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龙是肉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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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记得他最后还是沉默了。
范天澜睁开眼睛,神情清明得像刚才的不是睡眠而是一次眨眼,从窗外透进的天光只是微微发亮,他毫无犹豫地翻身下床,去盥洗室洗漱。冰冷清澈的水哗啦啦地落到瓷盆中,他双手掬起泼到脸上,片刻之后关上龙头,抬起脸,冷冷地看着对面镜中自己的脸。经过几次技术改良的玻璃厂良品率大大提高,从去年随撒谢尔西去拉塞尔达的商队带回来的十公斤白银中划拨出来的那一点,那帮整天围着坩埚和池窑转的人也终于敢拿来配上硝酸和葡萄糖试制了。两手撑在石板面上,瑕疵极少的镜面清晰地映出了他的面容,那是一张比绝大多数人类都出色得多的面孔,他对自己的长相并无特别感想,这张脸曾给他带来一些麻烦,也曾让他受到不少帮助,至于如今,他喜欢云深看着他的眼神。
金色的火轮从纯净的底色之下浮出,给这张俊美得不像话的面孔加上了异种的色彩,发梢的水滴落到颊侧,顺着下巴的线条一直滑进敞开的襟口,胸膛上肌肉健美,皮肤光洁,一丝伤痕都不见。不仅胸口,他身上那些意味着过去的伤疤也全都消失了,几乎没有极限的力量和精力,灵敏过度的五感,跟过去相比,这几乎是一具新的身体。
“其实你怎么想都没关系,你会发现,你离他们越来越远。”墨拉维亚对他说过,“两种超凡血脉不知会混合出什么样的能力,不过在有些不太好的地方,你倒是更像我。”
那不是人类的眼睛,从中透露的,也不像是人类的眼神。
他抬起手,大拇指按了按嘴角。
齿尖发痒。
他走出盥洗室的时候,云深也打开房门走了出来,他问:“我吵醒你了?”
“没……我今天要去看看他们加工汽缸的进度,要先做点准备,”云深说,因为刚刚醒来而显得特别漆黑的眼睛和略带凌乱的头发让他看起来更为年轻,看了看范天澜的装束,“你现在准备过去了?”
“是。”范天澜说。
“小厨房里有粉丝和鸡蛋什么的,不如先吃了早餐再过去吧?”云深一手搭在门把手上,一边转过头来问。
范天澜顿了顿,才说道:“好。”
食物的香气弥漫在因为多了一个人而显得有点局促的空间中,云深在桌旁坐下,一边拿起筷子一边问:“就这点够不够?”
范天澜看了一眼旁边满了八分的口径二十五公分铁锅,云深手上端着那份只有他的十分之一,说:“差不多。”
然后两个人安安静静吃完了早餐,范天澜起身洗碗和锅,把东西都放回原处,擦干手走出去,云深回到卧室换了衣服,因为是在室内,他只在衬衫外套了一件羊毛衫,出门的时候会再加外套,范天澜站在原地看了一会,然后走了过来,用手整了整他没有一丝褶皱的衣领,扣上了最上面的那颗扣子,接着又解开。
云深有点困惑地看着他的动作。
“我好像到了生理期。”范天澜面无表情地说。
“……生理期?”云深抬头看着他,微微瞪大了眼睛。
“据说,不过确实有部分显性症状。”范天澜说,连墨拉维亚的名字都懒得提,在云深反应过来之前,他低下头,在他的脖子上咬了一口。
修摩尔走上坡顶的时候,那名银发的美貌青年已经坐在坡顶的石块上了,微曦的晨光映在他比修摩尔见过的人类女性都美丽的侧脸上,浅金色的眸子晶莹剔透,注视着远方的神色仿佛与人世隔离,能让这位拥有奇异姿容的男性看起来不像一座过度精致的晶石雕塑的,大概就是他左手那看似随意的抛掷动作了。这名随着精灵一同来到聚聚地的青年从外表上看与任何粗鲁的事都毫无关联,实际却是一支拥有强大支持的军队的重要人物之一——虽说那位术师并不愿意直接承认那就是军队,修摩尔目前的职位和他一样都是“顾问”,不过在撒谢尔真正的力量转移之前,他知道自己和对方的区别。
腰间的冰皇剑嗡嗡振鸣,修摩尔按在剑柄上安抚了它,然后走过去。
“早上好。”
墨拉维亚回过头,微微一笑,就算修摩尔对这位身份存疑的青年没有什么年头,仍然觉得天色似乎都因为这个微笑变得更加明亮了一点,“早安。”
修摩尔在离他不远的另一个石块上坐了下来,看着仍然在墨拉维亚手中闪烁着明亮光泽上上下下的石块,“那是布兰沃尔出产的绿宝石?成色看起来挺不错。”
墨拉维亚手指一动,把这些简直像小石块一样被他对待的宝石收拢在手中,他低头看了一眼,分不出哪颗才是被这名狼人称赞的,“其实我不太清楚它们的产地。”他说。
“它们都挺漂亮,”修摩尔说,“我还以为是你的藏品。”
“我不收藏这些东西,”墨拉维亚说,“它们算是礼物,或者说一种工具,为了应付某种生理时期。”
“生理时期?”修摩尔有点意外,“那倒是我从未听过的用法,你要送的对象是女性吗?”
“是一个孩子。”墨拉维亚说,视线再度投向远处,曲折的小路从远处仍被蓝灰色的晨雾笼罩的聚居地一直向这边延伸,将越来越成规模的营地与它的力量来源联系起来。
“孩子?”
“这是我小时候的经验,不过我想也许能成为那个孩子的参考。”墨拉维亚转头看着他,并不介意向他解释,“我觉得他现在正处在一个比较危险的时期,不是对他自己,而是对别人来说。本能就是本能,有时候很难用纯粹的理性去压抑,如果他不小心做了什么,在这里的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感到高兴的。”
“……”修摩尔觉得对方应该是在说一件可能很严重的事,毕竟这名青年的力量完全与他的容貌成正比,比如他现在坐着的巨石就是他自己弄上来的,在他自己承认之前,没有人知道这块石头为什么突然就冒了出来,问题是他不确定这些话所指的对象……等等,修摩尔忽然觉得有点惊悚。
力量完全与容貌成正比,亲属关系,“如果他不小心做了什么”,“绝大多数人都不会感到高兴的”,在这个聚居地之中,符合这些条件的,就只有——
“与那位术师相关?”他皱眉问。
墨拉维亚没有回答修摩尔的问题,他的目光穿透熹微的晨光,耳朵也接收到了那阵他熟悉的脚步节奏,他回头对修摩尔礼貌一笑,“当然,目前还不用担心,他现在能很好地控制自己。”他真是不知道他儿子之前做了什么。
“我不知道你的乐观从何而来。”修摩尔说,“如果你所说的状况与远东术师相关,那位青年如今身份贵重,任何隐藏的危险都是不应被许可的。我不清楚你所指的是家族遗传的疾病还是其他,我想问的是,你是否打算向那位术师申明此事?”
墨拉维亚平静地看着他, “从第一次见面开始,你就一直在观察我。”他说,“是因为你的那把剑?”
修摩尔蹙额,对方似乎是想转移话题,但这个问题,“这本该是我想要向你询问的,不过——”
“它记得我。”墨拉维亚说。
修摩尔盯着他,在他从兽皇宫殿将它带走之前,他确信至少在百年之内这柄意义重大的长剑从未离开过它的石座,初次见面开始,他就知道这名外表不过二十多岁的青年恐怕比那位精灵的血脉更远离人类,和术师那种格格不入于现实的气质不同,墨拉维亚身上偶尔流露出来的东西,竟然会让他从灵魂深处感到寒意。
“为什么?”他问。
“因为有灵魂刻印的武器那时候还是非常罕见的,”墨拉维亚略微回忆了一下,“我捡到它,也曾经试着想在上面留下点什么,结果差点让它变成碎片,不过我的兄长随后修复了这把剑。”
所有知悉相关历史的人都知道,兽人帝国的初代皇帝萨莫尔牺牲在裂隙彼端的战场上,人类的皇帝只带回了他的长剑,从这柄长剑作为帝位象征回到拉塞尔达的王宫,无论围绕着它发生过什么,它始终不曾离开过兽人帝国的领土,在他手上,他也从未找到它受过致命伤害的记录。或者这名银发青年在说谎,或者是他的能力不够发现更深处的事实。
“在裂隙?”他用尽力冷静的声音问。
“那是你们的说法,”墨拉维亚说,他看着修摩尔的表情,用一种几乎是无辜的语气问,“这把剑更适合你的力量,它的前任主人和你有关系吗?”
修摩尔是第一次感到这具身体和自己的灵魂是如此契合,太阳穴鼓动着,血液压迫着喉管,让他的声音简直要和心脏一起失序,“……你见过他?”
“尸体……但灵魂保留了下来。”墨拉维亚说,“我只见过他的那种形态,那是一名黑发蓝眼的狼人,血脉纯正的魔狼,他的实力在他的种族中应该算是不错,我不太清楚他为什么会站在中州世界的立场上和自己的种族战斗,还死得有些凄惨。”
修摩尔一下子站了起来。
“我的兄长认为他身上有些值得尊重的东西,何况他的意志是如此强烈,所以他强化了他的灵魂,把他送到了他想去的地方。”墨拉维亚说,侧着脑袋回忆了一下,“不知道经过两百多年,他属于人的部分还剩下多少,也许差不多磨光了?毕竟,看守大封印,那不算是简单的工作。”
一直以干练从容姿态示人的狼人终于失态了,他一手抓着冰皇剑,另一手紧握成拳,没有一种语言能描述他此刻受到的冲击,有一个声音在说不对,这是谎言!他相信萨莫尔已经在两百年前死去,灵魂永存乐土,也绝对不会相信一个来历不明的人胡乱编造的东西!但在脑子那些嘈杂得让他连思考都难以为继的声响中,还有一个声音冰河一般潜流而过,麻木他的神经,它在轻声说:那才是他的选择。即使生不如死,即使在漫长的岁月中被一点点消磨人性,如果是他能做到的,他就不会犹豫。
而且你不觉得高兴吗?在放弃所有希望,只留下回忆之后?
许久之后,修摩尔才哑声道:“……你能证明吗?”
“我现在还在这里,就是证据。”墨拉维亚看着他的神情,神情平淡,“连我都回不去了,他们做得不错吧?”
“你的身份,”修摩尔低声问,“不是裂隙魔族?”
“你可以向那位术师寻求答案,”墨拉维亚竖起了食指,“我把这个秘密交给了他,就不会再说一个字。”
“但你向我说了别的东西,”修摩尔说,“你我之间毫无交情和利益,为什么?”
“因为我心情不好。”墨拉维亚笑了笑,与那张超脱性别的面孔平常的表情相反,这是一个居高临下,冷酷而恶意的笑容。
那个孩子最近表现出来的东西,让他想起了一些让人很不愉快的记忆。和他期望的相反,这个孩子与兄长的相似之处极少,反倒是是那位术师……除了性格显得不够坚决。墨拉维亚挺喜欢他,那个孩子和术师的关系很好,墨拉维亚知道即使特意去找,这个世界也未必有几个人能如这位术师一样成为龙族完美的启蒙者,在发掘自己的力量之前,完全可以用工具和手段的方式获得好的结果,同时又教他们控制自己,不受暴力和**蒙蔽身心,简直再理想不过。后来墨拉维亚才感到有些不对。
不知是否因为那份无法解释的类同血脉,即使那个孩子不像他小时候那样热情活泼,墨拉维亚还是从那些细微的表现联想起了自己的过去。
痛苦至极的成年之前,他也一样地喜欢留在兄长身旁,在他身边的时候,自己的胃口总是特别好,精力也尤其旺盛,无论叼着兄长的翅尖还是尾稍,他都能自得其乐一天。当时他们都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直到后来。
作者有话要说: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下,等而下之……今天木有奇迹,明天也只能保一……但那个一是肯定能保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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