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尸体的是他们的女儿,克里斯廷。她跟朋友在切尔西消磨了一个下午,原本打算住在伦敦特里斯一个女性朋友家中过夜。但这样的话她只能穿前一天的衣服去上班,要不,就得回家去拿换洗衣物。有个男人表示愿意送她回家,克里斯廷答应了。他在西七十四街花了好几分钟时间找车位,最后还是双行停车。

他想下车送她进去,克里斯廷说不必了;然后,她穿过马路,踏上通往家门的台阶。那个男人始终在车里等她,看着她拿出钥匙,开门,走进去。他可曾感到些异样?我想没有。我想这只是一种习惯,他从小到大,大家就是这么教他的:送女孩子回家,一定要看到她安全进门,才可以离开。

所以,他还待在那里,正想要离开的时候,忽然见到她站在门口,一脸惊骇。他立刻熄火,下车察看。

案子发生的时间太晚,报纸已经截稿。地方电视台可不会放过这个可以炒作的社会案件,我跟埃莱娜吃早餐的时候,就知道这个新闻了。纽约第一电视台的女主播说,受害者是从林肯中心回家后遇害的,我们这才发现,他们跟我们还曾经同处一室,听过相同的音乐。那时我们还没有想到他们俩也出席了感谢晚宴。只是发现他们曾经跟我们——还有其他上千人——共同听过相同乐团演奏的相同曲目,这种感觉就已经很异样了。稍后,才发现我们可能跟他们在感谢晚宴上擦肩而过,心情就更加忐忑了。

这起双尸命案还不止是个头条新闻,它更是记者口中的好故事。受害者是颇有名望的律师和才华洋溢的作家,优雅、尊贵,竟然在自己家中遭到如此残忍的杀戮。何况女主人还被强奸,小报读者绝对难以抗拒这种新闻;拨火棍插进她的阴道,更增加了血腥惊悚的戏剧性。在我们那个保守的年代,这样的新闻会做适当的修饰遮掩。警察也不会把消息和盘托出,总是会抓住关键,筛选嫌疑犯的供词。这一次,媒体的表现落差很大。时报没有报导,可能是因为措辞不易,太过残忍。电视台只暗示歹徒曾进一步侵犯霍兰德太太,却没有讲述细节。但《新闻报》和《邮报》却大肆宣扬,没有半点节制。

警察地毯式地搜查了邻近区域,终于找到一个目击者。这位邻居说,她见到两个男人,在午夜到一点之间离开一幢房子,可能是霍兰德家吧,她不确定。之所以会注意到这两个人,是因为他们身上都背了个大包;她不觉得有什么可疑,常常有人背着这样的包,在阿姆斯特丹大道的街角找二十四小时的洗衣店,一时之间,她也没有想到这两个人是小偷,当时想:这两个年轻人真可怜,工作那么忙,好不容易在午夜才能抽点时间,清理这些日子留下来的脏衣服。

这位邻居的说法相当含糊,警方的肖像画家束手无策,因为她根本没有看到这两个人的脸。至于身材,她只记得这两个人不高不矮,不胖不瘦。有一件事倒是挺特别的,但她自己承认,没什么把握,其中一个人好像留着一把大胡子。

法医认为她的说法有些根据。他们在现场找到两撮毛发,应该是男性胡须,连DNA比对都用不着,因为霍兰德先生的下巴刮得干干净净。

目击者还说,其中一个的腿似乎有些残疾。她觉得他走路的样子很奇怪,不过有可能是因为他肩膀上那包东西太重的缘故。但不能排除她说的可能性,只是当时无法确定。

碰到这种能炒作的新闻,不管有没有进展,报纸一定会放在头版。《邮报》的报导多半是推测和想象,甚至还附了一张肖像,“你可曾见过这名残疾人土?”画中的男性留着一把浮士德式的大胡子,面目狰狞,邪恶凶狠,一个大袋子横在肩上,把他压得有些驼背。是在朝着阿姆斯特丹大道,还是伯利恒街前进?我不大确定。邮报刊登这幅素描的用意,大概是在暗示这是警方提供的线索。其实压根儿不是这么回事。报社请来的素描画家经常添油加醋,为的是上头版有轰动效果。结果《邮报》的读者捕风捉影,胡乱猜测,累及不少无辜的人。

免不了有十几个人会根据《邮报》的消息向警方通风报信;报上的新闻,足够他们把故事编得天花乱坠的了。碰到这样的大案子,就算对方是胡说八道,就算你知道他们是从报纸上看来的,是受了报纸记者的影响,也得提起精神全力应付。但往往就是会有线索从这种电话中冒出来。打这种电话的人,多多少少觉得谁有点可疑,希望警方去查查看。每个线索都需要查清楚,倒不是真的希望能从其中查出什么结果,而是担心事后才知道某个电话确实有真凭实据,那时再懊恼可就来不及了。这是你在纽约市警察局首先要学会的东西。警察学校当然不会教你这些,但却是实战的要领。只要你当一天警察,经验就会一遍一遍地教你。

有个人告诉警方,他们应该去查一个叫卡尔·伊凡科的人。报纸上的素描并不是很像他,因为伊凡科有些嘴歪眼斜,而且他的脸比报上的素描要窄一些。这个人倒不知道伊凡科有没有留胡子,不过,胡子这种东西,每天都可以变的。他有一阵子没见过伊凡科了,不过即使这辈子再也看不到他,也无所谓。

尽管卡尔跟素描中的人物不大像,但是,有个事实却让警方锁定卡尔这个人,积极侦办。这事画像上可没说得那么详细:卡尔的屁股不知哪儿有问题,有的时候走路的样子很奇怪。虽算不上残疾,但毛病一犯,走路的模样会很滑稽。

问题是屁股有毛病、膝盖不听使唤,并且留大胡子的人可不少。引起警方注意的是拨火棍,那个通风报信的人也没举出什么具体的事例。他只是说,卡尔不止一次挂在嘴边,说如果哪个女人对不起他,或者他在街上看中了哪个女人,他就要来这么一下。卡尔说,我要把滚烫的拨火棍插进她的阴道。

或是诸如此类的话。

卡尔·伊凡科有前科,这大概谁也不会感到意外。未成年时的记录被限制查阅。但之后,他因为盗窃罪被捕过两次。第一次缓刑,第二次他在纽约北部的监狱服刑三年。还有一次,他被指控强奸未遂,罪名不成立,因为受害者无法在一群人中把他指认出来。

大家知道他最后落脚的地方是他妈妈的家。那幢楼底层是一家印度餐厅,他妈妈住五楼,坐落在第一大道跟第二大道之间。那里每幢楼房的底层,好像都是印度餐厅。只是伊凡科老太太已经不住在那里了,邻近的住户根本没听说过卡尔,没人知道他是什么人。

如果真想找一个人,有成千上万的办法可以把他挖出来。可是这个卡尔着实奇怪,警方手段用尽,还是连影子都没有见到。就在这进退两难的尴尬时刻,布鲁克林警方前往科尼岛大道处理一起居民的举报案件。他们说,有一幢楼房的底楼,大门紧锁,不断发出恶臭。警方破门而入,发现了两名高加索男性,年纪在二十五到三十五之间,死亡时间在几天之前。现场找到的文件和稍后的指纹辨识,都确认死者是杰森·保罗·比尔曼和卡尔·乔恩,伊凡科。比尔曼的皮夹里有一张驾照,登记的就是科尼岛大道的现址。伊凡科的皮夹里没有驾照,倒是有张学生证,透露了一些信息。那是在纪念品店可以找到的小玩意儿,伊凡科就读的是“黑街大学”,地址是“纽约贫民窟”,如果发生意外或是患重病要通知谁呢?伊凡科的建议是“市立停尸房”。

两个人都死于枪击。伊凡科四仰八叉地躺在光秃秃的地板上,胸口挨了两枪,太阳穴一枪。死法跟伯恩·霍兰德先生有些相似;经过弹道比对,凶手用的也是一把点二二自动手枪。警方没花多少工夫就找到了凶器——握在比尔曼手里。他坐在房间的角落里,背靠着墙,握枪的手垂在两腿之间。看来他是把枪管伸进嘴里,再把枪口朝上,开了一枪,子弹穿过上颚,直达颅腔。职业杀手很喜欢使用这种点二二自动手枪,子弹会在脑子里像撞球一样乱弹,中弹者很少有幸存的。比尔曼一枪毙命,只是在这种状况下,用哪种手枪,结果大概都差不多。常常有喝得烂醉,或是郁闷焦虑的警察一时想不开,掏出执勤用的点三八,饮弹自尽,也是朝上颚开一枪,虽然子弹在脑袋里不像点二二那样乱弹,但照样可以魂归西天。

两个从霍兰德家偷的枕套也找到了。一个已经被掏空,卷成一团,胡乱塞在地板的角落里;另外一个还有半袋赃物,放在凌乱的双人床上。纯银镶饰的大木匣和十二人份的银餐具放在比尔曼的大橱柜里。经过克里斯廷的辨认,这些都是她家里的东西,还有几件她母亲的珠宝和小摆设,也陆续找到了。

鉴定科法医认定命案现场发现的男性胡须来自卡尔·伊凡科。苏珊·霍兰德肛门里的精液,也是他的。从X光检验结果来看,伊凡科的臀骨不好,所以走路的姿态才会很奇怪。目击者和通风报信的不知名人士,描述得相当准确。

那个时候,尽管报纸和电视成篇累牍地报道,我却不知道这么多细节;有别的事情正盘踞我的心头。

除了定期捐款之外,埃莱娜碰到像莫扎特音乐节这样连续十来场的演出,通常还会订一大堆的票。我常常陪她一块儿欣赏这些艺术活动,不过偶尔缺席也没关系,她总是找得到人用我的票。去年,她带TJ听了一场男高音演唱会,伴奏的还是小管弦乐团时期的古乐器。我很喜欢听这样的音乐会,但我那时有案子要办。据我们所知,这是TJ第一次欣赏古典音乐。埃莱娜说,TJ喜欢得不得了,歌声、音乐,没有不陶醉的,但是,我们也没想到,他会因此跑去买了整套的CD。

星期一晚上,我们参加了开幕音乐会,下一场是星期四的艾丽西亚·德·拉罗查钢琴演奏会,门票已经售罄。星期四时我们已经知道自己不但跟霍兰德夫妇欣赏了相同的音乐,而且感谢晚宴他们也在场。凶手还没抓到,埃弗里·弗希尔厅里一片嗡嗡声,大家都在谈论这起惨绝人寰的凶杀案。凡是我耳朵听得到的地方,话题都没有离开过霍兰德夫妇。

我照例在中场休息的时候,到贵宾长廊去走走,不是为了这里免费供应的咖啡和巧克力,而是想多听听人们在说些什么。有一对我们常常遇见的夫妇,现在已不是点头之交了,应该可以走上前去聊几句。他们问是不是在餐会上见过我们,有没有见过霍兰德夫妇,或是跟他们说过话。我们说,我们不认识他们,可能在哪儿见过他们,但现在已经没人知道了。“就是这么回事。”那位太太说,“跟我们坐一桌的人,我们都不认识,伯恩或是苏珊·霍兰德在我们身边坐过也说不定。”

“我们也有可能成为霍兰德夫妇。”她的先生说。他的意思是歹徒也有可能找上他们家。其实很方便的,你知道吗?凶手知道霍兰德夫妇当天晚上不在,也知道音乐会大约在什么时候散场,两个人什么时候会回家。他们有没有可能弄到一份感谢晚宴的来宾名单?有没有可能他们是随意从名单上挑一个人下手?

这未免扯得太远了。但我了解他的想法,知道他为什么如此担心。任何灾难——犯罪也好,地震也罢——只要有可能发生在我们身上的,当然免不了有或多或少的冲击。霍兰德夫妇跟我们有什么差别?在晚宴的时候,既然他们可能坐在我们身边,我们当然也有可能会被找上门来的歹徒干掉。为什么不可能呢?所以,所有的宾客,都可能成为下一个牺牲者——担惊受怕之余,也庆幸逃过一劫,舒了一口气。现场的来宾心中都夹杂着复杂矛盾的感受。

休息室里的人都很高兴自己还活着,同时也有些惧怕回家,谁能知道凶手是不是已经罢手了呢?

这是星期四的事。星期六的早上,警察踢开科尼岛大道一幢民宅的房门。几个小时之后,警察和全城的人——特别是切身相关的上西城,还有参加过音乐会的人士——都知道这件事情了,也都轻松了不少。凶手不但不再逍遥法外,而且他们全死了。对于报纸来说,接下来几天还是可以炒作这个题材的,增加销量,但这个题材终究没有什么新内容,也就从媒体上消失了。大家不再害怕。原本抢手的防盗器,供货也恢复正常,不再供不应求。参加音乐会的妇女,每个人的包里面本来都有一个小小的喷雾器,现在也放在家里,不必随身携带了。有很多男人原本还跟他们的律师抱怨,说弄一个携枪执照太麻烦;现在他们觉得,实在没有必要费事带那么个东西在身上。

新的新闻又冒出来了,看看报纸刊登的消息,慢慢觉得霍兰德家双尸命案也没什么。星期一,我跟乔·德金共进午餐。这纯属社交,我现在已经不工作了。一年前,我们俩的关系有点僵;但有些事情我非做不可,最后害得我连私家侦探的执照都被吊销了。我干这行二十年,没有执照其实也无所谓;但没有朋友和友谊却不行。所以,我决定尽释前嫌,时不时地跟乔叙叙旧,尽管我没有什么事情需要他帮忙。

他是中城北区的警官,这个案子不是他的,跟他的管区也没有半点关系。但我们的话题一直没离开霍兰德双尸命案。这案子虽然没有先前那么扣人心弦,可大家在茶余饭后还是聊得很起劲,

只是有些人是职业需要,有些人纯属闲聊。“犯罪率下降了。”他说,“为了弥补犯罪率下降,这些下手狠的人决定用更加残酷的犯案手法填补这种遗憾。他妈的,什么时候开始偷东西非得跟主人硬拼不可?以前的贼,不是看到人就跑吗?”

“绅士珠宝大盗。”我补了一句。

“现在好像没有这种贼了,是不是?以前的行家只挑精品,不值钱的东西瞧都懒得瞧。一得手,马上离开,神不知鬼不觉,行动迅速从容。现在可好,街头上的混混胡乱把橱窗一敲,房门一踢,看到什么就拿什么,十块钱的收音机也要,拿了东西就跑,什么玩意儿嘛!这次更绝,偷了东西还在屋里等着主人回来,你知道这是什么吗?这是贼和私闯民宅的混血杂种。私闯民宅啊!你明明知道受害者就在里面,硬闯进去,因为你就是想要硬拼。”

“通常是找上卖毒品的。”

“没错,这种人树大招风,是主要的目标。”他表示同意,“‘你把钱放在哪里?说!否则,我就把你孩子的头砍掉。’说跟不说没有差别,他们都会动手,王八蛋。这两个王八蛋,闯进别人家,翻箱倒柜,值钱的东西都装起来了,还要等着主人回家,要干什么?难道有更多的钱可以捞吗?”

“可能吧。他们觉得收获应该不止那么一点点。”

“我想,可能是他们忙活了半天,发现了新的希望。他们见到那个女主人的照片,决定留下来跟她交个朋友。”

“说不定他们在事前就已经见过她了。”

“都有可能。我跟你说,马修,不管你是绅士珠宝大盗还是耍猴戏的混混,都不应该把强奸这种事扯进来。现在,好像非得来一下不可。人在那里,长得不错,管他妈的,想干就干。就像冰箱里有你喜欢吃的好东西,干吗放着不吃?”

“反正不该强奸。”我说。

“这是以前道上兄弟告诉我们的老规矩。但是,对于某些女人、某些‘贱女人’,他们就不会客气。”

“再怎么不客气,也不应该用拨火棍吧。”

“真是王八蛋。你说得没错,一点也没错。怎么说,这种行为也称不上是爱吧?强奸女人。怎么有人说,强奸和性没有关系?如果和性没有关系,那些王八蛋又是怎么硬起来的?难道他们是把伟哥撒在麦片里,当早餐吃了不成?”

“有人见到漂亮的女人,就是按捺不住。”

“是啊。”他说,“这是巧合吗?他强奸她,达到高潮。他会觉得感激吗?如果他还有人性的话。为了表达他的感激,他就把拨火棍插进女人的阴道,割断她的喉咙吗?可恶。见到这样的混蛋,我真希望我们有死刑。”

“我们已经有死刑了。”

他看了我一眼。“我希望的死刑是得克萨斯州那样的。你知道我的意思。”

“不管是哪种死刑,反正派不上用场。他们已经死了。”

“是啊,谢天谢地。至少不会有律师帮他们脱罪,假释委员会也不会认为他们自我反省得很透彻,得到教训,可以放出来了。用拨火棍的那个叫比尔曼?还是开枪的那个叫比尔曼?他这辈子总算开对了一枪。”

“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自杀。”我说。

“谁知道呢?谁又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干这些事情呢?就算是你搞清楚了,又有谁会搭理你?反正他们已经死了,再也做不了坏事了。”

那天晚上,我往第九大道走去,过了两条街,来到了位于圣保罗教堂地下室的匿名戒酒协会。我在离开老婆孩子和纽约市警察局,一个人跑回城市厮混的时候,养成了到圣保罗教堂的习惯。我总是静静地坐一会儿,为我无法忘记,或是希望永远不会忘记的人,点一根蜡烛;再把厚厚的一沓钞票塞进捐款箱。我捐的总是现金,十分之一的收入,匿名。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捐了多少钱,因为我也没有记录我到底赚了多少。现在想想,这又有什么差别呢?难道我还希望圣保罗教堂的牧师请我参加感谢晚宴吗?

我常参加的匿名戒酒协会现在正在聚会,就在我点蜡烛,投捐款的教堂地下室一楼。我喜欢这种巧合,但过了很久才能不去想其中讽刺的意味。十八年来,我意识清醒,每一天咬紧牙关,竟然坚持了这么久,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绝不碰酒的时间比我干警察的时间还长,几乎跟我喝酒的历史一样。

早先,我每天都参加聚会。接下来,两三天一次;后来,是两三个星期一次;如今已经很久没来了。这种聚会的人慢慢离开并不奇怪;相反,这是正常的现象,尽管有些人戒酒二三十年,还是天天来这里。有的时候,我挺羡慕他们的;有的时候,我觉得他们只是在逃避自己的生活。戒酒计划应该是通往正常生活的桥梁。但是对于某些人来说,戒酒计划是通向另外一个聚会的隧道。

我的辅导员已经死了两年了。他死之前,我去戒酒聚会比较频繁。一个杀手拿了钱,冲进一家中国餐馆,把他当成是我,不由分说就给杀了。杀他的人现在也死了,跟这件事情有点关系的人,也全都死了。我还活着,更重要的是,我还清醒。

人们很清楚:如果你的辅导员死了、又开始酗酒了,或是把你老婆拐跑了,你接下来该做些什么。首先,你得去继续参加聚会,然后,再替自己找一个辅导员。这是多年来形成的经验,我没什么意见;抗拒酒精诱惑超过十年的人,都很相信这套。但在我心中,没有人能取代吉姆·费伯。刚开始,对我来说他是力量的堡垒,总能给我各种建议;后来,我们俩更像是朋友,我也不觉得他是什么辅导员。每个星期天,我们都会找一家中国餐馆共进晚餐,天南地北,无所不谈。我确定就是他,让我保持清醒、觉得清醒很舒服,或许这是我们这种关系的核心吧。但我总觉得不止于此,好像还有些别的。总之,我始终不想找个人填补他留下的空间。

这些年来,我也断断续续辅导过不少人。一年前,我辅导了两个,一个戒酒一年,另一个刚刚从戒酒中心出来。不管是哪个,都不像是能和我长久交往的样子;幸好,辅导讲究的是实际,双方只要能通过这种关系强化不碰酒的意识也就行了。因为我是辅导员,所以我出席聚会更加频繁,无论做什么事都更加积极。可是,其中一个——新来的那个——还是又开始酗酒,然后就不见了;另外一个搬到加州去了。从此之后,我就再没辅导过任何人。

我当然可以积极地找人来辅导,是吧?不过,我却觉得没有这个必要。神秘主义者说,徒弟有了之后,师傅自然会出现。我想,这道理反过来,应该也说得通。

当然也有人不参加聚会,照样滴酒不沾。参加聚会,不管要你做什么、听什么,万变不离其宗,主要的目的还是别碰酒。有的时候,我会怀疑,如果我真的不去聚会,会出现什么情况?坦白地说,我没细想过。我的时间又不值钱,一个星期花两个小时,一点妨碍都没有。

那天晚上,我们有音乐会的票,但是是女高音演唱。我比较喜欢乐器演奏,所以埃莱娜找她的朋友莫妮卡去林肯中心,我去参加戒酒聚会。我给自己倒了杯咖啡,跟朋友打了招呼。只要我的兴致高,聚会去得勤,我就能认识所有的人。我在后排挑了个位子,打量了一下周围的情景,我知道屋里这些人的戒酒历史没有一个比得上我。

总是会遇上这种事。十八年毕竟不是一辈子,很多人二十年、三十年,甚至四十年,没碰过半滴酒。在全是退休老人的社区里,聚会更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但是在第九大道的教堂地下室,十八年可不算是一段短的时间。

台上的那个人讲的故事里,多次提到可卡因,但提到酒精的次数更多。光听这几句,就可以证明他是个不折不扣的酒鬼。我的心思飞走了,但他谈话的主旨却始终在我耳边,他以前烂醉如泥,现在清醒了,清醒比较好。

是的,阿门。

聚会结束了,我瘫坐在椅子里,本来想找几个人到火焰去喝杯咖啡;但我却直接回了家。埃莱娜还没回来,我检查了电话留言,有一个,我大儿子迈克尔打来过。

他说:“爸,你在吗?在的话,请你接电话好吗?我想你是出去了。我等一会儿再打过来。”

他没要我回电,我也不知道他找我有什么事。我又听了两次,想从他的语调和用词中揣摩出点端倪。我觉得他的声音有点紧张,但大多数人在跟机器说话的时候都有点紧张。他可能有留言的习惯。迈克尔在硅谷的一家公司工作,职位不错,整天靠电话联络生意,半辈子就消磨在这玩意儿上。

当然了,打电话给老爸,感觉是不一样的。

十点刚过,加州比这里早三个小时。我找着了他的电话号码,打了一个电话给他。电话响了四声,应答机打开了,我挂了电话,没有留言。

我又听了一遍留言。皱着眉头,盯着应答机发愣。

我走进厨房,煮了一壶咖啡。喝第一杯的时候,埃莱娜回来了,莫妮卡跟在她后面。我给莫妮卡倒了杯咖啡,埃莱娜只有在早上才喝咖啡。我把茶壶拿出来给埃莱娜弄了杯甘菊茶,三个人坐定,聊起今晚的音乐会和惨死的霍兰德夫妇。我本来想提迈克尔的留言,感觉好像有些怪,不过觉得等莫妮卡回家再说也无妨。

电话铃声响起,埃莱娜离得近些,顺手接了起来。“哦,嗨!”她说,语气挺轻松的,但我不知道她在跟谁说话。她接电话的时候总是这样,就算对方是业务员,想请她换家长途电话公司,埃莱娜还是这般和颜悦色。“加州天气不错吧?哦,你在这里?那更好了!你爸爸在,”她说,“我请他来听电话。”我站起来朝电话走去,埃莱娜脸上突然罩上一层阴影,挥挥手,叫我站远些。“哦?唉,怎么会这样?迈克尔,怎么会这样?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天啊,我很难过。我找你爸爸来。”

她放下电话,略略掩住自己的嘴巴。“他要跟你通话。”她说,“但是,我想,他要先跟我说,好让你有点准备。”

准备什么?他的婚姻出现危机,还是他的孩子病了?他来纽约干什么?什么坏消息让他风尘仆仆的赶到东边来?

“安尼塔,”埃莱娜说,她是迈克尔和安德鲁的妈妈、我的前妻,“心脏病发作,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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