喉咙的腥甜,该死的女人,好事没干一件,桃花债怎么这么多!

“然后,我后悔了。”

血衣密探沉稳的声线透出了一丝颤抖,“这血环原是产自大盛的绛虫,它衔住我们的耳口,刺激经脉,温养内脏,武功进益一日千里。然而,它也有两个副作用。第一个,你应该体会到了,母虫掌控子虫,我们无法违逆主人的命令。”

“血衣密探只见血,不见光,不配拥有人类的喜怒哀乐,因为一旦动心,我们会死得难看。”他面无表情撩起自己耳边的碎发,不同于李千机的红色,他的耳环褪去红丝,泛着白玉的光泽,“这是我的虫环,衔扣三年,已将我的七情六欲抽得干净。”

他渐渐想不起那日长公主在大街上对他伸出的手。

他想得越美好,身体就越痛。

只要动情,子虫便会被激烈的情绪所惊扰,变得癫狂无比,致使血液逆流,经脉受损。

“子母绝情蛊,她对我,倒真下得了狠手。”李千机终于知晓了大盛血衣密探的秘密,他不得不佩服巫马皇族的丧心病狂,然而,他更佩服琳琅的翻脸无情。

继大师兄之后,她真把他当一个无情无义的工具了。

血衣密探对新人的态度捉摸不透,听这语气,他与长公主的交情不浅,甚至有过一段旧情?血衣密探被自己的脑补情况吓到了,新人虽然戴着面具,他依然能感觉到对方生生不息的气机,是个年轻气盛的少年郎,与长公主怎么可能?

“总之,你趁早适应吧。”血衣密探做了最后告诫,“把不该记得的人全都忘掉,你才不会受到碎骨断筋之痛。相信我,你不会想要体验生不如死的滋味。”

李千机摸着耳朵上颜色深红的虫环,神色莫名。

他戴起面具,化作一道最优秀的影子,悄无声息留在了琳琅身边。

她喂四师兄吃饭时,血虫惊醒作乱,李千机扶着柱子吐了一天,肠胃弱得难以进食,生生饿了数日。

她与四师兄廊下看月时,李千机面无表情见证他的猛男师兄是如何开窍,还悄悄把人的手腕抓住。

李千机捡了一块小石头丢过去,四哥哥以为是老天看不过眼,不许他占恩人姑娘的便宜,便面红耳赤收回了手。李千机搅乱了两人的气氛,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虫环咬得他整个耳朵通红发烫,当真是经历了一番碎骨之痛。

他五脏六腑错乱扭曲,咬着枕头,能浸湿整张被褥。

她却连看都不看他一眼。

又是一日,四师兄的腿伤痊愈,他松开了琳琅的手,摸索着栏杆走了几步,惊喜叫着,“好了!”

琳琅拉起他的手,正欲写下自己的感想,猝不及防被他抱住,结结实实的,没有一丝缝隙。

李千机刚替琳琅办完事,回来便瞧见这样温情脉脉的一幕,他几乎难忍虫环疼痛,膝盖差点折弯在地。

廊外是天光云影,廊内是郎情妾意。

而他狼狈如狗。

好得很。

“恩人姑娘,多亏你,我、我腿真的好了。”四师兄紧张得像个小结巴,“要是没有你,我真的,可能就成废人了。”

他咽下唾沫,尽管眼睛看不见,他仍想她知道自己的赤诚心意。

“我父母俱亡,只有一个爷爷,你、你要是愿意跟我回去,入我雷家的门,从今以后,雷某唯你是从,你让我打东,我绝不打西。”

不管她是哑巴,还是丑姑娘,他都娶定她了。他们雷家世世代代是妻管严,对中意的姑娘,只会捧得跟祖宗似的,从不虚情假意。

“你……嫁我好不好?”

猛男动心,木头开花,真令人感动。

李千机如幽灵般站在两人身后,他冷笑一声,噗嗤响起,一把捏爆耳上血虫。

鲜血溅了他满脸。

少年越过脑袋,在她暗含警告的眼神中,不管不顾强吻了她。

旋即他被琳琅推开。

李千机指腹抹去唇边血沫,朗声道。

“四师兄,这是小五未过门的妻子,你为何抱着她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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