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他曾经是猎人,如今却被追捕。改变竟是如此突然。血手木匠,他们这么叫他。起初是咖喱山木匠,除了东二十八街妓院三尸命案之外,他们不知道他干过什么、到底是谁。他并不喜欢这个名字,但是,倒很欣赏媒体把这个绰号跟地名连在一起。咖喱山是这个城市名称深具关联性与想象力的具体实证之一。这个地方本来没有名字,也没有人把它视为独立的地区。它位于莫里山的南边,葛兰姆西北边,奇普斯湾东边与熨斗区的西边。问题是你一旦要出售或是出租这块地方,得叫它什么名字呢?反正它在莫里山的附近,这个地方是因为莫里家族而得名,再加上这个地方有很多印度餐厅,何不押韵叫它咖喱山?
现在改叫血手木匠了。星期五之后,大家知道爆炸案也是他的杰作,一家报纸叫它咖喱山一切尔西木匠,但显然太啰嗦了,没有人喜欢用。
经过指纹比对,警方发现布朗克斯科得威尔街的纵火案,也是他犯的案子。现在他们掌握了他的名字,还把他的家底全部告诉新闻媒体。媒体多半叫他血手木匠,尽管知道他的名字(他好久没用了)、他的地址(他已经不住那里了),但是,好像都比不上他的罪行来得重要。
血手木匠。起初,他不喜欢这个绰号,更厌恶他们因为单一行凶现场遗留下来的东西:榔头、凿子(他们还不知道有螺丝起子呢、就给他盖棺论定。后来,他比较能接受了,因为他觉得这个绰号不经意地点出他的工匠本质。又过了一阵子,他甚至认为这个名字取得恰如其分,可惜记者们根本体会不到。木匠不只是一种工人的名称,还是一门手艺。他本质上不就是一个建筑师?
报上的新闻都太误导了,只看到他毁灭性的一面。他们不知道他拆除,是为了重建;杀人,是为了再生。他们不了解牺牲,不了解他的牺牲与别人的牺牲。
但他们肯定理解这一点,不过是在潜意识层面而已,倒不是因为这个他们才叫他木匠,那个称呼只是由于他用的工具才得名的,恰巧又与手艺(craft)和咖喱山(Curry Hill)押了头韵。但是,也许正因为人们在潜意识中觉察了这一点,这外号才如此深入人心,才使这个外号历久不衰,明明大家都知道他的真名之后,还被广泛采用的理由。他是一个木匠、建筑师,他在建立自己的城市,一息尚存,永矢弗谖。
你或许担心,现在有人会汄出他来。
起初,他也觉得被抓到是意料中事,绝对躲不了几天。当他看到消防队员在科得威尔街浴火奋战之后,他就觉得过不了多久,就有警察直直地从人群中把他揪出来,送他进监狱。好啦,先生,我们知道是你放的火。方不方便告诉我原因何在?
他会把理由一五一十地告诉他们。他们一定不了解,但他会尽力。
但没有人找上他,甚至没有人多看他一眼。几个星期之后,他放心了,他只是个不起眼的老头,在大家的冷漠中隐身。
他还是孩子的时候,喜欢听一出广播连续剧,里面的主角叫做拉蒙特·卡兰斯顿,绰号“影子”。谁知道人心中暗藏邪恶?“影子”知道。“影子”,说书人每个星期都会解释,有能力遮蔽人们的意识,所以没有人看得见他。
他是不是也有这种本事?他有这种本事,也不是他能控制的。他开始怀疑自己变成这个模样,并不是因为亲人牺牲的缘故,并不是四个亲人的尸体让他决定进行这项牺牲任务。有没有可能是这四条人命,外加一起起接踵而至的悲剧,偷去了他身体里的某些成分?自此之后,他就觉得他不一样了,而且永远也没有办法恢复正常。他失去的那个部分会不会是吸引别人注意的特质?当然,他没法跟拉蒙特·卡兰斯顿一样真的隐形,但是,大家对他视而不见,毫无印象,过目即忘,不也就跟隐形一样?
时间过去了,他把大家的视而不见当作是理所当然,甚至把它当做是盾牌,在犯下恶行之后,保护他全身而退。但他还是小心谨慎,步步为营,他确定他在丢汽油炸弹跟挥舞刮胡刀的时候,绝对没有人盯梢,但是,他万万没想到,有朝一日他的身影竟然会被看见。
他还真没想到监视录影机,也不了解为什么在切尔西连续纵火案之后没多久,警方就找到线索,一下子便发现他跟二十八街妓院凶杀案的关联。他觉得要花好一番工夫,警方才能猜透他苦心经营的犯罪模式。他选这三家酒吧是因为打扫它们(还有那家妓院)的是同一个年轻人。这个人就是发现查尔斯街命案的清洁工。
现在他已经搞不清楚为什么要设计这种犯罪模式。他见过也认识这个年轻人。他跟踪他,好像就是他在冥冥之中领他到下一个牺牲之地。以前,他从未质疑这种模式,回头想想,还真不知道所为何来。
不过,你不能说这没有韵律、没有理由。韵律,当然有,只是理由,目前还不明显。
没关系,做了就做了。
他坐在窗边,看着这个城市。
这间公寓挺舒服的,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家具也很得体。两个窗型空调,让室内在八月热浪来袭时依旧凉爽。这里也很宽敞,三层楼的木造建筑,足足被它占掉一整层,地址是布鲁克林区波罗的海街,所谓的波尔伦丘上。他还记得在“大富翁”里,波罗的海街跟地中海街是最便宜的产业。真实的波罗的海街其实不差,虽然他依稀记得这个地方在二三十年前,只是纽约边缘。如今,布鲁克林大部分的区域都改良过了,变成纽约中产阶级的最爱,那些在曼哈顿、布鲁克林区好地段(像是布鲁克林高地)买不起房子的人,纷纷搬到这里。
艾芙莉·克里斯平,这栋公寓的主人,就是这样的中产阶级,今年五十一岁,在华尔街法律事务所担任法律秘书。她二十几岁的时候结婚,结婚照放在衣柜上,照片上的她是一个笑容可掬,浑身散发光彩的妙龄女郎,身边的新郎也是光彩照人。她的先生几年之后死于车祸,她搬到纽约开始新生活,深居简出,很少与人来往。十五年前,她搬到波罗的海街,跟她住的只有一只威廉·哈宾杰叫不出名字的猫。
这只猫,甭管叫什么名字,总得有人喂吧。看来它是饿了,在他的脚踝间钻来钻去,用身体摩擦他,引他注意。他走进厨房,从柜子里拿出猫罐头。只剩下两罐了,等吃完了,再好好想想该怎么处理这只猫。
他打开罐头,把猫食倒进碟子里,放在厨房的地上。看着猫吃得起劲,感觉肚子饿了,于是他也打开一罐扁豆汤、一罐烤牛肉丝,感觉起来罐头里面的内容跟猫吃的也没什么不一样。他把汤倒进炖锅,肉丝放进炒锅加热,然后把料理好的食物,先后装进碗盘里面,坐在厨房的餐桌前,吃了起来。那只猫不甘寂寞,跳上来看他在吃什么,他拎着它的脖子,把它摔到客厅里面去。这个教训应该够了,不过下一餐它还是会跳上来,动物会学乖,只是记不久。
吃完饭之后,他把碗盘洗干净,用一块红白相间的抹布擦干,归放原位。他觉得,他真是个好房客。他洗盘子、铺床、喂猫,甚至还帮植物浇水,唯一有点差错的是:其中一盆,他好像浇太多了。
他检查一下冰箱的冷冻柜,先前倒的水已经结冰了。他把盒子里的冰块全部挤出来,放进冰桶里,开了自来水,装满四个冰盒,让它继续结冰,再把冰桶里的冰块,倒进浴缸。然后,他关上浴室门,走到前屋,坐在窗旁的椅子上。
他好想念他的书、他的历史、他的纽约客日记。据他所知,这些书还放在切尔西的仓库里,但是,那个区域对他来说,太危险了。某种程度上来说,哪里都不怎么安全。他的照片在报纸、电视上,随时可以看得到,“美国通缉要犯”节目更是把他的形象传遍全国。(让我们把这懦夫赶出街头!节目主持人慷慨激昂地宣誓,但他觉得这句话颇为费解。他不期望一般人了解他为他们付出的代价,但从哪一点看得出他是懦夫?恶魔,倒还可以。他了解大家觉得他的创作有些邪门歪道,但再怎么说,也不是懦弱啊。)
在切尔西,当地居民总觉得跟他的关系比较密切些,看他的照片也会多留点心。他可不觉得上那去,人们也会无动于衷。更何况,警察说不定已经在仓库附近埋伏,就等他上钩。他好想念他的书,但他其实不需要它们,更犯不着为了那批书,掉进警察的陷阱里。
电话响了,他随它响去。本来有答录机,但被他关掉了,他不想再让人留言。电话本来就不多,这是今天的第一通。先前有一通,是办公室打来的,他第二天才回,跟他们说,克里斯平女士老家出事了,匆忙出城了,她要他,邻居兼老友转告公司,她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两天之后,他又打电话给事务所:克里斯平女士的婶婶过世,她是唯一继承人,决定待在德鲁斯。“连这里的东西都懒得收拾。”他说,还装出苦恼的语气,“要我把这里的东西打包好,给她寄过去。她以为我的日子很闲,没别的事好做吗?”
从此之后,事务所就再也没有打电话过来了。
她有满满的一箱书,大部分是平装本小说,有一本画册叫做《消失的布鲁克林》,里面都是建筑物照片,有的富丽堂皇,不可一世,但终究难逃怪手铲除的命运。他很喜欢看这本画册,体会如白驹过隙的繁华美梦,即便是坚固的建筑物,也难保在瞬间消逝。但是,图片不像文字,没法把他的心思载到别的地方。
他有很多钱。在警察认出他、报上都是他的照片之前,他其实已经知道他的匿名生涯即将结束。于是他到自动提款机,每天都提到八百块的上限,连续三天。他现在的花费也很少,他不住旅馆,不上餐厅。手上的两千四百块,足够应付他剩下的日子。
在他找到波罗的海街公寓之前,他手头一定要很宽松才行。他不敢睡在公园的长条椅上,生怕一个巡警用警棍敲他的鞋底,等他坐起来,睁开眼睛,被巡警盯着好一会儿,就此身陷囹圄。他不怎么睡,有时,在有空调的戏院中,盹上一两个小时也就成了。他搭G线到绿点,在曼哈顿大道一家廉价商店里,买衬衫、袜子跟内衣,他觉得那里比十四街安全。吃饭就在皇后区凑合,当地居民比较担心克什米尔领土争议与哥伦比亚内战,白人在曼哈顿同性恋酒吧放几把火,并不关他们什么事。
接着,他就找到艾芙莉·克里斯平的公寓,日子没那么辛苦了。她的柜子跟冰箱里满满的都是食物,有一张软软的床、舒服的椅子,还订了有线电视节目。她当然有邻居,可他从来没见过。他总是在半夜两点钟出去,五点前回来,没碰到过任何人。
每一天,他都能避开众人耳目,被抓到的几率在逐渐缩小。警方的追捕依旧不遗余力,但是一般人,那八百万双眼睛出了名的喜新厌旧。你看,不过一会儿的工夫,他们全然忘记到底是谁在散播炭疽热邮件。更刺激、煽情的新闻又出现了,很快地占据大家的注意力。血手木匠的照片,从集体记忆的前线退了下来,逐渐模糊。
过一阵子,他将再度隐形。
有人按电铃、敲门。
他神游太虚,沉浸在幻想当中,似睡非睡之间,听到门外有动静,顿时从椅子上弹起,眼光转向门边。不知道谁有钥匙,正在开门。他已经把门反锁起来了,但他必须想办法应付。
他从厨房抽出一把刀来,挨近门边,问道,“哪位?”
“我是卡洛斯。”一个声音说,“上门来探望克里斯平女士。可以把门打开吗?”
“不行。”他说,“我正在淋浴,听到外面有人敲门,你把猫吓坏了。”
“我不是故意的。”卡洛斯说,“克里斯平女士在吗?好几天没看见她人了。”
“她出城了。”他说,“你没有收到她留下的纸条吗?”
“什么纸条?”
“她回德鲁斯去了。”他说,“她婶婶过世,她去料理后事。你确定没有收到纸条吗?”
一个女人的声音说,“杜鲁斯?”
“在明尼苏达。我是她的朋友。她叫我替她照顾猫,还要偶尔过来浇花,我就说我干脆搬进来住好了,因为我家的空调坏了,偏巧撞上热浪来袭,日子真难过。”
“我知道她是明尼苏达人。”那个女的说。
“我们想知道她还好吧?”卡洛斯说。
“她很好。”他说,“前两天我还收到她寄给我的明信片呢。明天过来,我拿给你们看。”
“不,我们倒不想看明信片,我只要——”
“听我说,”他说,“水龙头还开着呢?你们是好人,有你们这种邻居,真是她的福气。”
“我是管理员,这个区域的四栋公寓,都归我照顾。我要负责任,你明白吗?”
“明白。”他说,“很感激。”
他站在那里,握紧刀子直到两个人的声音在楼梯间消失。
他得决定怎么处理指纹。
留在这里,还是把它们擦干净?两种想法都有道理。如果警方找到他的指纹,就知道他曾经窝藏在波罗的海街,他的新闻又会回到头版头条。最近在报上很少看到他的新闻,很多人认为他已经离开这个城市,去了墨西哥或是巴西,或是到阿拉伯国家和他的恐怖分子兄弟们一起寻求政治庇护,要不就是死了。他的指纹会破除这些臆测,警方会再度扩大搜索,从曼哈顿到比较外围的区域,全都不放过。新闻一旦被炒热,他的隐形披风,就没法全力保护他了。
但换个角度说:等到警方觉得有必要搜集、比对指纹的时候,他早就离开波尔伦丘、离开布鲁克林区了。撇开个人安全不论,让这个城市知道血手木匠安然无恙,还在继续营建他的死亡工程,又有什么不好呢?恐惧是一种很有力的情绪,他擅长运用。
他可以想象卡洛斯上《五点现场》的模样,一个脑袋空空、装腔作势的记者,故作犀利状,不断地问问题,畅谈波罗的海街凶杀案。他没见过卡洛斯,也没想从窥视孔里,看看他到底长什么样子,但他相信他的想象八九不离十——矮矮壮壮的,一头鬈鬈的黑发,脸上有些瘢痕。“我上去探望她,你知道吗?他告诉我说,他是她朋友,克里斯平女士的婶婶死了,所以她回老家料理后事,他搬过来住,顺便帮她喂猫。这种说法就我看来是很合理的,你知道吗?”
好,就让警方找到他的指纹,让他们害怕血手木匠。难道情况还会比现在更危险吗?他用不着再躲多久了。时序已经进入八月了。
黎明破晓,他想,卡洛斯应该已经起疑了。也许他该当面见见艾芙莉·克里斯平的朋友,不是隔着门喊话。
时间消逝。
他脱下衣服,把衣服都放进洗衣机,然后很有耐心地坐在窗边,等着把洗好的衣服放进干衣机。衣服烘干之后,他把等会儿要穿的衣服放在一边,剩下的,他都塞进一个他刚找到的深蓝背包里。
厨房里有个装工具的小抽屉——钳子、一字与十字起子、榔头、软尺,外加一盒各式各样的钉子与螺丝钉。他拿出榔头,在盒子里找出根最大的钉子。这根钉子还真吓人,三英寸来长。他把榔头跟长钉子放在厨房的料理台上,关上抽屉。
冷冻柜又达成任务了,冰块被冻得很结实。他把冰块放进冰桶,在空的冰盒里装满水,再把冰桶里的冰块,倒进浴缸里。他用毛巾沾水,胡乱擦了个澡,然后倒在她的床上。冷气开到最低,房间跟冰柜一样,他得盖两层毯子。
他在两点十五分左右醒来,穿上昨天备好的衣服,放轻脚步,避免惊醒楼下邻居。被他锁在卧室里的猫,又开始不安分了,不住用身子磨他的脚踝,看来又饿了。他低头打量这只猫,又看了看放在料理台上的榔头。
他开了一罐猫食,喂饱它,检查冰柜里的冰块。他轻轻按了一下,薄薄的冰层上,留下了他的指纹。
他又去浇花,昨天好像浇得太多的那盆就省了。给猫咪的水盆换了干净的水,拿起榔头跟钉子,走进浴室。艾芙莉·克里斯平还是直挺挺地躺在里面,面朝上,有些冰块还没融化,静静地漂浮着。最初几包冰块他是在奈文街上的杂货店买的,接着就用冰柜里的冰块补充,再把冷气开到最强,双管齐下,目前看起来,她的状况还不坏,只是再好也只能这样。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不管卡洛斯会不会再来敲门,现在都是离开的时候了。
在艾芙莉·克里斯平的脸颊与太阳穴上,有些淤青,那是被他打的;喉咙有勒痕,当然也是他的杰作。他默默地看着她,有点感觉,却捉摸不定。怜悯?有可能。
他跪在浴缸前面,嘴角不屑地撇了撇,这是他非干不可的肮脏事儿。他不觉得好玩,但是,跟他所有的动作一样,都是有目的的。
他把钉子敲进她前额的正中央。
三点刚过,他背起背包,溜出门缝,小心翼翼地不让猫跟出来。他锁好门,静悄悄地溜下两层楼梯,下面的所有房间都黑漆漆的。他猜他们都睡死了,千万别惊动他们。
波罗的海街也是万籁俱静,空无一人,他从前门离开,走向史密斯街,朝右走,三条街外的伯根街有个地铁站,另外一边,六条街外的卡罗街,也有地铁站。
在这样的仲夏夜里散步真愉快,他左转,以不疾不徐的轻松步伐前进。他觉得,背包,比手提箱、购物袋都来得方便,两只手可以空出来,肩膀两边共同分摊重量,感觉起来也不会那么重。他很高兴在衣柜里找到这个背包,很高兴能派上用场。
再几个星期就好了,他想。
他在空荡荡的月台上等地铁,盘算着下一步该做什么——不必急,按部就班地来就行了,还有时间。血手木匠的最后行动、最后的胜利中,也会有他的自我牺牲。这会是他的空前成就,伟大得难以想象,他知道什么时候会发生,却不知道要付出怎样的代价。
这不是一般人看得穿的,是吧?他随意找张长排椅坐下,两手规规矩矩地放在膝盖上,等他的地铁,也等答案在他面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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