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米利巴
哦——哦,我的朋友!你走进劳伯的池塘了。
——《杰克——杀人狂魔》
温西勋爵北上的旅程在约克郡暂时停滞了,丹佛公爵在开庭之后被转移到这里,因为诺思阿勒尔顿监狱即将被关闭。经过多方的努力,彼得终于获得了与他哥哥见面的机会。他发现丹佛看起来病怏怏的,而且监狱的气氛使得他有点儿委靡,不过仍旧顽固而不顺从。
“真不走运,老兄,”彼得说,“但是打起精神来。事情进展得比较缓慢,所有的法律程序都很烦琐,你知道。但是这也正好给了我们时间,现在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真是麻烦,”他哥哥说,“我想知道莫伯斯是什么意思,过来威吓我——该死的!每个人都知道他怀疑我。”
“听我说,杰里,”弟弟热切地说,“为什么你不拿出你不在现场的证据?这会有很大助益,你知道。毕竟,如果一个人不能说明他正在做什么——”
“不应该是我来证明什么,”公爵反驳,带着不可侵犯的尊严,“他们都表明我在那里杀了那个家伙。我没必要说出我在哪里,在他们证明我有罪之前,我都是清白的,不是吗?我觉得这是一个耻辱,只要这里有一个人被认定有罪,他们就不会花一丁点儿时间去找出真正的凶手。没什么好说的,我发誓我没有杀卡斯卡特,但是,这些下流的家伙根本不关心。而同时,那个真正的罪犯却逍遥法外,如果我自由了,我肯定会好好处理一下这件事。”
“你到底能不能说得简短点儿?”彼得催促,“我的意思是不要在这里对我说这些,”他瞥了一眼典狱官,发现他在听力所及范围之内——“而是告诉莫伯斯,这样我们才好展开调查。”
“我不希望你介入这件事,”公爵嘟囔,“海伦,可怜的姑娘,母亲,每一个人,这些人还不够你烦的吗?你还要扮演歇洛克·福尔摩斯吗?为了家人着想,你现在最好保持沉默。我可以待在这个该死的地方,但是我不会在公众面前出洋相,老天!你明白吗?”
“该死!”温西勋爵情绪激动,连脸色一直木然的典狱官几乎要跳起来,“你已经在丢人现眼了!你已经这样做了。你以为我喜欢我哥哥和妹妹被人拽上法庭,到处都是记者,印着你名字的报纸从四面八方涌来——所有这些可怕的事情,最后都在国会上议院这个大秀场中,在一群穿着猩红色法官袍的人和该死的看热闹的人群中结束,你以为我喜欢吗?俱乐部里的人们以古怪的眼神看着我,我会听到他们窃窃私语,‘丹佛的态度看起来就像个傻子、笨蛋!’让这些结束吧,杰里。”
“哦,我们现在已经这样了,”他哥哥说,“感谢老天,贵族中还有一些正派的家伙知道该如何相信一个绅士的话,即使我的亲弟弟也只认识他那些该死的法律证据。”
就在他们怒气冲冲地相互瞪着的过程中,亲情骨肉中的神秘共鸣,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家族相似性,从它隐藏的地方冒了出来,在他们两张完全不同的脸庞上显示出相互讽刺的顽皮效果,似乎每个人都在透过哈哈镜看到他自己,而一个声音只不过是另外一个声音的回音而已。
“我说,老兄,”彼得说,他已经恢复平静,“我很抱歉,我本意不是要这样的。如果你什么都不想说,不愿说,我也不会逼你。不管怎样,我们会尽全力继续调查的,而且我们相信很快就能抓住真正的凶手。”
“这些话你最好留着对警察说,”丹佛说,“我知道你喜欢做侦探,但是我想你会给自己划定最后的界限。”
“这真是个致命打击,”温西说,“我没有把这当作游戏,我不会置身事外,因为我知道我做的工作是有价值的。我能——老实说,我能——明白你的想法。我很抱歉对你发火,我想很难让你明白我的想法。但是,我一定会将你从这里带出去,即使我和本特因此丧命。好了,再见,”——典狱官正准备站起来说“时间到了,绅士们”——“我走了,打起精神来,老兄,祝你好运。”
他与本特在外面会合。
“本特,”当他们走过这座古老城市的大街时,他说,“有时候我的行为是不是很让人讨厌?”
“有可能,大人,请原谅我这么说,您活泼的行为可能会误导那些缺乏——”
“小心,本特!”
“缺乏想象力的人,大人。”
“受过良好教育的英国人都缺乏想象力,本特。”
“当然不,大人。这里面没有侮蔑的意思。”
“哦,本特——哦,老天!那里有记者!挡住我,快点儿!”
“到这里来,大人。”
本特先生将他的主人扯进了空旷的大教堂。
“我想,大人,”他小声急促地说,“我们应该装作是虔诚的祈祷者,请原谅。”
从张开的手指间,彼得看到一位教堂管理员走了过来,脸上挂满了指责之色,而就在这时,那个记者已经一头扎了进来,从口袋里拽出笔记本。教堂管理员被这种新的祈祷方式吓得跳了起来。
“我们的下面,”他开始以虔敬的声音开始介绍,“就是约克七姐妹。她们说——”
主人和他的仆人趁机偷偷跑了出来。
因为要去斯泰普利市场逛一下,温西勋爵穿上了老式的诺福克套装、朴素的长袜,戴上四周向里卷起的帽子,套上结实的鞋子,还携带了沉重的梣木手杖。他很遗憾不得不放弃他最心爱的手杖——帅气的马六甲白藤手杖。为了侦查方便,这条手杖上刻上了刻度,里面隐藏了一把刀,最上面还装有一个罗盘。他想不管怎样,它有可能让当地人对他产生偏见,虽然说不上会让人觉得自己傲慢自大,但是至少会被认为很有城里人的习气。但是,这番为艺术的自我献身,最后就会变成证明格特鲁德·瑞翰德的真理的论据:“我的这番自我牺牲完全是个错误。”
当他驱赶着里德斯戴尔独特的轻便双轮马车进入小镇的时候,小镇正安安静静地昏昏沉睡着。本特坐在他的旁边,菜农威尔克斯在后座。如果可以选择,他会选择在有集市的日子过来,那样说不定还可以遇到格兰姆索普本人,但是事情往往不等人,他现在不敢浪费任何一天时间。这是一个阴郁而寒冷的早晨,天气阴沉沉的,似乎快要下雨了。
“这里最好的旅馆是哪家,威尔克斯?”
“有一个‘泥水匠之家’,大人——一个很不错的地方,口碑很好;或者‘桥和玻璃杯’,在广场这边;还有一家‘玫瑰和花冠’,在广场的另一边。”
“当地商人赶集的时候经常会住在哪家?”
“或许‘玫瑰和花冠’更有名一些,可以说——蒂莫西·沃特彻特——旅馆主人,是个非常话多的人,而格雷格·史密斯拥有‘桥和玻璃杯’,他是个冷淡而粗鲁的人,但是那里的酒可真不错。”
“哈——我想,本特,比起亲切的主人,我们的同伴更喜欢粗鲁的主人和美酒啊。好吧,我们就选择‘桥和玻璃杯’吧,我想,如果我们在那里毫无所获的话,就去见见那位爱说话的沃特彻特。”
后来他们走进一座大大的院子,房子是用石头直接垒砌而成,裸露的未经喷刷的墙面上隐约还刻着暗淡褪色的“整装备战的桥”的字样,当地人——通过自然联想——把它演变为“桥和玻璃杯”。对着来给他牵马的看起来脾气暴躁的马夫,彼得用自己最友好的礼仪开始搭话:
“真是该死的阴冷天气,不是吗?”
“唔。”
“给它点儿好吃的,我们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呢。”
“啊!”
“今天人不多吧?”
“啊!”
“但是我想到了赶集的日子你肯定会非常忙。”
“呃。”
“我想肯定有很多人远道赶来。”
“唔!”马夫说,马领先了他三步的距离。
“吁!”马夫喊,马停了下来。这个男人将车辕卸下来,恶劣地将它扔在碎石路上。
“快点儿!”马夫平静地走进马厩,丢下和蔼可亲的温西勋爵,让他受到从未遇到的冷落怠慢。
“我越来越相信,”年轻的贵族说,“这就是格兰姆索普经常落脚的地方。让我们去酒吧转转吧,威尔克斯,现在暂时没有你什么事,饿了你就去吃午饭吧,我还不知道我们需要多久。”
“好的,大人。”
在“桥和玻璃杯”的酒吧,他们发现格雷格·史密斯先生正一脸忧郁地检验一长串发货清单。彼得为本特和自己各点了杯酒。主人看起来很讨厌这时候被打扰,侧着脑袋瞅着酒吧女服务员。本特向他的主人为那半品脱酒表达了谢意之后,就同女服务员攀谈起来,而温西勋爵也开始对史密斯先生表达起他的敬意来。
“哈!”彼得说,“真是好东西,史密斯先生,有人告诉我到这里来能喝到真正的好啤酒,哦,老天!我真是来对地方了,不是吗?”
“哈!”史密斯先生说,“这不是最好的。有比这好好几倍的。”
“哦,不需要再好了。顺便问一下,格兰姆索普先生今天在这里吗?”
“呃?”
“格兰姆索普先生今天早上在斯泰普利,你不知道吗?”
“我怎么知道?”
“我以为他总是住在这里的。”
“哈!”
“或许我弄错名字了,但是,我想他就是那种哪里有好啤酒就会去哪里的人。”
“是吗?”
“如果你没有看到他,那么我猜他今天也没有来这里。”
“来哪里?”
“斯泰普利。”
“他不是住在这里吗?他去或者来没必要让我知道。”
“哦,当然!”温西被打击得有点儿找不着北,但是他很快领悟到自己理解错误了,“我指的不是斯泰普利的格兰姆索普先生,而是格里德山谷的格兰姆索普先生。”
“刚刚怎么不说明?哦,他?呃。”
“他今天在这里吗?”
“不,我不知道。”
“我想赶集的日子他肯定会过来的。”
“有时候。”
“路途可有点儿远,我想他应该会要找地方投宿吧?”
“你今天晚上要住宿吗?”
“哦,不,我可没这么想,我只是在想我的朋友格兰姆索普,我猜他经常要在外面过夜。”
“偶尔。”
“他不住在这里吗?”
“不。”
“啊!”温西说,他开始有点儿不耐烦地想,“如果这里的人都像牡蛎一样闭紧嘴巴,那么我势必要在这里过夜了……好吧,好吧,”他大声说,“下次他住店记得代我问候他。”
“你是谁?”史密斯先生带着敌意问。
“哦,我是谢菲尔德的布鲁克斯,”温西勋爵说,嘴巴咧出一丝快乐的微笑,“再见了,我不会忘了帮你推荐你的啤酒的。”
史密斯先生嘟囔了两句。温西勋爵慢腾腾地走出来,不久本特与他会合,迈着轻快的脚步,似乎还与什么人依依不舍,嘴角挂着一丝微笑。
“怎么样?”主人问,“我希望那位年轻的小姐比那个家伙要健谈得多。”
“我发现这个年轻的小姐,”——“又被忽视了。”彼得咕哝——“非常和蔼可亲,但是很不幸的是,她是一个消息不灵通的人。她不熟悉格兰姆索普先生,但是知道他不住在这里。而且有时候会看到他跟一位叫做泽德基亚·伯恩的先生结伴同行。”
“哦,”主人说,“现在你去找伯恩,两个小时之后来向我汇报进度。我会去‘玫瑰和花冠’碰碰运气。我们中午在那个东西下碰面。”
“那个东西”是一块高高直立的粉红大理石,被巧妙地切割成一块崎岖的岩石,由两位戴着钢盔的呆呆的步兵把守保卫。一淙细细的水流从中间一根黄铜水管汩汩涌出,一系列光荣的姓名被雕刻在八角形的基座上,铁铸标杆上四个煤气灯却给这个纪念碑加上了不和谐的最后一笔。本特仔细地把它研究了一遍,确信已经把它记住了,然后迈开步子走开。彼得朝着“玫瑰和花冠”的方向走了大约十来步,忽然想起了什么。
“本特!”
本特快步走回他身边。
“哦,没什么事!”主人说,“只是我刚想起来它的名字了。”
“什么——”
“这个纪念碑,”彼得说,“我选择叫它‘米利巴’。”
“是的,大人。水之战争。非常切题,大人。再和谐不过了。还有别的事吗,大人?”
“不,没有了。”
蒂莫西·沃特彻特先生的“玫瑰和花冠”与格雷格·史密斯先生的旅馆形成强烈的对比。他是一个矮小瘦弱、目光敏锐的男人,大约五十五岁,看起来充满幽默感,
还有聪明警惕的头脑,这是温西勋爵对他的第一印象。
“早上好,老板,”他亲切地打招呼,“你上一次去皮卡迪利广场是什么时候啊?”
“哦,让我想想,我估计已经有三十五年了。很多次我对我老婆说,‘莉斯,在我死之前,我一定要带你到帝国剧院看看。’但不是有这样的事情就是有那样的事情,时间就这样溜走啦,每一天都一样,时间一天天溜走,我们就一天天变老。”
“哦,你还有大把的时间呢。”温西勋爵说。
“希望如此,先生。我永远不知道自己是否已经融入这些北方人当中。他们行动慢腾腾的,先生——我第一次来的时候,这可给了我当头一棒;还有他们说话的方式——现在有一点儿习惯了。我过去常常说,要说这是英语,就好像是在昌提克里餐厅给我上法国菜。但是在这里,习惯成自然,先生。以前还因为不能理解yon而被殴打。唉!”
“我可不认为转变成约克郡人有什么可怕的,”彼得说,“我不是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看出来了吗?在沃特彻特先生的酒吧里,我对自己说,‘我脚下踩的可是我们本地的铺路石。’”
“是的,先生。有什么我可以为你服务的吗?……不好意思,先生,我以前在其他地方见过你吗?”
“我不这么认为,”彼得说,“不过这可提醒我了,你认识一位格兰姆索普先生吗?”
“我认识五位格兰姆索普先生,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一位?”
“来自格里德山谷的格兰姆索普先生。”
老板高兴的脸色黯淡下来。
“他是你的朋友吗,先生?”
“不完全是,点头之交。”
“哦,就是这样!”沃特彻特先生拍了一下柜台,“我知道我在哪里见过你了!你不是居住在里德斯戴尔吗,先生?”
“是的,我是住在那里。”
“我知道,”沃特彻特先生扬扬得意地俯身从柜台里拿出一捆报纸,用沾了唾沫的手指激动地翻动,“这里,里德斯戴尔!就是这个,当然。”
他打开一份大约两周前的《每日镜报》。头版头条大黑体字写着:《里德斯戴尔谜案》,下面是逼真的图片新闻:“彼得·温西爵士,伦敦西区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将他的全部时间和精力用于调查此案,拼尽全力要证明他的哥哥——丹佛公爵——的清白。”沃特彻特先生心满意足地念着。
“你不会介意我说很荣幸你能来我的酒吧吧,阁下——呃,杰姆,为那些先生提供服务,你没看到他们进来了吗?——阁下,我一直追着报纸看后续报道,就像一本书一样。你想——”
“我说,老兄,”温西勋爵说,“可不可以请你不要这么大声,不要泄露我的秘密,我来这里就是想问一下你能不能给我提供一些信息,并且现在请你闭上嘴巴。”
“请进来我们的酒吧间,阁下,那里没有人会听到我们说什么,”沃特彻特先生兴奋地说,打开柜台门,“杰姆,这里!拿一瓶——你想喝点儿什么,阁下?”
“我不知道接下来我还有多少个地方要去。”温西勋爵不确定地说。
“杰姆,拿一品脱陈年麦芽酒。这就很不错,很特别,阁下,我还从来没见过什么酒能有这个味道,除非它出产于牛津。谢谢,杰姆,你出去招呼其他人吧。这边请,阁下。”
沃特彻特的信息整理起来是这样的,格兰姆索普先生经常住在“玫瑰和花冠”,尤其是有集市的日子。大约十天之前,他来过这里,喝得醉醺醺的,而且看起来怒气冲冲。他老婆也一起来了,和以前一样,还是很怕他。格兰姆索普要了一杯酒精饮料,但是沃特彻特先生拒绝为他提供服务。然后他就吵嚷滋事,格兰姆索普夫人试图把她丈夫带走。格兰姆索普一脚把她踢倒在地,大声咒骂她,沃特彻特先生立刻喊来酒吧服务员,把格兰姆索普架出去,禁止他再进入这个房间。他曾经听人说过格兰姆索普的脾气不是一星半点儿的坏,简直是声名狼藉,他绝对是恶魔的化身。
“你能准确说出这具体是什么时候的事吗?”
“哦,阁下,让我想想,肯定是上个月月中——或许还要早一点儿。”
“啊!”
“我不是要暗示什么,当然,你也不会,阁下。”沃特彻特先生快速说道。
“当然不会,”温西勋爵说,“然后呢?”
“哈!”沃特彻特先生说,“是的,然后呢?”
“告诉我,”彼得说,“你记不记得十月十三日——星期三,格兰姆索普是否来过斯泰普利?”
“时间应该是——哈!是的,我想起来了,我记得我当时觉得很奇怪,不是赶集的日子,他却跑过来了。他说他是来买机器——播种机之类的,是的,就是这样。”
“你能想起来他是什么时候来的吗?”
“哦,我想想,他是午饭过后来的。女服务员知道。呃,贝蒂,”他朝侧门大喊一声,“你想一下,格兰姆索普十月十三日午饭过后是不是来过这里——星期三,就是里德斯戴尔发生谋杀案的那天?”
“格里德山谷的格兰姆索普?”一个发育良好的约克郡年轻女孩说,“是的,他来吃了午饭,然后又回来睡觉,我不会弄错,因为我给他等门,第二天早上还给他送水,他却只给了我两便士。”
“荒谬!”温西勋爵说,“听我说,贝蒂小姐,你确信那天是十三日吗?因为我与一个朋友打赌,我可不想输钱。你肯定星期三晚上他睡在这里吗?我可跟人发誓说是星期四晚上。”
“不,先生,我肯定是星期三晚上,因为我记得谋杀案发生的第二天就有人在酒吧里讨论,有人告诉了格兰姆索普老爷。”
“看来毋庸置疑了。那么格兰姆索普先生说了什么呢?”
“哦,”年轻女孩大喊,“你这样问真是古怪。每个人都注意到他是多么奇怪,脸色白得跟张纸似的,并且来回盯着自己的两只手,看完一只再看另一只,然后把额前的头发向后推——好像特别茫然。我们估计他酒还没醒呢,他喝醉的时候总比清醒的时候多。哈,给我五百英镑,也不做他的老婆。”
“我也认为不会。”彼得说,“你做得很好,那么我想我肯定要输钱了。另外,格兰姆索普什么时候回来睡觉的?”
“早上快两点的时候,”女孩说,摇摇头,“他被锁在外面了,杰姆不得不下楼开门让他进来。”
“哦,是吗?”彼得说,“好吧,让我们来开展一场学术性讨论吧,呃,沃特彻特先生,早上两点是不是已经算是星期四了?看来还是我赢了。非常感谢。这些就是我想知道的。”
贝蒂咧开嘴巴,哈哈大笑着离开了,心里比较着慷慨大方的陌生绅士与小气鬼格兰姆索普先生。彼得站起来。
“非常感谢你的帮忙,沃特彻特先生,”他说,“我想和杰姆说句话。另外,什么都不要说。”
“当然不会,”沃特彻特先生说,“我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祝你好运,阁下。”
杰姆确认了贝蒂的说法,格兰姆索普是十月十四日凌晨一点五十分返回这里的,喝得醉醺醺的,身上满是泥泞。他嘟囔着说遇到沃森了。
下一个询问的人是马夫,他不认为一个人可以在他毫无知觉的情况下从马厩里牵马出去。他知道沃森,是一个商业搬运工,住在温顿街。温西勋爵适当地打赏了这些信息提供者,然后出发前往温顿街。
但是询问过程却是单调乏味的。十二点一刻,他与本特先生在米利巴纪念碑那里会合。
“怎么样?”
“我倒是获得了一些信息,大人,我做了一些记录。我自己和证人喝啤酒的花费总共是七先令二便士,大人。”
彼得一言不发地支付了七先令二便士,然后他们转移到“玫瑰和花冠”。老板为他们提供了私人包间,享受午餐之后,他们草拟了下面的时间表:
十月十三日星期三到十月十四日星期四格兰姆索普的行动
温西勋爵盯着这张纸看了几分钟,手指指着七点二十之后六个小时的空当。
“这里离里德斯戴尔多远,本特?”
“大约十三点七五英里,大人。”
“枪声是在十点五十五被听到的。步行肯定是赶不过去的。沃森解释过他为什么直到凌晨两点才回来吗?”
“是的,大人,他说本来他可以在十一点就回来,但是他的马在芬顿与里德斯戴尔之间丢失了马蹄铁,所以他不得不折回里德斯戴尔——大约三点五英里——他大约十点到达那里,让铁匠安装了新的马蹄铁。然后他拐入‘贵族之家’直到打烊时间,与一位朋友回了家,又喝了点儿酒。他十二点四十开始出发回家的,在接近交叉路口大约一英里的时候遇到格兰姆索普。”
“听起来合情合理。铁匠和那个朋友应该可以证明。但是我们必须找到在‘猪仔与汽笛’的那些人。”
“是的,大人,午饭之后我会继续调查。”
他们吃了一顿很满足的午餐,但是他们上午似乎已经把一天的好运气都用完了,直到下午三点,那些人的身份还是没有被证实,天气似乎愈发冷了。
威尔克斯,那个菜农,也帮忙参与调查。他午饭的时候遇到一个来自芬顿的人,他们很自然地谈起发生在里德斯戴尔的神秘谋杀案。这个人说他认识住在丘原一座小屋里的一位老人,那位老人说,在谋杀案发生的那天晚上,午夜的时候他看到一个男人步行穿过威麦灵丘原。“我忽然想到,那应该是公爵本人。”威尔克斯声音洪亮地说。
从进一步的交谈中得知这个老人的名字是格鲁特,而且威尔克斯顺便将他们带到一条羊肠小路的入口,告诉他们直接走就可以走到格鲁特的小屋。
现在,彼得听从他哥哥的意见,将全副精力投入到英国的健身运动,而不是古版书籍和发生在伦敦的谋杀案中。如果本特从小是在沼泽地长大的,而不是在肯特郡山村长大,又或者威尔克斯——土生土长的约克郡人,他应该知道得更清楚——没有因为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而自我意识过分膨胀,又或者如果他们不是急不可耐地想要立刻抓住这条线索查下去,再或者这三个兴奋的人中任何一个有过类似的经验——这条建议都不会被提出,至少不会在诺思阿勒尔顿这种十一月份的天气中被立刻执行。然而,事实上,温西勋爵和本特四点差十分的时候,在一条山脚处的沼泽路上离开了他们乘坐的轻便马车,并且让威尔克斯离开,他们俩步行走向荒野边缘的那所小房子。
这个老人完全是个聋子,在半个小时的询问之后,信息还是没有增加半分。十月的某个晚上,他想应该是谋杀案发生的那天晚上,他正坐在他的泥炭炉旁边烤火——他记得大约是午夜时分——一个高大男人的身影渐渐在黑暗中出现。他讲话的口音像南方人,他说他在沼泽地里迷路了。老格鲁特打开门,给他指出去往里德斯戴尔的路。这个陌生人留给他一先令之后就消失了。他不能很准确地记得那个人的穿着,只记得那个人戴了一顶软呢帽,穿着大衣,绑着护腿。他现在几乎可以确认那就是谋杀的那天晚上,因为后来他曾经想过,那人说不定就居住在里德斯戴尔小公馆——或许就是公爵本人。他通过漫长的思考才得出这么一个结论,他当时没有问他是谁,要去哪里。
到这时,调查者们不得不结束调查了,他们留给老人五先令。当他们再次出现在沼泽地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之后了。
“本特,”温西勋爵的声音从迷雾中传来,“我现在十分确定整件事情的答案就在格里德山谷。”
“很有可能,大人。”
温西勋爵伸出手指向东南方向。“那里就是格里德山谷,”他说,“我们走。”
“非常好,大人。”
就这样,两个天真的伦敦佬——温西勋爵和本特——迈着轻快的脚步,沿着狭窄的沼泽地小路朝着格里德山谷的方向前进,他们没有看到从身后宽广宁静的威麦灵丘原升腾起的铺天盖地的白色迷雾,已经静悄悄地弥漫了整个山间。
“本特!”
“在这里,大人!”声音就近在耳畔。
“感谢老天
!我还以为你不见了。我说,我们要随时呼应。”
“是的,大人。”
浓厚、阴冷、令人窒息的浓雾从后面铺盖过来——整个沼泽地已经白茫茫一片。尽管他们之间只有一两码的距离,但是他们依然看不清彼此。
“我真是个傻瓜,本特。”温西勋爵说。
“没关系,大人。”
“不要移动,继续说话。”
“是的,大人。”彼得向右边摸去,攫住了本特的袖子。
“哈!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我也不知道,大人,没有这种经验。这个——呃——现象有什么规律吗,大人?”
“没有什么一定的规律,我想。有时候会移走,但是有时候也有可能在一个地方待几天。我们可以在这里等一晚上,看天亮的时候能不能消散。”
“是的,大人,这可真有点儿不幸。”
“有点儿——就像你说的。”他的主人表示同意,干巴巴地笑了一声。
本特打了个喷嚏,然后有礼貌地道歉。
“如果我们继续往东南方向走,”他的主人说,“那么我们将会到达格里德山谷,他们或许愿意给我们提供住宿——或者护送我们回去。我的口袋里有手电筒,我们可以按照罗盘的——哦,该死!”
“大人?”
“我拿错手杖了,简直该死!没有罗盘,本特——我们没办法了。”
“我们不能继续下山吗,大人?”
温西勋爵犹豫了。回想他以前听说过的和阅读过的信息,他记得在迷雾中上山和下山看起来是一样的。人们完全摸不清方向。很难相信人类在这个时候是完全无助的。寒气开始侵入骨髓。“我们可以试一下。”他底气不足地说。
“我听人说,大人,在迷雾里人们常常是在兜圈子。”本特先生提心吊胆地说。
“我确信我们没有处于斜坡上。”温西勋爵说,心里也很矛盾。
本特——因为没有经历过这种坏天气——这时候也没有什么有价值的建议可以提供。
“现在,我们的处境不能再糟糕了,”温西勋爵说,“我们就试一试吧。继续说话。”
他抓住本特的手,一起迈开大步走进前面阴冷厚重的浓雾中。
这场噩梦持续了多久,谁也说不清。整个世界死寂一片,他们自己的喊声也渐渐让他们害怕,但是当他们停止说话,这种死寂的宁静让他们更加害怕。他们踏过一丛丛浓密的石南花。真是让人疯狂的时刻,因为被剥夺了视力,脚底下道路的不平坦被放大了数倍,他们一路颠簸,不能确认是在上山还是在下山。他们因为寒冷而缩成一团,因紧张和恐惧而冒出的汗水在脸颊上流淌。
忽然——似乎就是在他们跟前发生的,只有几码的距离——响起一声长长的、让人恐惧的尖叫声——接着又一声——接着又有一声。
“我的天!这是什么?”
“是马,大人。”
“当然,”他们记得曾经听到过马这样叫。在靠近普皮林格的地方,曾经有一个马厩失火——
“我的天。”彼得说,他放开本特的手,本能地朝着发出声音的方向冲过去。
“回来,大人。”男仆失声惊叫,一个很不祥的念头闯进他的脑中。
“看在上帝的分上,务必停下,大人——沼泽。”深深的黑暗中响起一声尖叫。
“离开那里——不要动——我掉进去了!”然后是令人恐惧的咕哝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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