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闻歌在A市没再停留多久,N市那里天天都有人打电话来催徐丽青赶紧回去。

温少远的不挽留,就成了一张通行证,注定她要随着徐丽青去N市。

为什么?

因为徐丽青是她的监护人,闻歌的吃穿用度都来源于她,任性不止为难自己,更为难温少远。

而这个世界,闻歌最不想为难的人,就是他。

离开前,闻歌去了温家一趟看望老爷子和辛姨。

除此之外,意外地见到了久闻其名却从未见过其人的温时迁。

温时迁是温老爷子最小的三儿子唯一留下来的血脉,也是温家这么几代唯一的一个小公主。

可想而知,她的出生是多么众星捧月。

但辛姨每每说起她,语气怀念又遗憾,还夹杂着几丝若有若无的怜惜。

温老爷子的长子次子都继承了老爷子的衣钵,从事不同领域的商界事业。

唯独这个老三,不知道是像了温老爷子那唯一一点的文艺还是温老夫人的浪漫情怀,从小便立志当一个画家。

老爷子那个时候还不像现在这样固执,虽然也不开明,但想着有两个儿子能够继承家业,对这个小儿子寄托的期盼便轻了许多。

于是,小儿子毕业之后就当了个一穷二白的画家。

自己窝在一个公寓里,成天搞创作,但一无所成。

画的画一张都没卖出去过,到最后连温饱都成了问题。

老爷子见这样也不是办法,想了想,就给他在公司里安排了个清闲职位,起码得让这小儿子能够温饱。

这样的日子没有多长久,小儿子一心要追求自己所谓的高度,所谓的梦想,留下了一封书信,就走了。

偶尔也会寄明信片回来,一年后在某个城市定居,在一家画廊谋生。

再回来,是半年后,带着女朋友来见他。

那个时候,已经未婚先孕怀了时迁。

连婚礼都来不及摆,只领了证,时迁就出生了。

温老爷子突然得了这么一个掌上明珠,高兴得连小儿子离家出走的事都没计较。

这件喜事来得突如其来,老爷子什么也没顾上,成天就抱着温时迁,前门玩腻了去后门,半刻舍不得撒手。

那个时候温时迁还没有大名,一直拖到周岁,老爷子都没有头绪。

正想着找个大师算算字,小儿子一声不吭地和媳妇离婚了。

老爷子前前后后都没弄清两个人到底怎么回事,看到那张离婚证怒急攻心,病倒了。

一直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这才回了家。

回去后,整个家都变了样。

时迁的母亲已经离开了,至于他那个小儿子,性情大变,整日阴沉沉的,到最后,连时迁也不认识,没多久就去世了。

温家的人丁,就是那个时候寡淡起来的。

而小儿子的画作,就是在他死后,一副副拍出了高价,身价跃然,竟成了著名的画家。

也不知道这是可笑呢,还是可惜。

时迁的名字,就是那个时候取下的。

她的母亲丢下她离开,父亲又离世。

从小便留在老爷子的身边,他亲自教导,给她启蒙,教她识字。

那感情之深,怕是旁人都难以想象。

后来温老爷子的另两个儿子也接二连三的离开,温老爷子就是那个时候性格大变,固执偏执,强势霸道,变得不太好相处起来。

温时迁在老爷子身边长大,由辛姨照看着,等温时迁高中一毕业,就被老爷子送去了美国送回了她母亲的身边。

这其中的缘由,无人知道。

所以,辛姨对待闻歌才会这样怜爱。

倒不是拿闻歌当替身,只是她的到来正好填补了这一个空缺。

此后的三年,温时迁便很少回国,就连联系也少了很多。

直到这次,突然回来了……

温时迁对闻歌的存在也很是好奇,闻歌要回去时,主动提出要送她。

别墅区周围的绿化做得很好,草木旺盛,远远地看去一大片的葱郁,绿得让人心情舒畅。

更有不知名的花朵盛开,夏日暑气闷热,微风拂来,竟也伴着几缕花香。

“我刚回来,先去看了看大哥。”

她看了眼走在身边个子比她还矮上一截的闻歌,伸出手牵住她:“我才知道我大哥给我留了一个小侄女。”

她的掌心微微有些凉,握着她的,突兀的动作,但由她做来,并没有半分不妥:“按照辈分你得叫我一声小姑?”

闻歌点点头,张了张嘴,在心里练习了几次,这才叫出口来。

那声音又低又小,听着就跟小奶猫在叫一样,温时迁却无端地生出几分亲切感来,把事先准备好的,要给她的小礼物放进了她的掌心里:“我跟温敬的感情很好……可是连他去世了也不知道。

爷爷对家里有人离世很忌讳,所以那时候才会迁怒你。

我这次刚回来,一提到温敬的事情,他就冷着脸对我发脾气,还让我改口叫少远大哥。”

闻歌抬眼看她,正对上她清透的眼神,含着几分笑意,在阳光下格外耀眼夺目:“你的事我都听辛姨说了,不管你现在是不是温家的人,但只要大哥护过你,我就不会坐视不管的。”

闻歌彼时还不知道她说得这些,在今后能给予她多少助力,只这样一个蝉鸣声声的午后,她就这样迷失在温时迁那双清透的眼睛里,像沉入了一个宁静的梦境,美好又安宁。

———

几天前,闻歌就跟着徐丽青到了N市,一个对于她而言,完全陌生的城市。

N市的天空始终灰蒙蒙的,很难得才能看见一个大蓝天。

徐丽青说N市是座工业化的城市,到处都是工厂,排放出来的气体刺鼻又脏污,所以空气质量比较差,雾霾遮天蔽日。

就连下场雨,那雨滴里似乎都带着尘土,脏兮兮的。

闻歌住在徐丽青工作单位分配的教职工寝室,两室一厅两卫,地方比A市要小很多,但正好够用。

夏天闷热的午后总是寂静无声,那热烫的空气似是一条火舌,疯狂地卷动着。

闻歌刚睡下没多久就被热醒,呆呆地坐在窗口看了良久,这才回过神,洗了把脸,去看电视。

徐丽青不喜欢她玩电脑,也不太喜欢她往A市打电话。

那一次,她正在跟白君奕打电话,她进屋看见,脸色一沉,二话不说就挂掉了她的电话。

即使什么都没说,闻歌也能感觉得出来,她十分排斥自己联系A市的人。

无论是同学,亦或者是小叔……

没关系,等暑假结束,她就能回去了。

她总是这样安慰自己。

闻歌开始给自己找事情做,她学着做家务,跟隔壁的阿姨学做饭炒菜。

第一次下厨做了四菜一汤给徐丽青吃的时候,徐丽青不敢置信,又感动不已。

她就顺势央着徐丽青带她去了一次花鸟市场,买了一些花苗回家种。

但她不免总是想起温老爷子和温少远。

想着温少远曾经说“女孩子不用学下厨,这些应该男孩子来做”,也想着温老爷子每日清晨拎着花洒自得浇花的样子。

温时迁在A市没留多久就回美国了,那天和闻歌告别后,她曾给闻歌留了个邮箱联系。

偶尔闻歌能用电脑时,就会翻翻邮箱。

这么一个多月下来,竟然也互相通过十几封邮件。

还有那一缸乌龟……

也不知道小叔这样回家不规律的人,会不会记得喂一喂。

别嫌麻烦,一口气倒一堆的龟粮下去啊……那得把她的大宝二宝三宝四宝都撑死了。

她撑着下巴坐在窗前,想着在A市的那些人,那些事,渐渐就有些恍惚起来。

明明才过了一个多月,她却有一种离A市那些生活很远很远的感觉。

徐丽青的先生回来过两次,对她倒是没有说什么。

他回来的那几天,徐丽青都忙得不见人影,他就开车带她去书店,一口气买了很多书让她打发时间。

回头和她一起整理这些战利品的时候,看见她手里拿着一本食谱,微微诧异:“喜欢下厨?”

“想学会做好吃的菜。”

闻歌眯着眼睛一笑,合上书,端正地把它放在书桌的一角。

她没放在心上,徐丽青的先生却上了心,隔天就和她一起钻在厨房里研究,指点一二。

他做菜好吃,火候总是能掌握得很精准。

对闻歌这个才刚会一些,油热一炸就缩脖子缩手恨不得躲得远远的小学徒而言,简直就是绝对的良师!

这日,难得徐丽青按时下班,一家人聚在一桌上吃饭。

徐丽青忽然就问道:“闻歌,有没有去美国学习的想法?”

闻歌夹着红烧肉的手一抖,那泛着莹润色泽卖相极佳的红烧肉就这么猝不及防地掉进了番茄鸡蛋汤里,溅出一片清汤水花。

“我没有……”她压低声音,小声地回答。

幸好,徐丽青似乎只是这么一问,转头低声和她的先生继续刚才的话题。

闻歌却开始有些心不在焉起来。

从一个多月前就萌芽的不安,在心底越扩越大。

她捏紧了筷子,把下唇咬得一片发白。

———

事情的爆发,是在临近九月一日开学的前一个星期。

又一个闷热的午后,徐丽青去市里接了回来休假的先生回来,回来后,先来房间里看了看她。

见她在午睡,闷出了一额头的汗,关了窗给她开了空调。

空调轻微的运转声里,她的手指贴上她的额头,替她擦了擦汗。

在她床边坐了一会,正要出去,一眼瞥见她倒扣在书桌上,书页凌乱翻折起的菜谱。

她拿起来看了眼,目光落在她折了痕迹的那几个地方,眉心微蹙,目光沉沉地看了还安然睡着的闻歌一眼。

站了良久,才把书放回原处,放轻手脚出去了。

她刚拉上门,闻歌就睁开眼睛,视线落在还透着一丝缝隙的房门上,轻手轻脚地下了床。

徐丽青的先生正在喝茶,见徐丽青出来,笑了笑,儒雅又温润:“睡着了?”

“嗯。”

徐丽青的兴致不太高:“我刚才看见她书桌上倒扣着一本菜谱,上面折了一角的都是……都是少远喜欢的。

你说,这孩子的心思是不是真的被我料中了啊?”

闻歌贴近门口,悄悄地附耳上去。

清润的男生不疾不徐道:“你瞎操心什么,也不看看孩子几岁。

这个时候的喜欢基本上都是朦胧的好感,或者是对优秀异性的好奇。

自己还是个大学教授呢,遇上自己孩子的事情,就乱了手脚?”

话语里,毫不掩饰徐丽青对闻歌的亲昵。

徐丽青皱着眉头没说话,似乎是也相信了这个解释,良久,才叹了一口气:“我这么把她当自己的闺女养,她却并没有把我当她的妈妈。

到现在也都叫我徐阿姨,徐阿姨……”

徐丽青的先生轻笑了一声:“你对她好,她总是会知道的。

N市的高中联系好了没有?

马上就要开学了,你打算什么时候告诉她,你要留下她在N市上高中?”

这句话,恍若一道惊雷,破空而来。

闻歌跪坐在门边,僵直着身体,不敢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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