茕茕白兔,东走西顾。

衣不如新,人不如旧。

——《古艳歌》

这还是王树民看图书馆的时候偶尔翻到的,他不明白为什么这样普普通通平平淡淡的言语有这么一个名字——古艳歌。

哪里艳呢?

而当他站在这陌生城市熙熙攘攘的人群中间的时候,忽然就明白了。光鲜的,匆忙的,笑的,哭的人,他们通通都和自己没有半毛钱关系,好看的忍不住多看一眼,难看的忍不住离远一点。

只有那个人。

他发现,当他意识到,这个城市中间,有那个人的时候,陌生的街道都变得灵动起来,甚至硬生生地生出一丝仿佛幻觉一样的熟悉感。

衣不如新,人不如旧,艳在了哪里呢?

千帆过尽,生命中擦过万万千千,子夜梦回,蓦然回首间,心里却念着那个尘封在心底多年,却不曾有丝毫暗淡的名字,才知道,他已经变成了心间的那么一颗殷红如血的朱砂痣。这么想着,就觉着再没有比这更艳的话了。

王树民找到一个公用电话,闭着眼睛拨出了那个好像已经刻在心里的号码,通了,响了三声,谢一接了,他想苦笑,果然自己的小破手机是被屏蔽了。可是这么长时间了,自己为什么不换个号码呢?或者像现在这样,随便在路边找个公用电话?

王树民难得死心眼一回,他觉得小谢一天屏蔽着他的电话,就是一天不肯原谅他,他就继续锲而不舍地用自己那个电话拨号,拨到他气消,拨到他接电话。

“喂你好,谢一,哪位?”

王树民悄无声息地笑出来:“小谢,是我。”

谢一顿了一下,随后虽然充满克制,但是音调还是不可克制地提高了一点:“这是本地电话,你在哪?”

王树民有点得意洋洋:“我在南站门口,现在流落街头,等着你把我领回去。”他顿了顿,又补充说,“又冷又饿,真的,饥寒交迫。”

谢一二话不说地把电话拍上了,王树民眯起眼睛笑了,缩着脖子站在路边,反正他笃定了,小谢不会真把他一个人扔在这里挨冻受饿,那个人心软不是两三天。

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记忆中的人好像永远都是一成不变的,让自己了解得通通透透的。在王树民心里,除了对老混蛋谢守拙,谢一从来都知道什么是度,闹脾气归闹脾气,多不过就是不接电话,别别扭扭地不爱理人,没准换个人都看不出他其实是生气了的。

在谢一心里,王树民却永远是没长大的样子,有时候不靠谱,有时候不着调,朝三暮四,好奇心旺盛,越是得不到的,越是觉得好。可是负重越野跑练出了他的毅力,却没练出他的长兴,再好再喜欢的东西,过了一段时间也就淡了。爱玩的孩子,即使见惯生死,穿越过枪林弹雨,也不一定明白一辈子的概念。

其实他们都错了,有时候,自以为了解,其实比完全不了解还要危险。

所以王树民没等来谢一。只等到了一辆低调的别克停在不远的地方,前挡风玻璃上贴着一张相片,王树民偏头一看,居然是自己刚从军营里回来的时候照的一张,那年正好贾桂芳闲得没事,给谢一也寄过。

照片被放大了,一张傻乎乎的笑脸从车里往外看着,怎么都有点古怪的感觉,然后车子里钻出一个年轻女孩,中等个头,挺瘦,怪模怪样夸张的大毛衣,好像每个细胞都在叫嚣“我低调,但是我时髦”。她把王树民的靓照摘下来拿在手里看了看,又抬头打量了一下本尊,好像考场验证件的监考老师,觉得有点像,点点头,冲着王树民招招手,把相片举起来给他看:“请问你是这个王先生吗?”

带着特别的糯软腔调的普通话,王树民眼角一跳,想起自己听到过这样的声音。

“谢副总今天有事情,让我帮忙接一下你,上车吧。”女孩笑得阳光灿烂,即使不施粉黛也好看得一塌糊涂,王树民觉得心里像是压了什么东西一样,沉甸甸的不舒服极了,到底扯开面皮对着小美女笑了一下,依言上了车子。

“呃,你好,我叫王树民,是小……你们副总的……”

“小时候的朋友嘛,晓得的。”女孩子一边开着车一边偏过头来看了他一眼,“我姓蒋,我叫蒋泠溪,是他的同事。”

那还真是亲密的同事……王树民心里泛着小酸水:“你们公司里挺忙的哈,现在还在加班呀?”

蒋泠溪皱皱眉头:“那帮客户搞伐搞伐得不要太烦人哦,事情多的来要死,过个年都不好过。我先送你去他家里吧?今天还不晓得要忙到几点。”

王树民敷衍地应了一声:“都不容易。”他本来想着只要一见到谢一,就扑上去抱抱他,问他冷不冷,然后死皮赖脸地拉着他,腻歪着他,小谢吃软不吃硬,死乞白赖地磨一磨,说不定也就没什么事了。

甚至在火车上的时候,他就想好了十多种第一次见到他以后开口的方式,甲乙丙丁的方案列了一大排,可是现在,就像是满腔的热情突然被从天而降的一瓶冰水浇了似的,连冒个气都没精打采。

有那么忙么……他想起十年前那个异常寒冷的冬天,谢一还徘徊在城市的边缘打工的时候,宁可请上一天的假,也亲自到火车站来接人,寒冬腊月的连件厚衣服都没穿,就那么在火车站门口足足等了他两三个小时,他记得那人的手都冻得惨白惨白的,冰坨一样。

什么变了呢?也许什么都变了,岁月匆忙。

蒋泠溪很贴心,亲自把他带到谢一住的高级公寓里,轻车熟路地拿出钥匙给他开了门,王树民眼尖得瞥见,谢一家门口的钥匙穿在一个至少挂了三四个卡通玩具的钥匙环上,小谢当然不可能用这种东西,那钥匙是谁的?

蒋泠溪进屋以后没有半点在别人家里的生涩感,给他找了拖鞋,然后熟门熟路地跑了茶,甚至帮他放上热水器里的热水,又从旁边的柜子里翻出一堆一次性的内衣毛巾什么的,还打电话叫了附近的餐厅的外卖。

王树民一边带着点不好意思叫她别麻烦,一边心里越来越不是滋味。

他知道谢一有多独,上学的时候除了他之外,和大多数人也都是泛泛之交,点个头过几年就忘了的主,不大肯和人有过密的私交,可这个姓蒋的女孩子在他的房子里,却俨然半个女主人似的。他又忍不住打量这个女孩子,举手投足间都能看出受过良好教育的影子,漂亮,知冷知热……

“王先生。”蒋泠溪回过头来,笑眯眯地看着他,王树民才回过神来,赶紧应了一声。

蒋泠溪说:“那边说是半个小时就能把订的餐送来,都是直接从谢副总账上划的,不用再付钱了,浴室的水大概十来分钟就好洗了。”她低头看看手表,“还有什么需要伐?”

王树民赶紧摇头。

“那我就先走了哦,公司还有别的事情嘞,”蒋泠溪走到门口,打开门笑眯眯地挥挥手,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把自己钥匙环上谢一家门的钥匙拆下来,放在鞋柜上:“哦,对了,差点忘特了,这个是大门钥匙,我帮你放在这里了哦,出门不要忘了拿。”

王树民一愣,却听见蒋泠溪说:“你这几天住在这里不方便,先拿着好了,我再问他要一把,没关系的,再见。”关上门走了。

这句话……和说“我是他女朋友”有什么本质上的差别么?王树民彻底短路了。

他打量着这个屋子,满满的都是那个人的味道,装潢风格简单利落,低调得很,就是书房最豪华,顶到天花板的大书橱,铺着厚厚的地毯,古今中外,简直够得上是个私人的小型图书馆,像是要弥补那些蜷在王家的小板凳上、战战兢兢地读着来之不易的课外书的岁月一般。桌子上的水晶相框里放着一张泛黄的旧照片,保存着黄采香少见的笑靥。

房子不小,却整洁得很,整洁得让他觉得……有些寂寞。

蒋泠溪没敲门就大喇喇地闯进谢一的办公室,“啪”地一声,把一个相框扔在他桌子山,相片上是两个少年,一个搭着另一个的肩膀,看上去有些年头了。谢一愣了一下,伸手把相框拿起来,打开,相片背后写了一行极浅淡的字: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注)。

蒋泠溪一屁股坐在他的办公桌上,得瑟:“你卧室床头上的,谢谢我吧,幸好我先去你们家转了一圈,把不该留在那的东西帮你偷出来了。”

谢一摇摇头,双手撑在下巴上:“那你把什么‘应该’出现在我家的东西放进去了?”

蒋泠溪掰手算:“新买的茶叶和茶具,一次性的洗具衣服一打……嗯,不用给我报销了,改天请我吃饭好了。”

谢一无奈地看着她:“你没事瞎折腾什么?”

“帮你哦,行行好嘞,你有点良心好伐?”蒋泠溪瞪眼,“滚滚,法定节假日,回你自己家去,表在办公室浪费公共资源。”

谢一举起双手表示投降:“谢谢泠姐大恩大德,择日不如撞日,我今天就请你吃饭好不好?”

蒋泠溪从办公桌上跳下来:“你说晚了,佳人今天有约——”她伸出咸猪手挑起谢一的下巴,“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小谢同学,你就认命吧,咩卡卡,哀家走了。”

说完,春满乾坤地扭着屁股走了。

偌大的办公室只剩下谢一一个人,他撑起下巴,看着照片上定格在十几岁的两张脸,目光柔和下来,嘴角却带起一丝苦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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