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有一天,挣破了一道口。

他还记得那是一个深夜。

他从亲戚家出来,在街上乱晃,刚打完架,身上挂了彩。

他坐在路边的台阶上。

一群不良少年骑着摩托车从他边上载着歌开过去,鼓点、吉他、贝斯,男人的歌声——整首歌像被摩托车掀起的那阵风一样席卷而来,带着从绝望中挣扎出来的希望:

“被突然下起的雨淋湿的你

再度停下了脚步

依然相信着

你会比谁都高比谁都更接近天空

……”

劣质的车载音响还夹杂着雪花声底噪,但即使再劣质的音响也遮盖不住那份磅礴的力量感。

那是陆延第一次知道“摇滚乐队”。

由于条件有限,他攒钱买的第一把吉他是把最低级的烧火棍,没有人教,只能自己一个音一个音去试。

从这把烧火棍开始,一玩就是七年。

中途跑去组乐队后有了收入,陆延彻底从亲戚家脱离出来,平时住学校,放假就住酒吧杂货间。

那会儿他每天想的都是:我要离开这个地方。

想脱离,想跟这里的一切说再见。想冲出去。

高考前,他提前攒下C大的学费和一张去厦京市的单程票。

——然而以前走过的那段“错路”却不肯放过他。

一次演出结束后,乐队队长走过来说:“老七,最近有人一直在酒吧里打听你,叫什么龙哥,你认不认识?”

陆延把吉他装回琴包里,一时没想起来那个“龙哥”是谁。

队长拍拍他的肩,走之前提醒他:“小心点。”

地痞流氓间的矛盾,有时候不需要理由,四个字看你不爽就是最好的理由。

龙哥是上职高之后才混出‘龙哥’这个名号,以前叫“小龙”,被陆延摁在学校水池子里揍过。

那天龙哥和一群混混朋友去酒吧,在酒精和灯光的刺激下,眯着眼睛发现台上那位引得全场尖叫的吉他手是位“老熟人”,他把酒杯砸在桌上,啐了声说:“妈的,这小子现在这么风光?”

陆延原本没把这个小龙放在眼里。

“——老七,老四被人打了!”

“怎么回事?”

“我昨天晚上回家路上,从天而降一个麻袋,操,给我一顿揍……”

紧接着又是另一个声音。

“你要不想你乐队那帮人再出什么事,晚上八点来包间,”那声音说着笑了一声,“我也不为难你,你只要把我开的酒都喝完,这事咱就一笔勾销。”

……

陆延回想到这里,没再说下去,停顿几秒缓了会儿。

他呼出一口气,尽量用轻松的语气说:“但我弟这个人,不仅吉他弹得牛逼,歌唱得也不错,他很快重整旗鼓,带领新乐队走向辉煌……”

陆延说着,发现肖珩原本夹在手里的那根烟又被他叼在嘴里,男人咬着烟,低头看他,眼眸深沉,嘴里冒出两个字,打断了他:“名字。”

“什么?”

“龙什么玩意的,”肖珩又眯着眼把烟拿下来,说,“叫什么。”

可能是听肖珩喊他儿子喊多了,陆延觉得肖珩现在这个样子,真跟养了个儿子,儿子还在学校被人欺负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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