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北法戈路397号是视线所及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房子。那座旧平房早就没有人居住了,坐落在一片空荡荡的街区,而那个街区很久以前就变成了一片城区草地。石棉瓦板壁上涂着一层棕褐色,叫人看着别扭。屋子的柏油顶棚与其说是盖着木瓦板,倒不如说是满目青苔。窗户用一块块胶合板遮盖着。遮盖前门的胶合板上用喷漆写着“请勿靠近”几个大字,占满了整个门板。苏珊如果是在为一部恐怖片寻找外景地,她就不用再到别处找了。
那电话一定是个恶作剧。话也说得过于天衣无缝了。
苏珊把车停在马路护栏旁边,坐在车里,脑袋伸出来,朝大街两头看看。快到中午了,四周没有一个人影。街区没有别的房子,马路对面的教堂停车场上也是空空如也。她考虑到了多种可能性。那里面要是有一具尸体,会怎么样?这是有可能的。一些精力过剩的大学生偷偷溜进来开派对,或者阅读朗费罗的诗作什么的,发现某个吸食海洛因的瘾君子死了,或是某个无家可归的人死了,但转念一想,他们并不想报警,因为他们不想因为擅人民宅而招惹麻烦。
肯定是这样。这还是很有道理的。
要么,这或许是个陷阱。《先驱报》的一个标题浮现在苏珊的脑际:英勇无畏的记者走进美女杀手伏击圈后遭杀害。是新闻工作者,苏珊想起亨利讲的笑话,给自己做纠正。
苏珊掏出一根烟,点上,又看了几眼房子。
简直是荒唐透顶。她这是小题大做。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干它个彻底干净,当一回南茜·德鲁的“神探俏佳人”吧。
她把烟头扔到外面的雨中,抓起装满催泪瓦斯的手提包,钻出汽车。
摆出一副你就应该到那地方去的样子。这一招昆廷·帕克教过她。摆出一副你就应该到那地方去的样子,就没有人问你你究竟是要干什么的了。他那时候总是在汽车里放着剪贴板。他说过,没有人会询问一个拿着剪贴板的人的。
苏珊绕过去走到汽车后备厢前,后备厢里有她的百宝箱。她拿出手电筒和笔记本,放进手提包里,然后又拿出旧剪贴板。如果对面教堂里有人在盯梢,她就装出一副搞选民登记的样子,要么装成调查的样子。先生,这里面有多少具尸体呀?
她身穿紧身短背心和黑色牛仔裤,脚蹬黑色系带靴子。再加上一头紫色头发和艳丽口红,瞧那副模样,她应该在互助委员会的柜台后面工作才对,而不是挨家挨户搞什么调查。
人们现在还使不使用剪贴板了?
满怀信心大步走。这是帕克教她的另一招。苏珊倒是试图满怀信心大步走的,可这是一个挑战,因为雨下得很大,她不得不从杂草丛生的地上走过去,走到满是杂草的前门甬道上。
走近一看,那座房子比从大街上看更加糟糕。房屋的前廊,连同通向前廊的台阶,略微向右倾斜,而房子本身则稍稍向左倾斜。苏珊穿过齐膝高的杂草,绕着房屋走了一圈。她把剪贴板夹在腋下。这样是没有意义的。不管怎么说,没有一个人能看得见她。到了屋子后面,她看见了她要找的东西——一块胶合板躺在地下室窗户前面的地上。窗户已经破碎。在这一带,没人居住的房子是挡不住人们进去的。
苏珊从手提包里取出手电筒,轻轻一按就亮了。她在窗户边蹲下来。破碎的玻璃已经被清除干净,所以,窗户框里没有玻璃碎片。透过窗户的自然光线往下面照射成一块漫射的四方形,照见水泥地板和碎玻璃片。苏珊把脑袋探进去,一只手撑着窗户框,手电筒尽最大可能往里面伸。没有照出多少东西来。水管,输气管,水泥地,看样子…真像个地下室。
“喂?”她冲着黑暗喊道,“这里是不是有人要了比萨?”
她听到的唯一声音是公共汽车在下一个十字路口开过去了。怎么办?如果进去后什么情况都没发现,她就直接去报社,对此事闭口不提。苏珊相信她实际上根本没在考虑这一层。与此同时,她感到一阵激动的战栗。六个月前,她还在写富有人情味的有关动物园动物的报道。这可比那刺激多了。
“我要进来了啊,”她说,把手电筒放回手提包,两腿一荡穿过了窗户,落在下面的地板上。玻璃碎片在皮靴底下咯吱作响。
房子里很静。静得出奇。没有中央空调,没有烧水壶,没有电冰箱,房子里一点声音都没有。
她又把手电筒拿出来,打开。手电筒照射出空气中弥漫的尘土,光柱看上去几乎像是固体的。地下室的一角有气味难闻的地下水,是通过地基渗透而来的。啤酒罐、烟蒂、碎瓶散落了一地。隐隐地还有一股尿骚味。
苏珊晃了一下身体,抬头看看她刚刚跳进来的窗户。窗台到她下巴那么高。娇弱的她没力气再爬出去了。她已经身陷绝境。
她试探着走了几步,手电筒对准楼梯。一座房子里有许多东西能要了你的命:氡、石棉、有毒材料、甲醛、二氧化碳、铅、聚氨酯泡·沫、玻璃纤维绝缘材料。这座房子并不比其他任何一座房子更危险。
“有人在家吗?”她叫道,“我是来征集签名的,”她的声音听起来空洞而紧张,“你赞不赞成医用大麻合法化?”
什么动静都没有。
她看见什么东西在动。一闪而过。她忙把手电筒的光线打向左边,一只老鼠的后半截身子从啤酒罐旁轻轻掠过。
她两步迈到楼梯的中间,暗暗对自己说,她并不是怕老鼠——她只是突然之间有些张皇失措。顺着楼梯上去是厨房。由于所有的窗户都封死了,一楼甚至比地下室更暗。凭着地板上污渍斑斑的破旧油地毡,她判断这是厨房。布满灰尘的地板上有清晰的脚印,几十个,非常凌乱,仿佛这里发生过一场混战或是有人跳过方块舞似的。
厨房里没有任何家用电器,木头橱柜里空荡荡的,墙壁里突出几个装煤气管道的固定装置,洗碗池里堆满了啤酒罐。并没有死尸。
苏珊把手电筒紧紧夹在腋下,从手提包里掏出笔记本和钢笔。她得把手电筒放在下巴下面,才能看见要写的东西,不过她还是设法记了几笔。脚印。啤酒罐。真他妈的阴森森的。还有,老鼠。
她把笔记本和钢笔放到一边,又把手电筒拿回手里,跟随着光束出了厨房,走进黑黢黢的走廊,向房子的前头走去,来到一条挡住了隔壁房间人口的床单前。床单钉在天花板上,像是一扇临时的门一样垂落到地面。好漂亮啊。
由老鼠滋生的疾病每年夺去差不多一万三千人的生命。
苏珊听见另一辆公共汽车轰隆隆开了过去。
此刻,她感到出奇的镇静,仿佛她在看自己参加演出的一部电影似的。就像她是那群姑娘中的一个,独自走进阴森森的房子,而观众们都捂住了脸,冲着她尖叫,叫她不要进去。房子里空空荡荡。她已经进来了。她已经从该死的地下室窗户钻了进来。她和一只老鼠大战了一场。这实实在在算得上是英雄壮举。以后几个月,她会凭着这篇报道而享有盛名。
只是,她得找到出口啊。
手电筒光束在床单上照射出一个昏黄的圆圈。“喂?”她说,听了听,并不指望能听到什么回音,然后,她慢慢地把床单幕布拉到一边,走进房间。
她首先注意到的是,房间很干净。不是一般的干净。干净得怪异。干净得出奇。手电筒光束打在擦过的硬木地板上,反射出光芒。墙壁和天花板新近涂成了白色。味道闻着也不一样,像是消毒剂的味道,如在医院。
苏珊拿手电筒照了一圈,胃里开始翻江倒海。没有家具。没有灰尘。没有蜘蛛网。住在这里的人,一定是名副其实的强迫性神经失调症患者。她晃动着手电筒,经过敞开的滑动门,走进另一个房间,停下脚步。两个房间之间悬挂了一块透明塑料布,韦斯奎因牌的。她母亲就在一堆混合肥料上蒙上了这样的塑料布。
她忘记她要干什么了。她忘记她在寻找出口。她朝塑料布走去,手里拿着手电筒,但是塑料布太厚了,光束根本无法穿透过去,看清另一面。她试图把塑料布拉到一边,但是塑料布比走廊里的被单钉得更牢靠,她不得不弯下腰,从塑料布下面挤了过去。
她转身,直起腰,举起手电筒朝四周看了看。
里面有什么东西。
苏珊胃里的结又绷紧了。“喂?”她说。
东西在一条被单的下面。或许是一件家具吧。人们要是出门一段时间的话,会把家具蒙上白色被单防止灰尘。有钱人,二十年代的,都在别的地方还有房子。那东西不是家具。是旧衣服吗?是擅自占用这个房屋的人留下的什么东西,希望以后还回来吗?
不是旧衣服。
给她打电话的那个家伙是谁呢?为什么要给她打电话?
给警察打电话吧,她细声细语地说。
然而,她把手伸进手提包,摸出笔记本和钢笔。
她用手电筒把地板上的那个形体照了一遍。仿佛是某种主动送上门的东西似的,围绕着那个形体,是八只或是十只硕大的红色塑料手电筒,没有一只手电筒是亮着的。
或许这是某种装修工程吧。
不是装修工程。
“好吧,”她说,试探着往前迈步,一只手里攥着笔记本和钢笔,另一只手拿着手电筒,“我要看个究竟。”她走到那形体边,跪下来,穿着牛仔裤的膝盖压到一个湿漉漉的东西。她蹲回来,拿手电筒照到腿上。血。
她一下子跳起来。到处是血。那个形体浸泡在血泊之中。地板上积了一摊血,黏糊糊的,跟果酱似的,在手电筒的光束照射下,闪着亮光。她打开手提包,拿出催泪瓦斯,举起来伸出去,食指摁在喷嘴上。
“你没事吧?”她低声问。
话一出口,她立马意识到这话问得有多傻气。一个人流了这么多的血,是没办法还活着的。不要往被单下面看。但她还是情不自禁地要看。她一定得弄清楚。她把手电筒举过头顶,算作一种临时武器吧,她的面部肌肉都扭曲了,她用催泪瓦斯罐把塑料布缓缓地拽回来。
她立即看清楚了那张面孔——闪现出眉毛和粉刺的伤疤,挺秀的鼻子,圆圆的脸蛋,柔和的下巴,所有这些细节在她的脑海里排列好顺序,形成一张脸,一个年轻人,一个和她同龄的人。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他一切正常,他会哈哈大笑起来,这彻头彻尾是某种愚蠢的玩笑。他头上戴着医院里病号服的帽子,看在上帝的分上,是一顶紫颜色的帽子,上面印着大象的卡通画,仿佛他穿的是戏装。他两只眼睛睁着。她让一直憋着的那口气在一阵喘息之中呼了出来。这时候,她的脑子才转过弯来。
这双眼睛不对劲儿。眼睑向后面拉得也太远了,瞪得溜圆的眼睛在一种像是白内障似的白色釉面下,几乎是什么都看不见。
她猛地仰回身子,手电筒光束向上转换了角度,照在对面的墙上。有那么一瞬间,苏珊觉得她看见东西了。她再次把手电筒朝上举起来,光束随着她的手颤抖个不停。那黄色的光球从墙上滑过,苏珊只想把光球关掉,想让它是黑暗的,因为哪怕是令人恐怖的漆黑一团也要比这好些。
墙壁涂成了白色。但是已经装饰过了。有人把墙壁画满,几乎每一寸都画上了,用手画了成百上千颗红艳艳的心。
赶紧逃出去,她在心里尖叫道。但是苏珊没有动。该死,她没办法回到地下室。
她把手伸进手提包,摸索到了手机。她先给报社打电话,然后拨打了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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