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倩:“……”

顾铭夕冲她笑笑:“你要不要啊?我不大喜欢吃猪肉,你知道的。”

这是事实。庞倩朝他眨眨眼睛:“你真不吃?”

“嗯,不喜欢吃。”顾铭夕摇头,脚趾夹着勺子指指那块大排,“我还没吃过呢,你快夹过去吧。”

“哎呀,你可真挑食啊!”庞倩皱着眉埋怨道,一会儿后又眉开眼笑,“那我帮你吃吧!浪费了可不好!”

顾铭夕偷偷地笑了起来,心想,下午,又要让庞倩帮着去小卖部买干脆面了。

因为几天前光着脚在雪地上踩了许久,顾铭夕脚上长冻疮了,这令他很苦恼。

一年四季,他最讨厌的就是冬天,因为冬天衣服穿得厚,他用脚做事就很不方便,穿脱衣服也无法自行完成。另一个原因是,气温低了,双脚露在外面,真的好冷啊。

尽管李涵给顾铭夕制作了露脚趾的袜子,但他并不常穿,更多时候,他就是光着两只脚做事,洗脸刷牙、吃饭写字……五年半了,经过了截肢初期长达两年的痛苦练习,如今的他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方式。

脚趾上的冻疮又红又痒,顾铭夕也不敢乱搓,年纪再小一点的时候他也长过冻疮,那时候他不懂事,两只脚互相搓啊搓,痒是止住了,可皮也擦破了,甚至还流了血,过了好久伤口才愈合。

劳动课上,顾铭夕右脚夹着剪刀,忍着脚趾的痒、弓着身子小心翼翼地剪着一张硬卡纸。老师提前就布置了这堂课的任务,因为快要到元旦,所以让每个同学为同桌做一张新年贺卡。

毫无疑问,手工劳动是顾铭夕最讨厌的一门课,他很难使用剪刀,也难以用脚操作其他的一些工具,尤其是碰到多人合作项目,就算他想要参与,有些同学也会表现得不太欢迎。

对于这样的事,顾铭夕从不勉强,更不会去和别人吵架。十一岁的他已经懂得了一个道理,这世上,有些人永远都无法接受他,他们会觉得他很脏,很怪异,甚至很可怕,对于这样的状况,他并没有办法改变。

庞倩一直在偷偷地看顾铭夕,总觉得他有点不对劲。他的桌子低,她不得不凑过身子去看他脚上的卡纸,发现纸张边缘剪得像狗啃一样难看,而且进度奇慢。

“顾铭夕,要不要我帮你剪?”她小声地问,又加了一句,“你剪得太丑了,我才不要这么丑的贺卡。”

听到她前半句话时,顾铭夕心里还挺开心的,听到后面那句话,他不乐意了:“不要拉倒。”

“哼。”庞倩说,“那我做的贺卡也不给你。”

“随你。”顾铭夕一直低着头,“我不稀罕。”

庞倩反唇相讥:“我也不稀罕!”

两个人都倔强地别开了头。十分钟后,庞倩还是没忍住,去拉了拉顾铭夕的袖子:“顾铭夕,你帮我在贺卡上画画吧,我画得不好看。”

顾铭夕抬起头来看她,嘴角有隐隐的笑意,却还是绷着脸说:“反正不是给我的,我管你好看难看。”

庞倩想了一下,好像是这么回事,但她是个实诚的小姑娘,马上就说:“那要么……还是给你吧,你画得好看,帮我画一下嘛。”

顾铭夕终于笑了起来:“如果是给我的,更应该由你来画了,难道我还会稀罕自己画的画吗?”

庞倩挠挠脑袋,不解地问:“你不怕我画得很丑吗?”

顾铭夕摇摇头,笑着说:“不怕。”

好不容易熬到下课,顾铭夕和庞倩郑重地交换了贺卡,这时,简哲走到他身边,问:“顾铭夕,去厕所吗?”

顾铭夕点点头,穿上鞋子站了起来。

在学校里,因为他身体的特殊性,的确有许多孩子不大敢和他来往,但是,他还是有几个好朋友的。

简哲和刘翰林就是顾铭夕的好朋友,他俩都不是金材大院的孩子,一年级入学时,因为顾铭夕没有双臂,生活上有许多事不能自理,比如首当其冲的大小便问题,黎老师特地在开家长会时问了几个小男生的家长,愿不愿意让他们的孩子平时帮帮顾铭夕的忙。

有些家长直说不愿意,嫌脏,嫌麻烦,还担心会影响自己孩子的学习,但简哲和刘翰林的家长都同意了。两个年轻的爸爸叮嘱着自己的儿子,要多关心和帮助顾铭夕,他和大家,并没有什么不一样。

从那以后,简哲和刘翰林就承担起了帮助顾铭夕上厕所的责任。他俩分工合作,一人一周轮流,顾铭夕没法子自己穿脱裤子,都要靠两个男孩帮忙,时间久了,三个人自然而然地变成了好朋友。

当然,顾铭夕是不在学校里大便的,即使有时熬不住,他也会选择去找男老师帮忙。让同班同学帮着擦屁股……他还是欠点儿勇气。

总体来说,顾铭夕是个挺随和的小男孩,他对很多事并不在意,但这不代表,他的心真的大到无边无际。

当这样的生活刚开始的时候,他也很害怕,很彷徨,毕竟一个人失去了两只手,意味着他以后的世界,将变得和别人完全不一样。

李涵也曾经骗过他。

那时,顾铭夕刚从手术后清醒过来,发现自己两个肩膀上裹满了纱布,而自己的两只手臂却不见了。他肩膀很疼,心里又惊慌,忍不住就哭着问李涵,他的手到哪里去了。

李涵就撒了天底下的妈妈都会撒的谎:“你的手坏啦,医生叔叔拿去修理了,等修好了就会给你拿回来的。”

病床上的顾铭夕很疑惑,有气无力地问:“能修得和原来一样吗?”

“当然能。”

“那修好了,能装的上去吗?”

“能的。”李涵怜爱地摸摸他的脑袋,忍着眼泪点头回答。

顾铭夕还不放心,问:“要是装不上去了,怎么办?”

李涵说:“不会装不上去的,医生叔叔很厉害的,只要铭夕乖乖听话,按时吃药,小手很快就会回来了。”

顾铭夕就笑了,点头说:“嗯,我会乖乖听话的。”

他相信了妈妈的话,从那以后开始了每天的盼望,每天每天,躺在病床上不厌其烦地问:

“妈妈,我的手怎么还没修好啊?”

“妈妈,他们会不会忘记修我的手了?”

“妈妈,你去帮我问问医生叔叔好不好,问问他,我的手什么时候能还给我。”

“妈妈,他们是不是把我的手修坏了?稍微坏一点点没关系的,让他们先来给我装上好不好?我想我的手了!”

连着医生护士进来帮他换药、检查,他都会忍着疼,笑嘻嘻地问:“医生姐姐,你们快把我的手修好啊,我还要上学呢。”

直到有一天,他轻轻地问李涵:“妈妈,今天几号啦?”

“怎么了?”李涵知道六岁的顾铭夕其实对日期和时间都没什么概念,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问,顾铭夕小声说:“九月一号,我就能上学了,妈妈,九月一号到了吗?”

这时候已经是九月中旬了,但李涵还是骗他:“没有到呢,铭夕。”

再后来,顾铭夕约摸是有点儿明白了,他变得越来越沉默,不像一开始那样充满期待。他问李涵:“妈妈,我的手是不是再也修不好了?”

他这样子问,李涵自然是憋不住了,眼泪流了下来,尽量说得平静:“铭夕,医生刚才告诉妈妈,你的手坏得太厉害了,修不好了。”

“他们怎么能说话不算数呢。”顾铭夕眼泪汪汪,傻傻地问,“那我以后怎么办?我就没有手了吗?”

李涵点点头,还不忘安慰他:“不,医生说啦,以后可以给你装机器手,和、和你原来的手是一样的。”

“机器手?”顾铭夕惊喜地瞪大了眼睛,“是像变形金刚那样的机器手吗?”

那时候,变形金刚的动画片正风靡全国,没有哪个小男孩是不喜欢的。李涵的这番话又燃起了顾铭夕心中的期望,幼小的他觉得自己能装上两只像变形金刚那样的机器手,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

甚至于,当金爱华带着庞倩来医院探望顾铭夕时,顾铭夕都骄傲地和庞倩说,将来,他会装上两只万能的机器手臂,能发子弹,还会变形。

小小的庞倩一脸羡慕地看着他,伸出胖嘟嘟的小手去摸摸他贴着纱布的圆圆肩膀,问:“是装在这儿吗?”

“嗯!”

“装上去会疼吗?”

“唔……大概会有点儿疼。”顾铭夕认真地想了想,说,“但是我不怕!”

庞倩说:“那、那到时,你的机器手,能不能借我玩一下?”

“行,不过你得记得还我。”顾铭夕高兴地说着,接着又有些气馁了,“那些医生叔叔都说话不算数的,本来还说能修好我的手,结果又修不好了。其实……我也不是非得要装机器手,我还是更喜欢我原来的手。”

庞倩和顾铭夕一起放学回家时,顾铭夕对她说,寒假时,他要去一趟上海。

“去上海?做什么呀?”庞倩问。

“我也不知道,我爸爸和我说的。”顾铭夕一边踢着地上的石子儿,一边回答。

雪早已经化完了,他们走在熟悉的小路上,庞倩闻到了街边烤红薯的香气,忍不住摸了摸口袋里的零花钱。

“你吃红薯吗?”她问。

顾铭夕摇摇头。

“那我买个小的。”庞倩走到卖红薯的大爷面前,掏出口袋里的一张五角钱,说,“爷爷,给我称一个五毛钱的红薯。”

大爷看看她,伸手到红薯炉子里去掏,掏一个看看,放回去,再掏一个看看,又放回去,最后对庞倩说:“小妹,我这儿没有这么小的红薯,你要么买个一块钱的,和你同学分着吃?”

庞倩脸红了,她只有五毛钱。

“那我不买了。”她把钱塞回口袋,转身要走,顾铭夕喊住了她。

“庞庞,我口袋里有钱,你自己拿一下,买个一块的吧。”

庞倩不高兴:“我才不吃嗟来之食!”

顾铭夕说:“我和你分着吃,总行了吧。”

听他这么说,庞倩乐了,熟门熟路地摸了他的裤子口袋,拿出了钱。

买了吃的继续往家走,庞倩吃着香喷喷的红薯,又想起了之前的话题,问:“你爸爸带你去上海,是去走亲戚吗?”

“应该不是,我家在上海没亲戚。”

“那是去玩吗?”

“不知道,可能是吧。”

“我爸爸去过上海。”庞倩嘴里塞得满满的,口齿不清地说,“他说上海有地铁了,有些钢材还是从他们厂子里进的货呢。”

“我爸爸也说过。”顾铭夕问,“你坐过地铁吗?”

“没有。”庞倩摇头,“你呢?”

顾铭夕也摇头:“我也没坐过,这次去上海就能坐地铁了。”

“回来了你告诉我好玩不好玩。”

“好啊。”

“哎,你要吃红薯吗?”庞倩突然想起手里的美食,“你说要分着吃的,你再不吃,我都快吃完了。”

顾铭夕看着她手里已经快要吃到底的红薯,有点嫌弃地说:“我不要吃。”

庞倩瞪他:“干吗不吃!”

“我不饿。”顾铭夕扭过头快速地走。庞倩才不依,追上去拿着红薯就往他嘴边塞:“你吃一口嘛,可甜可好吃了!”

顾铭夕左躲右躲怎么都躲不过,没办法只能就着她的手咬了一口:“好啦!我吃过了!”

“甜不甜?”

他很无奈:“甜。”

庞倩嘻嘻地笑了起来,这时,一个住在金材大院的女人骑车经过他们身边,看到两个小孩在马路上追追闹闹,就笑着喊:“呦,铭夕,别在马路上玩儿,路上危险,赶紧带着你媳妇儿回家吧!”

“我会注意安全的,钟阿姨。”顾铭夕有些无语,但还是有礼貌地回答。

等到姓钟的女人骑远了,庞倩才朝他撇撇嘴,生气地说:“你干吗和她说话?我妈妈可讨厌她了,因为她总是在大院里胡说八道。”

顾铭夕看看她,不吭声。

这个女人的确有些八卦,举个例子吧,她是金材大院、甚至是整个金属公司里唯一一个依旧把庞倩叫做顾铭夕“媳妇儿”的人。

哪怕金爱华在公司食堂当着大家的面和她大吵一架,她也死不悔改。

当时,钟小莲讽刺着金爱华:“人家铭夕活蹦乱跳的时候,你们家多扒着他们家呀,帮着接送,帮着照顾,真把铭夕当自己儿子养了。现在铭夕身子残了,你们就想甩得一干二净啊?我就说句‘媳妇儿’又怎么了?噢!铭夕现在配不上你家胖胖啦!不要忘了,铭夕胳膊没了,你家胖胖也是有责任的!”

听了这样的话,金爱华捋了袖子就想上去打她,最后被闻讯赶来的庞水生拉住了。庞水生当着众多同事的面,指天对地地发誓:“我们庞家每一个人,要是有人因为铭夕没了胳膊而嫌弃他,就遭天打雷劈!顾国祥是我穿开裆裤的兄弟!他现在没回国!我庞水生就会代他照顾顾铭夕!顾铭夕就是我儿子!但铭夕和倩倩现在还小,什么娃娃亲的事以后大家都不要提。以后他们长大了,如果两个孩子情投意合,我庞水生今天把话放在这儿,我绝对!不会反对!”

“庞水生你胡说什么啊!”金爱华生气地拉他,庞水生回头瞪她:“不嫌丢脸啊!闭嘴!”

这件事,顾铭夕和庞倩自然是不知情的,但是金爱华从此就恨上了钟小莲,对着庞倩也时常会讲钟小莲的坏话,还叫女儿要把钟小莲说的话当放屁。

在对待顾铭夕的问题上,无疑,庞水生和金爱华是有很大的分歧的。顾铭夕在家休养一年后,和庞倩同一届升入小学,当时顾国祥还未回国,庞水生为了两个孩子跑前跑后,还拜托木匠定制了顾铭夕的课桌,并向老师强烈要求,让女儿和顾铭夕同桌。

那时顾铭夕和庞倩都很小,自然也不会反抗,两个人就莫名其妙地做了同桌,一做就是五年。

晚上,庞家一家三口吃饭时,金爱华突然问庞倩:“你今天是不是碰到钟小莲了?”

庞倩点点头,马上说:“我没和她说话。”

“以后见到她,就走开,千万别去理她。”金爱华往庞倩碗里夹菜,“那疯女人刚才回来碰到我,居然还特地和我说,看到你和铭夕在街上打打闹闹,你还喂他吃番薯,好像感情很好的样子,她放的什么狗屁!”

庞倩闷头吃饭:“……”

庞水生有点生气:“爱华!”

“干吗!”金爱华又转头问庞倩,“我问你,你喂顾铭夕吃番薯啦?”

“没有没有。”庞倩立刻摇头,“是我自己在吃。”

金爱华看了她一会儿,说:“你也大了,该懂点事了,铭夕是个男孩子,你虽然和他是同桌,但也不能和他处得太近,你知道吗?”

“嗯。”庞倩小鸡啄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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