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早上八点悯之才起床,从小养成的赖床毛病,即便是这种十万火急的时候,也不能给她一丁点的紧迫感。

她在床上醒了会儿神,猛地跳下床去,蓬头垢面地奔跑着下楼。

边走边喊,“大哥哥……哥……哥哥……”

整个人如一只脱缰的野兔,形象尽失。如果这会儿陆季行在家,一定会勒令她立正向后转回去穿鞋,妈妈尤嘉大约会幸灾乐祸地感叹一下,再漂亮的小姑娘蓬头垢面地出场,都是大型灾难现场啊!二哥哥呢?如果是小时候,肯定是直接把赤脚的她抱起来扔回房间,现在可能会帮她把鞋子拿过来,再训斥她一句莽撞。大哥哥这个人向来喜欢端着,即便是疼爱的妹妹也不能让他做出过分溺爱的行为,但如果是看见妹妹这样出场,一定会蹙着眉叮嘱一句,别摔倒了。

这是一种别扭的宠爱方式,但悯之是习惯的。

如果是宋易……大概会自带男朋友滤镜地觉得……真特娘的可爱!

总之悯之是不会挨骂的,谁都不舍得骂她。

这样的场面也是难得一见,她那慢吞吞的性子,很少有这么活泼热烈的时刻。偶尔脱缰一次,还是挺新奇的。可惜没有观众,大家都不在客厅。

不过由此可见宋易在她心里的地位,比每晚一定要抱着——不抱睡不着——的玩偶可要珍贵重要得多了。

阿姨从厨房出来,并没觉得她这样不妥似的,淡然地微笑着回答她,“遥之去晨跑了。怎么赤着脚就下楼?快去把鞋穿上,地上凉呢!”

陆季行还曾经把地上全铺成地毯呢,那时候悯之还小,他总怕她摔倒,所有的家具有棱有角的都裹起来,地板上铺整体地毯……家里每个角落里透着股……圆润的感觉。

尤嘉作为家里唯一一个清醒的人,发出了惊天动地的一声:“天呐!果然再多的钱都经不起挥霍,这位同志你家里是有矿吗?”

没有矿,但是有宝贝。

所以要好好看护。

地毯清理起来实在是太麻烦了,交给专业的保洁公司花费又实在是高,最后尤嘉忍无可忍地全撤了,于是地板才终于有幸露出了它的本色。

谁没为爱疯狂过呢?

爱满得无处盛放的时候,总是难免可着劲地折腾,无论是什么样的爱。

所以从这一层面上讲,悯之偶尔的冲动和不理智,可能是遗传吧!

疯狂甩锅的悯之觉得自己的想法一点儿都没有毛病。

爱让人疯狂。

·

悯之昨晚把联系方式给大哥哥了,现在怎么想怎么后悔。大哥哥作为哥哥自然是哪哪都好的,但在和人相处方面,实在是冷漠固执了点,他似乎不太赞同她和宋易,虽然没有说,但悯之感觉得出来。

这让她觉得有一点点的不安,虽然她也说不上来这不安从哪里来。

所以刚刚一醒就莫名有种不好的直觉。总觉得他要背着她偷偷去见宋易。总感觉他要对宋易实行惨无人道的威胁恐吓……

听到阿姨这样说,才稍稍清醒了点。

还早呢!还早……

她“哦”了声,拍了拍胸口,忽地松了一口气,揉了揉自己的头发,回身上楼去洗漱。

这个周末天气很好,不冷不热,温湿度适宜,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立了秋,早晨甚至都开始有一点点凉了。

悯之刷牙洗脸,和宋易发消息,问他现在在做什么。

大约在工作吧,或者读书,他这个人,虽然总是看起来不靠谱,但其实做什么事都很认真。无论是什么事,他着手去做,一定会力求完美。有着完美主义者的挑剔和苛刻,对自己是,对别人也是。

对悯之不是。

对悯之苛刻是不可能苛刻的,这辈子都不可能苛刻的,就算是看着她懒懒散散反射弧奇长时常发呆偶尔掉线……他也没意见。

爱情让人不理智。

管他的,去他妈的理智。

他没回她,悯之无聊地在床上翻滚了一会儿,然后才下了楼。

阿姨做好了饭,二哥哥在喂猫——大白去世之前留的一窝小猫崽。

隔壁一只高贵的波斯生的,对于大白一大把年纪了还这么风流,大家都表示了由衷的感叹,波斯那家主人是对儿年轻小夫妻,忧愁地都要哭了,看到波斯一下子生出来五个之后,更是险些昏倒。

养一个都要养不起了。

真是没顶之灾。

男人都是大猪蹄子,不管是人,还是猫。

然后一点不敢懈怠地去做绝育了。

出于负责——不,是猫控——的心态,在小夫妻感激涕零的道谢声中,尤嘉欢欣地把五只都抱回来了。

哦,忘了说,大白是只品种不明的长毛黑猫,隔壁波斯是纯种的波斯,他们的孩子一个奶牛色,一个小灰,一个黑猫白爪子,一个白猫黑耳朵,最神奇的是,还有一只橘猫,虽肥但不懒、跳脱爱动又挑食的不纯种橘猫,大约是基因变异了吧!反正没有一只纯黑纯白的。

刚抱回来还怕陆季行不同意,怂兮兮地偷偷藏在猫房里,陆季行知道后果然皱了眉头,妈妈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无声抗议,然后爸爸忽然抱住了妈妈,养,你说养就养,别说五只,五十只都可以。

看,会哭的孩子能养猫,恃宠而骄真是个凝聚无上智慧的词语,还有啊……爱情真的让人不理智!

无论如何,单单因为这一窝小崽子让妈妈后来没有因为大白去世而过度悲伤,陆季行都觉得这是一件再值得不过的事了。

悯之有时候很羡慕爸爸妈妈,年少时能遇见一生的爱人,多不容易的事。

那时年轻,不懂得爱,容易受伤。

是有多幸运,才能一路牵手,从未犹疑从未彷徨从未张望。

悯之也渴望这样的爱情,但从小到大被哥哥保护得太好,导致她都没机会犯错。

谁不犯错呢!

即便是圣人也犯错。

悯之也想犯错,她从小到大都过得顺风顺水,她很少有过分的要求,所以想得到的很少得不到。

这很好,但也很不好。

她觉得。

·

陆遥之把缠带一圈一圈地缠绕到手上,像外科医生耐心地缠绕绷带,一层一层密密匝匝地堆叠,完美到无可挑剔。

这里是岷前大馆,一家私人运动馆,舅舅的杰作,作为资本主义挥霍无度的重要见证,在这里矗立了十多年了。它的恢宏和气势磅礴曾让无数人伫立仰望,以为这是个了不得的会馆或者私人收藏馆,其实不过是个私人运动馆罢了。

它并不对外开放,所以总显得荒凉静寂,只有保洁人员和场馆管理员风雨无阻地定期过来查看检修维护清洁,除此之外,并无人气。

小时候悯之也在这里练琴,她喜欢空无一人的屋子,最好一件装饰都没有,空荡荡的四堵墙,要水泥色,墙壁最好是未经粉刷的斑驳,中间摆上钢琴,窗户要开着,外面最好种着花,花要白色和红色的,阳光从窗格间投射过来,在地上投下一片金色的痕迹。天气格外好的时候,甚至能看到金色的尘埃在空气中慢慢漂浮。

她小时候很苛刻的,对自己理解的浪漫有着一丝不苟的追求,这对普通家庭来说可能就是小孩子无谓的妄想,打一顿就好了的矫情,可悯之不一样,她想要的,都会有人帮她张罗,除非无法实现。

所以这里除了健身器材、塑胶跑道、球类场馆、室内游泳池、电玩室……之外,还有一间偌大的空房间,掺杂黑科技,十六扇无痕迹窗户,每四扇一个组合,分别在不同的时间段开启,以保证全天日升日落之间阳光都能正好地透过窗户,房间外围的花总是盛开着,每一种凋零,都有另一种替换。

悯之是个三分钟热度的人,每天都有奇奇怪怪的想法,这里她只光顾了大约两年,之后就再也不来了。对她来说,对一件东西的喜爱超过两个月,都已经算是非同一般的喜爱了。两年已经够久了。

这里作为她青春的重要见证,被永久地保留着。

他以前也过来,但自从工作之后,这里就仿佛尘封了一般,显出一丝破败的荒芜来。

——即便玻璃门依旧是光洁如新的,地板上铺设的毯子上几乎毫无尘土,各种器材都没有因为疏于使用而蒙尘破旧。

陆遥之缓缓抬头看了面前的人一眼,他向来是个吝啬笑容的人,面容严肃而冷峻,尤其面对是不那么喜爱的人,浑身的冷气压能辐射方圆十里。

他缓慢地开口:“听说你打过拳,一起试一试吧!”

他把一副拳击手套扔到对方手里。

声音透过高而阔的空间显得有几分渺远和空灵。

嘭,仿佛运动会长跑前的那一声枪响,是号令的意思,宣布比赛开始。

这不是比赛,这只是两个男人的较量。

光影斑驳,微弱而飘摇。

今天的阳光并不强烈,微风吹过来也很舒爽。

但这里,就在这一刻,空气仿佛被烧灼了,战鼓擂响,庄严而肃穆的声音笼罩大地,没有喊杀声,但刀剑似乎已经举了起来。

宋易在片刻的沉默后,抬手摘了眼镜,瞳仁微微锁定目标,眼珠黑的白的分明,像凝固了的雕像作品,表情定格成沉默而阴冷的姿态,那其中又夹杂了些微的狂热躁动,他把外套也脱了,袖子慢慢卷上去,露出一节肌肉紧实的小臂。

他说:“好啊!”

有些事情就像是伤疤,随着时间会慢慢淡化,经年之后,被新的肉覆盖或者掩藏,但痕迹永远也消不掉,它不再疼痛,甚至变得比别处更加坚韧,但不能被凝视,被伤害的疼痛和流血的狰狞样子,会随着目光和伤疤的碰撞慢慢从记忆深处爬出来,它照旧可怖而刺目,甚至更甚。

“你调查过我吧?”宋易举拳护在头部,目光锐利如刀,直直地切过去。

破风声随之而来,陆遥之没有给他反应的时间,拳头已经直逼面门,宋易瞳孔微缩,在一股窒息般的压抑中求生本能般地把头偏向一侧。

零点几秒的偏差,拳头擦着他的脸而过,蓬勃的肌肉力量有如实质一般带着强烈的压迫感。

还没完,落空后勾拳侧劈,宋易一个错误的下蹲,膝盖狠狠地顶上他心窝,他闷哼一声,感觉一口血堵在心口。

陆遥之给了他一口喘息的时间,后退半步。

“是。”他语调平直地回答了宋易的问题,整个人好像一架只会打斗的冷漠机器,“所有的,包括你留宿悯之这件事。”

那声音里没有审问,没有责备,甚至没有恼怒,什么都没有。

宋易拿手碰了碰心口,疼得四肢百骸都在抽搐,肋骨好像断掉了,但又能清晰地感觉到,没有。

陆遥之的分寸感和掌控力到了可怕的地步。

悯之对他哥哥武力值的描述,实在是九牛一毛的浅薄。

他想起来一件事,虽然与现在的境况不太相关,但对他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我缓缓吐了一口气,做出一副长谈的架势,“我曾经在拳馆做陪练,有一个富豪,他有很多钱,但他过得很不如意。他有一个很强势的太太,太太家里权势滔天,他自卑,隐忍,敢怒不敢言。他有心理障碍,定期去看心理医生,医生说他压力太大,需要释放,偶尔会带他去治疗活动室打击假人发泄,他觉得不够,就找我这种陪练。他很享受殴打别人的感觉,或者不能算殴打,他喜欢暴力,和我父亲一样,但又不希望对手太弱,不能是猫戏弄老鼠的那种感觉,他想要猎豹追逐野狼的体验。他跟我约定,他打断我一根肋骨,给我一千,我打断他一根肋骨,他给我一万。”

他那时候急于给宋晴看病,加上自负和年少冲动,就应了。

但他那时候还小,打不过对方,经常被揍得躺在地上大喘气,整个人仿佛快要死掉了,血性上来的时候也殊死反抗,闲下来就练肌肉,企图压倒对方。

每当他表现出搏命的时候,对方是最兴奋的。

某些时刻,他从心底里对他的兴奋感到惧怕。这会让他觉得,人是多可怕的一种生物。比恶魔还要更像恶魔。

有时他也会想到父亲,两种人有着殊途同归的恶劣因子。

极偶尔的情况下他才能做到成功反杀。

就像赌博一样,就算按概率来说输赢都是一比一,但其实输得几率比赢大很多。而仿佛饮鸩止渴,越输会越想赢,越想赢输得会越惨。

“我经常半死不活地被拳馆的医生带走,然后生命力极其顽强地很快恢复,我赚了很多钱,但大多是我被打。那一年,我差不多十六岁,还没成年,拳馆一位保洁阿姨报了警,那位富豪被拘留了,拳馆倒闭了,舆论以极大的热情痛斥了富豪和以富豪为代表的一类自私冷漠、以资本压榨廉价劳动力、凌驾于法律、甚至人性之上的人。”

陆遥之的手从防卫姿态缓缓放了下来,听他说话。

宋易胸口实在疼得厉害,于是席地而坐。

“但只有一天,准确来说只有几个小时,很快所有的媒体都统一口径似的,集体缄默,这件事我想你没有查出来。毕竟最后警局的档案里,拘留的是我,而我是用高额保证金被人保释出来的。非法经营的拳馆倒闭了,最终媒体着重在这个点上进行了大肆报道,政府下狠手整顿了,再往后去,一家这样的拳馆都没有了。”

这件事中,错误的是谁呢?

就像那句著名的广告词: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没有需求,就不会有服务。

但从某一层面上讲,有人愿打,有人愿挨,拳馆不过是提供了一个沟通媒介的作用。

如果从法律层面上讲,不被许可的,就是错误的。

“后来,我没了工作,我还小,涉世未深,什么也做不了。跟着别人贩卖二手手机,后来才知道那些都是偷来的,我感觉像是自己也参与了犯罪一样恶心,退出的结果就是被打断了一条腿。”

那时候过得真是狼狈啊,有时候都想狠狠心去抢银行。死了就死了吧!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难的事。

“我没那么高尚,如果有一条捷径可以让我过得舒坦一点,我会毫不犹豫地扎进去,不管那条路是对的还是错的,但最终对法律的恐惧,或者说道德上的心理压力战胜了某种渴望,我拒绝了参与偷窃。那时候很穷,真的很穷,看不起病,吃饭都成问题,我妹妹经常发疯,偶尔疯起来会狠狠咬自己,医生建议住院治疗,但哪里有钱。她偶尔精神会好一点,然后自责,愧疚,我有时候安慰她,有时候也觉得厌烦。”

兄妹情深?没有的事,只是被某种责任感压迫着,深夜无眠的时候,他很多次想,如果没有宋晴,或许他就会轻松点了。

“后来她死了,大概是愧疚,或者绝望,趁我不在的时候,吞了很多药。里面有强安定的药,最后神经麻痹导致休克死掉了,医生说如果早些送过去,或许还能救。但那天我在外面待着,觉得家里压抑,不想回去。”

看见宋晴的那一刻,他第一感觉其实是松了一口气。

“我觉得我解脱了,某一刻,很强烈的感觉,我甚至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好像所有的压抑和郁闷一瞬间扫荡干净了,我从死胡同里看到一扇窗,光哗啦一下透过来。”

说喜极而涕,也并不为过。

“但随之而来的,并不是对生活的希望。是一种茫然和无措,继而是巨大的悲伤,所有关于她的记忆,不好的全部隐去,只剩下一些细枝末节的毫无意义的东西,我突然发现我该死地想她。”

她不漂亮,内向,性格怪异,不可爱,不温柔。

但对他来说,无可取代。

“我知道,人生一团糟,我的无能和懦弱显得可悲且可笑。我什么都改变不了,活着不如死了。”

他有想过去死。

“但可笑的是,我并没有什么勇气。”

陆遥之摘了拳套,手指缓缓地屈伸了一下,“所以呢?”

“我承认,我配不上悯之。”他说。

陆遥之微微眯了眯眼,重新把手套戴上,“然后呢?”

·

悯之吃完了早饭,哥哥还没有回来。

他忽然有些不安了。

她像一只跳蚤一样,来回蹿动,惹得最宠她的二哥哥都没耐心地一把拍在她后脑勺,问她是不是吃了兔子肉,这么能跳腾。

悯之懊恼地在沙发上打滚,拿手机给哥哥打电话,给宋易打电话,都没人接。

她哀哀地抱住二哥哥的胳膊,“大哥哥是不是去找宋易了哇?他会不会打他啊?”

会的,肯定会的,大哥哥这个人又不太讲理,宋易这个人又有点儿狂妄自大傲慢无礼,最重要的,他对悯之……还做过不那么好的事。

“完了。”悯之拍着沙发,郁闷地把脸埋在靠枕上,“我觉得我可能要失恋了。”

彼时她只是有些沮丧,但总归还是抱着一点点侥幸心理的。

但当她看见哥哥受伤回来的时候,他忽然就觉得,可能真的完蛋了。

她还没燃烧,就已经熄灭的爱情的火焰。

陆遥之的胳膊受伤了,严重到骨裂的地步,去医院固定了一下才回来。

他胳膊被架了起来,神色始终是肃穆冷凝的,唇抿得很紧,是极度生气的姿态。

悯之只知道他的确去见了宋易,但到底发生了什么,她是真的不知道,也不太敢问。

从小到大,悯之还是第一次见大哥哥受伤到这步程度。

也第一次见他真的生气。

她很心疼,还有点儿难受,不知道是埋怨宋易,还是埋怨哥哥。

总之很难受,沮丧极了,从小到大,从没有一刻让她觉得如此难过的。

她躲在猫房里发呆,一二三四五,五只猫围着她打转,毛绒绒的尾巴一个一个扫过她的身体,那只不纯的橘猫矫健地从爬架上飞下来,然后跳上了悯之的胳膊,她抱着她睡衣袖子练爪子,啃着她脖子上的毛球热情地撕咬,悯之仿佛没知觉似的没理会它,它生气地冲她龇牙咧嘴,悯之还是无动于衷,于是它改变了策略撒娇蹭她,悯之依旧无视了它,它终于恼羞成怒,捞了她一爪子,龇牙咧嘴地叫了一声转身走了,大约是在骂她吧!

闹腾声消失了,悯之才反应过来,抱歉地去抚摸它,但这下换它不理她了。眼神冷漠又傲娇地撇过了头。

其实世上大多事都是如此,碰壁多了,就掉头走了。

悯之又不是真的人民币,谁也不会吃了一次又一次闭门羹,还能敞开怀抱去追逐她。

那是初秋一个周末,天气很好,不冷不热,温湿度适宜。

悯之很难过。

她从没有恋爱过,这会儿已经感受到了失恋的悲伤。

思思表姐说,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对错不重要,也没有意义,不合适就是不合适,试图从各种纷繁复杂的情绪中理出一个因果关系,那是愚蠢的,聪明人懂得转移目标。

夜晚降临的时候,陆遥之把悯之叫去了书房,他用完好的左手在写字,偌大的斗笔,笔锋凌厉,一挥而就,他这样的男人,在粉丝看来,合该荷尔蒙炸裂地去撩妹,奈何他是个穿着西装像男神,脱了西装练毛笔字画画的“退休老干部”一样无趣的男人。

他很聪明,甚至是通透,那种超脱一般的天才的思维让他很多时候像个看透一切的老人家,他总是沉稳而睿智的,所以才更让悯之沮丧。

如果他执意拒绝,那可能宋易真的不适合她吧!

悯之坐在他对面的小凳子上,委屈巴巴地坐着,也不说话,整个人显得可怜,像没有猫粮吃且马上要被遗弃的五只小猫崽。

——但那五只猫其实从来没有缺过猫粮,而悯之也从来没有受过委屈。

陆遥之写了三个大字。

——断、舍、离

这真像是某种不详的预兆。

陆遥之搁笔,目光缓缓上抬,落在他从小最宠爱的妹妹身上,眸色是他一惯的凉薄,其中夹杂的些许温度,也并不是很明显。

“他不合适你,当然,如果你执意,我不拦你,但我希望你好好想一想。你长大了,哥哥不替你做决定。”

悯之哭着出去的,呜咽声听起来可怜极了。

陆遥之心疼不已,但没有去哄她。

以前有人问他,妹妹长大了怎么办,不能怎么办,就像鸟儿长大了要飞翔,他就算再有能力保护她,她不需要,那也没有办法。

人生就一次。

就那么一次。

谁也不能替谁做决定。

甲之蜜糖,乙之□□。

对与错,谁说得清呢!

这本来是个喜剧故事,忽然变得悲情起来了也怪让人难受的。

悯之时常会回忆起那天,她记得阳光不很强烈,天气不冷不热,只是清晨的那会儿,微风吹过来有一点点的凉,她为此加了一件外套,然后觉得刚刚好。

但二哥哥说那天很热。

阿姨说天气有些闷,不知道是不是要下雨了。

爸爸很讨厌那天的风,吹得他整个人都不太好。

对同一件事。

每个人的认知都不同。

她有时也会回忆起第一次见宋易的场面,如何准确定义第一次呢?大约是吃饭那次,她远远地看见一个男生,个子很高,比哥哥还要高,眉目冷峻,神色沉威,几乎没有笑,整个人显出几分阴沉沉的气息来,他目光扫过来的时候,悯之吓了一下,筷子陡然掉了下去。

她是怕他的。

第一印象里,他并不是很好相处的人。

但她其实不应该被吓到,可能只是她看他看得太入迷,所以被他目光扫了一下,白眼吓到的。

她其实第一次见他,就很好奇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然后是电梯里,他依旧很冷肃,整个人因为李静的渲染,变得变态又可怕。

悯之小心肝颤抖着,小心翼翼地看了他好几次,脑补了无数被变态会长凶的场面,自己把自己都吓哭了。她记得他怕她感冒,给了她自己的外套,她也记得他把手机给她分散注意力,她甚至还记得,他把手递给她去握的时候的神情,不是很情愿,但莫名透着股柔软。

她从骨子里认为他是个好人。

是因为他曾向她展现过内心深处柔软的一面,虽然别扭又笨拙,但是是真心的,悯之感受得到,她有着最纤细的触觉。

她记得自己去还衣服的时候,发生的一系列的事。

仔细想想都是他在套路她吧!

可悯之喜欢他,所以并不觉得难受,反而有点儿跃跃欲试的兴奋。

或许她应该矜持点儿,按部就班地来,或许那样就不会一步一步走到现在了。

她莽莽撞撞地一路跌爬。

心高气傲地以为自己永远也不会后悔。

但她现在后悔了呢!

特别特别的后悔。

回学校的时候,宋易就没再联系过她,好像两个人以一种心照不宣的方式在各自较量着,以一种对抗的姿态。

也对,他不欠她什么,即便那边留宿她,也是她自愿的。

却无端端被她家人刁难好多次。

她很后悔,但后悔并不能改变什么。

协会没多久就变成了公司制,一些管理上慢慢趋向正规化,悯之会长助理的职位像是被架空了一样,她很少再见过宋易,他变得更忙了,也或许只是躲着她。

悯之的初恋变得悲情起来。

可学校好多人都在心疼宋易,说他大约是被悯之甩了,毕竟过于悬殊的爱情,的确更脆弱些。

但悯之觉得自己比他伤心一百倍,毕竟他看起来好像一点都没所谓。

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周乔还张罗着给宋易找下一任,悯之报复性地在聚餐的时候给他菜里加了超多的辣,辣得他满头冒汗又递给他一杯白酒。

悯之觉得他可以直接表演喷火了。

她变坏了都。

可即便悯之吃醋也无济于事,两个人的关系忽然一下子降至了冰点,他忽然又变成了那个阴冷黑暗的会长,做事说话都认真一丝不苟,偶尔发起火来别人大气都不敢出,好像那个随身带糖带巧克力送她小狐狸吊坠的男人是梦中出现过的似的。

大约他在等三个月后她自动退出协会。

然后两个人就再也没有关系了。

但悯之故意和他作对似的,就不退。

于是周乔安排她做了文秘的工作,偶尔整理整理档案,和宋易也没了交集。

大一下学期,宋易忙着准备毕业论文,公司各项管理成熟,他把整个公司卖给了DN科技,主要是管理模式和策划方面一些成熟的模板链条,合并成了DN的策划部。

一部分人跟着去了DN,一部分人选择离开,但得到一笔不菲的散伙费,还有DN的实习证明。宋易一向是个大方的人。

只是学校方面,这个协会不复存在了。悯之也再也没有参加过任何协会或者部门,她蔫蔫儿的,不那么开心了。

少女的心事,于她来说,好像来得晚了些,但同样的忧愁和致命。

悯之大二的上学期的时候,他又成立了一家游戏公司。

做现下流行的手游,延揽了一大批计算机系的大佬,一个个感叹他的魄力和人脉。

其实他是个孤僻又凉薄的人,但大约适合做商人吧,眼光毒,下手狠,定位精准,自带领导范儿,很容易让人产生信任感。

他是实干派,做这种技术活比作策划更得心应手。

李静去公司总部做过假期兼职,端茶倒水一类的活儿,给她拍过照片,他认真工作的时候很有魅力。

悯之一直觉得他像罂粟,越迷人越危险,越危险越迷人那种。

或许一开始是冲动,但她现在真的觉得自己好喜欢他。

她有点儿鄙夷自己。

近寒假的时候。

大哥带他听新年音乐会,今年的乐队指挥是卡拉扬,是悯之最喜欢的一位乐队指挥,他的热情格外的感染人,很棒的一场音乐会,让悯之稍稍开心了点。

后来有媒体转播那场音乐会的时候也报道了一些花絮,镜头里有陆遥之,有悯之,还有罗御宁,那个陆遥之大学时候同班的男生,经过这一年,他已经成功跻身二线,势头不可谓不猛烈。

元旦过后没多久,消息就扑面而来了。

有人说罗御宁在追求陆遥之的宝贝妹妹,包了一整个天顶餐厅搞烛光晚餐,亲手拉小提琴给悯之听。

……

那是夜晚的时候,周乔东西落在公司了,回去拿的时候,发现宋易办公室亮着灯。

宋易衬衣领口半敞着,目光沉沉地盯着电脑屏幕,像是在发呆,又像是在无声地盘算着什么。

他推门进去的时候,宋易都没反应,于是他绕到他背后去看他大半夜不回家睡觉,在看什么见不得人的片子。

他盯着看了半分钟。

发现只是娱乐新闻里一个简短的报道。

唯一值得稀奇的,是里面有陆悯之。

很模糊的画面,是夜晚,好像是什么聚会或者晚会,几乎看不清人脸,如果不熟悉,甚至都认不出来是谁。

周乔终于忍不住出声“啧”了声,“你有病吧!”

宋易抬起头来,眼珠黑的黑白的白,他不戴眼镜依旧显得变态。

他“嗯”了声。

他的确有病,还不轻。

※※※※※※※※※※※※※※※※※※※※

三更合一。

不虐。

毕竟会长这哈士奇一样的的性格,也虐不起来。

后来贼甜。

但这本书就是没一个正常人系列,每个人都有缺点,我也不会刻意去回避,如果介意的话,谨慎追文哦,比心~

依旧。

200个红包。

喜欢掌上明珠请大家收藏:()掌上明珠更新速度最快。

第一时间更新《掌上明珠》最新章节。

相关阅读

中枪

比尔·普洛奇尼

女巫角

约翰·狄克森·卡尔

多情应笑我

酒小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