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尔·蒙松是在马尔默靠近摩勒华广场一带的劳工阶级社区出生长大,他当警察已经超过二十五年了。由于一辈子都住在马尔默,他比大部分人都熟悉这个城市,而且他也很喜爱这个地方。

然而,这城市有一部分,是他从来就无法了解的,而且这一地方向来让他感觉不自在。那就是华斯福区,其中包括了像富里德罕、华斯特凰和贝勒佛等几个社区,这儿一直都是富人住的地方。他记得在二三十年代闹饥荒时,当时还是小孩子的他曾拖着木屐朝林汉走,路经那些矗立巨宅华厦的路段,因为在那里有时可以找到腌鲱鱼当晚饭。他始终记得那些昂贵的汽车、穿制服的司机、穿黑衣服系围裙又戴着浆挺白帽的女佣,还有穿着薄纱裙子和水手套装的有钱人家的孩子。他觉得自己全然不属于那种世界,那个环境令他难以理解,对他而言,就像童话故事中的场景一样。不知怎的,到现在,他多少还是有那种感觉,虽然为人开私家车的司机和女佣现在已经很少见了,而且表面上看来,现在的上层阶级子弟和一般小孩子也没有太大区别了。

总之,腌鱼和马铃薯也不算是太差的饮食。即使失怙又贫穷,他长大以后仍然成为了一个强壮的人,虽然走的是一条“艰辛的路”,但最后仍能出人头地——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

维克托·帕尔姆格伦生前就住在这个区域,所以,他的妻子应该还住在这里吧。

到目前为止,他只看过那顿致命晚餐的出席者的照片,对他们所知并不多。然而,关于夏洛特·帕尔姆格伦,他知道人们认为她是一个绝色美女,而且曾经被加冕为某某小姐,只是不知是瑞典小姐还是世界小姐。后来她又成为一个名模特儿,之后,才变成帕尔姆格伦太太,结婚时二十七岁,正在事业的巅峰期。现在她三十二岁了,和许多尚无儿女却有时间、金钱保养自己的女人一样,外表上并无多少变化。维克托·帕尔姆格伦比她大二十四岁,单是这项事实,就足以说明这桩婚姻的动机。他可能需要一个美丽的花瓶,摆给商圈友人看;至于她,则或许是为了财富,这样就永远不必再工作。而他们似乎也就这样各取所需,相安无事。

不管怎样,夏洛特·帕尔姆格伦现在已是个寡妇,蒙松免不了得遵从一些礼数。因此,即使他百般不愿,但在驶上瑞吉蒙路到贝勒佛这段相当短的路之前,他还是穿上了深色西装和白衬衫,再打上领带。

帕尔姆格伦的住宅和蒙松的儿时记忆完全符合,而这些记忆随着年岁渐大,可能更添增了夸大的成分。屋外的树篱不只修剪得光洁整齐、鲜亮翠绿,还十分高大浓密,因此从街上只能看到屋宅的一角,即一点屋顶和一根气象风标。如果他没猜错,树篱后面应该还有一排铁栏杆。它占地十分辽阔,屋前的草坪就像一个正式的花园;和车道相通的外部大门,就和树篱一样拒人千里,又高又宽的门是铜制的,带点儿经年的铜绿,还装饰着螺旋状的尖柱。其中一扇门上,用特大尺寸的黄铜字母排列出现在已是无人不晓的姓氏:帕尔姆格伦。另外一扇门上有信箱及电铃,而就在门铃正上方,有一个方形的开孔,从那里,屋内的人可以把来访者先从头到脚打量一番。显然,这不是一个可以随意进入的地方。当蒙松谨慎地压下门把时,差点儿以为会听到里头某处传来警铃声。当然,门是锁着的,而且那个方形开孔也神秘地封住了。从信箱孔望进去,什么也看不见,显然后面是一个关着的铁盒子。

蒙松抬手按门铃,但又改变了主意,他放下胳膊,四处张望。

除了他自己的那辆老瓦特堡,路边还停了两辆车子,一辆是红色美洲豹跑车,另一辆是黄色的莫理斯。夏洛特·帕尔姆格伦可能把她的两辆跑车都停在路边吗?他静静地站在那里倾听,一时间,仿佛听到有声音从里面的花园传来,然后,声音渐渐消失,似乎是被燠热颤动的空气给压住了。

什么夏天,他想,在这种大约每十年才有一次的大热天,你不去躺在福斯特保海滩,或穿短裤坐在家里喝冷饮,却一身领带、衬衫、西装,像个笨蛋一样站在这里。

然后,他想到一件事。这栋巨宅已经很老了,很可能在二十世纪初就已经存在了,之后一定花费过一两百万重建,让房子能跟得上时代。这种房子通常在后面都另有一个出入口,这样园丁、厨子、女佣、信差和保姆等等,才可以悄悄进出,不至于让主人或夫人感到碍眼。

蒙松沿着树篱走,转进下一条侧街。帕尔姆格伦的居所似乎占据了一整条路段,因为一路上树篱都没有中断,而且和前门一样拒人于千里之外。他接着右转,绕到后面去,找到了他想要找后门。那是扇双开的铁门,由于被高大的树木和茂密的枝叶挡着,所以从这里完全看不见房子。然而,他可以看见一个大车库,是相当新的建筑;还有一栋比较旧的小房子,显然是一问工具房。后门并没有挂名牌。

他双手放在两扇铁门上一按,门便向内敞开。这表示他不必费神查看门是不是上锁了。在大树的阴影底下他才发现天气确实热。一滴滴汗水流下衣领,在两片肩胛骨之间像条小溪沿着背部涓流而下。他把铁门关上。

在通往车库的沙石车道上,轮子的轨迹历历可见,通往花园的走道上,则铺满了大块的石板。

蒙松穿过树下的草坪,向房子走去。他沿着成排的金链花和茉莉花丛走,不出所料,最后来到房子的后面,那里一片静谧,四下无人,窗户、厨房和地窖楼梯都关着,旁边还连接着几栋神秘的建筑物。他抬头张望房子,但是看不到多少东西,因为他站得太近了。他顺着右边的走道走,穿过一个花床,看看角落,然后站在盛开的牡丹花丛中,愣住了。

眼前的景观实在令人叹为观止。那片草坪非常大非常绿,保养得足可媲美英国的高尔夫球场。中央是一座腰子形的游泳池,周围铺着浅蓝色的瓷砖,中间的池水清绿闪烁。远处有蒸汽浴、双杠和罗马吊环,蒸汽浴旁边还有一辆健身单车。维克托·帕尔姆格伦大概就是在这里打造出他令人称羡的健美体魄。在泳池畔,一张躺椅上面坐着,或者应该说躺着的,正是夏洛特·帕尔姆格伦。她全身赤裸,闭着眼睛,皮肤晒成非常深且均匀的古铜色。她有一头金色的头发。如果有人怀疑她的金发不是天生的,那她双腿间那撮稀稀落落、呈三角形的毛发可以立刻驳倒谣传。那的毛色如此浅淡,在晒黑的肌肤映衬下几近白色。她的面容瘦削,轮廓清晰,表情冷淡,嘴巴严肃地抿着。她很瘦,臀部几乎窄得不自然,腰很细,胸脯有如小女孩儿。她的乳头很小,浅棕色,乳晕比起身体其他部分要淡很多。对蒙松来说,她全身没有一处吸引人,看来就像商店橱窗里的一具人体模特。

看哪,一个裸体的寡妇!

这有何不可?寡妇也有裸体的权利。

蒙松站在牡丹花丛中,觉得自己像一个偷窥狂——事实上,他正是在偷窥。

然而,迫使他留在原地不动的倒不是眼前的景象,而是耳边听到的声音。就在目光所不能及的附近某处,传来某人在移动和做某种事情的叮当声。

然后,蒙松听到脚步声,一个男人从屋影下走出来。虽然他的肤色不如夏洛特·帕尔姆格伦的那么深,却也是全身古铜。

他穿着一件很花的百慕大衬衫,拿着两只盛着淡红色液体的高玻璃杯,吸管和冰块一应俱全。很不赖的主意。

蒙松根据看过的照片,立刻认出那个男人。那是马茨·林德,过世还不到四十八小时的维克托·帕尔姆格伦的得意弟子兼亲密手下。

他穿过草坪,走向游泳池。躺椅上的女人举起左腿,挠挠脚踝。她仍然闭着眼,伸出右臂,从男人的手里接过一杯饮料。

蒙松退避到房屋角落后方,听着。林德先开口:

“太酸了吗?”

“不,还好。”女子说。

他听到她把玻璃杯放在瓷砖上。

“我们真坏,不是吗?”夏洛特·帕尔姆格伦冷冷地说。

“总之,真是他妈的好极了。”

“你说得一点儿都没错。”

她的口气仍然很淡然。

他们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寡妇用一种暗示性的、挑逗的口吻说:

“马茨,你怎么不把那条愚蠢的裤子脱下来呢?”

林德有没有回答,蒙松不知道,因为他立即从牡丹花丛里走开了。

他迅速而安静地沿着原路走回去,把屋后的铁门在身后关上,继续沿着树篱走,绕过两个路角,然后在布满铜绿的前门停下来。他毫不迟疑地按下门铃。

门铃声在远处响起。不到一分钟,他就听到一阵轻轻的脚步声走近。探视外界的方孔被打开,一只浅蓝绿色的眼睛瞪着他,他也看到一绺金发和化妆技巧完美而夸张的长睫毛。

蒙松把警徽拿出来,举得高高地对着方孔。

“抱歉打搅你。”他说,“我叫蒙松,是警察。”

“哦。”她稚气地说,“是,警察。能不能请你等一下?”

“没问题。你正在忙吗?”

“什么?不,一点儿都不忙。只要给我几分钟……”

显然她一时想不出一个合适的借口,只听到方孔的盖子“砰”一声关上,轻巧的脚步比来时更急切地走远。

他看着腕表。

她只花了三分半钟就回来开门了。她穿着一双银色的凉鞋和一件质料很轻的深灰色衣服。

她大概没时间在衣服底下穿点儿什么,蒙松想,应该也没有必要吧。反正她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可以炫耀或隐藏。

“请进来。”夏洛特·帕尔姆格伦说,“抱歉让你等。”

她锁上门,在他前面走向房子。外面街上有车辆开动的声音。显然除了这位寡妇,另有其他人也必须加快脚步。

这是蒙松第一次有机会看到这栋华厦的全貌,他吃惊地瞪视着一切。事实上,这不是一栋房子,更像是小型城堡,有着许多尖柱、塔楼和奇奇怪怪的突起物。所有的东西无不显示,原先的屋主患了很严重的夸大妄想症,而建筑师则是参照某张风景明信片照葫芦画瓢设计出来的。为了现代化而后来添加的阳台和玻璃走廊,并没有改善原先给人的整体印象。房子看起来仍旧十分突兀,让人不知该笑还是该哭,或者,应该派一个摧毁小组把整个屋子炸掉算了——整个建筑似乎极为坚固,大概也只有用炸弹才解决得了。沿着车道,站着一排不忍卒睹的巨大雕像,是属于德意志帝国时代的那种风格。

“是的,这是一栋漂亮的房子。”夏洛特·帕尔姆格伦说,“可是把它弄得现代化很花钱啊,所有东西都年久失修了。”

蒙松好不容易把目光从房子移开,放眼浏览周围。那片草坪,就如他原先就注意到的,被照顾得井井有条。

女子追随他的视线说:

“园丁一个礼拜来三天。”

“这样啊。”蒙松说。

“你要进屋里,还是坐在外面?”

“都可以。”蒙松说。

每一个能显示马茨·林德曾经在此地的痕迹都消失无踪了,连玻璃杯也不见了,但是推车上还有一瓶矿泉水、一桶冰块和一些酒瓶。

“这房子是我公公买的。”她说,“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他早在维克托和我认识之前就过世了。”

“你们是在哪儿认识的?”蒙松毫无章法地问。

“在尼斯,六年前。”她说,“那时我在做一场服装秀。”她迟疑一下,然后说:“也许我们到里面去比较好。”

“好啊。”蒙松回答。

“我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招待你。当然,一两杯饮料是不成问题的。”

“谢谢你,但是不用麻烦了。”

“你知道,我一个人在家,我把佣人都打发走了。”

蒙松没说什么。过了一会儿,她说:“发生那件事以后,我想,或许独处一段时问比较好,完全自己一个人。”

“我了解,请接受我的致哀。”

她稍微点一下头,但是脸上的神情只有憎恶和全然冷漠。

也许她天分不够,装不出哀伤的神情,蒙松想。

“呃——”她说,“那么我们就到里面去吧。”

他随着她走上一排位于玻璃走廊旁的石阶,穿过一个阴暗的大门廊,走进一间摆满了家具的巨大客厅。那里各种风格混杂在一起,有极端时髦的家具,也有老式的扶手椅,以及近乎古董的桌子,显得十分怪异可笑。她带领他到其中一组家具中坐下。这组家具由四张单人沙发,一张长沙发和一个厚重玻璃桌面的大桌子组成,看起来崭新昂贵。

“请坐。”她客气地说。

蒙松坐了下来。那是他见过的最大的椅子,他整个人陷到椅子深处,感觉好像再也站不起来了。

“你确定不喝点儿什么吗?”

“什么也不要,谢谢。”蒙松说,“我不会打搅你太久。只是很不幸,我必须问你几个问题。正如你所了解,我们很着急,想尽快抓到谋杀维克托·帕尔姆格伦的凶手。”

“是的,你是警察嘛。唉,我该怎么说呢?这实在很悲哀,这整件事情,真悲惨。”

“你看到了开枪的人,是不是?”

“是的,但是事情发生得这么快,可以说,一直到事后,我才反应过来。然后,一个可怕的念头又击中脑海——他有可能把我也杀了,把我们所有的人都杀了。”

“你以前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没有,绝对没有。我记不得名字或事情之类的东西,但是我很擅长记住人的脸。隆德市的警察也问过我相同的问题。”

“我知道,但是你当时心情很不稳定——那是很自然的反应。”

“那当然,事情太可怕了。”她说,但是她的口气不太有说服力。

“过去这几天,你一定对这件事想了很多。”

“是的,当然。”

“而且你确实很清楚地看到了那个人。你正好面对着他。他到底长什么样子?”

“唉,我能怎么说呢?他看起来再寻常不过了。”

“他给你什么样的印象?他很紧张吗?还是一副不顾死活的样子?”

“你知道,他看起来很平凡,相当普通。”

“普通?”

“是的,我的意思是,他和我们没什么关系。”

“看到他的时候,你的感觉是怎样?”

“没有任何感觉,直到他掏出手枪。然后我很害怕。”

“你看到了武器?”

“当然,是一种手枪。”

“你不知道是哪一种?”

“我对枪一窍不通。但那是一种手枪,相当长,像西部片里面用的那种。”

“对那个人的面部表情,你有什么印象没有?”

“没有。就如我说过的,他看起来很寻常。我对他的衣着看得比较清楚,但是这个,我已经说过了。”

蒙松放弃追究她对凶手的印象。她不是不肯,就是已经没有办法提供更多的情报。他环顾这个诡异的房间。女人追随他的视线说道:

“这组沙发很豪华不是吗,你认为呢?”

蒙松点点头,心想,这要花多少钱哪。

“我自己选购的。”她有些骄傲地说,“住芬兰中心买的。”

“你们一直都住在这里吗?”蒙松问。

“不然我们在马尔默还能住哪儿呢?”她有点儿怯懦地问。

“那你们不在马尔默时呢?”

“我们在埃斯托里尔。有一栋房子。冬天的时候,我们就住在那里。维克托要常常到葡萄牙去做生意。然后,当然了,我们还有在斯德哥尔摩的房子,在高迪特街。”她想了想,补上一句:“可是我们只有在到斯德哥尔摩时才住在那里。”

“我了解。你通常都陪你丈夫一起出差吗?”

“是的,如果有社交场合,我通常会一起出席。但是会议我是不参加的。”

“我了解。”蒙松又说一次。

他了解什么?了解大部分时候她就是扮演一个活花瓶、一个年轻的人体模特,可以穿戴一些对平常人来说毫无用处的昂贵饰品。对类似维克托·帕尔姆格伦这样的人而言,有一个引起众人艳羡的妻子,是摆派头的方式之一。

“你爱你丈夫吗?”他突然问。

她看起来并不惊愕,而是露出寻思的表情。

“爱,听起来很愚蠢。”终于,她回答说。

蒙松拿出一根牙签,开始若有所思地咀嚼起来。

她惊讶地注视着他。这是第一次她显出有兴趣的表情。

“你为什么那样做?”她问。

“这是我戒烟以后养成的一种坏习惯。”

“哦。”她说,“原来如此。要不然,那边盒子里有香炯,也有雪茄。”

蒙松看了她一会儿。然后尝试一个新计策。

“同三那顿晚餐,是一个商务聚会,是不是?”

“对。他们下午开过一个会,可是我没参加。那时我存家里换衣服。那天稍早的午餐会我倒是在场。”

“你知道这次会议的目的吗?”

“老样子,生意嘛。至于是什么生意,我不清楚。维克托经营的事业这么多。他自己也曾经这么讲:‘我经营的事业太多了。’”

“那天在场的人你都认识,是不是?”

“见过几次面。不,事实上,我不认识和汉普斯·布罗贝里一起来的那个秘书,我以前从没见过她。”

“你和其他那些人都是好朋友吗?”

“不算真的是。”

“那,林德先生呢?他也住在马尔默。”

“我们见过几次面,在公司派对之类的场合。”

“你们没有私下见过面吗?”

“没有,除非我丈夫约他来。”她回答的声音很平板,似乎完全没有情感起伏。

“你丈夫中枪的时候正好在演讲。他那时候在谈什么?”

“我没有很仔细听。应该是他欢迎大家、谢谢大家合作那类的话,他们都是他的属下。再说,我们就要离开这里一阵子。”

“离开?”

“是的,我们要沿西海岸航行几个礼拜,我们在波哈斯蓝有一幢度假别墅——对了,我忘了告诉你这点。然后,我们就要出发去葡萄牙。”

“那表示,你丈夫将有一阵子不会看到这些属下?”

“对。”

“你也不会?”

“什么?对,我会陪维克托一起去。在航行之后,我们要去葡萄牙打高尔夫球,去阿尔加威。”

蒙松已经打输了这场重要的仗。她那无所谓的慵懒态度,令人难以辨别什么时候在说谎,什么时候又讲了实话,而且她把自己的感情——如果有的话——遮掩得非常好。最后他要提出的问题,在他看来很白痴,而且怎么看都没有意义。但这是一项例行公事。

“你想不想得出有任何人或任何团体,可能想要除去你的丈夫?”

“没有,我想不出来。”

蒙松从那张芬兰超级沙发里起身说:

“谢谢你。我不占用你的时间了。”

“不客气。”

她随他走到门边。他小心地不去回头看那间守丧中的房子。

他们握了握手。他觉得她握他手的样子很奇怪,直到坐进车子以后,他才发觉,原来她期待他会吻她的手。

她有一双瘦削的手,手指又细又长。

那辆红色的美洲豹跑车不见了。

天气热得令人难以忍受。

“哎,去他的。”蒙松喃喃自语,然后发动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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