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雷顿坐在沙发上,想香烟。他不是非抽不可,只是,抽烟的想法最近不断地闯进他的脑海。在喝完今天的第一杯咖啡后、在丰盛早餐之后、在一场愉快的欢爱后,甚至在话锋有点接不下去的小空档,他都想从烟盒里抽出一支骆驼,点上火。他不止一次地告诉自己,这种心思要不得,随即强迫自己把注意力转到电视上。

上演的是《美国通缉要犯》。他们用戏剧化的手法呈现一个西弗吉尼亚男子,违反他女朋友申请的保护令,蓄意侵犯他的女朋友与她十一岁的女儿。饰演这个要犯的是一个瘦瘦小小、一头金发,还有些书呆气的家伙,看上去不怎么适合这个角色,直到电视上出现这个恶棍的真正长相,他才发现那家伙长得简直是当微软总裁的料。

接下来就是血手木匠了。主持人约翰·沃尔什报道说,血手木匠究竟藏身何处,谣言不断。有人说,他在佐治亚州的卫克罗斯,害得当地警方慌忙闯入一家汽车旅馆。也有人说,他在蒙大拿州的卡利斯佩尔有一辆RV露营车停在那里的KOA露营地。被当成是嫌疑犯逮捕的两位老先生,经过照片比对,发现根本就不像威廉·波义斯·哈宾杰,在郑重道歉之后,被无罪开释。

“但我们正在步步进逼当中。”沃尔什向观众保证,接着话锋一转,谈起纽约的另外一起谋杀案——房地产经纪人玛丽琳·费雪命案,现在也已经确定是血手木匠犯下的罪行之一。

“瞧他那副德行,好像案子是他们侦破的似的。”苏珊说,“完全没有提到私家侦探吉米·加尔文,也没有提到那个热心公益、自己花钱雇用他的作家。”

“我今天下午有提到他,让他出出风头。”

“你提到他的名字了吗?”

他点点头,“如果他们没有剪掉的话,这可是打响知名度的好机会。”

他一整个下午都在NBC洛克菲勒中心影棚,接受马特·劳尔的访问。节目会在第二天早上的BC有线频道中播出,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这个节目会在这两个台的电视网中重播几次。打从检察官李欧娜·法布里齐奥举行记者会,撤销对他的起诉之后,他不止一次地参加全国性的电视节目,到NBC去,不是第一次,想来也不是最后一次。崔西已经帮他排好上多明尼克·杜恩的《电视法庭》,还在想办法上拉里·金现场。她跟他说,他是公关天王,卖他的书一点也不成问题。他是作家,头脑清晰、表达能力超强,被指控犯下法理难容的杀人案,其中夹杂着绘声绘色的性爱成分,结果却是大逆转,他被证明是清白的,更棒的是:经过他的努力调查,这个峰回路转的故事,竟然还扯上当红的邪恶轴心——血手木匠。虽然现在也许还早了些,但这么好的宣传机会,岂可轻易放弃?

“你一定觉得我疯了。”崔西说,“等书印出来,我来想办法上奥普拉。虽然她的读书俱乐部现在停办了,可说不定她还是乐意请作家去上节目的。”

克雷顿红透半边天,皇冠出版社里,个个笑逐颜开,完全不在乎这本书的内容到底是什么。伊瑟·布林克夫是唯一的例外,她用整个周末把这本小说从头到尾地读了一遍。克雷顿有预感:无论她喜不喜欢内容,她都会爱死这本小说,但他也预想到了她的激动的确发自内心。

因为在他动笔写这本小说以来,他就信心满满,接连三个试读的人,也都赞同他的笃定。他自己当然也读了一遍,修正错别字、删掉一些赘字与芜杂的情节,偶尔有些文句表达不顺,就修改掉。自己看自己的小说,当然不客观,但是,他很高兴地发现他还挺喜欢自己的创作的。苏珊是最理想的读者,早在他写《暗黑甚水》前,早在他还不知道有这个人存在前,他一生的心力,其实就是为她而写。他希望她会喜欢他的小说,结果一如预期。她的评语一针见血,字字句句都说到他的心坎里,单为这一点,他写这本小说也就不枉了。

这不是他的唯一回响。他的经纪人罗姿没有理由扯谎,每次她都会提出中肯的建议与客观的评价。她保证说,这本小说跟他前几部作品相比,一点也不逊色,说不定还是他步入文坛以来,最具代表性的力作。从商业的角度来看,这本小说更代表了一个新的里程碑。“你的冤屈让你拿到这个合约,”她说,“签约金额加上随后的报道,让这本小说未战先胜。在你动笔之前,我就知道这本书一定会进入畅销书排行榜。不过我认为《暗黑甚水》一样会成功,上帝垂怜,就算是那些警察没有敲你的门……有什么好笑?”

“上帝垂怜?”

“面对现实吧,这次还真是上帝赐福。就算没有这些遭遇,你终究会写完这本小说,进到我的办公室,把沉甸甸的初稿放在我的桌子上,读完之后,我还是会做一样的事情:影印五六份,分交各大出版社,大家来竞标。或许我们拿不到三百万,但是,拉抬到接近七位数的价格,这我可以保证。你现在是名利双收了,小宝贝,书印出来之后,你会更有钱、更出名,不坏吧?”

苏珊听到淋浴的他在唱歌。她爱死了,男人就该这样。就像卡拉OK,不过听众只有自己一个。

有一天,她也跑进去跟他一起洗,他不唱了,但是,更有趣的事情发生了。她喜欢帮他打肥皂,喜欢他毛茸茸的身体,喜欢跟她自己滑嫩嫩的肌肤贴在一起的感觉。

她应该现在进去,再来个鸳鸯浴?不,她想,经常做这种事情就没意思了。她得想别的主意,特别点的。

她拿起那只小兔子,用脸颊感受它的滑润晶莹。是她神志不清了,还是碟子里的谷粉真不见了?感觉起来,谷粉好像比上次看到的时候要少得多。

她亲亲那只小兔子,跟它说,它是她最爱的小猪,把它放回碟子前面。

他前两天买了一串香蕉,看起来可以吃了。她剥开一根,没问题,虽然还有点硬,但已经熟了。她含住香蕉的前端,感受它在嘴中的味道,然后有主意了。她把香蕉吃完,又剥了另外一根。

他走出浴室,她在床上等他。“我有礼物给你。”她说。“我知道。”

“一根香蕉。”她说,“我藏起来了。”

“天啊。”他说,“这种东西你能藏在哪里?”

“你自己找啊。”她说,“找到了,就吃下去,但有个条件。”

“看来是该谈个条件才对。什么条件?”

“不准用手找。”

结果变成一场欲罢不能的性游戏。他吃完香蕉之后,并没有住嘴,让她一次、两次、三次的高潮,这种情景、这种接连不断的兴奋,谁算得清楚到底来了几次?最后,他压上她的身体,进到她的里面,他的家伙比香蕉还要大、还要硬,天啊,比香蕉还要甜。他亲她,嘴里有下体跟香蕉的味道。如果有人能够合成这两种味道,做成冰琪淋,一定会掀起抢购的热潮。他的屁股缓缓地进退,慢慢来,一点也不急,她盯着他的眼睛,他也深深回望,她忍不住了,再也忍不住了,拉过他的大手,放在她的喉咙上。

“喔,我要,”她轻柔地说,把他的手压在喉咙上,“喔,求你。”

他在咖啡的香味中醒来。

这是最能驱赶睡魔的味道了。其实,咖啡壶比闹钟更加有效,装上刚磨好的咖啡粉跟水,设定好时间,在你想叫醒自己的时候让咖啡壶开始喷蒸汽。虽然心向往之,但他总觉得麻烦,不过,有个完美无瑕的解决方法:找个人过夜,让她煮咖啡叫醒你。

而且过一会儿,她就会把咖啡端到你的床边。

她穿好衣服,美丽不可方物。“我出去买《时报》,”她说,“周末假日版,比平常少一些,就只十磅重而已。”

她正要叫醒他,她说,如果咖啡香力有未逮的话。再过十分钟,马特·劳尔的访谈节目就要开始了。《时报》也应该会登出书评。

他们坐在沙发上,两个人手上各拿着《时报》的不同版面。电视打开,转好频道,先静音,等访谈开始,再开声音。他想集中心思看一篇关于南美魔幻现实主义作家的评论,然后又转到玛丽琳·史坦西欧关于犯罪小说的讨论。他的心思不断游移:《暗黑甚水》会得到什么评论?他们会喜欢吗?他们会厌恶吗?还是他们视而不见?

马特·劳尔出现了,还是前两天的那套西装。他打开声音,把报纸放到一边。他的访谈稍后才会出现,但他想看完整个节目。

苏珊温柔地靠在他的身边,他的手挽着她,要她再靠近些。天啊,新游戏,找香蕉。他怎么这么幸运?

然后他想起她拉过他的手,压在她的喉咙上,她死命地出力。求你,她说,声音近似哀求。

他感到一阵恶心,一个完全碰不得的想法冒了出来,游走在他的视线角落、他的意识边缘。他深深吸一口气,甩掉这段不愉快的回忆,集中注意力,听听马特·劳尔在说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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