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天也没暗下来,九十年代的宁城,大家生活安逸又平静,大多数家庭都是五点钟就吃晚饭。

沈清若有两份工作,在洛天远的介绍之下,在一家琴行当钢琴老师,她与这座小城市也有些格格不入,虽然独身一人带着儿子,却也总将自己打扮得干净,她有一手巧手,总会自己在外面买布匹,坐在缝纫机前设计裁剪连衣裙,看似普通,可穿在她身上再是合适不过。她恬静舒雅,如同百合花。

另一份工作则是照顾洛书颜的生活起居,洛天远并不算细心,还有工作上的事要忙,偶尔也会出差一段时间,刚开始,洛天远也请过保姆阿姨,无奈在生活习性上都合不来,自从一个阿姨总是将洛书颜的奶粉、饼干糖果偷偷地带回家,甚至在洛天远看不到的地方,一日三餐都用素面条对付后,洛天远便信不过这些人了。

洛天远后来也问过洛书颜,彼时洛书颜已经在沈清若这里混了好几顿饭了,她说她喜欢吃沈姨做的饭,爱女如命的洛天远便主动拜托了沈清若。从那以后,洛天远每个月都会给沈清若一笔钱,当然,为了避嫌,他几乎不会在沈清若这里吃饭,喝一碗凉粉已经是极限了。

有着这两份工资,沈清若在宁城过得也很自在。

只是洛书颜也不止一次看到沈清若在阳台上浇花失神的模样。

这小城里关于沈清若的流言也不少,她长得漂亮,气质又端庄温雅,独自带着一个儿子,有人说她是个寡妇,有人说她给人当小三被赶了出来,众所纷纭,听说两年以前,她都是带着沈宴寄居在下面县城一家人中,日子也算平静,自从那家的奶奶去世以后,沈清若为了儿子的发展,这才搬到市里来。

她刚搬来时,并没有住在洛天远的房子里,只租在附近一个平房,居然也遭遇过骚扰,还险些出了事,也幸好洛天远恰好从那里经过,救了她一回,洛天远听说她的经历后,便将房子租给她,互相能有个照应,这个宿舍楼人际关系简单,不至于再发生那样的事。

两个小孩,一个大人,吃得也不多,沈清若是个心地善良的女人,洛天远给她的钱,她自己都没留,全花在洛书颜身上,平日里吃的饭菜都快比得上宁城富裕人家了。

宁城也算是这附近有名的鱼米之乡,鱼特别多,价格也便宜。

这几年的磨难,沈清若当年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现在也是厨艺了得。

一条鱼,鱼肉部分做成了弹牙的鱼丸,鱼头部分则做成了豆腐鱼头汤,汤是奶白色的,香气扑鼻而来,令人食指大动。

还有一道洛书颜爱吃的红烧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沈宴不怎么爱吃。

沈宴跟洛书颜都不怎么爱吃蔬菜,饶是沈清若总是绞尽脑汁的想菜谱,桌上一道素炒青菜除了她以外也无人问津。

两个小孩都吃得很好,沈清若都不怎么碰他们爱吃的菜,洛书颜一向懂事,夹了一块红烧肉放在她的瓷碗里,笑嘻嘻地说:“沈姨是不是也在减肥呀?”

沈清若一愣。

原本低头吃饭的沈宴看了一眼洛书颜,也有些不自在的夹了一个鱼丸放在妈妈的碗里。

他什么都没说。

一顿饭,三个人都吃得很开心,跟以往任何时候都没有区别,吃完饭以后,洛书颜跟沈宴就要写作业了,两个小孩坐在一旁,一年级的作业对洛书颜来说过分简单了,沈宴就更不用说了,见他在翻看五年级的数学书,洛书颜没能忍住,低声问道:“你都看到五年级了?都会吗?”

沈宴翻了一页,抬头看了她一眼,“嗯”了一声。

他还是不愿意搭理她。

洛书颜见他这爱理不理的样子,撇了撇嘴,没好气地说道:“你是不是男子汉啊,别人说我跟你是一对,我都没生气,你瞧瞧你,气得跟什么似的,是我吃亏诶!你这人真是,怎么那么在意别人的看法!”

沈宴瞥了她一眼,完全没有想回答她的意思。

他不是那样小气的人,别人说的话他才不会在意。

他生气、不,他才没有生气——

起因很简单,他跟她不是一个班的,有一天打扫卫生,他从她班上经过,听到别人问她,她跟他是什么关系,是不是喜欢他。

这个时候的小孩子其实对喜欢、好感是什么意思根本不知道,不过受到电视剧的熏陶,就说他喜欢她、她喜欢他……到底什么是喜欢,谁也说不上来。

他听到她一边擦窗户一边没心没肺的说,我才不喜欢他呢!

他还不喜欢她呢!

反正,他不太愿意理她了。

两个天才凑在一块儿,虽然一个是假天才,一个是真天才,但注定都是骄傲的。

沈宴不愿意搭理洛书颜,洛书颜也不稀得热脸去贴冷屁股,然而内心里还是得吐槽,小屁孩就是别扭矫情。

在沈清若的角度看,这画面就很温馨了,两个小萝卜头凑在一张桌子上写作业,多好啊。

正在这时,有人来敲门了,洛书颜跟沈宴都没抬头,对这件事似乎都没什么兴趣。

沈清若以为是洛天远,也没耽误,小跑着去开门。

哪知道门一开,站在门口的不是洛天远,而是一位戴着大墨镜的年轻女人。

沈清若怔了怔,问道:“姑娘,你找谁?”

“我听天远说,他女儿是在邻居家吃饭,他女儿呢?”年轻女人说这话时,也在不动声色的打量沈清若。

作为洛天远的准女友,她自然早就打听了他的事,对于他这个邻居,她更是在意,尤其是听说他对这个邻居多加帮助后,更是警铃大作。

现在看着沈清若虽然没她年轻,可也算得上美貌,她下意识地挺直腰背,说道:“天远今天要加班,我来接他女儿出去吃饭。我是天远的女朋友。”

她不忘摆出自己的身份。

沈清若面上却没有嫉妒,反而是警惕,她轻声说道:“书颜已经吃过晚饭了,现在在写作业。”

宋晚晴听了这话更是觉得自己的猜测没错。

她是宁城首富的千金,刚从国外留学回来,一次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洛天远,几次接触后对他有了感情,他们相处也很愉快,前两天他送她回家时,两人还情不自禁的拥抱了,离情侣也只有一步之遥了。

她知道他有女儿,她毕竟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不至于连一个小女孩都接受不了。

可他总是忽近忽远,令她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思来想去便让人查了一下,这不,就查到了沈清若。

女人都是了解女人的,宋晚晴知道,沈清若就是想曲线救国,从洛天远女儿这里入手,最后登堂入室成为洛太太。

“作业天天都可以写,既然已经吃了晚饭,那我就带她去逛街买衣服。”宋晚晴从小就是天之骄女,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众星捧月,她看不上沈清若这样的手段,更觉得她内心阴暗,怎么好让天远的女儿被人利用。

沈清若却有自己的坚持。

她以前见识广,绑架这种事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富豪之家更是熟人作案的多,有保姆勾结外人里应外合,将小孩绑架索取钱财。

虽然洛天远没明说,平日里也没表现出来,她却是知道的,洛天远资产也算雄厚,在小城市大家见识不多也就看不出来。洛天远之所以还窝在宁城,还住在这学校宿舍楼里,为的不是别的,就是他的女儿。

他不相信别人能善待他的女儿,而且他的女儿也在这里住习惯了,之前他跟她提过,想问问她愿不愿意跟他一起去省会城市、去住大别墅,她没有答应。

正如洛天远最在意的是他女儿,她最在意的也是儿子。

她不可能为了照顾别人的女儿,就擅自的打乱自己的安排。

现在住这里,是她跟洛天远租的房子,去大城市去住大别墅,那算什么呢?

她拒绝以后,正好今年年初也发生了一件大事,一个团队专门针对有钱却也不是大富豪的人家作案,绑架人家家里的小孩来勒索,从那以后洛天远也歇了这念头。

如果她在没有经过洛天远的同意之下,让陌生人带走了洛书颜,无论洛书颜会不会出事,洛天远都不会再信赖她。

洛天远是她的恩人,这几年在他的庇护下,她过得也很顺遂,她很喜欢洛书颜,更加不会让小孩在她眼皮子底下出事。

思及此,沈清若的表情平静了许多,“不好意思,我答应过他,除了他以外,不会让别人从我这里接走书颜。”

宋晚晴听了这话快气疯了。

拿出刚上市发布的手机要给洛天远打电话,无论这里信号不好,她瞪了沈清若一眼,一边下楼一边找接收信号的地方,比起大哥大,她手里这款手机小巧得多,走在大街上拿出手机便吸引不少回头率。

总算找到了信号,也拨通了洛天远办公室的电话,过了好一会儿那头才接起电话。

洛天远的声音很有磁性,宋晚晴耳朵贴着听筒,不知道是不是天气太热,竟然脸都红了,也忘记生气。

等洛天远问她有什么事时,她才猛然想起,“天远,我跟你说你这邻居太霸道了,我说带着书颜去逛街买衣服,她居然还在我面前摆谱,不让我带书颜走,她是不是太过分啦?”

坐在办公室里正在签文件的洛天远顿住,他表情突然冷硬起来,抓紧了电话,语气也严肃了许多:“你去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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