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南部山区的一个神秘部落中,流传着一种奇怪的风俗:如果男孩子的第一颗牙齿长在上齿龈,那么他必须要和一条狗结婚,才能保佑一生平安。

与狗结婚后的孩子,天生就具备一种奇怪的能力,不但可以通灵,还能够转换运势。不过,他们换运的手法极其残忍,必须将心爱之人的灵魂抽出,通过操纵鬼魂来达到他们的目的……

眼看就要期末考试,每天熬夜啃讲义,天亮还要喝罐红牛续命时,我才体会到“书到用时方恨少”的含义,悲呼着“古人不欺我”,然后就着方便面继续“临阵磨枪,不快也光”。

月饼始终没告诉我昌德拉玛到底什么模样,不过我这几天复习得头昏脑涨,也没心思再问。

丫就是长成奥特曼,也不敢把监考老师当怪兽打啊。

搞《中国历史》的小抄,看到汉朝中山靖王刘胜和他老婆窦绾在河北满城被挖出来,尸体身着金缕玉衣,曾经引起轰动。掐指算算时间,比昌德拉瓦尔玛王朝早了六七百年,徒生出莫名的民族自豪感。看来印度虽然号称“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但文化再悠久,也比中国差得太远。

一来二去没心思复习了,索性打开电脑看看新闻,换换脑子。也不知怎么想的,我下意识地就开始搜索印度,看到几则关于乞丐的新闻。看了一会儿后,我又觉得没什么兴致,顺手拿起手机给月野打电话,结果关机。我心里有些纳闷,又给黑羽打了个电话,也是关机。

正郁闷着,月饼喜气洋洋地回来了,晃着手里的东西:“南瓜,今儿淘到好玩意了。”我们学校北街有个古玩旧货市场,月饼经常去那“捡零落儿”。

眼瞅着就考试了,丫也一点不紧张,看来又准备靠我蒙混过关了。月饼把东西往我手里一扔,是个纯银的雕刻着泰国四面佛的手工Zippo打火机,倒是个不多见的好玩意。我正把玩着,月饼探头看着电脑屏幕里的新闻,忽然笑了笑:“南瓜,如果有机会去印度,遇到乞丐,千万要看清楚再确定给不给钱。”

“我是不会去。”我取了Zippo的内核拧下螺丝装着火石,“再说印度的乞丐那么多,要给钱还不把这点家产败干净啊。”

“乞丐分两种:一种是乞钱,一种是盗气。一定要记住,如果遇到始终低着头的乞丐,给几个钱倒也应该;但是当你走着路,趴在地上的乞丐忽然抬头看你,问你要钱,千万不要给。这种乞丐是在寻找有好气的人,如果你给了钱,善念成气,他会盗走你的气,助他的运。”

我装好火石灌了火机油,打着火晃了晃,火不灭,确定不用换棉芯,才抢过鼠标关了网页:“没兴趣听。我忙着复习准备考试。”

我边说边顺手点开微博,“刷刷刷”冒出几十条,匆匆看了一遍,我把鼠标停在几个女同学的微博上:“你说这些女孩也是,来个大姨妈也要发微博。有这么疼吗?”

“你没疼过怎么知道不疼?女人那几天挺不容易。”月饼点了根烟,满意地甩着新火机,听着脆响,“不过女孩子最好不要让别人知道生理期,如果遇到另外一种人,会出大事。给你讲讲我在印度遇到的关于乞丐的事情。”

华花坐在车里悠闲地吹着口哨,静静地等着几只流浪狗大摇大摆地穿过马路。在印度,给动物让路就等于给神灵让路,一天都会有好运相伴。

紧靠印度洋阿拉伯海的孟买,空气潮湿温润,全然没有北印度如同火烧似的气温。优越的环境、良好的社会治安,使得居住在这里的有钱人越来越多,满大街都是慢悠悠遛狗的富豪。

华花在孟买有几个店铺,虽然规模都不大,可也算得上有些小钱。熟识华花的人都知道,这个三十出头的年轻人运气出奇地好,做什么生意都很顺当,商业眼睛也毒辣,最近根据孟买人养狗的爱好,又开了家宠物店,生意自然红红火火。

华花接了几个电话,无非是商业圈子里晚上应酬的事,他本来打算去地下夜总会看美杜莎的瑜伽表演,可是朋友说美杜莎突然失踪了,华花心里好一个遗憾。关了手机琢磨了一下,他决定参加宠物圈的聚会。

老圈子的人脉都已经稳定了,新圈子还需要再继续巩固。起码的商业取舍他分得很清楚。况且宠物圈都是有钱有闲的人,多结识对生意自然有帮助,而且……

孟买的飞速发展不仅仅带来了前来投资居住的富人,也让很多人的思想变得活跃。在这个城市,男女之间的关系随便且暧昧,不受印度传统思想的约束。人们热衷于参加各种圈子,获得商机人脉的同时,男的寻求女人,女人寻求男人,互惠互利,已经成了见怪不怪的风气。

华花在圈里的口碑非常好,彬彬有礼,只抽烟不喝酒,事业小有成就。虽然已经结婚生子,但他依然是很多女孩青睐的目标。他早来了一个小时,把车停在饭店门口,耐心地剪着指甲,满意地看着整齐的手指,小心地把剪掉的指甲盖放在手心,如同一只只沾满泥巴的虫子。

从车后备厢里拿出尺子,耐心地量着,用本子记录指甲盖的长度,比较了上周剪掉的指甲长度,他皱着眉从车座底下摸出个玻璃瓶子。瓶中堆满了长长短短黄褐色的指甲盖,略带腥臭的油脂味顿时塞满了车厢。他把指甲盖丢进瓶子里,拧紧盖子,凑到眼前转着瓶子仔细看着,深深地嗅着恶心的气味,满脸陶醉。

拿出手机,翻着推特,查看了几条圈中好友的消息,华花又在本子上写了一串数字计算着。

过了十多分钟,他在一个人名上画了个圈,看看车外没有认识的人,下车从后备厢拎出一个包,进了饭店。

维萨对着镜子精心地装扮着,直到觉得百分之百满意了,才挎上包出门参加宠物圈的聚会。

这种聚会基本每月一次,都是爱狗人士,自然有许多话题。喝喝酒,聊聊天,增加人脉,对生意也会有不少帮助。

因为晚上要喝酒,所以她没有开车,坐着出租车到了饭店前的广场,下了车,准备先买点小东西。

沿街有几个乞丐,匍匐在地,轻轻磕着头,期待过往路人能往身前的破碗里扔上几卢布。

维萨拿出钱包,掏出硬币,挨个碗里放着,清脆的碰击声让乞丐们加快了磕头的节奏。当她把最后几枚硬币全放进最角落的乞丐碗里时,乞丐忽然抬起头,看了她半天,咧嘴笑了。

她觉得这个乞丐有些奇怪,不过也没多想。母亲说人生要学会舍得,舍了才可以得。只有愿意施舍的人,才能得到福报。

广场上飞起一群白鸽,她拍了几张照片,发到推特上,这才发现圈子聚会的时间到了,急匆匆地赶去饭店。

“前几天来了大姨妈,肚子疼得要死,这几天身体刚恢复,酒还是少喝。”维萨暗暗告诫自己。

可是刚一坐下,就发现面前的杯子已经倒满了酒。

“维萨,好长时间没看见你了,今晚多喝几杯。”组织圈子活动的群主豪爽地笑着,根本不掩饰眼中色迷迷的神采,男人们跟着起哄。

一桌人除了她,还有几个已婚女人,杯中也盛满了酒。维萨不好推却,明知道有几个男人对她垂涎三尺,可是这种场合不喝酒又显得不合群,只好勉强答应。

“华花不知道又干吗去了。”群主拨打了几次手机,始终是关机状态,皱着眉很不满,“咱们开始吧,不用等他了,每次都迟到。”

大家心知肚明,群主其实非常讨厌华花,因为华花的女人缘比他要好很多。圈子聚会本来就是男人向女人展示实力,俘虏芳心,猎艳上床的场合。华花不但年轻英俊,而且生意也越做越大,俨然成了圈子里的重要人物,如果聚会不叫他参加,影响肯定是坏的多好的少。

华花没来,维萨和另外几个已婚女人都有些失望,敷衍着喝酒聊天。也许是酒精的作用,气氛渐渐热烈起来,男男女女开始互相敬酒,言语中也多了些暧昧和挑逗。

女人们经不住男人的软磨硬劝,一杯杯喝着,酒意越来越浓。维萨记不清喝了几杯,只觉得脑子“嗡嗡”直响,眼睛看东西越来越模糊,身体渐渐不受控制,说话声音也提高了很多。别有用心的男人们见她喝多了,更是频频劝酒,引来那几个已婚女人不屑的冷哼。

华花这时才来,向大家道着歉坐定。群主睃着眼举起杯子:“华花,你又迟到了。我不管你以前喝不喝酒,今天必须喝!”

“我是从不喝酒的,大不了一会儿我请大家去夜总会玩。”华花微笑着点了根烟,匆匆瞥了一眼酒席,目光停在喝得半醉的维萨身上,“女人少喝酒,对身体不好。”

“哎哟,华花就是有风度,自己迟到了都不忘记关心别人呢。”被冷落了半天的妮可酸溜溜地说。她今天特地打扮了一番,配了几件名牌赴宴。可是四十岁的年龄终究敌不过维萨的青春靓丽,被男人们忽视的感觉让她很不舒服。

维萨有些感动:“谢谢。”

“少喝点就是谢我了。”华花略带责备地说道。

酒会很尽兴,大家都喝得七七八八,群主居然还没忘记华花请客的事情,几个没有尽兴的也嚷嚷着要去。于是一行人醉醺醺地去了夜总会,华花很大方地开了个包间。

维萨自然也跟着来了,那几个假装喝醉的男人要送她回家,尽管意识已经模糊,可女性特有的警惕性让她拒绝了。况且这么晚,喝醉的单身女人坐出租车,在印度无异于自杀,于是就跟着华花,等夜场散了,让他送回家。

酒确实喝多了,时断时续的记忆里,只剩下华花一个可以信任的人。

在包厢里做了什么,她已经完全忘记。好像身体和意识都不是自己的,有什么东西在偷偷地溜走。

散了夜场,坐上华花的车,回到租住的地方,维萨彻底失去了意识,任由华花搂着她上了楼。

在药店买了药回家吃下,维萨只觉得全身酸痛,看着凌乱的屋子,她有些后悔昨晚发生的事情。

不过既然发生了,也无法挽回。华花有家庭有孩子,这么好的男人只能怪自己没有早遇到。

收拾着屋子,她只觉得头越来越疼,全身冰冷,开始剧烈地咳嗽,可能是感冒了。她喝了杯热水,钻进被窝,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床下,慢慢探出一条影子,在地上聚成一条狗的形状,爬上了床,罩在维萨身上,啃着她的脸。

一丝丝白气从维萨鼻孔中冒出,被张开的狗嘴吞噬,影子顿时涨满,又悄悄爬回床底。

维萨醒来时,天已黑透,头疼得更厉害。更要命的是,她发现身体如同灌了铅,沉重得根本起不来,反倒是心里面空荡荡,似乎少了很多东西,像是一个倒空水的杯子。

她拿起手机,跟闺蜜打了个电话,没人接。刷着推特,发了条“生病了,没有人照顾”的消息,等了半天也没人回复,让她更加失落。又躺了一会儿,胃里阵阵恶心,她用尽全力从床上爬起,扶着墙走进卫生间,蹲在马桶前吐个不停。

擦了擦嘴角,她几乎是爬回床上,拿着手机想给华花打个电话。可是看了看时间已经半夜,想想还是算了。

身体越来越烫,耳朵好像出现了幻听,远远听到有狗叫。手机从手里滑落,她又昏睡过去。

狗影又从床下爬出,明显比白天大了许多,探着鼻子嗅着维萨垂在床外的手,伸出舌头舔舐。维萨留了好几个月的指甲被舔得越来越短,直到和指肉齐平,才又潜回床底。

刺眼的光亮让维萨眼睛生疼,伸手挡着阳光睁开眼,才发现不知不觉又睡了很久。脑子依旧混混沌沌,好不容易适应了光线,她觉得自己的手有些不对劲。仔细看了半天,指甲里的月牙白不见了,留了半年的指甲似乎被剪掉了。

她怔怔地想了想,完全想不起这一天一夜发生的事情,难道是在半昏迷状态下剪掉了指甲?她越想越觉得这个情节很像小时候母亲给她讲的“吃指甲的老婆婆”的故事,索性不去想,挣扎着爬起来,连澡都没洗,胡乱穿了衣服,下楼去药店买感冒药,顺便吃点东西。

华花心情很好,刚谈成了一笔生意,最少又能赚十几万卢布。他握着方向盘,两根手指跟着哼的曲子左右摆动打着拍子等红灯,悠闲地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

维萨出现在他的视线里,才一天半没见,整个人瘦了一大圈,时不时轻咳着,乌黑的眼圈里隐隐透着青色的血丝。

华花嘴角挂着一丝冷笑,目送着维萨进了药店。正巧一个瘦削的中国少年从药店出来,有些奇怪地回头望着维萨的背影,像是察觉到什么,目光穿过人群,刺进华花的车里。

不知为什么,华花如同被一根针扎进眼球,痛得流下了眼泪。他轻哼一声,揉着眼睛,再向药店看时,维萨走了出来,中国少年不见了。

药店距离维萨家足有三条街,看她走路虚浮的样子,一时半会儿走不回去。刚才突然出现的中国少年让他心里有些不太踏实,华花想了想

,还是一脚踩下油门,呼啸而去。

维萨拎着药袋去超市买了些速食,只觉得如果再不回家,可能就会死在路上,只好拦了辆出租车。到了家门口,她数了好几遍才数清楚该付的卢布,在司机嘟嘟囔囔的抱怨声中下了车。

“小姐,行行好,给点钱吧。”楼道门口坐着一个乞丐,乱蓬蓬的头发打着油绺,根本看不清楚模样。

维萨已经没有心思顾乞丐的死活,只想回家吃药吃饭休息。

“小姐,给自己积些福报吧。”乞丐抬着头举着碗,一上一下地颠着。

想起前天晚上和华花做的事情,维萨心里一动。难道酒后一时冲动,遭了报应?她打开钱包,把所有的卢布都放到乞丐碗里,默默地念着“舍即是得,报即是回”,拖着沉重的脚步上了楼。

乞丐把钱迅速塞进怀里,警惕地左右张望,急匆匆走了。

拐角处闪出那个中国少年望着乞丐,抬头看看楼房如同鸽笼般的一扇扇窗户,好像在犹豫接下来该怎么做。片刻,他摸了摸鼻子,又隐回拐角。

回到七楼的家里,维萨累得几乎虚脱,就着凉水吃了药,扒拉了几口饭,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差点把刚吃的东西都吐出来。她到卫生间冲了把脸,猛地抬头,被镜子里的人吓了一跳。成片的毛细血管密布在额头,如同一丛根须,向脸上蔓延。两腮深深凹陷,颧骨支棱着一双无神的眼睛,嘴唇干裂出道道血口,白色的死皮被唾液湿成一团团小球,粘在嘴角。她摸着干枯没有光泽的脸,手指与脸皮摩擦“沙沙”作响,像是摸着一张砂纸。

“明天一定要去医院,不能再扛了。”维萨只觉得体力越来越弱,进了卧室一头栽到床上,连平时睡前玩手机的兴致都没有,很快睡着了。

“呜……呜……”低哀的狗鸣声从床底传出,影子化成的黑狗轻轻探出头,胆怯地左右张望,又很快缩了回去。它在床底继续哀鸣,爪子挠着地面,似乎拒绝爬出来。

“吱吱”声响起,它全身向后紧绷,四肢死抠着地面,脑袋却不自然地向前探伸,脖子被拽得很长,好像被人用绳子勒住脖子,强行拉了出来。

它匍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仰头望着熟睡的维萨,眼中滚动着两团淡淡的白气,如同两滴眼泪。

维萨翻了个身,把被子蹬掉,露出丰满圆润的大腿。黑狗像是见到了骨头,猛地往前一冲,又忽然意识到什么,控制着身体,强忍着冲上去的欲望。

但是,它的眼睛变得越来越红,两抹贪婪的凶光迸射而出。终于,它扑上床,伸出无数道黑气组成的舌头,沿着维萨的脚踝舔到大腿根部。

一遍一遍……

维萨的腿上浮现出青色的毛细血管,丝丝白气从毛孔中渗出,钻进黑狗的嘴里。

窗外,中国少年默默地站着,推开窗户,跳了进来。

黑狗受到惊吓,瞬间化成一团黑影,飘在屋顶,过了两三分钟才又重新聚成狗的模样,站在维萨身上,龇出黑色的牙齿,喉间发出凶狠的“呜呜”声。

“既然不愿意去做,何必要为了一个人勉强去做?”少年试探着伸出手,想摸摸狗的肚子,表示友好。

黑狗“汪呜”叫着,张嘴咬下。狗嘴触到少年的手,化成团团黑影穿过手背,在手心又重新聚起。

少年收回手,望着白气从手心冒出,向黑狗飘去:“我不想伤害你。但是……”

话音未落,两枚桃木钉从少年手中飞出,刺入黑狗双眼。一声凄厉的哀嚎,黑狗挥舞着爪子大声惨叫,身体骤然缩小又瞬间膨胀,化成一大片影子向窗外窜去。

少年一把抓住影子,死死摁在墙上,又摸出两枚桃木钉,把它牢牢钉住!影子在墙上拼命挣扎,变幻出无数张不同女人的脸,最终定格成一个苍老的狗脸,悲伤地看着少年,低声叫着。

“这么多女人被注了煞运,丢了元气。”少年扬了扬眉毛,原本对黑狗的怜悯表情瞬间变得冷酷,“做任何邪恶的事,都要付出代价!”

一团糯米洒出,狗脸像被泼了沸水,“嘶嘶”冒着烟,痛苦地扭曲。终于,狗影变得越来越淡,消失了,屋子里瞬间弥漫着一股子腥膻味。

少年拔下墙上的桃木钉,走到维萨身边,摸着她的头发,忽然把手指放入嘴里咬破,血珠滴在维萨嘴唇上,慢慢渗了进去。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你虽做了错事,但是好心肠让你有了回报。没想到应你‘舍’因的‘得’果居然是我。遇见你、助你,是我的命。”

几乎要遍布维萨全身的青色血管消退了,皮肤恢复了光泽,干瘦的躯体圆润起来,干裂的嘴唇红艳了。

维萨眼皮不停地眨动,眼看就要苏醒。少年微微一笑,在她额头轻轻一吻,从窗户中跃出,消失在孟买如墨的夜色中。

伸了个懒腰,维萨张开眼睛,有些茫然。她看了看手机,发现居然从夜总会回来到现在,睡了足足两天!

“华花真是个好人,没有趁我喝醉了……”她感激中带着遗憾,“这么好的男人,可惜结婚有孩子了。”

她隐约记得自己做了个很美丽的梦:在芬芳的鲜花丛中,她是熟睡的公主,英俊的王子骑着白马,风度翩翩地走来,俯身吻着她的额头,用爱把她唤醒。只不过王子不是华花,而是一个瘦瘦的中国男孩。细碎的覆额头发里,藏着一双细长的、满是笑意、足以融化坚冰的眼睛。

“好像在哪里见过。”维萨轻轻摸着额头,心里很暖很踏实。

华花刚参加完另外一个圈子聚会,回家已经是凌晨三点多。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很烦躁,总感觉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看了看车子后备厢,他重重拍了几下,才进了别墅。

他根本没有理睬熟睡的老婆孩子,冷笑着上了别墅三楼,反正给她足够的钱,就不会管自己在外面花天酒地,夜不归宿!女人,不就是为钱活着嘛!失去了经济来源,她还不如一条狗!

三楼只有一间巨大的储物室,他掏出唯一一把钥匙插进锁孔,推门而入。

“啪!”昏暗的墙灯亮了,华花点了根烟,顺手摘下脖子上的金链子,从香壶里抽出几根香烛,点着插进祭桌的香炉里。

墙上挂着一张黑框照片,照片两侧的储物架上,摆着了大大小小十几个玻璃瓶子,里面塞满了长长短短的指甲!

“老婆,你陪我走了这么久,谢谢你。”华花盘腿坐在蒲垫上,仰视着照片,“我知道你从未离开我,濕始终保护我。一个穷小子能混到今天,生意运势越来越好,多亏有你。你以后也要继续帮我啊!”

“如果她死了呢?”储物室角落堆满杂物的木架后,中国少年走出,身体隐在影子里。

华花一惊,急忙跳起,回身喝道:“你是谁?”

“像你这种龌龊肮脏伪善的人,没资格知道我的名字。”少年微笑着打了个哈欠,“忙了大半晚上,还真有些累了。”

“你是怎么进来的?”华花很快恢复了镇定,背着手偷偷把铜质香炉抓在手里。

“为什么愚蠢的人都会问愚蠢的问题?”少年从木架影子中走出,双手相互捏着指节,“你通过卑鄙的手段诱骗善良的女人发生关系,把煞气注入她们身体,来转自己的运。居然还有心思关心我是怎么进来的?”

“你是怎么知道的?”

“呵呵,我听说在印度的孟加拉邦南部山区的一个神秘部落中,流传着奇怪的风俗。如果孩子第一颗牙齿长在上齿龈,必须要和一条狗结婚才能保佑一生平安。我觉得很好奇,就去部落了解这种风俗。结果没想到,让我得知了更奇怪的事情。”

少年眯了眯眼,冷冷地继续说着:“这样的孩子天生就具备一种奇怪的能力,不但可以通灵,还能够看运势。当他们发觉运气不佳的时候,就会找人转运。至于目标,自然是处在生理期前后,而且运势极佳的女性最好。说起来也有意思,他们会化装成乞丐,沿街乞讨,应了自己的煞运,也在观察施客的气。如果气佳的女人给他们施舍钱财,就等于把气、运、命给了他,还会产生好感。盗气之后,他们会换回正常身份,通过各种方法接近女人骗上床,然后通过精液把煞气注进去,完成转运。

“转运盗气需要三天,必须把深爱他的人的鬼魂留在女人家中,每夜为他盗气。直到把所有的气盗走,女人只剩下他注入的煞气时,这个女人或者重病,或者霉运缠身,用不了多久就会死掉。

“而盗气的人则会好运连连,事半功倍。我感到很好奇的是,这种人如何掌握自己运势?直到刚才我发现了这些装着指甲的玻璃瓶才明白。指甲尾端为阳白,是体内阳气的象征。阳白越多,阳气越足,气运就佳,指甲也长得特别快。所以你通过测量剪掉的指甲盖的长度,来跟之前的对比计算运势。而女施客给化装成乞丐的你施舍时,你会通过她的指甲和阳白,判断气的好坏。”

华花嘴角不停地抽搐,僵硬的脸慢慢变得扭曲:“你知道得很多。但是你知道吗?我刚盗了一个好气,所以我是不会有事的。也就是说,你肯定会死。”

“嘭!”少年如同一道闪电,闪身站到华花面前,重重击出一拳!

华花只觉得鼻子一酸,清晰地听到了鼻梁开裂的声音,酸涩滚热的感觉夹杂着,让他瞬间眼前一黑。

“嘭!”又一拳砸落!眉骨如同被电钻重重钻着,血液被强大的外力压入眼球,原本模糊的视线变得异常清晰,随即又什么都看不见了。

“嘭!”第三拳擂出!猛烈的气流冲进耳道,在耳腔来回震荡。华花听到的最后声音,是耳膜破裂的“啵啵”声。

“我从未如此痛恨一个人!”少年踹着如同烂泥的华花,“不仅仅是因为你无耻地对待女人和家人,而是因为你居然为了早日转运,杀掉了陪你长大的狗妻!利用狗对人类的忠诚,让它为你盗气!”

一枚细长的银针,刺入华花脖颈后的脊椎。拔出时,华花抽搐的身体一动不动,慢慢僵硬。

“对不起。”少年收回银针,虔诚地参拜着。

照片里,一条黑色的狗吐着舌头,站在翠绿的草地里,眼中满是笑意。

“你也不希望深爱的人每天都在做邪恶丑陋的事情吧?”少年眼圈微红,略带哽咽的鼻音,“在维萨家里,你的怨魂已经告诉我了。他把你的尸体放在车后备厢里,让你一直保护他。放心,他的家产足够他的妻子和孩子毫无顾虑地生活。我会给你找个长眠之地,这一次,你终于可以安心睡了。”

月饼讲不下去了,我第一次见他如此悲愤。我不知道该怎么做,只能递给他一根烟。

抽了几口,月饼情绪略微平复,望着窗外人来人往的校园,烟雾钻进额前长发,又慢慢飘出。

手机QQ提示音忽然响起,我顺手打开一看,是个同城驴友群喊着晚上聚餐,群主鼓动女群友们都参加。

我突然觉得很恶心!

同时我也明白了华花为什么能够掌握维萨的生理期。很多单身女人没有人疼,在身体不舒服的时候只能寂寞地在网上晒晒,一个赞一个回复,也能让她们觉得温暖。殊不知,这成了盗气人寻找目标的线索。

网络,其实很可怕。谁也不知道,发出一条信息后,熟悉的人、陌生的人看到了会有什么样的想法。

至于为什么要生理期前后注入煞气,月饼没有说,但是我明白。

女性的身体如同月亮,生理期是无月的状态,体内阴气最重。生理期前后,正是纳气补亏之时,阴消阳涨,渐渐满月……

QQ提示有新的好友动态,驴友群里一个挺漂亮的女孩发了个空间消息:大姨妈终于走了,晚上赴宴去咯!

无人点赞,无人回复。

但是,不同的网络屏幕后面,会有不同的人,不同的念头。

第一时间更新《印度异闻录》最新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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