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去印度旅游的游客,曾经见到过令他终生难忘的一幕:在树林边缘,一个中年男人盘腿坐在野草中吹着笛子。不多时,草丛里一阵乱响,几条色彩斑斓的毒蛇从草丛中钻出,随着笛声扭动着身体,高高昂起脖颈,吐着芯子,爬上中年男子的膝盖,然后从肩膀爬出,盘上他的脖子,最后侧头听着笛声。

这就是印度有名的耍蛇人。不过,如果在印度有幸见到耍蛇人时,发现他们身边有年轻女性相伴,游客们最好不要搭讪或者接近。因为,据说这是耍蛇人在为女儿挑选丈夫。

蛇在印度教中的崇高地位,使得耍蛇业长盛不衰。但蛇毕竟不是哪儿都有,加上防蛇咬、驯蛇都需要经验,因此久而久之,耍蛇业成为一项子承父业的世袭行当,一代代流传下来。印度“耍蛇人”大都住在蛇类出没的地方,险恶的环境让他们从小就习惯了与毒蛇为友。在他们驯养下,令人毛骨悚然的眼镜蛇、蟒蛇,无不俯首听命。

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一古老技艺逐渐面临着失传的现状,印度街头耍蛇人越来越少。偶尔出现,也只不过是年老艺人在街头吹出诡异的笛声,几条没精打采的毒蛇从筐篓里钻出。如果发现有耍蛇者身边陪同着年轻女性,据说这是耍蛇人在为女儿挑选丈夫。

遇到这种情况,游客们最好不要搭讪或者接近……

印度湿热的空气沉闷得让人喘不过气,即使是绿树成荫的山野,躲藏在树影里的草地也升腾着丝丝热气。

月饼擦了擦额头细密的汗珠,从背包里摸出瓶矿泉水喝。不远处,是一片荒弃已久、不知道建于什么年代的古建筑群,只能从残破的墙壁依稀体会到往日的荣光。他扬了扬眉毛,仔细观察着地势,眼中讶异的神色越来越浓。

这片古建筑群三面环山,山势左右高中间低,远看像是“凹”字。西边乱石嶙峋,隐隐能看出是条干涸多年的河道。北边杂草丛生的树林,最细的树也要两人合抱,树龄都是千年以上。不知是人为还是天然,整片树林长成了正方形,把建筑群完全遮挡在树荫下。

正当月饼沉思时,树林里传出奇异的笛声。循声而去,在树林边缘,出现一个头缠纱巾、披着白襟的黑瘦中年男人,盘腿坐在野草中吹着笛子。

奇异的笛声缓慢悠扬,似乎有种荡人心神的蛊惑力。不多时,草丛里窸窸窣窣一阵乱响,野草如同潮水般倒向中年男人,几条色彩斑斓的毒蛇从草丛中钻出,随着笛声扭动着身体,高高昂起脖颈,“嘶嘶”吐着芯子,爬上中年男子的膝盖,钻进白襟,从肩膀爬出,盘上他的脖子,蛇芯舔着他的脸庞,侧头听着笛声。

不多时,中年男子被无数条毒蛇盘绕,看上去恐怖异常。忽然,笛声停歇,他睁开眼睛,看了一眼旁边造型古朴的瓦罐,叹了口气,嘴唇发出刺耳的“呜呜”声。

群蛇似乎受不了这种怪声,受到惊吓,纷纷从他身上落下,钻入草丛中四处逃窜。

“没想到在这里居然能遇到印度耍蛇人。”月饼扬了扬眉毛,大感兴趣,“有幸看到传说中已经失传的手艺,真是幸运。”

“这一行太危险,收入又少,全印度已经没有几个人精通这门手艺了。”中年男子把笛子别在腰间,露出雪白的牙齿笑道,“我叫佩森,认识你很高兴。中国人?”

“是的。”月饼双手合十,微微鞠躬还礼,“我听过一些传闻,耍蛇者必须是子承父业,而且刚出生时,父亲会亲手在他身上滴下几滴蛇的毒液,让他熟悉蛇性。不过我觉得这倒像是……”

“诅咒,对吗?其实这并不是诅咒。”耍蛇人拍了拍身上的杂草,拎起瓦罐向树林深处走去,“如果你能够进入那片建筑群,我会在里面等你。”

幽静的树林让人感到一丝莫名的恐惧,间或几声鸟叫倒像是印度传说中的“鬼鸟”莫卡招魂的声音,月饼叹了口气:“南瓜,要是你在就好了。这片古建筑群,根本不是什么宫殿,而是按照中国风水布下‘阴尸煞地’的墓群,不知道里面封印着什么样的怨灵。看来我要自己琢磨怎么进去了。”

密林深处的建筑群前,月饼取出口中的槐木片,倒了捧矿泉水洗掉涂在眼皮上的香炉灰,伸出手顺着纹路摸着竖立在墓群深处一面残缺不全的古墙。

古墙由整块山石凿成,纹路缝隙里长满了苔藓。月饼小心地用瑞士军刀抠掉苔藓,一幅幅雕刻古朴的图画清晰地显露出来。月饼点了根烟,深深吸了一口,眼前的图画虽然第一次见到,却有种很奇怪的似曾相识感。

“见过?”佩森从石墙后闪出,“没想到你居然能走进来。”

“既然是墓群,把自己装成死人,就可以走进这‘阴尸煞地’。我也是想了很久才明白其中的玄妙。”月饼对着佩森呼出一口烟雾,缓缓飘到他的面前,“这些图画好像在哪里见过,但是我想不起来了。”

“既然你能走进来,说明‘昆达利尼’接受了你,跟我来吧。”佩森耸了耸肩,脖子上堆积了一层厚厚的皮褶。

月饼突然向前一跃,掐住佩森的脖子,把他摁在古墙上。

“你的体温冷得不像正常人。”月饼手指渐渐用力,“再熟悉蛇性的耍蛇人,也不会任由没有驯化的蛇爬到身上,除非他也是一条蛇。刚才我喷了一口烟雾,飘到你面前的时候根本没有改变形状,说明你没有呼吸。”

佩森诧异地笑着,丝毫没有因为喉咙被卡住而呼吸困难,反而扭动着脖子,居然把头转到身后,留给月饼一个包裹着头巾的后脑勺。

佩森的身体跟着反方向转动,因为脖子的扭动,说话的声音像是被掐着脖子的鸭子沙哑的叫声:“小看你了,你猜对了一大半。不过这么做似乎不太友好。”

月饼闻言松开了手,佩森身体已经转了过去,自顾自向前走着:“这就是我们从孔雀王朝开始就承载的命运,我不会伤害你的,跟我来吧。”

月饼迟疑了一下,扬着眉毛笑了笑,跟着佩森绕过古墙。

古墙后是一片在印度很罕见的桃树林,桃木的特有香味浓得如同化不开的蜜,厚厚的树叶踩在脚下,柔软舒适。月饼折了根嫩绿的桃枝,咬在嘴里,始终和佩森保持三米左右的距离,不紧不慢地走着。走了不多时,月饼眼前豁然开朗,平整的开阔地对面,是如同刀削斧劈般笔直的山壁。

闪电状的裂缝把山壁分成两半,佩森穿过开阔地,停在缝隙前郑重地说:“你不是第一个来到这里的人,但我不知道你会不会是第一个选择走出这里的人。”

月饼琢磨着这句话的含义,摸了摸鼻子,笑了:“那我就进去做出选择吧。”

“哈哈!”佩森也笑了,闪身挤进山缝,“那就让我看看你的选择。”

山缝极窄,横突的石笋锋利异常,月饼小心翼翼躲着石笋,走了几十米,缝隙越来越宽阔,前方突然变得开阔敞亮,山风吹过,夹裹着孩童的欢声笑语。

佩森已经穿过山缝,大喊了一声:“我回来啦!”

月饼紧跟几步,终于看到了山壁后面的洞天。

听到佩森的呼喊,许多人围了过来,用月饼根本听不懂的话聊了半天。佩森边聊边指着月饼,好几个小孩子躲在大人身后,探着小脑袋好奇地偷偷瞅着。

不知道佩森讲了句什么,人们纷纷和他双手合十告别,佩森指着一间草屋:“那是我住的地方。”

两人在草屋中盘腿对坐,村落里祥和安静的气氛反而让月饼眉头紧锁:“你们是……”

“你看出来了?”佩森苦笑着点了点头。

“在中国,古代的皇帝为了死后遗体不被侵扰,都会大兴土木,在坟墓里设下重重机关,”月饼声音微微颤抖,“还会专门指派亲信部队世袭守陵任务,享受最高规格的俸禄,这种人在中国被称为守陵人。但是,谁也不能保证守陵人后代的忠诚程度。于是在秦朝,秦始皇从方士徐福那里掌握了一种……”

“既然知道,何必说出来呢?”佩森似乎不想谈这个问题,“没有真相,就不会有烦恼,正如我们耍蛇人的命运。下面我讲的,你可以当作故事听。”

“我听的故事已经很多了,”月饼伸了个懒腰,“希望这次不要叫我失望。”

“这是前几年发生的事情……”佩森舔了舔嘴唇,缓缓说道。

2006年,孟买,宏伟壮丽的印度门屹立在这座号称“南印度洋之珠”的城市。

络绎不绝的游客簇拥在印度门前面的广场上,时不时发出雷鸣般的喝彩声,还有些欧洲女人,捂着嘴满脸惊愕,连连说着:“太不可思议了。”

人群中间,年老的耍蛇人悠然地吹着笛子,色彩斑斓的眼镜王蛇从篮子里探出半截身子,随着笛声扭动着身体。游客们庆幸居然还能看到就连许多印度人也从未目睹,在印度几乎失传的手艺。

更让男人惊讶的是,一个半裸的美丽女人随着笛声跳着舞,纤细的腰肢散发着惊人的魅惑力。

笛声停止,眼镜王蛇缩回篮子,半裸女人安静地退到耍蛇人身边,端起盘子,圣洁得如同处子,环绕一圈向看客们寻求施舍。刚才还情绪高涨的游客一哄而散,只有几个本土印度人往盘子里放着为数不多的卢布。

耍蛇人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前热后冷的场面,不以为然,从布袋里摸出一枚鸟蛋,扔进篮子喂养眼镜王蛇。

半裸女人对每一位施舍的游客深深鞠躬,端着盘子回到耍蛇人身边:“今天比昨天多了50卢布。”

“卓玛,知足才能常乐。”耍蛇人收拾着物件,拎着篮子和卓玛一前一后走了。

“后面有人跟着我们。”卓玛忽然抽着鼻子嗅了嗅,诡异地笑着。

“呵呵。”耍蛇人卡塔拍了拍篮子,“上天馈赠的食物,在没有找到那个人之前,我们要好好收下。”

两个人穿过孟买繁华的街道,拐到肮脏阴暗的贫民窟,进了一间破破烂烂的房子。

街道的拐角处,两个二十多岁的男人偷偷瞥着,窃窃私语。

“季卡,我有些害怕。”

“怕什么,一个老人一个女人,还不乖乖任咱们摆布。”

“那条眼镜王蛇可是剧毒无比,万一……”

“多诺,作为印度人,你居然不知道耍蛇人在驯化毒蛇的时候已经把毒牙拔掉了?那条蛇和一根草绳没什么区别。”

“可是……”

“啰唆什么,你要是不敢,我自己去。”

夜渐渐深了,贫民窟本就没有路灯,各家为了省电,早就关了灯,整条街道陷入一片死寂的黑暗中。

季卡脚下已经堆了满地烟头,抬手看了看表:“走!”

多诺有些犹豫,但是想到卓玛极度诱惑的身体,咽了口唾沫,跟着季卡摸到房前。

“我先进去,你在外面把风,听我招呼。”季卡看来也很紧张,以至于摸出匕首撬门锁的时候,手都在不停地颤抖。

门锁“咯嗒”轻轻响着,季卡慢慢推开门,闪身钻了进去。

多诺看着虚掩的门,心跳如鼓,紧张地四处张望,竖着耳朵听季卡的招呼。

奇怪的是,屋子里没有一点声音。等了许久,多诺实在等不住了,推门而入。

屋子不大,只有客卧两居室。就着月光,客厅里空无一人,耍蛇人的物件胡乱堆在墙角,多诺往前走了几步,向卧室瞄去,却看到了让他根本无法理解的一幕!

耍蛇人、半裸女人、季卡正围坐在餐桌边,低声聊着天。

“耍蛇人嫁女儿,嫁妆只有一只狗、一条蛇、一包蛇药,你能接受吗?”卡塔嚼着咖喱拌饭,含糊地说道。

“能。”季卡机械地往嘴里拼命塞食物,肚子已经撑得滚圆,嘴角残留的咖喱汁像是涂着人血。

“可是你的朋友也爱我,怎么办?我只能嫁给一个人。”卓玛水汪汪的眼睛里满是风情。

“他不会和我抢的,他从小就不敢和我抢东西。”季卡抹了抹嘴,使劲咽着最后一口食物,又端起盘子舔着。

卓玛嘟起小嘴:“但是我不喜欢被两个人同时爱着,只有一个人能爱我。”

“那我应该怎么办?”季卡放下盘子,似乎想不到答案。

“杀了他!”卡塔冷冰冰地笑着。

“杀了他?”季卡眼中的瞳孔慢慢扩大,不停地重复这句话。

多诺全身汗毛竖了起来!他真切地看到,卓玛微微张开的嘴里,吐出蛇一样的信子!而卡塔往嘴里塞咖喱拌饭的时候,竟然咬掉了自己的食指指端,丝毫不觉得疼痛,伤口也没有流出血,“咯噔咯噔”嚼着!

“季卡!你中邪了!他们不是人!”多诺刚想喊出这句话,篮子里蹿出一道黑影,钻进他的嘴里,一阵黏滑凉腻的感觉从嗓子顺着食道爬进胃里,他看到留在嘴外面尖尖细细的蛇尾,食道被蛇鳞爬过刮得忽痛忽紧的感觉让他几乎疯掉。

“呜……呜……”他仰面摔倒,抓住蛇尾向外拽,只觉得胃里一阵剧痛,眼镜王蛇似乎咬住了他的胃。

“你看,你的朋友很不满意,想到杀掉我的嫁妆呢。”卓玛摸着季卡的脸,细长的舌头撩着他的耳垂,“杀了他,你就能娶我了。”

季卡木然地站起,拿着手中的匕首,一步步走向翻滚挣扎的多诺。

“刺向他的喉咙,对,就是这样。”卓玛柔声蛊惑着。卡塔默不作声地从包裹里取出两截竹筒,接上一条橡胶管子。

滚热的鲜血喷了季卡满脸,他伸出舌头舔着,眼中闪烁着野兽猎食似的凶光,用刀顺着多诺的喉咙剖到肚脐,热气腾腾的体腔里顿时淌出腥臭的浓血和暗黄色的油膏。

眼镜王蛇从多诺胃囊里钻出脑袋,贪婪地吸吮着人油。

多诺居然还没有死,脸部因为剧痛扭曲变形,看了看被豁开的肚子,破烂的喉咙里迸出一声沙哑的惨叫:“我不会放过你。”

眼镜王蛇吸足了人油,身体变得滚圆锃亮,卡塔抓住它的尾巴,从多诺口中拽出,用力捏着蛇头两侧,把橡皮管子探进蛇嘴,人油汩汩地流进竹筒。

不多时,蛇身干瘪黯淡,竹筒里盛满了人油,卡塔才把眼镜王蛇往地上随便一扔。

季卡如同木偶一样坐在多诺尸体旁边,捧着一截割断的肠子扯嚼着。

卓玛捧起眼镜王蛇,亲吻着冰冷的蛇头:“卡塔,即使它已经死了,也要尊重它的尸体。”

“尊重?呵呵……卓玛,知道我最痛恨的是什么?”卡塔把竹筒小心地放进包裹,走出屋子,身影慢慢消隐在黑暗中,“我最痛恨的就是和你们绑在一起的宿命!”

“我又何尝不是。”卓玛冷冷地望着卡塔的背影,转身厌恶地踹了一脚还在吃肠子的季卡,“还有男人丑陋的身体。”

客厅里不停地传出咀嚼吞咽的声音,卧室里的灯又亮了。卓玛双手探到脑后,轻轻撕扯着,把整张脸皮揭了下来,取出化妆品,仔细地修补描画……

“我会给你生个孩子的。”灯光下,卓玛长满了细细密密鳞甲的脸上淌着黏液,尖突的嘴里排着密密碎齿。

一年后——

“季卡,你真有福气,不但娶了这么漂亮的老婆,一年内还从普通职员升到了信息部部长。”同事酸溜溜地笑着说。

季卡冷着脸没有作答,同事讨了个没趣,悻悻地走了。回到刚收拾好的办公室,他泡了杯咖啡,热气不断升腾,如同压抑不住的怒火,举起杯子狠狠摔在地上,怔怔地看了半天,才清扫了玻璃碎片,取了新杯子重新泡咖啡。

他心里明白,如果不是因为妻子卓玛和主任之间的暧昧关系,以他的能力,是不会在短短一年时间内连升几级,爬到现在这个位置的。在地位和尊严面前,他只能选择前者。

有了地位,什么样的女人都有;没有地位,就算是丑八怪也守不住。每当卓玛半夜才回家时,季卡只能愤怒地安慰自己。

更让他感到羞耻的是,卓玛居然怀孕了!而他知道了卓玛和主任之间的事情后,每天都会在早餐牛奶里偷偷放进避孕药。如果不是几年前他晕倒在孟买街头,被卓玛救了送进医院由此相爱结婚,现在又拥有了地位和财富,他真的很想把避孕药换成毒药,杀了这个无耻的女人!

去医院做了CT,孩子居然健健康康,一点没有受到避孕药的影响而变成怪胎,这样连堕胎的理由都没有。他根本弄不清孩子到底是谁的,眼看着卓玛的肚子一天天变大,他的心就像被刀割般疼痛。

终于到了临产期,季卡强忍着内心的煎熬,把卓玛送进了医院。等候在产房外,他一根接着一根抽烟,没有通知任何人。

生下来第一时间做亲子鉴定,如果不是我的孩子,就算是离婚,所有财产都是我的!卓玛也会身败名裂,被所有人唾弃!想到这里,他心里又隐隐升起一丝报复的快感,倒希望这个孩子真不是他的。

产房门开了,护士抱着孩子:“男孩,6磅。”

孩子响亮的啼哭激发了季卡的父爱,抱过孩子,眉目间依稀有几分自己的模样,让他心里多少有些宽慰。

“孩子有皮肤病,”护士冷冰冰地说着,“蛇皮癣,在腿上。”

季卡手一哆嗦,孩子差点摔在地上,连忙用力抱紧,孩子受到惊吓,哭得更是撕心裂肺。

“这又不是什么绝症,在恒河里接受洗礼就会好,不用大惊小怪。”护士大概是见多了这种场面,很不以为然。

印度闷热潮湿的天气是各种细菌滋生的天堂,由此衍生的先天性或者后天性的皮肤病更是常见。被印度人尊称为“圣河”的恒河,却有着治愈各种皮肤病的奇异功能,所以每年都会有大量皮肤病患者来到恒河浸泡身体,最多一个星期就可以痊愈。

“我妻子怎么样?”季卡心里盼着卓玛最好是难产而死。

护士顿时来了精神:“从没见过生产这么顺利的女人!根本没用我们帮助,很顺利地就把孩子生下来了,这是你们第几个孩子?”

“第一个。”季卡逗弄着孩子。

“那真了不起!”护士抱着孩子回了产房。

季卡心情复杂地重新坐在椅子上,忽然听到有人喊他:“季卡,是我。”

走廊里,空无一人,只有护士抱着孩子走进即将关合的产房门。儿子伸出一只小手,像是在对他打招呼。

因为是顺产,过了三天季卡就把母子接回家,同事们纷纷祝贺,就连主任也打来了电话。季卡强忍着表示了感谢。卓玛没有母乳,他只好托朋友从乡下收购新鲜的牛奶,印度人虽然不吃牛肉,但是从来不拒绝喝牛奶。

虽然卓玛对孩子冷冰冰的显示不出一点母爱,但是丝毫不影响季卡对孩子的喜欢。他很想把这个消息告诉最好的朋友多诺,可是多诺失踪了很多年,怎么也联系不上。

儿子腿上的蛇皮癣更加严重,一层层褪着薄薄的满含油脂的嫩皮,白色的皮屑更是满床都是。卓玛无动于衷地休养着身体,季卡怒火越来越盛:要不是你出去乱搞,我怎么会给你偷偷吃避孕药?这蛇皮癣搞不好就是后遗症!

心里这么想的同时,他还去医院做了一件事情。

“医生,结果出来了吗?”他紧张地询问。

“结果出来了,DNA相符。”医生拿着检测单,面色很奇怪。

季卡总算松了口气,压在心头的石头这才放下来。

“不过……”医生欲言又止。

“怎么了?”季卡又是一头冷汗,生怕医生说出“误诊”之类的字眼。

“这个孩子的DNA检测很奇怪,简单来说,他有着十二种不同的DNA,其中有一种和你相符。这在医学上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医生试探着问道,“如果方便,我想见见这个孩子,做一次彻底的检测。”

季卡如同被兜头浇了一盆冷水,妻子和主任的奸情又一次刺痛他的心。

“您同意吗?”

“我是不会把孩子交给你们像只小白鼠进行研究的。”季卡猛地站起,摔门而出。

回家路上,季卡发疯般踩着油门,脑子里转着无数个念头!

一个精子配一个卵子,这是最基本的科学常识!儿子怎么可能会有十二种不同的DNA?

前方红灯亮起,他猛地踩下刹车,死死盯着秒针不停跳动,到刺眼的红色数字跳动“12”时,他忽然想到了什么,哈哈狂笑着。

回到家中,保姆说卓玛出门买尿布去了,季卡摆了摆手没有说话,守着一桌咖喱饭菜,忽然吼道:“我跟你说过,我不吃咖喱,我也不吃肉!自从2006年在孟买生了一次病,我就再也不吃这些东西了!每次看到咖喱和肉,我就会觉得在吃人肉!”

保姆吓得连忙收拾了饭菜,季卡阴沉着脸进了婴儿房。房间里传出一阵响亮的哭声,季卡一声低低的惊呼,头也不回地冲出门!

“主任,感谢您这么久以来对我的提拔,我想多请几天假在家照顾妻子孩子。”

在主任办公室,季卡谦卑地请着假。主任点了点头,在假条上签了字:“可别把自己累垮了,信息部可是重要部门。”

季卡满脸堆笑,倒退着出了办公室。走出大楼时,季卡抬头望着办公室那一层,嘴角挂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

“季卡,你在医院干什么呢?”

在医院的走廊里,季卡偶遇同事丽黛,心事重重的他完全没注意到丽黛神色间的慌张。

“没什么,给孩子做几个化验。”季卡把单子塞进包里,“你来这里做什么?”

丽黛脸一红,故意岔开话题:“你知道吗,你请假这几天,报社闹鬼了!每天晚上十二点多,报社的灯就会自己亮起来,真的!我不骗你,门卫都看见了!可是门卫上来检查的时候,却什么人也没有,而且灯已经关了!吓死人了!”

季卡“嗯”了一声,显然不是很感兴趣。

“今天晚上又要出去应酬,又要喝很多酒,这种生活烦死了!”丽黛显然不想让季卡追问来医院的目的,话题一转,不停地抱怨。

盯着丽黛噘起小嘴性感地发着牢骚,季卡心里一荡,心中燃起久违的欲望:“今晚要是喝多了,就给我打电话,我送你回家。”

“那太好了。”丽黛揽着季卡胳膊撒着娇,“果然还是季卡最好。”

夜已深,看守大楼的门卫总算松了口气,大楼的灯没有亮,看来请的僧侣真有点本事。正准备入睡,大楼的门被推开,丽黛满身酒气,跌跌撞撞地走了进来:“我上楼拿个包,很快就下来。”

“要我陪你吗?”门卫有些想入非非。

“不用,我送她上去,给我们留着门,马上就走。”季卡走了进来,板着脸森森地说道。

不知道为什么,门卫忽然觉得季卡和平时不太一样,閨至于哪里有变化他又说不上来。眼看两人进了电梯,没过一会儿又从电梯里走出,丽黛手里多了个包。

“你一定要送我回家哦。”丽黛软绵绵地瘫靠着季卡肩膀。

季卡揽着丽黛的腰:“你自己住?”

“还有个男的……叫……叫……安瑞。”丽黛大着舌头结结巴巴嘟囔着。

“哦。那……”季卡有些失望。

“哈哈,安瑞是我养的狗啦。”丽黛放荡地笑着,“季卡,你现在是主任身边的红人,可别忘了我啊。哦,对了,听说他的亲戚要从英国来印度,去恒河玩。主任专门安排你去陪着呢。”

“这事我已经知道了,明天就出发。”

门卫眼巴巴瞅着车子呼啸而去,才磨磨蹭蹭回了监控室。他把腿舒服地搁在桌子上,抽着烟喝着啤酒,调出了刚才两人上楼的监控视频,指望着能看到些香艳的镜头。

幽暗的走廊里,两个人并肩走着,时不时窃窃私语,丽黛夸张地捶着季卡肩膀浪笑着。季卡突然停住脚步,回头看了看监控摄像头,门卫手一哆嗦,啤酒落地,雪白的泡沫激喷而出。

他摁下暂停键,越看越心惊:季卡黑褐色的眼睛变成死鱼肚般的灰白色,而廊灯投影的走廊上,只有丽黛一个人的影子……

第二天,季卡清晨从丽黛家匆匆走出,开车直奔飞机场,接上了主人的亲戚罗纳,直奔新德里。安排好了住处,罗纳嚷嚷着要看肚皮舞,季卡解释了半天,让罗纳明白新德里看肚皮舞需要在午夜时分的私人俱乐部才可以看到,罗纳才很不情愿地跟着季卡来到了恒河。

“这是什么鬼地方!河水像下水道一样脏臭!牛粪,屎尿,居然还有浮尸!哦!天啊!姜茶居然用这里的水浸泡,你们印度人果然像猪猡一般肮脏!”罗纳刚刚呕吐完,对着恒河大声咒骂。曾经作为殖民统治者特有的傲慢,让他根本不在乎周围虔诚教徒愤怒的目光!

“罗纳先生,不要忘记,您的亲戚也是印度人。”季卡眉宇间闪过一丝仇恨,连忙低头鞠躬掩饰。

“哼!”罗纳又吐了几口酸水,“真难想象托蒂居然能在这种地方生活!你叫季卡是吧?跟你一起来的女人是你老婆吗?怎么看上去像你妈妈。”

“那是我儿子的保姆。”季卡强忍着怒气,压低了声音。

“你居然带着保姆和儿子来陪同我参观旅游!”罗纳挺着肥硕的肚子,“我会把这件事情告诉托蒂。”

季卡忙不迭地恳求:“请您原谅。我的儿子得了皮肤病,只有恒河水才能治愈,所以冒昧把他带来了。‘圣洗’会在明天进行,今天晚上我一定带您去一个好地方。”

“哦?”在恒河里赤裸洗浴的几个年轻女子吸引着罗纳的目光,“得了皮肤病就要去医院治疗,我看这恒河也无非是个天体浴场而已。”

“晚上,恒河岸边会有更精彩的表演。”季卡压低了声音。

“哦?那我晚上一定要来看看。”罗纳搓着粗

短的手指,不怀好意地笑着。

夜晚的恒河安详宁静,潺潺河水洗刷着夜晚的寂寞,虫鸣阵阵。岸边,两条人影一前一后地走着,前面的胖子双眼冒火,燥热的湿气让他不耐烦地解开了领扣:“我不明白你要做什么!这里鬼都没有一个,哪里来的精彩表演!”

“表演马上开始了。”季卡站在罗纳身后,从腰间摸出一根手指粗的麻绳,飞快打了个活结。

“我现在要看肚皮舞,带我……”罗纳正要怒骂,脖子忽然被绳子套中。他猛地往前一挣,绳子越勒越紧,深深嵌进肥胖的颈肉里。

“难道这个节目还不够精彩吗?”季卡捡起一截手腕粗的木枝,重重击向罗纳后脑,一道鲜血喷到季卡扭曲变形的脸上。

罗纳双手拼命地抠着绳子,在重击之下,闷哼一声,肥硕的身体扑倒在地,像只待宰的肥猪,踢蹬了几下双腿。季卡擦了把脸上的血,疯狂地砸着。

树林里,回荡着“噗噗”的闷响声。直到木枝砸断,罗纳的衣服和糜烂的血肉黏在一起,季卡才一屁股坐在尸体旁,点了两根烟。

一根叼在嘴里,另外一根塞进罗纳嘴里。

“这个节目精彩吗?”季卡掐着罗纳脸上的肥肉,狠狠攥着,似乎在发泄心中的仇恨,直至他脸上出现青紫色的血斑才松手。

“你是托蒂那个浑蛋的亲戚,所以我要杀了你。”季卡吸了口烟,把烟雾吐在尸体上,“因为托蒂和我老婆通奸!”

“他们现在已经都死了吧。”季卡伸了个懒腰,把腿舒服地搁在尸体满是烂肉的后背上,躺在草地里,仰望星空,“我真的很爱我的妻子。你知道吗?”

“喂!你听到没有,回答我啊。”季卡踹着尸体,“我很想找人聊聊的。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我的儿子有十二种不同的DNA,也明白了为什么男同事看我的眼神那么异样了。我一直以为他们是嫉妒我升得快,直到那天我忽然想到,报社算上我,一共有十二个男的。”

“你说话啊!”季卡得意地笑着,笑得眼中不停地淌着泪水,“所以这几天晚上我偷偷摸进公司,收集了所有男同事的头发。哈哈……”季卡狂笑了半天,才擦着口角的涎水:“你能想到吗?我的儿子,居然是公司所有男人的儿子!哈哈哈哈!昨晚,我在公司饮水机里下了毒,现在他们应该都死了吧!要怪只能怪你运气不好,偏偏这时候来印度,所以你也要死咯。不过我不会让你玷污神圣的恒河,你只配吊在树上,向恒河忏悔。”季卡爬起身,费力地把尸体拖到树下,绳子扔过粗壮的树枝,用力拉着,罗纳被缓缓地吊了起来。

“儿子,经过圣洗,你的蛇皮癣就会好的。可惜你再也见不到你的妈妈和你另外十一个爸爸了。因为你的妈妈早餐里面也被我放进了毒药。”季卡脱掉所有衣服,慢慢走近恒河,舀着水沐浴身体。

“我真的很爱你的母亲,她救过我。所以我会把你养大的。”季卡把头埋进水中,好半天才抬起头,脸上挂满晶莹的水滴。

不知道是水珠,还是眼泪。

太阳照常升起,清晨的薄雾如同漫无目的的冤魂,笼罩着恒河。季卡捏了捏孩子的鼻子,孩子吮着小指头,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

“神圣的恒河水啊,请洗去我可爱的儿子留在今生身体上的罪恶印记吧。”季卡捧着河水浇着孩子赤裸的身体。长满蛇皮癣的双腿在河水的冲洗下,竟然脱落了一层死皮,露出鲜红色的嫩肉,竟像是一条蛇在蜕皮。

一丝慈爱的微笑,挤皱了季卡的眼角。

“季卡,是我。我是多诺,2006年就死了。你还记得我吗?”孩子突然用流利的英语说道。

季卡捧着水的手僵住了,水珠从他的指缝里渗出,一滴滴落在孩子身上。

“季卡,是我。我是多诺,2006年就死了。你还记得我吗?”孩子很认真地重复同一句话,天真地咧嘴笑着,露出四颗尖锐的犬牙。

许多恐怖的景象在季卡眼前飞闪而过,他似乎想起了什么。

“那天你把我吃掉的时候,也是这副表情。”孩子张嘴咬向季卡的手掌!

季卡终于想起了2006年那可怕的一幕!他狂叫着把孩子扔进恒河深处,疯狂地喝着恒河水。

“我的肉还在你的胃里,即便是恒河水也洗不掉你的罪恶。”孩子在半空中凄厉地喊着。

季卡大叫,“咕咚咕咚”往肚子里灌着河水。突然,他剧烈地咳嗽起来,甚至咳出了血丝。终于,他再一次把脑袋探进水中时,再没有抬起头……

“所有的业报都结束了。”树林深处,扭动着蛇一样腰肢的女人轻轻叹了口气,“在找到那个人之前,到底还要经历多少次这样丑陋的事情?也许,我是死亡和邪恶的化身。”

“每个心中有邪欲的人,都是死亡和邪恶的化身,不单单是你。”捕蛇人提着竹篮从远处走来,“卓玛,该走了。”

“卡塔,尸油用完了吗?我厌倦了这种生活。”

“我也一样。死不了,才是最可怕的宿命。”

桌上姜茶已凉,月饼静静地听佩森讲完这段离奇的故事,思索了很久。

“你在怀疑真实性?”佩森漫不经心地摇晃着茶水杯子。

“我在考虑另外的问题。”月饼扬了扬眉毛,有些迷茫,“世界上真的有轮回和宿命吗?”

“有或者没有,对我们来说,没有意义。”佩森在桌子上写下一行字——eternaloflife。

“这座墓群,埋葬的是谁?”

“不知道。不要不相信,我们真的不知道。或许是时代久远,远到我们已经忘记了生存的意义,只是不停寻找生存的方式。”

“我懂了。”月饼双手合十,“很多以前从不曾了解的东西。关于生命,关于轮回,关于宿命。”

“既然懂了,你知道来到这里的原因了吗?”佩森伸了个懒腰,干燥的皮肤被抻得直响。

“成为你们的食物?”

“哈哈!当然不是。当我们被选为守灵者之后,就不得不接受这样的宿命——此生不得离开陵墓。但是我们每年都会派出耍蛇人带着他的蛇回到世间,为我们收集活下去的东西。”

“尸油?”

“不错,活人要喝水,活死人要喝尸油。这没什么好奇怪的。”

“这么说,我的判断错了,你并不是蛇。”

“我们只是靠尸油存活了很多很多年的活死人而已。”佩森苦笑着摇了摇头,“许多人渴望永生,可是真正的永生,或许是他们无法接受的。”

“可是我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月饼端起漂着油珠的姜茶,慢慢抿着。

佩森盯着月饼手里的茶盏:“耍蛇人带出去的蛇会魅惑心存淫念的男子,也只有这种人身上的尸油,才会对我们有用。为了化解冤孽,化作美女的蛇会嫁给杀人者一年,为他生个孩子。那个孩子就是前世被杀的人,圆了这个孽报。可是蛇性至淫,有些事情,不是我们能够控制的。说到底,一个‘欲’字,要害死多少人。”

“那公司那些人?”

“放心,卓玛是不会让他们死的。孽报只存在于前世和今生的宿命里。”

“最后一个问题,你们到底在寻找哪个人?”

“不属于我们,却也靠着尸油永生的人。在这个诅咒中,只要找到这个人,喝了他的尸油,我们才能真正永生,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月饼微笑着站起:“我想我该走了。”

“这就是你的决定吗?”佩森有些讶异,“很多被我们选中的人来到这里,都会迷恋这里的安静生活。一旦找到那个人,就可以真的永生。你难道不觉得这很诱人吗?”

“我不喜欢蛇。”月饼点了根烟往门外走去,“而且我也决不会为了永生去喝尸油。”

“你是第一个拒绝的人。”

“我会保密的。”

归途中,村落里的人友善地对月饼笑着告别,却无法掩饰他们眼中勉强活着、寂寞了千年的绝望。回到那面古墙前,月饼摩挲着那一幅幅雕刻古朴的图画,他终于想起在哪里听到过图画里的故事,那是一个关于咖喱的故事。

“月饼,你真的没有选择永生?”我话刚说出口,就知道这是一句废话。

“换作你,怎么选择?”月饼枕着双手望着天花板。

我想了想,也摇了摇头。生命的精彩和宝贵之处在于有尽头,所以才会珍惜。如果知道自己永远不会死,那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南瓜,这件事之所以和你有联系,是因为你在泰国万毒森林的蛇村那段经历。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在很多古老国家的传说中,造物主都是蛇呢?关于各种蛇变人的传说自古以来就流传民间。”月饼自顾自地说着,“在这些国家里,都会有耍蛇人。中国的耍蛇人出现在晋朝,那个朝代曾经有个武陵打渔人发现了桃花源,里面住着一群与世无争的人。你想过没有,这里面有个逻辑上的错误。他们称先世躲避秦乱,隐居于此。可是真这样的话,将近一千年的时间,他们是如何保证人口繁衍的?先不谈生育问题,光是近亲结婚,就足以让他们灭亡。秦始皇生前追求永生,死后秘密下葬,至今考古学家都不敢确定发现的秦始皇墓到底是不是真的,而那群人偏偏是秦朝末年到了桃花源,后来南阳的刘子骥听说了桃花源,四处打探,却在不久就病死了,你不觉得奇怪吗?这里面有什么必然联系?”

我默默背着《桃花源记》,越想越觉得有蹊跷,有些意兴阑珊:“或许世界上根本没有桃花源,有的只是一座活死人墓。”

“说到墓,我倒真听说了一件关于古墓的事情。”月饼忽然笑得很诡异,“拉贾斯坦邦的斑噶城堡发现了一具青铜棺材,里面居然躺着身穿现代服饰的女尸。更离奇的是,女尸肚子里面还有个活着的胎儿。”

“月饼,别的事情我信,这事你丫就别编了。”我忍不住揶揄道,“小爷也是吓大的,你少糊弄我。这事如果是真的,早在网络上传开了。”

“我在火车上听一个女孩子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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