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午,我出门遛遛阿斯达,向街头两个人解释它是德国刚毛犬,不是苏格兰狗和爱尔兰犬的杂种,后来又到吉姆小店停留片刻,喝了点饮料,在那儿遇到了莱里·克劳莱,就请他跟我一起回到诺曼底酒店。诺拉正在给奎恩夫妇、玛戈·英尼斯、一个我没听清姓名的男人和多萝西·魏南特斟鸡尾酒。多萝西说有点事要跟我谈谈,我们俩便拿着酒杯进入卧室。

她立刻问道:“你认为是我爸爸把她杀死了吗,尼克?”

“没有。”我答道,“我凭什么要那么认为呢?”

“警方却是那么认为的——听我说,她是他的情妇吧,对不对?”

我点点头:“当初我认识他们的时候是的。”

她瞪视着酒杯说:“他虽然是我爸爸,可我从来就没喜欢过他。我也压根儿没喜欢过妈妈。”她抬起头来望着我,“我也不喜欢吉尔伯特。”——吉尔伯特是她的弟弟。

“别为这事担心。很多人都不喜欢自己的亲属。”

“你喜欢他们吗?”

“我的亲属吗?”

“我的,”她瞪视着我,“别当我还是12岁的小孩子那样跟我说话。”

“没有,”我解释道,“我只是有点醉了。”

“那你喜欢他们吗?”

我摇摇头:“你过去倒是蛮好的,只是个惯坏了的孩子。没有他们,我也可以跟你相处下去。”

“那咱们俩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她问道,虽然不想争辩,却好像真想闹个明白似的。

“那就不同了。你——”

这当儿,哈里森·奎恩打开门,说道:“尼克,来打几盘乒乓球吧。”

“待会儿就来。”

“把美人儿也带来,”他冲多萝西一笑就走开了。

她说:“你大概不认识乔根逊吧。”

“我认识一个叫纳尔斯·乔根逊的人。”

“有些人的运气就是好。那个家伙叫克里斯坦。他是个活宝。妈妈就是这样——跟一个疯子离了婚,却又嫁给了一名男妓。”她眼圈湿了,呜咽着喘口气,问道,“我该怎么办。尼克?”那声调就像一个受了惊吓的孩子的哭声。

我用一个胳臂搂住她,说了句希望能够安慰她的话。她趴在我外衣的翻领上哭了起来。床旁边的电话灯铃铃响了。隔壁房间传来了收音机播放的流行歌曲《飞黄腾达》。我喝干了那杯酒,说道:“那就别理他们好了。”

她又哭泣起来:“可你没法不理自己啊。”

“我不大懂你在说些什么。”

“别逗我了。”她不好意思地说。

诺拉进屋来接电话,她疑惑地望着我。我从姑娘脑袋上方冲她做个怪脸。诺拉对话筒说了声:“喂?”姑娘连忙离开我朝后退一步,脸绯红了,结结巴巴说:“噢,对不起,我没——”

诺拉同情地冲她微微一笑。

我说:“别犯傻了。”姑娘拿出手巾白,轻擦两下眼睛。

诺拉对着话筒说:“是的……我看看他在不在。请问您是哪位?”她用一只手捂着话筒,对我说,“是一个叫诺曼的男人。跟他说话吗?”

我说我也闹不清他是谁,就接过话筒:“喂?”

一个粗声粗气的嗓音:“查尔斯先生吗?……查尔斯先生。我听说你过去跟泛美侦探公司有点关系。”

“你是哪位?”我问道。

“我叫艾伯特·诺受,查尔斯先生,你可能没听说过我,可我愿意给你提个建议。我敢肯定你会——”

“什么样的建议?”

“这我不能在电话里详谈,查尔斯先生。不过你如果愿意给我半个钟头时间,我保证可以——”

“对不起,”我答道,“我挺忙,而且——”

“查尔斯先生,这可是——”接着电话里传来一声巨响,可能是一声枪响,要么就是什么东西倒下或者其他什么原因造成的一声巨响。我又“喂,喂”地问了几次,没有回音,就挂断电话。

诺拉把多萝西带到一面镜子前面,给她擦点粉,抹点胭脂。

我说:“一个推销保险的家伙打来的电话。”接着我们便一起回到客厅喝酒去了。

那里又来了些客人。我便跟他们打招呼,谈谈话。哈里森·奎思从他跟玛戈·英尼斯共坐的那张沙发上站起来,说道:“现在打打乒乓球吧。”阿斯达跳起来,用两只前爪戳我的肚子。我关掉收音机,倒了一杯鸡尾酒。那个我没记清姓名的家伙正在说:“要是革命一旦到来,头一件事就是咱们这伙人都得靠墙站成一排,等着挨枪子儿。”他似乎认为这倒挺有意思。

査恩走过来添酒,朝卧室那扇门望一眼:“你是在哪儿找到那位金发美人的?”

“她过去常在我膝盖上蹦跳着玩。”

“哪个膝盖?”他问道,“让我摸摸行吗?”

诺拉和多萝西从卧室走出来。我看到收音机上面有一张晚报。便拿起来。大字标题是:

朱丽娅·沃尔夫曾一度是一名敲诈勒索犯的情妇;

阿瑟·诺梅恩验明尸体;

魏南特仍下落不明

诺拉在我身后近旁悄声说:“我留多萝西跟咱们一起吃晚饭,对那个孩子好一点,”——诺拉26岁——“她心情坏极了。”

“一切听你的。”我转过身来。多萝西正在房间那边对奎恩说的什么话哈哈大笑,“可你要是给卷人别人的麻烦事里,可别指望我会吻你的伤口。”

“不会的。你真是个可爱的老傻瓜!现在先别在这儿看报啦。”诺拉从我手中夺去那张报纸,把它塞在收音机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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