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对所有格里兰人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日子。

领主大人的婚礼,将在今天举行。

天还没亮,领地中就忙碌了起来。男人们将小臂粗细的木桩立在地精挖出的地洞中,添上土,压实。女人们将准备好的彩带和花朵缠绕装饰在木桩上,孩子们和地精一起,沿着这条彩带和鲜花簇拥的道路,铺了一条长长的红色地毯。地毯从领主府,一直延伸到了领主府前的礼台。穿过给众人划定观礼的区域,停在了地下城的入口。

婚礼的宣誓环节结束后,众人将进入地下城,在地下城堡里举办庆贺婚礼的晚宴。

地面上的人忙得连水都顾不上喝,地下城堡里的人,同样忙得脚打后脑勺。

在厨房帮工的学徒将食材一一准备好,为了领主大人的婚礼,领地中的汉子们又去了一次翡翠森林,共有十几头野猪,上百只野兔野鸡惨遭毒手。加上领地中圈养的动物,种植的蔬菜,厨娘和奇萨来的两个厨子,都可以大展身手。

矮人送来的麦酒和领地自酿的葡萄酒在宴会厅堆成了山。参加宴会的人很多,老约翰请示过宋默,宴会厅该怎么安排。

领主大人手一挥,不管好看不好看,至少,要让大家全都吃好,喝好。

“大块肉,大碗酒,才是王道!”

格里兰的宴会和贵族晚宴有很大不同,压根就不需要在乎贵族的条条框框,只要自己高兴就行了。

宋默既然下令,老约翰和众人自然遵从。于是,婚宴直接从舞会变成了一场吃喝大会,对此,没人提出反对意见。

“亲爱的。”瑞斯在婚礼前找到宋默,对他说道:“梅尔斯家族的成员和亲戚,也会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那好啊。”宋默问了一句:“大概有多少人?”

“三千六百八十七。”

“多少?”宋默掏掏耳朵,以为自己听错了。

“三千六百八十七。”

“你确定?”

“确定。”

“……”比起矮人,这才真的是拖家带口吃大户吧?话说,他们会给红包吗?

“这些只是直系亲属。在婚宴过后,梅尔斯家族也要举行庆祝活动,招待所有的亲戚和朋友。到时,需要你和我一起回魔界。”

“那倒没什么问题。”宋默摆摆手,事实上上,他早就想去魔界看看了,魔族举办的宴会,想必也挺有意思。不过,这么多的亲戚,还只是直系亲属……到底是梅尔斯家特殊还是所有魔族都这样?

“基本上,魔界七大亲王家族都差不多。”瑞斯将宋默拉到怀里,随着婚礼临近,他这些天总是笑眯眯的,让人看得心里发痒,“父亲将我们结婚的消息告知了祖父,也不知道我的祖父和曾祖他们会不会从土里爬出来,参加我们的婚宴。”

从土里……爬出来?

宋默脑海里突然出现了一幕不太和--谐的画面。虽说从梅尔斯亲王身上见证过这个魔界亲王家族的特性,但瑞斯这么说,还是让宋默忍不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搓了搓胳膊,坚决把脑海里不太着调的画面都给咔嚓掉。

仔细想想,这些魔族的岁数不是成千,就是上万,几百岁的都不让出门,除非发生意外,每个家族的人几乎都是只增不减,也难怪只是直系亲属,就有几千人了。

参加婚礼的人一下增加了三千多,无论领主府前的观礼区域,还是地下城堡的宴会大厅,都要重新布置。

管家老约翰听到宋默说的话,也没抱怨什么,只是直接征用了领地中唯一的魔法师霍玛,单靠人力已经没办法在婚礼前把一切搞定了,干脆直接用魔法!

霍玛第一次这样使用魔法,不是杀人,也不是暗算谁,就是为了铺地毯立木桩摆桌子,桌子椅子不够用,来不及做,他还要按照管家老约翰说的样式和大小做出来。

有这样对魔法师的吗?魔法是这样使用的吗?

说出去,他的同行会笑掉大牙!

霍玛并不是个斤斤计较的人,奈何眼前这事,的确让他想不开。打个比方,让杀手去宰猪,至少也算职业范畴内,可让杀手去做木匠活……好吧,或许是他在学校里教书育人表现得太好了,以至于让所有的格里兰人都忘记了他的本职工作。

“霍玛,速度!”

听到老约翰的话,霍玛只能暂时将一肚子的牢骚丢到一边,举起法杖,继续做管家交代的长桌和长椅。

对一个魔法师来说,这工作,怎一个悲催了得。

在宋默的宏观调控,老约翰的实际指挥,所有格里兰人的精诚合作之下,婚礼的准备工作终于在太阳刚刚升起时,全部完成了!

整片领地都换了个样子,连养殖皮皮兽和其他动物的栅栏边,都被重新清理过,所有人都只有一个想法,务必让今天的婚礼尽善尽美。

领主府顶层阁楼上的钟,第一次被敲响,这口矮人铸造,一直被当做装饰品的铜钟,发出了悠远的响声,传出了很远,昭示着庆典即将开始。

众人开始往领主府前聚集,地精和侏儒同其他格里兰人站在一起,矮人精灵也身着正式礼服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前教会骑士团和留在格里兰的魔军负责婚礼的安保工作。按照两名金色骑士的想法,最好用斗气将整个礼台罩住,既美观又坚固。

老约翰倒是认真考虑了一下这个建议,毕竟,今天来参加婚礼的人员众多,除了受到邀请的,不乏和格里兰有生意往来的商队,谁知道里面是不是混有其他国家的探子?自从宋默的名字和地下商业城一起被整片大陆熟知,这种事情就不可避免。

宋默对艾尔特和博比斯的提议十分不干满,他只是结婚而已,又不像小胡子元首演讲,要冒着被刺杀的危险,乌龟壳什么的,坚决不能用!

提议被打回,两名很想表现一下的金色骑士没办法,只能亲自带着手下的骑士,将礼台团团围住保护起来,一旦出现任何状况,都可以及时反应。

婚礼当天,宋默天没亮就起身了,站在穿衣镜前,看着镜子里的黑发青年,单手覆在镜面上,突然有了一种奇妙的感觉,他就要结婚了,就要在这个世界,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属于自己的亲人了。

地球上的一切,似乎都已经离他远去,越来越远,很多记忆,都变得模糊,宋默想,是不是有一天,他会忘记地球上的一切,彻底成为一个光明大陆的贵族领主?

“亲爱的,在想什么?”

一身红妆的瑞斯突然出现在了宋默身后,比起上一次试穿礼服,他今天的穿着打扮更加华丽。红色的长袍上,另罩了一件金丝银线锁边绣花的外袍,宝石腰带上垂下绚丽的流苏,脸上的红色胭脂让他显得愈发妖艳,褐色的长发上点缀着各色宝石和珍珠,红宝石坠子从耳边垂落,映衬着雪白的肌肤,如梦似幻。

“亲爱的。”瑞斯站在宋默身后,双手搭在宋默的肩膀上,灵巧的手指,一颗一颗解开宋默睡衣的扣子,将准备好的礼服,一件一件穿在了他的身上。

和瑞斯一样,宋默的礼服也是大红色的。同样的华丽,炫目,只是穿在宋默身上,和穿在瑞斯身上,感觉上完全不一样。

黑色的眉眼,带着青年的俊秀与磨练出的干练坚毅,站在瑞斯身边,丝毫不会逊色半分。

宋默扯了扯衣襟,任由瑞斯用温热的毛巾擦拭着自己的面孔,他在起床之后已经梳洗过,可对于瑞斯的温柔,他并不想拒绝。

房间中的侍女都被无视掉了。从现在这一刻开始,瑞斯不愿意再让任何人的手,碰触到他的情人,伴侣,将陪伴他共度一生的人。

瑞斯的指尖擦过宋默的脸颊,佩戴在拇指上的权力之戒发出了耀眼的光。

宋默睁开双眼,静静的望着瑞斯,从来到这个世界至今,他终于有了归属感。

瑞斯牵起宋默的手,红唇落在宋默的手背上,指尖擦过宋默黑色的眉,勾画着他的眉峰,这个人,从今天开始,就将完全属于他了。

宋默没让瑞斯在自己的脸上涂胭脂,嘿嘿笑了两声,取出了早就准备好的红色盖头。考虑到从领主府到礼台还要走一段路,宋默干脆将红色盖头换成了一条长长的红纱,或许这也算得上是一种恶趣味。瑞斯只是笑笑,打了个响指,红色的纱像流水一般,从宋默的手中滑脱,飘上半空,又轻轻落下,遮住了瑞斯的眉眼,只露出他形状优美的下巴,和红色的唇。

宋默又一次看得呆住了,他开始怀疑,让瑞斯戴这个,似乎并不是个好主意。

“要不,你摘掉吧……”这特马地也太勾人了。如果不是他意志坚定,恐怕会立刻化身为狼,扑上去咬几口。

“不喜欢吗?”瑞斯微微侧过头,挑起宋默的下巴,“难道我不漂亮吗?”

“漂亮是漂亮。”宋默苦恼的搓了搓手指,“你干脆变成瑞丝得了。”

至少,姑娘漂亮理所当然,男人漂亮成这样,太特马地妖孽了。

瑞斯低下头,凑近了宋默,尽管有一层红遮掩,宋默依然能从那双海蓝色的眸子中,清晰看到自己的倒影。

“亲爱的,我不会变的。”

宋默愣住了,他总觉得,这句话还有另一层含义,可瑞斯却没给他细想的时间,直接握住宋默的手腕,推开门,走了出去。

“等等!”

“不能等。”瑞斯一边大步向前走,一边回过头,红纱随着他的动作在半空中飘起,像是一片红色的雾,让人过目难忘。

看着瑞斯脸上的笑,宋默的手再无力挣脱,只能随着他一步一步向领主府的大门走去。

当门开启的那一瞬间,欢呼声和雷鸣般的掌声在耳边响起,两人面前是红毯铺成的路,直通向礼台。管家老约翰一身黑色的礼服,站在一旁,看到宋默,单手覆在胸前,弯腰行礼,“领主大人,祝贺您!”

领主府的仆从和侍女站在老约翰的身后,一同向宋默行礼:“领主大人,祝贺您!”

随着他们的动作,所有的格里兰人,地精,侏儒,被他收留的矮人兄弟,以及萨比森人,奇萨人,还有教会骑士和修士们,以各自独有的礼仪,向宋默表达着他们的敬意,和对婚礼的祝福。

“领主大人,祝贺您!”

受邀参加婚礼的精灵们抛洒出了绿色的种子,绿色的细藤破土而出,刹那间,万紫千红在红毯铺就的道路两旁绽放,翠绿色的藤蔓交织成了绿色的回廊。

宋默抬眼看去,杰里斯站在精灵之中,微微侧过头,淡金色的长发从肩头滑落,“格里兰的领主,愿大地之光与你同在。”

宋默还是第一次看到杰里斯穿正式礼服的样子,白色的长袍上,覆盖着翠绿色的花纹,仿佛世界的一切美好都在歌颂这个种族的美丽。

宋默有片刻的恍惚,随即只觉得手被握紧了,抬头,瑞斯正有些不满的看着他,“他们比我还漂亮吗?”

宋默连忙笑笑,回握了瑞斯的手,“你最漂亮!无论是谁,在我心里,都没有你漂亮。”

瑞斯满意了,耳朵有些可疑的发红。在一旁听到他们对话的老约翰忍不住嘴角抽了抽,勉强将额头鼓起的青筋压了回去,今天是领主大人的好日子,他要克制,不能在今天揍人!

“领主大人,请和您的伴侣,走上礼台。”

宋默点点头,牵着瑞斯的手,一步一步走在鲜花簇拥的道路上。欢呼声和掌声再次响起。就在这时,天空中突然出现两扇巨大的黑门,黑门无声的开启,一头庞大的骨龙从门内探出了头,虽然面目狰狞,可配合它仿佛偷--窥一般的动作,怎么看,怎么滑稽。

“瑞斯,是亲王和王妃吗?”

“恩。”

宋默和众人一起仰头看向天空,随着骨龙的出现,一头接着一头地行龙紧随其后,骨龙的头顶,是梅尔斯亲王和王妃,地行龙的背上,也或站或坐着盛装的魔族。

他们陆续从天空中的大门走出,宋默只认出了亲王夫妇和他们身后的谢安,其他人,宋默一个也不认识。众人看得眼睛眨也不眨一下,这些从门里走出来的魔族,真的是,太漂亮了。

全黑的礼服上点缀着各种宝石,每个人身上都佩戴着精致的首饰,挥手之间,光华流转,如果说精灵的美让人赞叹的,这些魔族,则会让人忍不住的脸颊发红,陷入迷醉,那是一种无法用语言诠释的吸引力。

宋默撇撇嘴,捅了捅瑞斯的胳膊,果然,魅惑人什么的,还真是一脉相传啊。

魔族们出现在天空,风吹起他们华丽的衣摆,白皙的手在天空中画出了一行行符文,刹那间,天空中笼罩了一片耀眼的白光,随后,一道银色的瀑布从天空中垂落,炫目的花朵在众人的头顶绽放,风中响起了诱人的魔音。

精灵少女们走出人群,手挽手唱出了古老的歌谣,仿佛和风中的魔音应和,组成了一曲华美的,让人难忘的乐章。

在歌声中,宋默和瑞斯一步一步走上了礼台,登上台阶,双手交握,交换了忠诚与爱的誓言。梅尔斯亲王和王妃从骨龙上跃下,站在了他们的身边。

“亲爱的,我的孩子。”王妃轻轻的拥住了宋默,在他额头落下了一个轻吻,“以罗兰-谢兰德-梅尔斯之名,祝福你。”

罗兰话音刚落,一道炫目的彩光从空中落下,魔族们挥洒下了刻有祝福魔纹的金币,参加婚礼的人,都被头顶掉金子这件事给弄懵了。看着如雨般坠落的金子,所有人都在感叹魔族的大手笔,却没人弯腰去捡落在脚边的金币,开玩笑,上面有魔纹,谁敢要?!

宋默看着天空中洒落的金币,双眼放光,“靠之,总算是没忘记带红包!”

瑞斯:“……”

于此同时,几个巨大的黑影正飞过天空,朝格里兰飞来。走在地上的一行人抬起头,看着天空上的黑影,皱起了眉。

“爱尔法大主教,是巨龙。看样子,他们也是要去格里兰。”

爱尔法大主教拉了拉灰色斗篷的帽子,神色晦暗不明。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玻璃杯子渣,zm09018,甜宝宝2009,安琪莉可.柯蕾特,的霸王票

今天,对所有格里兰人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日子。

领主大人的婚礼,将在今天举行。

天还没亮,领地中就忙碌了起来。男人们将小臂粗细的木桩立在地精挖出的地洞中,添上土,压实。女人们将准备好的彩带和花朵缠绕装饰在木桩上,孩子们和地精一起,沿着这条彩带和鲜花簇拥的道路,铺了一条长长的红色地毯。地毯从领主府,一直延伸到了领主府前的礼台。穿过给众人划定观礼的区域,停在了地下城的入口。

婚礼的宣誓环节结束后,众人将进入地下城,在地下城堡里举办庆贺婚礼的晚宴。

地面上的人忙得连水都顾不上喝,地下城堡里的人,同样忙得脚打后脑勺。

在厨房帮工的学徒将食材一一准备好,为了领主大人的婚礼,领地中的汉子们又去了一次翡翠森林,共有十几头野猪,上百只野兔野鸡惨遭毒手。加上领地中圈养的动物,种植的蔬菜,厨娘和奇萨来的两个厨子,都可以大展身手。

矮人送来的麦酒和领地自酿的葡萄酒在宴会厅堆成了山。参加宴会的人很多,老约翰请示过宋默,宴会厅该怎么安排。

领主大人手一挥,不管好看不好看,至少,要让大家全都吃好,喝好。

“大块肉,大碗酒,才是王道!”

格里兰的宴会和贵族晚宴有很大不同,压根就不需要在乎贵族的条条框框,只要自己高兴就行了。

宋默既然下令,老约翰和众人自然遵从。于是,婚宴直接从舞会变成了一场吃喝大会,对此,没人提出反对意见。

“亲爱的。”瑞斯在婚礼前找到宋默,对他说道:“梅尔斯家族的成员和亲戚,也会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那好啊。”宋默问了一句:“大概有多少人?”

“三千六百八十七。”

“多少?”宋默掏掏耳朵,以为自己听错了。

“三千六百八十七。”

“你确定?”

“确定。”

“……”比起矮人,这才真的是拖家带口吃大户吧?话说,他们会给红包吗?

“这些只是直系亲属。在婚宴过后,梅尔斯家族也要举行庆祝活动,招待所有的亲戚和朋友。到时,需要你和我一起回魔界。”

“那倒没什么问题。”宋默摆摆手,事实上上,他早就想去魔界看看了,魔族举办的宴会,想必也挺有意思。不过,这么多的亲戚,还只是直系亲属……到底是梅尔斯家特殊还是所有魔族都这样?

“基本上,魔界七大亲王家族都差不多。”瑞斯将宋默拉到怀里,随着婚礼临近,他这些天总是笑眯眯的,让人看得心里发痒,“父亲将我们结婚的消息告知了祖父,也不知道我的祖父和曾祖他们会不会从土里爬出来,参加我们的婚宴。”

从土里……爬出来?

宋默脑海里突然出现了一幕不太和--谐的画面。虽说从梅尔斯亲王身上见证过这个魔界亲王家族的特性,但瑞斯这么说,还是让宋默忍不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搓了搓胳膊,坚决把脑海里不太着调的画面都给咔嚓掉。

仔细想想,这些魔族的岁数不是成千,就是上万,几百岁的都不让出门,除非发生意外,每个家族的人几乎都是只增不减,也难怪只是直系亲属,就有几千人了。

参加婚礼的人一下增加了三千多,无论领主府前的观礼区域,还是地下城堡的宴会大厅,都要重新布置。

管家老约翰听到宋默说的话,也没抱怨什么,只是直接征用了领地中唯一的魔法师霍玛,单靠人力已经没办法在婚礼前把一切搞定了,干脆直接用魔法!

霍玛第一次这样使用魔法,不是杀人,也不是暗算谁,就是为了铺地毯立木桩摆桌子,桌子椅子不够用,来不及做,他还要按照管家老约翰说的样式和大小做出来。

有这样对魔法师的吗?魔法是这样使用的吗?

说出去,他的同行会笑掉大牙!

霍玛并不是个斤斤计较的人,奈何眼前这事,的确让他想不开。打个比方,让杀手去宰猪,至少也算职业范畴内,可让杀手去做木匠活……好吧,或许是他在学校里教书育人表现得太好了,以至于让所有的格里兰人都忘记了他的本职工作。

“霍玛,速度!”

听到老约翰的话,霍玛只能暂时将一肚子的牢骚丢到一边,举起法杖,继续做管家交代的长桌和长椅。

对一个魔法师来说,这工作,怎一个悲催了得。

在宋默的宏观调控,老约翰的实际指挥,所有格里兰人的精诚合作之下,婚礼的准备工作终于在太阳刚刚升起时,全部完成了!

整片领地都换了个样子,连养殖皮皮兽和其他动物的栅栏边,都被重新清理过,所有人都只有一个想法,务必让今天的婚礼尽善尽美。

领主府顶层阁楼上的钟,第一次被敲响,这口矮人铸造,一直被当做装饰品的铜钟,发出了悠远的响声,传出了很远,昭示着庆典即将开始。

众人开始往领主府前聚集,地精和侏儒同其他格里兰人站在一起,矮人精灵也身着正式礼服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前教会骑士团和留在格里兰的魔军负责婚礼的安保工作。按照两名金色骑士的想法,最好用斗气将整个礼台罩住,既美观又坚固。

老约翰倒是认真考虑了一下这个建议,毕竟,今天来参加婚礼的人员众多,除了受到邀请的,不乏和格里兰有生意往来的商队,谁知道里面是不是混有其他国家的探子?自从宋默的名字和地下商业城一起被整片大陆熟知,这种事情就不可避免。

宋默对艾尔特和博比斯的提议十分不干满,他只是结婚而已,又不像小胡子元首演讲,要冒着被刺杀的危险,乌龟壳什么的,坚决不能用!

提议被打回,两名很想表现一下的金色骑士没办法,只能亲自带着手下的骑士,将礼台团团围住保护起来,一旦出现任何状况,都可以及时反应。

婚礼当天,宋默天没亮就起身了,站在穿衣镜前,看着镜子里的黑发青年,单手覆在镜面上,突然有了一种奇妙的感觉,他就要结婚了,就要在这个世界,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属于自己的亲人了。

地球上的一切,似乎都已经离他远去,越来越远,很多记忆,都变得模糊,宋默想,是不是有一天,他会忘记地球上的一切,彻底成为一个光明大陆的贵族领主?

“亲爱的,在想什么?”

一身红妆的瑞斯突然出现在了宋默身后,比起上一次试穿礼服,他今天的穿着打扮更加华丽。红色的长袍上,另罩了一件金丝银线锁边绣花的外袍,宝石腰带上垂下绚丽的流苏,脸上的红色胭脂让他显得愈发妖艳,褐色的长发上点缀着各色宝石和珍珠,红宝石坠子从耳边垂落,映衬着雪白的肌肤,如梦似幻。

“亲爱的。”瑞斯站在宋默身后,双手搭在宋默的肩膀上,灵巧的手指,一颗一颗解开宋默睡衣的扣子,将准备好的礼服,一件一件穿在了他的身上。

和瑞斯一样,宋默的礼服也是大红色的。同样的华丽,炫目,只是穿在宋默身上,和穿在瑞斯身上,感觉上完全不一样。

黑色的眉眼,带着青年的俊秀与磨练出的干练坚毅,站在瑞斯身边,丝毫不会逊色半分。

宋默扯了扯衣襟,任由瑞斯用温热的毛巾擦拭着自己的面孔,他在起床之后已经梳洗过,可对于瑞斯的温柔,他并不想拒绝。

房间中的侍女都被无视掉了。从现在这一刻开始,瑞斯不愿意再让任何人的手,碰触到他的情人,伴侣,将陪伴他共度一生的人。

瑞斯的指尖擦过宋默的脸颊,佩戴在拇指上的权力之戒发出了耀眼的光。

宋默睁开双眼,静静的望着瑞斯,从来到这个世界至今,他终于有了归属感。

瑞斯牵起宋默的手,红唇落在宋默的手背上,指尖擦过宋默黑色的眉,勾画着他的眉峰,这个人,从今天开始,就将完全属于他了。

宋默没让瑞斯在自己的脸上涂胭脂,嘿嘿笑了两声,取出了早就准备好的红色盖头。考虑到从领主府到礼台还要走一段路,宋默干脆将红色盖头换成了一条长长的红纱,或许这也算得上是一种恶趣味。瑞斯只是笑笑,打了个响指,红色的纱像流水一般,从宋默的手中滑脱,飘上半空,又轻轻落下,遮住了瑞斯的眉眼,只露出他形状优美的下巴,和红色的唇。

宋默又一次看得呆住了,他开始怀疑,让瑞斯戴这个,似乎并不是个好主意。

“要不,你摘掉吧……”这特马地也太勾人了。如果不是他意志坚定,恐怕会立刻化身为狼,扑上去咬几口。

“不喜欢吗?”瑞斯微微侧过头,挑起宋默的下巴,“难道我不漂亮吗?”

“漂亮是漂亮。”宋默苦恼的搓了搓手指,“你干脆变成瑞丝得了。”

至少,姑娘漂亮理所当然,男人漂亮成这样,太特马地妖孽了。

瑞斯低下头,凑近了宋默,尽管有一层红遮掩,宋默依然能从那双海蓝色的眸子中,清晰看到自己的倒影。

“亲爱的,我不会变的。”

宋默愣住了,他总觉得,这句话还有另一层含义,可瑞斯却没给他细想的时间,直接握住宋默的手腕,推开门,走了出去。

“等等!”

“不能等。”瑞斯一边大步向前走,一边回过头,红纱随着他的动作在半空中飘起,像是一片红色的雾,让人过目难忘。

看着瑞斯脸上的笑,宋默的手再无力挣脱,只能随着他一步一步向领主府的大门走去。

当门开启的那一瞬间,欢呼声和雷鸣般的掌声在耳边响起,两人面前是红毯铺成的路,直通向礼台。管家老约翰一身黑色的礼服,站在一旁,看到宋默,单手覆在胸前,弯腰行礼,“领主大人,祝贺您!”

领主府的仆从和侍女站在老约翰的身后,一同向宋默行礼:“领主大人,祝贺您!”

随着他们的动作,所有的格里兰人,地精,侏儒,被他收留的矮人兄弟,以及萨比森人,奇萨人,还有教会骑士和修士们,以各自独有的礼仪,向宋默表达着他们的敬意,和对婚礼的祝福。

“领主大人,祝贺您!”

受邀参加婚礼的精灵们抛洒出了绿色的种子,绿色的细藤破土而出,刹那间,万紫千红在红毯铺就的道路两旁绽放,翠绿色的藤蔓交织成了绿色的回廊。

宋默抬眼看去,杰里斯站在精灵之中,微微侧过头,淡金色的长发从肩头滑落,“格里兰的领主,愿大地之光与你同在。”

宋默还是第一次看到杰里斯穿正式礼服的样子,白色的长袍上,覆盖着翠绿色的花纹,仿佛世界的一切美好都在歌颂这个种族的美丽。

宋默有片刻的恍惚,随即只觉得手被握紧了,抬头,瑞斯正有些不满的看着他,“他们比我还漂亮吗?”

宋默连忙笑笑,回握了瑞斯的手,“你最漂亮!无论是谁,在我心里,都没有你漂亮。”

瑞斯满意了,耳朵有些可疑的发红。在一旁听到他们对话的老约翰忍不住嘴角抽了抽,勉强将额头鼓起的青筋压了回去,今天是领主大人的好日子,他要克制,不能在今天揍人!

“领主大人,请和您的伴侣,走上礼台。”

宋默点点头,牵着瑞斯的手,一步一步走在鲜花簇拥的道路上。欢呼声和掌声再次响起。就在这时,天空中突然出现两扇巨大的黑门,黑门无声的开启,一头庞大的骨龙从门内探出了头,虽然面目狰狞,可配合它仿佛偷--窥一般的动作,怎么看,怎么滑稽。

“瑞斯,是亲王和王妃吗?”

“恩。”

宋默和众人一起仰头看向天空,随着骨龙的出现,一头接着一头地行龙紧随其后,骨龙的头顶,是梅尔斯亲王和王妃,地行龙的背上,也或站或坐着盛装的魔族。

他们陆续从天空中的大门走出,宋默只认出了亲王夫妇和他们身后的谢安,其他人,宋默一个也不认识。众人看得眼睛眨也不眨一下,这些从门里走出来的魔族,真的是,太漂亮了。

全黑的礼服上点缀着各种宝石,每个人身上都佩戴着精致的首饰,挥手之间,光华流转,如果说精灵的美让人赞叹的,这些魔族,则会让人忍不住的脸颊发红,陷入迷醉,那是一种无法用语言诠释的吸引力。

宋默撇撇嘴,捅了捅瑞斯的胳膊,果然,魅惑人什么的,还真是一脉相传啊。

魔族们出现在天空,风吹起他们华丽的衣摆,白皙的手在天空中画出了一行行符文,刹那间,天空中笼罩了一片耀眼的白光,随后,一道银色的瀑布从天空中垂落,炫目的花朵在众人的头顶绽放,风中响起了诱人的魔音。

精灵少女们走出人群,手挽手唱出了古老的歌谣,仿佛和风中的魔音应和,组成了一曲华美的,让人难忘的乐章。

在歌声中,宋默和瑞斯一步一步走上了礼台,登上台阶,双手交握,交换了忠诚与爱的誓言。梅尔斯亲王和王妃从骨龙上跃下,站在了他们的身边。

“亲爱的,我的孩子。”王妃轻轻的拥住了宋默,在他额头落下了一个轻吻,“以罗兰-谢兰德-梅尔斯之名,祝福你。”

罗兰话音刚落,一道炫目的彩光从空中落下,魔族们挥洒下了刻有祝福魔纹的金币,参加婚礼的人,都被头顶掉金子这件事给弄懵了。看着如雨般坠落的金子,所有人都在感叹魔族的大手笔,却没人弯腰去捡落在脚边的金币,开玩笑,上面有魔纹,谁敢要?!

宋默看着天空中洒落的金币,双眼放光,“靠之,总算是没忘记带红包!”

瑞斯:“……”

于此同时,几个巨大的黑影正飞过天空,朝格里兰飞来。走在地上的一行人抬起头,看着天空上的黑影,皱起了眉。

“爱尔法大主教,是巨龙。看样子,他们也是要去格里兰。”

爱尔法大主教拉了拉灰色斗篷的帽子,神色晦暗不明。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玻璃杯子渣,zm09018,甜宝宝2009,安琪莉可.柯蕾特,的霸王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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