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黑化日常师娘前女友(43)
“咳——”
轻微的咳嗽声引起场中众人注意。
琳琅被韦渊挟持在胸前,戒刀吻在颈侧。
瓷白的肌肤渗出丝丝缕缕的鲜血,蜿蜒落下,染红衣襟,
对方箍得太紧,她难受地低咳起来。
为了今日的出家剃度,长公主敛了华裾鹤氅的绝世光华,一身素衣玉簪,腰如细细柳枝,轻脆易折。眼下她深陷桎梏,苍白憔悴几分,与颈上的血迹相衬,艳靡得惊人。
她眉眼泛着倦色,依旧掷地有声,呵斥他,“你疯了不成,谁教你这以命换命的蠢法子?”
元怀贞一怔。
师娘甚少会发这么大的火,往常她生气,至多是眉梢唇角流露出三分痕迹。
她第一次把他骂到狗血淋头,还是师傅逼着他发毒誓那日。
——元怀贞,我当初送你上山,让你拜师学艺,你学的是什么?毫无底线地妥协吗?
——疼不疼?
——你别唬我,这血味这么浓,你的伤定是重了,快别跪了,回去上药。
他依稀记得,她指尖触碰他颊上的掌印那一抹温热。
那热,好似他幼时睡在花枝底下的潮热,一团团一簇簇的甜蜜花香熏得他双颊绯红,做了个五彩斑斓的美梦,被闷得窒息也不肯醒来。
当她触碰他,当她眼底出现他的身影。
一刹那,银瓶乍破,心潮如海。
于是,日久天长,慈悲医者练出了金针刺穴,也养出了玲珑心事。
当奚骄不知廉耻爬上师傅的床帷,他头一个念头便是,他要带师娘离开阑门,去一个山清水秀谁也找不到他们的地方,建一座茅屋,养一笼鸡鸭。
他有一身医术与好力气,可以上山采集草药去集市卖钱,或是到山脚开一家小医馆,他闲时再去挣点外快,总能供养得起长公主的绮罗珠履。
那时他没想那么远,只想着把师娘带离伤心之地。
其余的,什么情啊爱啊,大师兄没想过,也没发觉。如果不是莲房那一次旖旎到令人沉溺的意外,他怎会心存妄想,与她并肩同行?
她对他而言,像是一场梦境与现实交织的矛盾命运,入梦雕琢得多圆满,现实就有多惨烈。
“琳琅。”
元怀贞轻声唤她。
他向来是称她为长公主。
对于一个纯情腼腆的大夫来说,亲昵呼唤姑娘的闺名等于要了自己的小命。
“我不是一个好师兄,我耽于情爱,辜负了小四与小五。我也不是一个好大夫,千金不治,活人不医。但我,对你从来是一心一意,从骨到发,无一不是你。”
韦渊捏紧了戒刀。
元怀贞步步走近,直到离二人还有些距离,稍微站定,腰杆挺直,拔出了剑鞘里的银霜之剑,寒芒湛然,皎如月辉。
发丝飞扬,置在颈前。
“大师兄,你……”
不会是来真的吧?
秦棠的脑海里一片空白。
他见过无数阵仗,喜宴那次也让他大开眼界,但他从未见过,竟会有人为了保全他人而自刎,比殉情还要来得壮烈。
元怀贞缓缓道,“今日,我以一身热血,偿你昔日之恩。稍后,我亲自会去地府,向小四与小五赔罪。”
“噗嗤——”
猝不及防,鲜血四溅。
离得近的韦渊尚未躲开,眼皮溅了血,他下意识闭了闭眼。
顷刻,一股寒风袭来,男人当机立断,往旁边一滚。他腕口被震得发麻,脱了手,琳琅辗转到另一个充斥着草药气味的怀抱中,脸颊热得离奇,全是粘稠的鲜血。
“没事吧?”
元怀贞清亮的声音变得低哑,他方才计算着角度,借着割喉的举动,飙出毒血,溅了对方的眼,夺得可趁之机。
只是,他再如何注意分寸,脖子毕竟是人体脆弱又易伤的部位,他一把抓住缠在琳琅手上的发带,一面点了止血的穴位,快速裹住了流血的颈子。
与此同时,二师兄的动作丝毫不慢,当大师兄抱着琳琅退开,他替了他的位置,与师傅韦渊展开搏斗。
“这是解药,快吞下。”
元怀贞扯开小玉瓶,指尖捻着一枚红色丸子,塞到她的嘴里。师傅韦渊是阑门弟子心目中的高山深谷,超群绝伦的医术是这个男人的冰山一角,真对上他,作为首席弟子的元怀贞也不敢说有绝对的把握。
何况他之前为了解长公主的春蚕蛊,一身内功尽付东流,师傅肯定是知道的,难保他不会以此做文章。元怀贞眉眼一敛,不顾有伤在身,提着一把剑就加入混战。
门主大人跳到了佛像上,他俯瞰着两个弟子,冷笑,“怎么,如今你们为了一个女人,竟要欺师灭祖了?老大,老二是个叛徒,我就不说了,你是我医家一脉的真传,师傅不择余力培养你,你要刀剑相向报答你师傅?”
在众多弟子中,唯有元怀贞继承了韦渊的衣钵,他对这个大弟子付出诸多心血,不曾想,有朝一日,师傅二人竟会站到对立面上。
元怀贞心神一颤,飘渺似云的身法出现了破绽。
“啪——”
一条赤红长鞭在他后背绽开,筋骨塌陷半寸。
“大师兄!”
秦棠伸手一捞,接住了纸鸢般栽倒的黑衣医者。他循着长鞭,惊疑不定看向莲花座上的一名少年,他双目赤血,浑身释放煞气。对方收回长鞭,捧着一截鞭骨,小舌伸出,慢慢舔着鞭上的猩红,用最天真的面相诠释着暴戾血腥。
“小六?”
小六置若罔闻,喉咙咕咚吞咽,贪婪吸着长鞭缝隙里的血,一丝也不肯放过,舔得干干净净后,毫无感情的眼睛锁定了在场的三头猎物,血腥味最重的大师兄是猎人的头号目标。
“你对小六做了什么?”
二师兄颤抖的语气压抑不住愤怒。
“只是一个失败的半成品。”韦渊叹息道。
世人眼里,他是光风霁月的阑门门主,本人是天纵奇才,夫妻恩爱和顺,儿子活泼,弟子聪慧,名声权势唾手可得。他觉得不够,远远不够。
韦渊沉迷医术,对传说中的返老还童之术很感兴趣,他于是下了山,替慈悲盟的一位长老夺了盟主之位,扶为傀儡,替他试验还童丹。
小六是一百名孩子中唯一存活下来的绝佳根骨。
为了将人放在眼皮子底,他让傀儡盟主送他上山,亲手观察与打磨。
但是,他不得不承认人间的软玉温香过于缠绵,他与长公主成婚多年,心肠也被一点点磨得软了,他伪装得太久,自己仿佛成了真正的君子,渐渐沉迷,把还童丹的事情给搁置了。他生来完美顺遂,和离之事是落在白纸上的污点。
韦渊无法容忍事情不受自己控制。
明明当年一见钟情的是她,死缠烂打的也是她,他将她放在心上,她却抛开他,投入弟子怀抱。
不过没关系,今日之后,他会将她的尸体,再度装回自己的笼子。
他韦渊想要的圆满命运,谁也不能阻止。
韦渊取下腰间的蛇纹玉长笛,横在唇边,吹奏一曲奇异古调。
寺外的虫蛇纷纷苏醒,白日出洞。
小六目中凶光大盛,长鞭一甩,缠住了大师兄的手腕,其蛮力之大,绞下一层血皮。元怀贞失血过多,是场中最虚弱的人,被小六狠狠一拽,撞着莲花经幡倒飞出去。
“咳咳咳——”
剧烈的咳嗽声伴随着吐血。
秦棠喉咙中的小心还没蹦出来,一截玉笛拦住了他,韦渊镇定自若,袍角无尘,“老二,你的对手,是师傅。”他似笑非笑,“让师傅瞧瞧,你这个敢偷天换日的小老鼠偷吃了佛祖多少灯油,会不会吃得太少,一朝被打回原形。”
小六持着淌血的红鞭,一步步朝着尚未恢复的琳琅走去。
他面无表情举起了鞭子。
“哗啦啦——”
屋檐塌了半角,灰瓦混合着尘泥噼里啪啦掉落下来,强烈的日光中滚落一道狼狈的身影,他顾不得抖落满头的草屑,半空中掷出一枚铜钱,凌厉的锋芒硬生生震得小六摔了鞭子。
“……小五?你怎么在这?”
琳琅吞了解药,等着药效过去。但医仙大人出品,实属当世精品,她怕是一时半刻难以恢复。
李千机的身形一僵,他要怎么说,他一听说她出家,气得又吃了两百只烧鸡,由于积食过于严重,他好几天睡不成觉,挺着圆滚滚的肚子思考人生。
等他思考完毕,他如青蛙般趴在寺庙的屋檐上三天三夜了,昨天淋了小雨,此刻更是臭不可闻。
“师娘……你、你没事吧?”
满身泥灰的五师兄吞吞吐吐,“我就是路过,然后,然后腰一闪,被风刮了下来,哈,好巧哦,你也在这里化缘吗……”
“巧吗?”
寺中响起另一道声音,冷淡的,浑厚的。
“怕是不见得。”
李千机心想着这把嗓子怎么熟悉得有些诡异,他扭头一看,又松了口气,“四师兄,是你啊。”
不怕不怕,来的是自家人。
他刚放松一下,四师兄解开身后绑缚的红缨银枪,握在手里,锋利的尖头指着不远处的琳琅。
“四师兄,你干什么?”
李千机相当警觉,立刻挡在琳琅面前。
“五师弟,你也……喜欢她?”
那个“也”字说得讽刺。
小五沉默。
四师兄惨然一笑,“事到如今,你还护着她,你难道就不恨她吗?因为她,你失去了千金阁,为他人做了嫁衣。”四师兄看得只是最浅的一面,实际上,他的五师弟除了失去了千金阁,还被琳琅亲手种下的虫环反噬,承受碎骨断筋之痛。
最痛的是,他明明快要放下了,偏偏自己找死,去偷听了墙角。
长公主一个“曾”字,剜得他心口鲜血淋漓。
他想,他至死也忘不了有这么一个风华绝代的人,他动心过,便已万劫不复了。
“都过去了。”李千机深吸一口气,挤出笑脸,“不是有一句话这么说吗,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四师兄指骨捏得泛白,失控地吼,“可是我的国家完蛋了!我没有家了!”他仰天大笑,笑出了眼泪,“我答应我的陛下,要给他守好边疆,然而我失信了,我失信了!我是个千古罪人,臣耽于美色,臣罪该万死!”
是师傅给他治好了眼睛,也给了他复仇的机会。
四师兄握紧枪身,凛然生威,他垂眸瞧着唇色苍白仿佛奄奄一息的长公主,剑眉登时一挺,掩去了那钻心裂肺的痛,变得冷硬而不近人情。
“长公主,我说过,他日相见,不死不休。现在,我来取你……性命。”
“嗤——”
李千机指尖又多了一枚铜钱,方形缺口正好套中尖锋。
“李千机,你要与我雷青岭为敌?”
四师兄雷青岭一身凌厉气势,从无畏惧。
“四师兄。”李千机收敛起嬉皮笑脸的痞气,神情渐渐认真起来,“对不起,你要伤师娘,我无法坐视不管。”
“哈!”四师兄露出讽刺笑意,“如此蛇蝎毒妇,你竟然护着她,老五,你跟大师兄和二师兄一样,真是猪油被蒙了心了。也罢,你我同门情谊到此为止,今日生死各安天命,休怪我心狠手辣,刀枪无眼!”
李千机知道四师兄的倔强脾气,只要是他认定的事,绝无更改。于是他不再犹豫,朝人洒出一片光亮铜钱,叮当作响,刺得眼睛发疼。
趁着四师兄被铜钱分神,他托起琳琅往寺外跑,得赶紧离开是非之地。
银枪呼啸而过。
“快趴下!”
琳琅声嘶力竭。
然而到底是慢了一步。
“啪——”
一柄折扇凌空飞开,以不可思议的力度荡开了银枪,红穗飞舞,尖锋险而又险擦过李千机的耳朵。
“老三,你也要阻我?”
四师兄喘着粗气,胸中燃烧着熊熊烈火。
三师兄青衣黑帽,他脸上泛着病态的雪白,帕子捂着嘴,拿开之后,唇绯红得热烈,“小五,带长公主离开,这里交给我。”
“可是你……”
李千机几乎是一瞬间看透他的病躯,浓烈厚重的药味依然难以掩盖冲天的血腥味。
不但是四师兄,他会成为小六的目标。
“走。”
三师兄平静吐出了一个字。
他没有去看长公主,等死之人,不该牵挂。
正如五岁的他,被父母带着,赴了长公主的生辰宴,他第一次见了那十六岁的少女,高台之上,没人比她更耀眼了。他崇拜她以女子之身治国,情愫暗生,便瞒着家中长辈,偷偷去了阑门。
他不敢奢求更多,只想有生之年多见几面。
年岁易长,少年青葱情字不改。
三师兄趔趄了一瞬。
糟糕,跋山涉水太消耗体力了。
五日未睡的三师兄略微昏眩,他抽出匕首,往臂上割上一刀。他凝视着,苍白的肌肤下潜伏着淡青色的血管,而脉搏已弱不可闻。
拜托了,让他再争取一些时间吧。
他的心上人,是大盛最尊贵的长公主,应无病无灾到寿终正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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