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行动
我等不及了。
我换上另一套T恤、球裤,
拿起弹簧刀,走过来,走过去。
嗒,嗒。
闹钟定的是上午九点,八点我就醒了。我给孔洁发短信:“我和婶子撕破脸了,无家可归,下午两点当她面取东西,你能来么?”
她回:“不能挽回么?”
我回:“不能。我已经买好傍晚回老家的火车票。”
然后手机许久没有动静,我盯着它,觉得人和人终归相隔,此一大事,彼一鹅毛。我熬不住想打过去时,她又回过来:“你先别着急,看看能挽回不?”
我回:“现在你说话方便么?”
她回:“方便。”
我便将电话打过去,说:“到时你能来一趟么?”那边又没声音了。我知道她在犹豫,她一贯奉行的是乐于助人的原则,现在内心生出的感受却是“麻烦”,她觉得这事很麻烦。我有些失望,说:“就当我没说过,就这样。”然后挂掉电话。
一会儿,她发短信过来:“我来,你别灰心,你要相信任何事都是可以挽回的。”
我冷漠地回:“多谢。”想想又回了一条:“我永远不想让第三个人知道这段屈辱。”
她回:“好。”
这时隔壁何老头儿在炒菜,铲子不停抄着锅底,声音撕心裂肺。我戴上帽子,穿着T恤下楼。快到岗哨时,我将拖鞋拖得山响,哨兵目光斜视四十五度,五指并拢,贴于裤缝,就像雕塑般纹丝不动。我走近看,汗水淌了他一脸,而指尖和臀部由于用力过猛正在轻微抖动。
我咳出好几声,才想到一个称呼:“同学,你这个班是站到下午么?”
他像机器人般旋转九十度,啪地立正:“是,下午三点。”
“我有个朋友两点过来,麻烦你到时放行。”
“他长什么样子?”
“是个女的。”
他露出会意的笑。我摘下帽子,不停地扇,说:“好晒。”他说“是啊”,借着这个机会松弛下来,想和我多聊一阵。他当然知道我是军校教务处处长的侄子。我傲慢地走掉。我厌恨他这种生活,不想和他们打交道。
我找到一家生意差的理发店,只说一句“也该理理这乱蓬蓬的头发了”,他们便像雀儿般扑来,唧唧喳喳地开风扇、倒茶、搬椅子,问我用什么洗发水,要弄什么发型。我翻过册子,看看他们头上,都是一个鸟样,像是雉尾五颜六色耸成一团,便说:“你们能弄点正规的么?”他们又拿来一本册子,上头尽是日韩清纯小生,无时不在展现叛逆背后的幼稚。我摆摆手,想描述又描述不出来,此时电视恰好放准点新闻,有位看不出年龄的男子在播报新闻,我便说要那样的。
我看着电视,忽然想播音员的每个动作、每句话其实都在展现这个职业无尽的合理性,便讨来纸笔,细细记录。我想人要迅速赢得周围人的尊重和信任,必须掌握以下几个要诀:
1.服装简洁普通,色调稳重;
2.发型为二八偏分,发线向后向右,一丝不乱,积极健康;
3.面部表情不能丰富;
4.动作平和、自然、适中;
5.头部端正,下颌微收,时刻保持自然诚挚的微笑;
6.眼睛不能睁大,也不能迷糊,眼神明亮、集中、柔和,角度正视(略偏下),做到眼前有人,心中有人。
我对镜自审,看到的是一张截然不同的脸。我眼神冷漠,无所依附,嘴角下拉,胡子拉碴,头发向各个方向蓬散。那些在岁月中生发的慵懒、无聊,已然刻印在脸上。我想即使我没犯事,人们也会第一个怀疑我。
我苦心模仿播音员的仪态,分寸极难把握,有一阵子理发师和我都觉得没有比这好笑的事了。但当发型弄好时,我眼前一亮,都有点认不出道貌岸然的自己了。理发师说要不要刮胡子,我说不要,便结账走人。
时间尚早,我无所事事,寻到一个台球摊。大上午的,客人稀少,我提出和老板对打,老板斜眼看着我,沉稳地说:“我不怎么会打啊。”而手已经提起杆子。
“我也不会打。”
他开球就塌杆,我让重开,他说:“比赛就是比赛,不讲人情。”我说好,提起杆也姿势难看地打起来。第一局是五十元,我不想赢,他也不肯进球,嘴里一再说自己真不会打。我知道他在钓鱼,便顺水推舟连收两局。
第三局他说行价是翻倍,我说好。他又说:“我可要好好打了。”我说好。他知道我的斗性还没被激发起来,因此仍旧装出一副菜鸟的样子,对每个球都郑重其事地长考,出杆患得患失,但是想进的球都会进。我从冰柜拿了瓶啤酒,咬开喝了,然后闭目养神。其实我很烦,我打台球就是这样,没打时想打,打过三局便兴味索然,对手总是越来越磨蹭。
他打得没什么打了,做好防守,谄笑道:“承让承让。”
我走去一看,知他欺我不能解开,便打了个白球反弹,将目标球撞入底袋,然后手起杆落,直打得洞口剩下一枚黑球。他像首级要被割掉,将球杆放到一边。我将白球径直打入空袋,将球权留给他。他说:“兄弟好爽性。”
我说:“就当请我喝啤酒。”
他还要找我打免费局,我摇摇头,说:“有句话不知你懂不?虽然你年纪大我很多。”
“你说。”
“每次我打球时,心里都会涌出一种不如去死的恶心。”
“我懂。我比你更懂。”
他当然比我懂,有什么比一个人经年守着一个台球摊,看着球子成千上万次聚散离合更痛苦的事呢?就像陀思妥耶夫斯基在《死屋手记》里说的:把一桶水从一只桶里倒进另一只桶里,然后再从另一只桶里倒回原先的一只桶里,几天之后,囚犯宁可死掉,也不愿忍受这种侮辱。
午饭吃的是新奥尔良烤翅,这是我的圣餐。每次想吃时,我都会控制住欲望,直到抵挡不住,好似漫天飞着的都是焦黄色、滑腻、多汁的它们,才走进肯德基。吃前,我反复洗手,拿纸巾擦干,然后才像优雅的狮子,长时间撕扯、分解它们,一直到将骨髓吮吸干净。
今天我吃到它什么味道也没有了,才走掉。
我买到一把简易剃须刀,戴着帽子回到家属院。哨兵仍然像杨树般笔挺地站着,没有拦阻,这说明他知道帽子下边的人是我。何老头儿正好拉着狗往外走,我感到顺心极了,远远让到一边。那只老狗不时吐着舌头,低头寻觅地上可吃的东西,而老头儿眼神痴呆,打着饱嗝,将一根手指伸进嘴里捣弄牙齿。我觉得他早死了,什么都死了,只剩躯壳定时听候时钟指令,出去,回来,回来,出去。
我走进家,锁好门,拉开灯,像一个砌匠站在建好的屋前,想想还有什么漏掉没做的。我想到一个笑话,说有一位虎背熊腰的男子拦停过路车,却只是命令司机手淫,司机迫于淫威,照办。男子又命令再来,如是三番五次,男子才召唤出妹妹:“好了,你可以跟着他去城里了。”
我闭上眼,想象孔洁在橘黄的灯光下解开长发,褪去丝裙,瑟瑟发抖地蜷缩到床上,在不得不摊开身躯时,嘴唇咬紧,皮肤紧绷,全身一起一伏。而我则像黎明之前要攻克城堡的战士,持枪在雨夜疾行。我渴望到达时身体像烟花一样猛然炸开,又刻意隐忍、延迟,直到这个时刻猝然来临,我以为还有几下,却是再也没有了。我扯过卫生纸,擦黏糊糊的手,情绪极度灰暗,仿佛看到灰暗的分子从地上大片升起,从天空大片降落,仿佛全世界都已沦陷。
然后我只想时间走快点。我等不及了。我换上另一套T恤、球裤,拿起弹簧刀,走过来,走过去。嗒,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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